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委托代理问题解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颜文虎 时间:2010-07-01

内容摘要:第三方物流的兴起及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引致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并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的出现。基于委托代理相关理论,本文从逆向选择、道德风险这两种存在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非效率角度分析了第三方物流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委托代理 博弈
  
  近年来,第三方物流凭借其优势越来越成为国际物流的方向及主流,越来越多的已经或正在考虑将自己的业务部分或全部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物流需求企业(委托方)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代理方)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而这种关系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物流需求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更关系到第三方物流的未来。
  在信息学中,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信息非对称的交易,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不具备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双方目的的不一致性及信息的非对称性,代理方在非对称的信息环境中总是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由此产生委托代理问题,简单地说,它是指代理人可能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而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委托代理问题使得交易双方之间总是难以实现理性双赢。
  
  第三方物流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
  
  由委托代理关系的含义可知,物流需求方在将自己的业务部分或全部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时,双方存在信息的非对称,具体而言,物流服务提供方,即第三方物流企业(代理方)拥有较物流服务需求方(委托方)更多的信息,从而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一般而言,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委托人往往比代理人处于一个更不利的位置,而且势必造成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非效率现象,这种非效率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逆向选择。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物流需求企业无法识别潜在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条件禀赋时,物流需求企业很有可能误选了不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生产性企业,高效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不仅能够降低生产运营成本,还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价值链,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绩效平平甚至低劣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不仅不能为企业降低成本,还可能对企业的经营造成隐患。
  二是败德行为。假设第三方物流需求方与物流供给方在签订契约时各自拥有的信息是对称的,但签约后,物流需求企业就不可能像原来那样全面、细致地了解物流运作的全过程,也无法观察到第三方物流提供商的所有行为。这样,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就有可能利用信息优势,通过采取不利于物流需求企业的一些行为为自己谋利。败德行为不仅损害了物流需求企业的现实利益,更加深了物流需求方对物流提供方的不信任,并对物流行业的发展造成障碍。
  
  第三方物流委托代理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方法
  
  (一)逆向选择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1.逆向选择原因分析。逆向选择之所以发生,主要是因为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一样。当交易的一方掌握着另一方不知道的信息且该信息影响后者福利时,价格就不能反映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没有信息的一方就不能做出买卖决定。于是,价格失去了平衡供求、促成交易的作用。反映到第三方物流市场上,则表现为整个市场交易的萎缩,更多的物流需求企业不得不选择自营物流。
  2.解决对策。为了不被埋没,提供优质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会设法向交易对方显示自己的优势,从而得到较高的报酬,这样的行为叫做“发送信号”。以下分析“发送信号”的机理。
  假设市场上有优劣两家第三方物流企业。对于客户,优质物流服务的价值为80单位,劣质物流服务的价值为30单位,但客户在购买时无法区别服务的质量。假定客户认为市场上的物流服务好坏参半,这样,他买到的服务的期望价值为55单位,因此他愿意付出的最高价格是55单位。
  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劣质服务沾了优质服务的光,如果客户能区分的话,劣质服务的价格不可能超过30单位。劣质服务的存在不仅危害了客户,也危害了提供优质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提供优质物流服务的企业为了对付劣质服务的滥竽充数,决定向客户发出信号。例如,为了向客户证明自己服务质量的优越性,第三方物流企业主动提出在未来若干年内,对其所提供的物流信息系统提供免费的维护、升级等服务,并假设优秀物流企业这样做时每年的成本为6单位,而提供劣质服务的企业其成本却高达25单位。
  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能成功地通过发送信号以区别劣质服务,必需满足自我选择的条件。不妨假设优质服务免费维护M年,劣质服务免费维护N年,M、N为非负数。劣质服务假冒优质服务,可得到的价格是80单位,但企业必须提供M年的免费维护,对于劣质服务而言,这一成本为25M。不冒充优质服务,所得价格为30单位,提供N年免费维护,其成本为25N,所以,劣质不冒充优质的条件是:30-25N≥80-25M(1)
  同样,优质不冒充劣质的条件是:
  80-6M ≥30-6N(2)
  另外,考虑优质服务在被区分后所得的净收益要大于其被劣质服务产品混没时的收益,应有:80-6M ≥55 (3)
  解(1)、(2)、(3)可得:2≤M≤4;0≤N≤2。
  这样,只要将免费维护服务定在2.5年、3年、3.5年或4年,优秀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能以“发送信号”的方式有效的与劣质的物流服务商区分开来,理性的物流需求企业将会通过权衡利弊,正确地选择优质的第三方物流供应商。
  (二)道德风险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1.道德风险原因分析。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有两种相应的解决对策。
  原因一:“近视”行为(有限博弈)。上文提到,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签约后,出于机会主义的动机会产生一些违约行为。同样的,客户企业也会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如扣款、延期付款等违约行为以减少自己的损失。为什么双方都会采取违约行为呢?可以分析下面的博弈模型。


