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自珍佚札三篇辩伪
《故宫博物院院刊》一九八○年第一期《龚自珍致邓传密佚札系年校注》一文,公布了龚自珍的三篇佚札。我认为这些遗稿可疑之处颇多,实非龚自珍手笔,而属他人作伪。
为论述方便起见,先将龚自珍给邓传密(字守之)的三封信的原文抄录于下。
《致邓守之书》之一
守之足下:望吾弟之车尘,至于不可复见而后反,归来恍若有亡,转一念曰:吾平生好奇,然未一出塞,足下乃从名将至长城,书剑磊落,又足羡也。古来诗人文人之为记室参军者多,然几人有此英遇耶?重以公子之贤贤而好客,遥想两君高谭驶辩,倾出心肠,足令塞禽惊舞矣。兄枯寂本惯,足下及默深去后,更可缄舌裹脚,杜绝诸缘。待明年春杪,两君并辔归时,兄尔时当出定,一话塞上风景耳。见在终日坐佛香潦绕申,翻经写字,以遣残年,亦无不乐也。足下处一切人,无论何时何地总须晓得他好处,使其心委曲以受异,量之善。虽其非善也,而胸中自有安放他处,则足下之福矣。负其门风之高,与其天姿不俗,空腹高睨,唇吻触处皆訾嗸。兄前所云能清不能浊,能室而不能市者,危之道也。心所谓危,不得不以告也。《汉官仪》仅抄十分之二,必不乾没。默深所允寄还物,乞促之,促之。兄。
《致邓守之书》之二
足下闻之,当为我鼻涕一尺也。此皆由兄不孝,不能在家承欢服养,帮家严慈料理家务。终鲜兄弟,家无主器者,以致殃及先人手泽。客游无味,至兄而极见在必欲南归,以慰亲心,其故有四:家严晚年失书籍,何以消遣?盖性无旁嗜,以书为生,以书为命。从此仿佯无倚,亟须慰籍其目前,一也。家慈本以积病之躯,夜半受惊,恐月来魂魄未定,二也。家严况有降一级留任处分,又奉旨赔修牙署,而当日一切要紧文案,亟须查办,此善后事宜,竟乏帮办之熟手,三也。家严未免心结郁块,咨及家人。家人未能无□□,□之无济,亟须兄归,调护一切,允再生乘庆,四也。至于妻子受惊,欲往慰恤,此不在话下矣! 而说者阻兄曰:幸补一缺,又须开缺。明年到京,定例不准随到随补,例以杜卖缺之弊也。如此则功名耽误一半,一说也。会试在即,未免荒功,二说也。到家无补于事,三说也。此三说者,皆泛泛之交,悠悠之谈也。兄补缺本属幸幸,譬如明年冬间方补,比之同衙门诸君,己为便宜,岂有恐功名耽误一年,而不归省父母之理?虽□吃亏,亦必行,一解也。若言文章学问,则不可一日荒疏,感言歉,则浅甚矣!兄则掉头径去,视此朋友,若固有之,视其待我之若固当然者,此语吾弟深解之也。弹压家人,勿令内言之出阃,而日以一菘一粟饷从者,必欲言之,此三言而己。仲春相见,留此奉问兴居不罄。愚兄龚自珍三叩头,初十灯下。徐君浩堂亦有来借屋之说,如果亦佳事也。守之仁弟先生侍右,不尽欲陈,龚自珍叩头。
此信之末尾,有包世臣附笔一则:
定公遭此奇灾,匆匆南下,非足下来不可,军门通达人情事理,必能见听,即挹之亦非不近人情者。明年春未夏初,仍可前去,如是方为朋友两全之道也。世臣适在此,见书附笔。
《致邓守之书》之三
天寒岁暮,足下旅居,何以为怀,未卜年内有试事否?兄冒三十三日之冰雪,踉跄而归。家严慈幸皆无恙,家慈受惊不小,儿子等几乎不救。痛定思痛,言之心骨犹憟。而奇灾之后,万事俱非,或者柳子厚所云黔其庐,赭其垣以示人,是亦祝融回禄之相我耶。此事颇有别情,患难起於家庭,殊不忍言。然外间固有微闻之者,未卜足下曾闻之否?兄暂得依恋膝下,以度残年,而试期又迫。正月初旬,即须买掉北上,相见甚迫。兄此行尚有一辈泛交俗论,笑我半苦於无益之地者,有谓我名场不思上进,反属不孝者,兄皆听之。要之吾辈行事,动辄为人笑,岂为所惑而动哉?
