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何以“惊奇”?——“二拍”传奇艺术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纪德君 时间:2010-09-05

       一

      奇,意味着非同寻常,出人意料,别开生面。这种美学形态常常给人以新鲜、陌生、独特、罕见、怪异、神秘等诸种审美感受,它可以满足人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因此,一部小说如果能使读者“于其直接以触以受之外,而间接有所触有所受”,或“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⑴,从而获得新奇的审美感受,那么即使故事编得幼稚一点,读者也仍可能会像孩子那样沉浸在读故事的愉悦之中。美国小说美学家阿米思就说:“即使一部小说很幼稚,但是当它激励和满足了人们的好奇本能时,即使它组织得很蹩脚,但是当它用一连串的冒险和奇历给我们带来愉悦时,它也能完成某种任务。任何男人都有那种时刻,在那里他变成了孩子。”⑵英国小说家菲尔丁也说:只要作家“遵守了作品必须令人置信这条原则,那么他写得越叫读者惊奇,就越能引起读者的注意,越使读者神往。”⑶我国古代的小说家也向来有“尚奇”的美学追求,从唐代传奇的“作意好奇”,到宋元话本的“博古明今历传奇”,再到明清小说的“非奇不传”,可以说早已形成了一个以“传奇”为趣尚的传统。这正如清人何昌森所的:“从来小说家言,要皆文人学士心有所触,意有所指,借端发挥,以写其磊落光明之概;其事不奇,其人不奇,其遇不奇,不足以传。”⑷

      作为拟话本小说创作的代表人物,凌濛初就秉承了古代小说的“尚奇”传统。睡乡居士在《二刻拍案惊奇序》中就说:“即空观主人(按,此为凌濛初之笔名)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因取其抑塞磊落之才,出余绪以为传奇,又降而为演义,此《拍案惊奇》之所以两刻也。”事实也正是如此,凌濛初之所以用“拍案惊奇”名其小说,本身就说明了他对“奇”的刻意追求。他创作“二拍”的主要用意之一,就是为了让人读了他的小说能够“拍案”而“惊奇”。那么,小说要怎样写,才能达到让人“惊奇”的艺术效果呢?这就牵涉到对“奇”的理解问题。在《拍案惊奇序》中,凌濛初曾专门就“奇”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少所见,多所怪。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昔华人至异域,异域诧以牛粪金。随诘华之异者,则曰:‘有虫蠕蠕,而吐为彩绘缎绮,即可以衣被天下。’彼舌挢而不信。乃华人未之或奇也。则所谓必向耳目之外索谲诡幻怪以为奇,赘也。”这就是说“奇”与“常”本是相对的,此为“奇”,彼可为“常”;此为“常”,彼可为“奇”,一切皆以见闻多寡而定,随时空不同而转移。“耳目之外,牛鬼蛇神”,固然可谓之“奇”;而“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也同样存在“奇”,包蕴着令人不可理喻的“谲诡幻怪”之美。

      联系当时的审美风气来看,凌濛初让读者这样来理解“奇”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当时神魔小说相当风靡,该类小说“所述神仙鬼怪,变幻奇诡,光怪陆离”,受其影响,读者难免会形成以“牛鬼蛇神之为奇”的审美心理定势,这不利于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小说的接受与传播,所以只有改变读者的审美心理定势,给他们以一种新的阅读期待,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并满足他们的好奇心。

      事实证明,读者对凌濛初所说及所写的“庸常”之奇是深表欢迎的。《拍案惊奇》一经问世,立即“翼飞胫走”,以至于“贾人一试之而效,谋再试之”,而作者也是“意不能恝,聊复缀为四十则”⑸。究其原因,盖因凌濛初所说的“奇”,在“二拍”中得到了充分的、多方面的展现,其所写的奇人、奇事、奇物、奇境等,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个神奇的艺术世界,令读者眼界大开,兴趣盎然。这其中既有神魔小说的曼衍虚诞、光怪陆离之奇,又颇不乏世情小说的悲欢离合、人情世态之奇,并且还能将牛鬼蛇神与人情世态打成一片,使其相映成趣,因而也就更能贴近市井细民的现实生活与情感心理,显示出自己的传奇特色。

