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拒绝恶性竞争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猪蛋儿 时间:2010-04-24

  如今的企业发展现状不如乐观,其中的表现元素,既不是企业的亏空富盈,也不是企业的生死存亡,而是对一个企业声誉和形象的正面攻击,始终制造事端来诋毁、中伤,形成“三人成虎”之势,达到战胜对手的恶性行为。通俗地称之为恶性竞争。这对受害一方的企业来说是一件最厌恶、最头疼、最反感的事情了。

  恶性竞争的事实存在已久,记者通过观察,大概总结出了这些事实的引起都有它们的共通性:一是竞争都发生在同行业里;二是基本倾向于借助互联网的攻势进行不见血的负面诋毁;三是手段基本针对特定的品牌恶意炒作,并在实施中隐性化进行;四是结果都是两败俱伤,没有哪一方因为竞争胜利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为了进一步说明,恶性竞争对企业带来的恶劣影响,记者结合最近的一些新闻案例来探析。

  2009年,搜狐旗下的两家搜狗公司指责腾讯公司提供的QQ拼音输入法不正当竞争,将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为腾讯提供QQ拼音输入法下 载服务的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0万元。今年4月16日,原被告双方再次走进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本案的第二次开庭审理。

  4月19日,从阿里巴巴公司得到证实,其旗下“速卖通”16日、17日连续遭黑客攻击。但随即阿里发表声明称:黑客攻击不排除业内恶意竞争的可能,好在“未造成实质损失,客户资料未受影响,没有泄露和被窃取,速卖通平台正式上线和进军美国仍按原计划进行”。

  4月20日,上海聚力传播技术有限公司(PPLive)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称竞争对手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PPS)在升级过程中强制删除其软件,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从上面的几则有关互联网的诉讼案,记者可以获悉,到底企业存在的任何竞争对手一方,都是考虑到另一方在其熟知的领域通过剽窃或者封杀的手段使得受害的一方在技术层面遭到产权方面的侵害,进而影响到其资源用户,对经济也带来不小的打击。这也就促使了竞争的存在,但是,企业存在强势弱势,也存在自身的利益保护措施。当平等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时,只好采取借对手之优势为自己所有,无论从价格方面还是技术层次上,都是尽量降低实际效用而争取市场价值的最大化。久而久之,恶性竞争就出现了。

  当然,在诉讼证据尚不明朗的时候,任何受到侵害的一方有理由去提起诉讼,但是,结果会如何,法院自然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记者想告知的是,恶性竞争只会带来两败俱伤,只有以正当、公平以及合理的方法去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俗话说,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像上面的例子,我们不谈谁是有理的一方谁是无理的一方,至少它们都没有依托这诚信这个原则在做事。我们也不谈,企业针对的某种行业以及企业的规模实力如何,不是出于以人为本的目的,不注重服务于大众,那么,再好的企业也是徒有虚名。

  可是,要在源头上杜绝恶性竞争的行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事物发展的规律就已经注定了大小强弱之分,大的为了保证大,就不得不采取手段去限制小的发展;反过来,小的为求得生存立足,敌不过大的,就必须搞些小动作来反抵制大的限制,也顺便曝光一下名气。

  究竟恶性竞争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延伸到什么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会不会受到影响,带着这个疑问,记者在即将截稿时,采访了一呼百应的CEO戴森先生。

  对于恶性竞争会给电子商务领域带来什么影响,他只是着重强调了自身企业的发展立场:一呼百应作为一家创新型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以目前的发展规模来说,还不是阿里巴巴的对手,但一呼百应会把当做对手来看待。通过同样的一个平台,一呼百应不与阿里巴巴进行正面较量,也不会以不正当竞争博得眼前暂时的利益需求,而是独自开辟了专业的B2B商贸搜索引擎,并以自己一贯的诚实态度,以点带面的把一呼百应的服务理念推广到全国。中国的电子商务还处在一个上升的发展空间,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外在的市场环境,一步一步把一呼百应做强做大,而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