再者,家藏五万卷尽矣。而行箧之携以自随者,尚不减千余卷,名之曰劫外藏书,编列五架。其为我朝夕拂拭之,勿令虫鼠为祟。宝此丛残,殊为不达,苦恼之余,弥复惭愧,吾弟应怜而笑之也,珍再说如此,时鼓四下,寒日到窗。
《甲寅》杂志第一卷第七号也曾刊载龚自珍《致邓守之书》之一、之三,缺第二封信,同时还发表了魏源《复邓守之书》佚札两件。魏源的佚札与龚自珍给邓传密的信互相关联,文字不长。故一并附录于此。
魏源《复邓守之书》之一
接手札,具悉行旌安稳抵京,甚慰。源与挹之处此,每有寂寥之感,惟有勉理旧业,来春相见京师耳。札中言本欲回车来口,因源向挹之有成言,是以不来。源反躬自思,不但无此语,即询之挹之,亦并未尝向足下言之。且文驾之去也,军门劝之,挹之劝之,足下亦自决之。而忽有微词於源,何源之命蹇,动辄得咎耶?足下非妄怨人者,源惟有自反而已。天寒尚慎眠食,以时力学,自重为祝。
魏源《复邓守之书》之二
前书谓,源与挹之退有后言,方切悚惧,昨札则已释前疑,而止谓词儿之间不甚亲洽。夫舍其大而责其细,宽其重而就其轻,是故人之恕也。交久而不略其文貌,责过而不忽于细微,是故人之周也。源素性粗疏,动多尤悔,故人知之,岂自今日?然在他人则将以为不足责备而置之,自非直谅肫勤之君子,其尚肯齿诸朋友之列而规诲不倦乎?近与挹之讲习切磋,颇知自反,尚望时贶良药,以针以砭,不致遐弃,以全始爱。诗云:'无我恶兮,不蹇故也。'明春入都面晤,乃竭其愚。前接秋舫书,言足下受定公之托,颇不容易,未知日内光景何如?定公正月即可抵京否?日内闭户作何工夫?念念。天寒,惟珍重不宣。
在论证龚自珍《致邓守之书》真伪之前,首先须确定这几封信假如确实出自龚自珍之手,可能写在什么时候。
《致邓守之书》之二谈到龚自珍家庭遭灾,龚自珍决计请假回家。有人劝他不要南归,说他"幸补一缺,又须开缺……如此则功名耽误一年。"由此可知,龚自珍写此信时正在朝廷任职,据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龚自珍初登仕途在嘉庆二十五年①。故《致邓守之书》之二应作于嘉庆二十五年之后。
《致邓守之书》之三是龚自珍请假回到南方家中后所写,信中提及家中失火,"家严慈幸皆无恙。"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道光三年癸未条载:"七月,母段恭人卒于苏松道署,先生解职奔丧。"
故此信不可能写于道光三年七月之后。换言之,《致邓守之书》之二、三应写于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三年七月之间。
《致邓守之书》之二、三都讲到明春会试之事。道光元年,四年皆未举行会试,道光二年、三年曾举行会试②,因此这两封信不会写於嘉庆二十五年和道光三年而只能写於道光元年或二年。
《致邓守之书》之二、三都写於冬天。《致邓守之书》之二说龚自珍请假南归,按定例扣足一年,到明年冬天才能补缺,则龚自珍请假和写信的时间当在冬天。《致邓守之书》之三明言"天寒岁暮""以度残年",写於冬天更无疑问。道光元年冬天,龚自珍并未离京南下。是年冬天,龚自珍有诗《冬曰小病寄家书作》③,可以证明此时龚自珍不在父母身边。直至此年除夕,龚自珍还在北京,与彭蕴章同寓城南圆通观。龚自珍有诗《辛己除夕,与彭同年(蕴章)同宿道观中,彭出生平诗,读之竟夜,遂书其卷尾》记此事。既然龚自珍在道光元年冬天一直未离开北京,《致邓守之书》之二、三就应写于道光二年的冬天。
