BBS将迎来更严格的事后监管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lcx 时间:2010-07-14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公布了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让互联网行业关注的是关于“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的取消。不少人对此的看法是互联网的利好、BBS的春天。其实这完全是一个错误理解,事前的审批取消并不意味着国家对BBS的管理放松,是一种名存实亡状态下的不得已而为之,是政府监管方式的改变。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的行政许可设立依据是2000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第9条之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目前构成了我国对互联网内容管理的基础框架,所包含的行政许可远不止这一项,为什么单独取消BBS专项许可(备案)这一项呢。我们可以反思一下,这近十年来这一许可(备案)的状况。

  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名存实亡”。笔者可以不夸张的说,99.9%的电子公告服务根本就没有办理BBS专项许可(备案),不用去说那些个人网站,就是大型的商业网站BBS服务也没有去办过。那些BBS服务网站进行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时,毫无例外的在系统中都选填了无前置许可(备案)事项,同样会获得非经营性网站备案。

  国家对BBS加强监管的方向是正确的。毕竟BBS是最容易滋生网络侵权的网络服务形式。单把这种监管完全寄托在一个事前的审批是完全不切实际的,缺乏事后的监管以及配套的保证措施让事前审批价值完全落空,也形同虚设了。

  在这种状况之下,倒不如把这一项行政许可事项拿出来取消,“装点门面”。更何况国务院推进行政许可改革的精神就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少管微观,多管宏观,少抓事前的行政审批,多抓事后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督和落实”。就拿目前BBS发展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而言,政府是绝不会也不能放松监管的,也就是说取消了BBS的事前审批,迎来的恐怕将会是更严格的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