            二

        具体说来,“二拍”的传奇艺术方法及其具有的艺术魅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题材选择上看,由于凌濛初本着让人“拍案惊奇”的创作旨趣,所以他便有意选取那些“可新听睹、佐谈谐”⑹的新奇之事,来加以演绎。例如,《初刻》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正话开头:“今日再说一个容貌厮像,弄出好些奸巧希奇的一场官司来。”卷五《感神媒张德容遇虎》:裴尚书夫人听说老虎为媒一事,又惊又喜,便道:“从来罕闻奇事。”尚书也道:“谁想有此神奇之事?”结尾:“这话传出去,个个奇骇,道是新闻。”卷九《宣徽院仕女秋千会》:“只因是夙世前缘,故此奇奇怪怪,颠之倒之,有此等异事。”卷十四《酒谋财于郊肆恶》:“而今更有一个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尸诉冤,竟做了活人活证,直到缠过多少时节,经过多少衙门,成狱方休,实为罕见。”卷二十三《大姊魂游完宿愿》:“小子今日再说一个不曾做亲过的,只为不忘前盟,阴中完了自己姻缘,又替妹子联成婚事,怪怪奇奇,真真假假,说来好听。”《二刻》卷三《权学士权认远乡姑》:“而今说一段因缘,隔着万千里路,也只为一件物事,凑合成了,深为奇巧。”卷十七《同窗友认假作真》:“而今说着一家子的事,委曲奇诧,最是好听。”卷二十《贾廉防赝行府牒》:“小子如今说着宋朝时节一件事,也为至亲相骗,后来报得分明,还有好些稀奇古怪的事,做一回正话。”卷二十九《赠芝麻识破假形》:“而今说一个妖物,也与人相好了,留着些草药,不但医好了病,又弄出许多事体,成就他一生夫妇,更为奇怪。”卷三十三《杨抽马甘请杖》:“小子再说宋时一个奇人,也要求人杖责了前欠的,已有个榜样过了。这人却有好些奇处。……且略述他几件怪异去处。”作者在故事开讲时总是要特意声明这是一桩“希奇”、“奇巧”或“稀奇古怪”的故事,以勾起听众的好奇心,从而造成一种先声夺人的艺术效果;而在叙事过程中,有时他还有意借人物之口惊叹故事之“奇”;等到故事快要结束时,他也喜欢再次强调这桩故事的奇骇、奇异或奇妙,可见“奇”确乎是他从事小说叙事的一个极重要的美学追求。

      其次,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一般不满足于叙事平凡的生活琐事,而总是煞费苦心、千方百计地将发端于现实的故事传奇化,以期造成“奇骇”、“奇巧”、“奇幻”、“奇异”、“奇诧”等艺术效果。具体地说,其传“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意侈谈神仙鬼怪、果报宿命,使现实生活故事着染一层神秘、怪异的色彩。例如《初刻》卷二十三《大姊游魂还宿愿》,其入话与正话写的都是“姊姊亡故,不忍断亲,续上小姨”的故事。这本属“世间常事”,若平铺直叙,则难以产生传奇性效果,所以作者就有意在故事中掺入了梦幻、鬼神因素。入话写李修行很喜欢妻子的小妹,一夜梦见与之成亲,而家中厨师也同样做了这个梦。不久,李妻就病死了。岳父想让李续娶小姨,李觉得这样做对不起妻子。后来,他在升官赴任途中,遇一异人,受其指点,得与亡妻相见,没想到其妻竟谆谆恳求,让他续纳小姨为妻,他这才遵命以应前梦。正话则写吴兴娘死后,念念不忘未婚夫崔兴哥,于是便魂附妹妹身体,与兴哥大胆欢会、私奔,了却心愿后,又替妹妹与兴哥撮合成婚,才飘然离去。故事这样写,确实是够荒诞、离奇的了,就连作者本人也承认:“从来没有个亡故的姊姊,怀此心愿,在地下撮合,完成好事的”。可为何还要这样写呢?作者认为,这样才能使故事变得“怪怪奇奇,真真假假,说来好听”,而同时也才“见得人生只有这个‘情’字是至死不泯的”。