《致邓守之书》之一提到魏源与邓守之同往长城塞外,且约定明年春初两人一起回来。李柏荣《日涛杂著》云:魏源"曾馆古北口杨氏家中,教其子弟,兼治举子业。"魏源也自述曾到过古北口。他在《答人问西北边域书》中说:"某足迹所至,北仅古北口而止,西仅秦蜀近界而止。"古北口是清代直隶提督驻地。据《清代职官年表》,杨芳于道光元年至三年在古北口任直隶提督。《日涛杂著》所说杨氏当指杨芳。又据魏源与贺熙龄信云:"旧东杨果勇驻节辰州。"《官傅杨果勇侯西征凯旋寿诗集杜》诗云:"昔在严公幕,杜陵有布衣",注云"公子承注,旧从余游。"魏源确曾馆于杨芳幕府。根据上述情况推断,魏源在道光元年至三年间一度在古北口杨芳家中坐馆。魏源《复邓守之书》之一云:"文驾之去也,军门劝之,挹之劝之",又有"回车来口"语,"口吋旨古北口,军门指杨芳。龚自珍《致邓守之书》之二包世臣附笔也提到邓传密在军门和挹之处。因此,《致邓守之书》之一所说邓传密随名将至长城,名将也就是杨芳,长城即指古北口(古北口在长城脚下)。此信则当作于道光元年至三年杨芳任直隶提督之时。
从《致邓守之书》的内容分析,之一作于二、三之前。假如书之一写于二、三之后,此信应作于道光三年龚自珍从南方回到北京之后。从魏源《复邓守之书》和龚自珍《致邓守之书》之三可知,此时邓传密已从古北口回到北京。龚自珍在道光三年七月因奔母丧解职南归,因而龚自珍在北京送邓传密第二次去古北口应在道光三年七月之前。从《致邓守之书》之一的语气看,此信是龚自珍送走邓传密之后不久写的。然而此信作于冬天。信中有"以遣残年"之语。道光初,龚自珍仅三十余岁,"残年"不是说龚自珍已入垂暮之年,而是指一年即将过去,与书之三所说"以度残年"的意思相同。道光三年冬天,龚自珍不可能在北京送邓传密去古北口,也不会写此信。此信当作于书之二、三之前,在道光元年或二年的冬天。
在确定《致邓守之书》写作时间后,再考察道光元年和二年间龚自珍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就会发现信中所述多与事实不符,破绽很多,现举其要点加以论述。
一、《致邓守之书》之一谈及龚自珍的社交活动和思想状况,与实际情况牴牾不合。
《致邓守之书》之一云:"兄枯寂本惯,足下及默深去后,更可缄舌裹脚,杜绝渚缘。"似乎龚自珍当时是个性情孤僻,离群索居,言论行动十分拘谨的人。事实正相反。龚自珍在道光元年至三年七月在北京任内阁中书期间,交往很多,活动也相当频繁。龚自珍《二哀诗》自序云:"为谢学士阶树、陈修撰沆作也。两君皆以巍科不自贤,谓高官上弟外,有各家师友文字,皆乐相近,而许贡其言说。辛己冬迄癸未夏,数数枉存余,求师友,有造述,皆示余。余僭疏古近学术源流,及劝购书,皆大喜。"④在《述怀呈姚侍讲元之》诗序中,谈到他自道光元年进京后,与程同文、秦恩复往来往频繁,相约"每得一异书,互相借抄,无虚旬。"《東秦敦夫编修二章》序亦云:"辛已秋,始辱编修惠访余居,岁余,无三日不相见。"在此期间,经常和龚自珍过往的还有刘逢禄、姚字塽、包世臣、宋翔凤,端木国瑚、徐松、陈奂、王sx艹湲龄等人。龚自珍还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中高谈阔论,锋芒毕露。他在道光二年所写《十月廿夜大风,不寐,起而书怀》一诗中,说他自己"九流百氏谈宴罢,酒醒炯炯神真明"欹斜谑浪震四坐,即此难免群公嗔。"表现了他博学雄辩,睥睨时俗的胸襟和风度。龚自珍爱发惊世骇俗之论,在当时引起很大的震动,也颇招时议之非难。姚莹在《汤海秋传》中说:"道光初,余至京师,交邵阳魏默深,建宁张亨甫,仁和龚定庵及君。定庵言多奇僻,世颇訾之。"⑤这一切,和《致邓守之书》中所说"绒舌裹脚,杜绝诸缘"的情况恰恰形成鲜明的对比。