  
  假设有甲(第三方物流)乙(物流需求企业)两企业。若双方均守约,则每一企业的收益都是1250元;若甲违约乙守约,则甲可获利1360元,乙获利980元;若甲守约乙违约,则甲获利980元,乙获利1360元;若双方均违约,则每一企业的收益都是1130元。
  这样,根据博弈论的有关理论,必然是双方均选择违约,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是由于博弈双方都只顾眼前的利益,没有考虑应通过长期合作来真正实现双赢。
  原因二: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在缺乏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总会产生利己的动机。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对于控制“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是非常重要的。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应该能在物流需求企业的收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收益之间建立一种正相关的关系。
 2.解决对策。首先是长期合约(长期重复博弈)。为克服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近视”行为,应努力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与物流需求企业之间建立一种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战略伙伴关系是建立在长期合约的基础上的。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出于长远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会尽可能地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并且尽量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现仍以上文博弈的数据为例,看看在长期重复博弈模式下,博弈双方是如何选择合作的。在重复博弈中,参与者每期都得到一定的报酬。为了比较不同策略的报酬的大小,我们必须把各期的报酬加总起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用时间折扣率把未来的收益贴现为现在的等价收入,这样就可以把各期的收益加在一起。我们用r表示时间折扣率,以现在为第0期,那么第1期的报酬P1折算到现在便是r1P1 ;第2期的报酬折算到现在是r2P2 ;依此类推,第N期的报酬折算到现在是rnPn
  从现在开始,甲乙两公司要是自始至终地合作,那么双方每期均可得1250元,总报酬为:
  (1+r+r2+ΛΛ) ×1250=1250/(1-r)
  如果两公司从现在起不再合作,那么每个公司的总报酬为:1130/(1-r)
  我们先来证明任何一个公司都不会欺骗。因为进行欺骗的公司最多只能占一次便宜,即得1360元,这比合作当期的报酬多了110元的短期收益。但这一欺骗却带来长期损失,即从此以后,欺骗者再也得不到1250元,而只能得到1130元。所以长期的损失为:1250/(1-r)-1130/(1-r)=120/(1-r)
  只要欺骗的短期利益小于长期损失,公司就不会欺骗。即,如果110π120r/ (1-r)公司就不会欺骗。此时的rφ0.48。
  这样,在长期重复博弈中,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博弈双方都会采取合作的方式来实现双赢。
  其次是分成和约机制。实践证明,分成合约机制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它能在非对称信息的条件下,一方面对第三方物流企业产生约束/激励,另一方面又能分担物流企业的风险。下面,本文通过对分成合约模型的研究来探讨如何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施恰当的约束/激励。
  假设I=a+ΔI是物流需求企业的总收入,其中a为一个合理基量。
  P=b+ΔP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需求企业收入为I时得到的报酬;其中,b为收入a所对应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本报酬;a、b均为常数。
  根据分成合约的性质,可令ΔP=βΔI,则有:P=b+βΔI
  设C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需求企业收入为I时的成本,P '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则有:P'=b+βΔI-C
  假设C=c+ΔC,常量c为固定成本, ΔC为变动成本,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ΔC与ΔI 的变动关系可简化为:ΔC=δΔI+d
  则有:P'=b+βΔI-C
   =b+βΔI-δΔI-d
   =(β-δ)ΔI+(b-d )
   =(β-δ)(I-a)+(b-d )
  显然, MAX (P ')=MAX (I)
  这说明,在第三方物流分成合约机制下,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与物流需求企业收益的最大化是相吻合的。以上的论证充分说明,只要建立合理的分成合约机制,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行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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