      至于在现实故事中加入鬼怪报应等非现实因素,则更易于使现实故事笼罩在一种神秘、恐怖的氛围里。如《二刻》卷十三《鹿胎庵客人作寺主》写秀才直谅借宿鹿胎庵,半夜时好友刘念嗣倏然而至,声称自己已死,妻子改嫁,家产尽被带走,留下孤儿无人看顾,因此托请直谅告官处理。直谅答应后,可是刘念嗣仍然不走,却在后面追赶,最后双手抱柱不动。直谅吓得屁滚尿流,逃下山去,正好碰到庵主。庵主说他昨夜下山做佛事,忽然不见了死尸。两人上山一看,死尸正抱在柱子上。原来刘念嗣是魂借别人尸首来请托好友的。这件怪事传到官府,经过调查,刘念嗣的遗孤方才得到妥善安置。本来,该小说要讲的不过就是直秀才为其死去的好友刘念嗣讨回公道、安置遗孤的事,可作者为了取得劝善惩恶的“奇骇”效果,于是就穿插了这样一段子虚乌有的“鬼话”,说得煞有介事,活灵活现,确实令人毛骨悚然。像这样奇骇怪诞的故事,在“二拍”中屡见不鲜,如《初刻》卷十四《鬼对案杨化借尸》、卷三十《李参军怨报前生》、《二刻》卷十六《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卷二十《贾廉防赝行府牒》、卷二十四《庵内看恶鬼善神》等等,无不弥漫着一种阴森凄厉的鬼气。

      2、着眼于人物的奇才异能,进行夸张、神化,使读者对人物的奇行异举惊叹不已。如《二刻》卷三十九《神偷寄兴一枝梅》正话中的

    “懒龙”,就是一个“奇人”。他的出身就很神奇,乃是其母梦与神道交感而生;身体行径也很奇异:“柔若无骨,轻若御风。大则登屋跳梁,小则扪墙摸壁。随机应变,看景生情。撮口则为鸡犬狸鼠之声,拍手则作箫鼓弦索之弄。饮啄有方,律吕相应;无弗酷肖,可使乱真。出没入鬼神,去来如风雨”;而其行事,更是非同凡俗,虽以偷窃为生,但“煞有义气”,“不肯淫人家妇女,不入良善与患难之家;许人说话,再不失信;亦且仗义疏财,偷来的东西,随手散与贫穷负极之人;最要薅恼那悭吝财主无义富人”,“所到之处,但得了手,就画一枝梅花在壁上”,故人们又称他“一枝梅”。

    一枝梅曾对人表白:“吾无父母妻子可养,借这些世间余财,聊救贫人。正所谓损有余补不足,天道当然,非关吾的好义也。”小说一连写了他十几桩富有传奇色彩的偷盗事体,字里行间充满了奇趣。显然,这与作者有意进行夸张、神化是分不开的。其他如《初刻》卷八《乌将军一饭必酬》中的奇侠乌将军、《二刻》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中的五岁奇童南陔、卷三十三《杨抽马甘请杖》中的奇人杨抽马,等等,也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3、善于利用巧合、奇遇或误会,把故事编得奇巧曲折,摇曳多姿。如《初刻》卷一《转运汉遇巧洞庭红》,写苏州商人文若虚在国内经商屡屡折本,偶然随商船出海,带上一篓洞庭红橘,居然在国外卖出了上千两银子的好价钱,使他惊喜过望。回国途中,不想船只又被风暴刮到一座荒岛上。他到岛上散闷,无意中却发现了一只奇大无比的龟壳。出于好奇,他就将龟壳随船拖回,准备当床使用。谁料波斯商人发现这只龟壳后,竟不惜以五万两银子买下了它,惊得众人目瞪口呆。原来,这只龟壳的肋节中竟长有二十四颗寸许大的夜明珠。结果,出海一趟,文若虚便成了闽中的一大富翁。整个故事充满了一连串的巧合与奇遇,致使情节奇幻莫测,妙趣横生,颇富有传奇色彩,它生动地反映了当时沿海一带商人们渴望到海外经商发财的奇思梦想。《二刻》卷十七《同窗友认假作真》,则利用误会来制造传奇性效果,闻俊卿女扮男装不仅使才子魏撰之、杜子中蒙在鼓里,而且还使景小姐对此一见钟情,从而引发了一连串喜剧性的情节,令人忍俊不禁。其他如《初刻》卷十二《蒋震卿片言得妇》、《二刻》卷二十八《程朝奉单遇无头妇》、卷三十五《错调情贾母詈女》等,也都善于用巧合、奇遇或误会来编织情节,以使人“耳目生奇”。