《致邓守之书》之一说龚自珍在当时潜心于佛学研究,"终日坐佛香缭绕中,翻经写字",也与事实大相径庭。龚自珍虽在嘉庆年间结识江沅时,已经接触到佛学,但并未对佛学发生特殊的兴趣,也未作深入研究。道光三年七月之后,龚自珍丧母居忧,才集中时间研究佛学,校契经书⑥,"晚尤好西方之书"(魏源《定庵文录叙》)。龚自珍道光元年进京后,感兴趣的是舆地之学。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道光元年辛已条载:"在内阁充国史馆校对官。时馆中方重修《一统志》,先生上书总裁,论西北塞外诸部落沿革,订旧志之疏漏,凡一十八条。先是桐乡程春庐大理同文修《会典》,其《理藩院》一门,及青海西藏各图,皆开斜方而得之,属先生校理,是为天地东西南北之学之始,而于西北两塞外部落、世系、风俗、山川形势、原流合分,尤役心力,洞明边事,雅称绝诣。自撰《蒙古图志》,订定义例,为图二十有八,为志十有二,凡三十篇。"道光二年,龚自珍对此兴趣未减,抄录了《西藏志》《畿辅水利图说》等史地经济书籍⑦。龚自珍研究舆地经济之学,目的是为现实服务。他在道光元年著《西域置行省议》,"盖议迁议设,撒屯编户,尽地力以剂之民,实经画边陲之计⑧。"道光二年《与人论青海事书》从研究青海吐蕃的地理出发,提出了解决青海边患的办法。在道光二、三年之际,龚自珍还写了《壬癸之际胎观》《五经大义始终论》等和。这些文章从朴素的辩证法出发,论述了社会改革的必然,强调了社会生产的重要性。此时龚自珍初登仕途,救世之心正切。他致力于经世之学的研究,希望从研究历史和现实中寻找改革社会的道路。《《致邓守之书》之一说龚自珍整日研读抄写佛经,一意逃禅归宗,已达到与世隔绝的地步,跟当时龚自珍的思想、行动全不相合。
邓传密,初名廷玺,字守之,清代著名书法篆刻家邓石如之子,一生科举蹭蹬,功名未就,主要靠当幕僚和清客度日,社会地位不高,在当时文人中的影响也不大。在《致邓守之书》中,龚自珍将邓传密视作可以信赖的知己,包世臣在附笔中也说:"定公遭此奇灾,匆匆南下,非足下来不可。"表明龚自珍和邓传密的关系非同一般。龚自珍在信中还处处以兄自称,直呼邓传密为弟,按照古代文人习惯,同辈间交往,不论年岁大小,一般尊称对方为兄,只有在关系相当亲密的朋友之间,才无避嫌地自称为兄。
龚自珍仅比邓传密大四岁⑨,两人当是同辈。龚自珍自称为兄,也说明他与邓传密有特殊的亲密关系。可是在已确定是龚自珍所作的全部诗文中,从未提到邓传密其人,龚自珍的师友讲起他们与龚自珍的交往时,也从未涉及到邓传密。这就令人怀疑龚自珍和邓传密的关系是否象信中所反映的那么亲密。
三、《致邓守之书》之二有包世臣附笔一则,可是龚自珍在北京写此信时,包世臣正在大名,不可能在信后加此附笔。
前已证明,《致邓守之书》之二如确是龚自珍手笔,只能写于道光二年冬天。此信注明写于"初十灯下"。它不可能写于十月初十。龚自珍道光二年作有《十月廿夜大风,不寐,起而书怀》一诗,诗云:"家书前夕至,忆我人海之一鳞。此时慈母拥灯坐,姑倡妇和双劳人。寒鼓四下梦我至,谓我久不同艰辛。书中隐约不尽道,惚恍悬揣如闻呻。"龚自珍十月十八日收到家书,信中未谈及失火之事。龚自珍在诗中流露了对亲人的思念,发出"安得眼前可归竟归矣,风酥雨腻江南春"的感叹,反映丁他想回家而又回不去的无可奈何的心情。如他在十月初十已决计请假南归,在十月二十日写此诗时,他就不会感叹欲归而不能。龚自珍在道光二年十一月八日还写过一篇《与人论青海事书》。有人向龚自珍向问青海边事,并借阅有关资料。龚自珍在这封信中说:"委检各件,敬捡上……其地形道理各件,程府丞昔岁开斜方而得之者,想明核,走处仅一分,览毕当见还也。"