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的看待阿里巴巴的商业理想
电子商务领域,阿里巴巴现在的影响力在行业内是最大的,但阿里真的仅仅是单纯地把自己看做电子商务公司吗?抑或是互联网公司?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
去年九月份,在杭州的阿里巴巴10周年庆典会上,马云和eBay总裁约翰多纳霍坐在一起相互吹捧,“多拿货”说他很敬仰马云,马云在回敬对方之余说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帮助中小企业做生意。马云在同行面前没有过多地表露其野心。随后的日子里,马云谈得更具体了,说是:要为一千万企业生存服务,为全世界1亿人创造就业机会,为10亿人提供网上消费平台。
经济的发展说到底是由消费决定的,内需、出口和投资都是具体的消费行为决定的,在传统的领域沃尔玛是最大的消费平台,所以沃尔玛成了世界500强的第一,能和它媲美的都是石油公司(详见福布斯)。而现在世界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电子商务在不久的未来会不会成为消费交易的主要方式超越传统方式而存在?这似乎正在成为可能,商务部预计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规模将达6.83万亿元,而全民消费总额不超过14万亿,正好是一半。这种网络消费的方式正在从以前的“非主流”成为主流,趋势不可阻挡。2010年9月9日,淘宝仅用3小时售出205辆奔驰,而奔驰以前在中国一年销量超不过4000。淘宝在服装领域的销售数据更是大得惊人。
电子商务行业未来的竞争将可以用惨烈来形容,这一领域正在变为红海。阿里集团马云提到了他的愿景,就是要从1998年发展到2100年,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和全球最佳雇主公司。如果一切如他所预料的那样,那阿里就真的成了电子沃尔玛了,难道会成为全球最大公司?马云成为世界首富?我们还是不要想太多。
其实阿里的报表在互联网公司中算不上辉煌,上半年阿里盈利6.93亿元,而腾讯赚了39亿,网易赚了16亿,以阿里巴巴及其淘宝支付宝的规模,如果只拼命想着赚钱恐怕60亿都不止吧。其实他们的高管和员工很少讲盈利前景。也许阿里的理想不在当前,在未来。
如今阿里的组织已经包括了超过6000万个网商,作为一个服务平台,在基础设施共享的前提下,必须与所有客户结成一个深度的利益共同体,才能成长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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