      有时,作者还别具匠心地运用一些小道具来勾连故事,使情节奇巧多变。如《初刻》卷二十七《顾阿秀喜舍檀那物》,写崔俊臣携妻赴任永嘉县尉,途中遭水贼顾阿秀劫害,自己被抛入河中,妻子王氏则落入贼手。中秋之夜,王氏乘机逃脱,入一尼庵,削发为尼。一次,顾阿秀到庵中施舍一幅芙蓉画,王氏认出是丈夫手笔,便题词于画,隐诉身世。后来,该画被人买去,送给了高御史,碰巧又被流落在高家做塾师的崔俊臣发现,于是冤情得以剖白,凶手遭擒,夫妻团圆。故事情节可谓峰回路转,层折生奇,引人入胜。《二刻》卷一《进香客莽看金刚经》中的“金刚经”、卷三《权学士权认远乡姑》中的紫钿盒盖子、卷三十六《王渔翁舍镜崇三宝》中的古镜等,也都是借用一件小道具来生发、勾连、绾合故事,致使情节曲折奇巧,充满戏剧性和趣味性的。

      再次,从叙述方式上看,作者有时还有意通过叙述视角的变换、限知视角的采用或叙述顺序的颠倒等,来增强叙事的吸引力,以求取得“拍案惊奇”的效果。例如《二刻》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写襄敏公儿子被拐骗,就分别从仆人、孩子、拐子三个角度来复述同一件事,把一个简单的故事写得曲折新奇、摇曳多姿。《初刻》卷十八《丹客半黍九还》则写一个富翁因好丹术而上当受骗的故事。如果仅着眼于交代故事情节,则只须叙述丹客怎样设计骗人就够了;可为了保持故事的神秘性,勾起读者的好奇心,作者却有意从富翁一方叙起,通过富翁的见闻感受来展开故事。小说写富翁偶遇一阔人带着美妾在西湖上花天酒地,不禁动了艳羡之心。经过打听,得知该阔人居然能点铅成金,于是他便将阔人邀至家中,待为上宾,并拿出两千两银子供其烧炼。忽一日,阔人得知老母去世,急忙丢下小妾,赶回家去。富翁则乘机与其小妾在丹房偷情。十天后,阔人回来,打开丹炉,大吃一惊,断言有人在此做了交感污秽之事,导致丹银变成了糟粕。其妾被责打不过,只得招认了偷情之事。阔人不依不饶,富翁只好再拿出五百两银子来赎罪。自此以后,富翁又数次上当,以致流落异乡,无钱归家。一日,他看到船上有个美人活像那个阔人的小妾,正感疑惑,不料她竟主动差人把富翁叫去,说自己原是妓女,当日是与阔人一起设局,特意来骗他的,并赠给富翁三两银子,告诫他:“此后遇见丹客,万万勿可听信。”富翁至此方才如梦初醒。整个故事写得扑朔迷离,悬念丛生,颇富有奇趣。这显然得力于限知叙事策略的巧妙运用。其他如《二刻》卷八《沈将仕三千买笑钱》、卷十四《赵县君乔送黄柑》等,也都善于利用限知叙事来制造奇趣动人的效果。而《初刻》卷十一《恶船家计赚假尸银》,还有意将原素材《湖州姜客》(见《夷坚志补》卷五)的顺序改为倒叙。《湖州姜客》叙卖姜小贩与王生争执,被殴几死。王生惧,待其复苏,礼送之。小贩与船家道及此事,船家遂生心骗得小贩东西,谎称小贩已死,敲诈王生。而《恶船家计赚假尸银》则略去了小贩与船家相遇一段,直接叙述船家前来敲诈,直到小贩最后再次经商过此,才将事件真相揭出。这样叙述,就使该故事读起来诡奇难测、引人入胜。