程府丞即程同文⑩。龚自诊为程同文校理《理藩院》一门和青海西藏各图是道光元年进京以后的事,龚自珍收藏的有关青海的"地形道里各件"也应在北京。龚自珍将资料借给别人和写《与人论青海书》都是在北京发生的事情。由此可以确定,道光二年十一月八日龚自珍还在北京。假如《致邓守之书》之二写于十月初十,龚自珍在十一月八日还迟迟未动身,就和包世臣附笔中所说:"定公遭此奇灾,匆匆南下"之意不符,与龚自珍自己在信中流露出急于归家的心情不合。《致邓守之书》之二也不可能写于十二月初十。据《致邓守之书》之三所说,龚自珍从北京回到南方,路上走了三十三天。《致邓守之书》之三也写于道光二年冬天,据此推算,龚自珍最迟应于十一月下旬离开北京,不可能十二月初十还在北京给邓传密写信。排除掉《致邓守之书》之二写于十月初十或十二月初十的可能,此信只能写于道光二年十一月初十。
然而,道光二年十一月包世臣正在大名直隶承宣布政司陆言处当幕宾,为陆言起草文书。包世臣《记直隶水道》一文云:"道光二年仲冬就食直隶承宣使署。"11他是在道光二年十月份到达大名的。他在道光四年所作《启颜漕督》云:"尚书阁下,二年孟冬在大井行营,以拙著《郭君传》得彻钧览,邁荷齿芬,诵编寮采。未望霁颜,先承推毂,用心真厚,古人无以加。"查《清代职官年表》和《清史稿》,道光四年漕运总督是颜检。颜检在道光二年任直隶总督12,当时直隶总督府在大名。又检《清史稿·地理志》《畿辅通志》《嘉庆重修一统志》等史籍,直隶皆无大井这一地名。《启颜漕督》中"大井"倘非大名刊刻之误,当是大名属下一村镇之名。 又据包世臣所作《谱玉田长亭怨》自注云:"壬午冬初富庄驿雨夜",富庄驿是从北京去大名途中所经之地,可知包世臣是在十月初离开北京经富庄驿去大名的。包世臣十月份离开北京,十一月正在大名,他当然不可能看到龚自珍十一月初十在北京写给邓传密的信,更不可能加上一附笔言。既然包世臣的附笔是假的,《致邓守之书》之二也就同样可疑。
四、《致邓守之书》之二、三提到龚自珍在道光二年冬天请假南归之事。然而道光三年春天,龚自珍已在北京任职。两省牴牾不合。
龚自珍《破戒草》诗集癸未年(道光三年)有一首诗,题为《暮春以事诣圆明园,趋公既罢,因览西郊形胜,最后过澄怀园,和内直友人春晚退值诗六首》,可证道光三年春天龚自珍在北京任职办公。按照当时惯例,京官清假离职,不可能很快就复职,《致邓守之书》之二亦云,龚自珍如要请假,按定例必须扣足一年,到明年冬天才能补缺。据此惯例,如果龚自珍于道光二年冬天请假南归,他不可能在道光三年春天回北京任职。然而龚自珍于道光三年春天在北京任职是确凿无疑的,这就只能说明龚自珍在道光二年冬天并未请假南归。
五、《致邓守之书》之二、三都提到龚自珍因南方家中失火而请假南归。道光二年,龚自珍家确遭火灾,但失火的地点是在北京,根本没有请假南归的必要。此为《致邓守之书》系出伪造的确证。
在龚自珍的诗文中,曾多次提到道光二年家庭失火,藏书被焚之事。《述怀呈姚侍讲》诗序云:"先母忧半年,吾家火。至丙戌,复之京师,距煨烬已五年,书颇少"。此诗首句"祭书岁岁溯从壬"后自注:"自壬午灾后,岁以酒醢祭亡书数百种。"《己亥杂诗》中有一诗云:"十仞书仓郁且深,为夸目录散黄金。吴回一怒知天意,无复龙威禹穴心。"此诗自注:"壬年岁,不戒于火,所搜罗七阁未收之书,烬者什八九。"所以,龚自珍家曾于道光二年失火,焚毁许多书籍是没有疑问的。
但是,龚自珍的《拟进上蒙古图志表文》附记云:"是书成名十之五六,拟俟其成而别行。道光壬午九月二十八日,吾家书楼灾,此书稿本之半,及为此书而收聚之档册图志,世所弗恒见者尽毁,遂辍业弗为。以总表文及序文若干篇附存文集中,非初心矣。"《拟进上蒙古图志表文》作于道光元年十一月初一,此时龚自珍正在编撰《蒙古图志》,至道光二年九月书楼失火,仅完成十之五六,"遂辍业不为。"龚自珍研究舆地之学,编撰《蒙古图志》,与程同文有关。《已亥杂诗》"手校斜方百叶图"一诗自注云:"程大理同文修《会典》,其《理藩院》一门及青海、西藏各国,属予校理,是为天地东西南北之学之始。大理殁,予撰《蒙古图志》竟不成。"龚自珍帮助程同文校理《理藩院》,研究舆地之学,都是道光元年进京以后的事。理藩院是清政府主管蒙古、西藏等地事务的衙门。龚自珍在校理《理藩院》时,得以接触大量有关蒙古的资料,这才有可能编撰《蒙古图志》。因此,龚自珍编撰《蒙古图志》也是道光元年进京以后的事。既然龚自珍在北京编撰《蒙古图志》,他的稿本及收集的档案图册也应在北京;决无身在北京,而将其正在编纂中的稿本和资料送回南方之理。龚自珍家书楼遭火灾,《蒙古图志》稿本之半和档案图册尽毁,说明失火地点是在北京。
在《破戒草》诗集中,丙戌年(道光六年)有一首诗,题为《烬余破簏中,获书数十册,皆慈泽也,书其尾》,与道光二年龚家失火事有关。《破戒草》诗集不仅编年,在每一年中也是按照写作时间前后编排的13。此诗前有一首《京师春尽夕,大雨书怀,晓起柬比邻李太守威,吴舍人嵩梁》,说明道光六年春天,龚自珍居母忧服阙复归京师任职。根据《破戒草》编排的次序,可以推断《烬余破簏……》一诗也作于龚自珍从江南返回北京之后。诗云:"欲溯百忧始,残书乱一堆。青灯尔何寿?卅载影霏微。乍读慈容在,长吟故我非。收魂天未许,噩梦夜仍飞。"烬余破簏"指火灾后剩下破败的书箱,"残书乱一堆"说明灾后残存的书籍尚未整理。既然此诗作于北京,那些破簏残书也应在北京,因此龚家书楼失火处在北京。如果是龚自珍南方家庭失火,灾后剩下的破簏残书也应在南方。龚自珍于此次北行时,带走烬余残书是可能的,但绝不会千里迢迢将烬余破簏也带往北京,到了北京再去整理破簏,从中捡出数十册书。
此外,《致邓守之书》说龚自珍家庭失火在南方毫无根据。《致邓守之书》之二在谈到龚家失火情况时说:"家严况有降一级留任处分,又奉旨赔修牙署。"道光二年,龚自珍之父龚丽正任苏松太兵备道14,《致邓守之书》说他因失火而赔修牙署,受降级处分,則表明失火处是在松江的兵备道衙门。苏松太兵备道衙门失火,是一起不小的事故,应该在当时的官方史乘和地方志中有所反映。但查阅《清实录》和《松江府志》等史料,皆未发现有苏松太兵备道衙门失火和龚丽正受处分的记载,《致邓守之书》所反映龚家失火的情况是不真实的。
通过对龚自珍诗文和有关材料的仔细研究,可以确信龚自珍家庭失火在北京,而不在南方,龚自珍请假南归是《致邓守之书》杜撰者无中生有的捏造。
《致邓守之书》违背事实、不合情理处很多,决非龚自珍手笔。魏源《复邓守之书》与《致邓守之书》密切相关,也可能是伪托,当另有专文作进一步的考证。龚自珍《致邓守之书》的真伪,牵涉到对龚自珍生平的研究和思想的评价,并非无关宏旨的笔墨官司,故作此文加以辩正。
注 释
① 吴昌绶《定庵先生年谱》嘉庆二十五年庚辰条云:"会试仍下第,筮仕得内阁中书。案:《内阁汉票签中书舍人题名》云:道光元年到阁。此据先生自撰《张青琱文集序》,当得其实。"然《张青琱文集序》云:"二十五年,龚自珍筮仕,得内阁中书,求顺治前辈文童于江南上海县李家。"《年谱》道光元年串巳条:"正月,在吴中与顾涧茧千里作探梅之游,似于上年秋冬间南旋,阙疑俟考。"据此推测,龚自珍在嘉庆二十五年筮仕后,并未立即到职,而是去江南访书,道光元年才回京述职.因此龚自珍《述怀呈姚侍讲》诗序云:"串巳之京师。"
② ②据吴昌绶《年潜》
③见龚自珍《破戒草》诗集辛已年栏下。《破戒草》是龚自珍手定的编年诗集,集中诗的写作年代是可靠的。
④所引用龚自珍诗义,除特則注明者外,皆引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龚自珍全集》
⑤姚莹《东溟文后集》卷十一
⑥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龚自珍全集》《重印前言》说龚自珍在三十多岁时才接触佛经,并不确切。龚自珍《己亥杂诗》"铁师讲经门径仄"一首自注云: "江铁君沅是予学佛第一导师。"据龚自珍所作《江子屏所著书序》(附笺),可知龚自珍和江沅结识不迟于嘉庆二十二年。龚自珍在嘉庆二十四年二十九岁时所作《驿鼓三首》有"书来恳款见君贤,我欲收狂渐向禅" "一卷金经香一炷,忏君自仟法无边"之语,可知至晚在二十九岁时已接触佛经,据吴昌绶《年谱》载,道光四年,龚自珍与贝墉、江沅校契《圆觉经略疏》,并组织刊刻。又借经于龙泉寺,持《陀罗尼》满四十九万卷,诵普贤、普门、普眼之文。在此之前,《年谱》没有龚自珍校契经书,研究佛经的记載。《重印前言》的说法也许从《年谱》年而来。
⑦《最录畿辅水利图说》自注:"仁和后学龚自珍敬读数过,时道光壬午闰三月。"《最录西藏志》云:"道光壬午春日,从春庐先生廷尉家借录一通。"
⑧引自吴昌绶《年谱》
⑨龚自珍生于一七九二年。李兆洛《石如君墓志铭》说邓传密"生六年而丧母,又四年而君弃养。"邓石如死于一八○五年,邓传密则当生于一七九六年,比袭自珍小四岁。李兆洛《邓守之字说》又云:"吾友完白山人邓君,有子臼尚玺,生八年而孤。"据此推算,邓传密应出于一七九八年,比龚自珍小六岁。
⑩道光二年,程同文官大理寺少卿。清代宗人府府丞掌校理汉文册籍。程同文参加修《会典》,主管校理汉文册籍,所以龚珍称他为府丞。
11文中所引包世臣诗文,俱见《安只四种》不一一注明。
12《清史稿》卷三五八《颜检传》:颜检,字惺甫。(道光):年,复擢直隶总督……三年.以年老内召,授户部侍郎,调仓场。复出为漕运总督,五年,坐河淤滞运,際三品衔休致。
13以《破戒草》诗集丙戌年为例,第一首《乙酉十二月十九日,得汉凤纽白玉印一枚……喜极赋诗,时丙戌上春也>上春即正月孟春。第二首《纪游》,诗云:春小兰气淳,湖空月华出……离离梅绽蕊,皎皎鹤梳翮。"描写的是初春景色。第三首《后游》云:"破晓霜气清,明明敛寒碧""疏梅最淡治今朝似愁绝……抽出三四华,敬报春消息"写的是春初还寒季节。第四首《夏进士诗》时间不明。第五首《京师春尽夕……》作于暮春。第六首《有所思》时间不明,第七首《美人》,有"春来不学空房怨.但折梨花照暮愁"之句,梨花开与暮春。第八首《寄秦编修扬州>云:"园亭清卮夏酒黄",可知作于夏天。第九首《反祈招》、第十首《烬余破簏》季节不明。第十一首《二哀诗》序云:"作二哀诗,时丙戌夏"第十二首《祭程大理》、第十三首这《投李观察》、第十四首《賦优患》,时间不明。第十五首《丙戌秋日……》和第十六首《秋心三首》作于秋天。第十七首《同年生徐编修斋中夜集》、第十八首《堕一齿戏作》时间不明,第十九首《寒月吟》序云岁暮之作,则在冬天。从上述情况看,《破戒草》诗集是以写作时间先后编排的。《破戒草》编定于道光七年,距写《烬余破簏……》一诗仅一年,也不大可能因记错写作时间而颠倒次序。
14据吴昌绶《年潜》.龚丽正于嘉庆二十年自徽州知府擢苏松太兵备道,至道光七年引疾归。主讲杭州紫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