      总之,无论是从题材选择上,还是从情节构思以及叙述方式上,凌濛初都力求增加故事的奇谲色彩、刺激力量,诚可谓事奇、人奇、遇奇、文亦奇,基本实现了使人“拍案惊奇”的创作意图,取得了“新听睹、佐谈谐”的美学效果。

             三

      如前所述,凌濛初这种刻意求“奇”的创作精神,是与古代小说尤其是话本小说以奇动人的创作传统一脉相承的。作为“二拍”之主要取材对象的文人笔记如《夷坚志》、《剪灯新话》等,即以搜奇辑异、新人耳目为旨趣。《夷坚志》编撰者洪迈即“好奇尚异”,其书广摭神仙鬼怪、异闻杂录及逸闻轶事,故他不无自豪地称:“天下之怪怪奇奇尽萃于是矣!”⑺《剪灯新话》的编撰者瞿佑,也称其书所辑之事“皆可喜可悲、可惊可怪者”⑻;而作为“二拍”之追摹对象的宋元话本等,则更喜欢以故事的奇幻怪异等来招徕听众,因为“说书家是惟恐其故事之不离奇,不激昂的:若一落于平庸,便不会耸动顾客的听闻。所以他们最喜欢取用奇异不测的故事,惊骇可喜的传说,且更故以危辞峻语来增高描叙的趣味”⑼。

      不过,即使同样是求“奇”,“二拍”与文人笔记、宋元话本还是各异其趣的,因为后者求“奇”,主意在娱心;而“二拍”求“奇”,则旨归于劝惩。洪迈在《夷坚丙志·序》中就说:“但谈鬼神之事足矣,毋庸及其它。”所以在叙事过程中,洪迈尽量隐匿了其主观态度,只重视故事本身的奇特怪异,几乎不发表任何评论。至于宋元话本,诚如鲁迅先生所说:“虽亦间参训喻,然主意则在述市井间事,用以娱心。”⑽而“二拍”则“主于劝戒”,用作者的话说,就是:“其间说鬼说怪,亦真亦诞;然意存劝戒,不为风雅罪人。”⑾因此,作者在展开叙事之前,总是要以“教”驭“奇”,即预先确定一个明确的劝惩之旨,以此来统驭下文所叙的传奇故事;并且在叙事过程中,还忍不住要寓“教”于“奇”,即常常跳出来发上一通议论,以便更好地突出其劝戒之旨。例如《二刻》卷二十《贾廉防赝行府牒》,说的是贾廉防假借官府公文骗取姻亲财物,死后在阴间受到报应的故事,本事出《夷坚志补》卷二十四《贾廉防》,两者情节基本相同,可凌濛初却不满足于征奇话异,而是将它当作贪财负义、六亲不认的典型例证,来抨击世道人心的堕落和官吏们的贪婪无耻。他在小说中开头就发出这样的议论:“天下多是势利之交,没有黄金成不得相交……不要说相交的,总是至亲骨肉,关着财物面上,就换了一副肚肠,使一番见识,当面来弄你,算计你”,“财物一事,至亲也信不得,上手就骗害的”;而下文所写的贾廉防就是这样一位“至亲”,并且他还是个官员,所以作者在叙事中不仅说他“贪财无行,诡诈百端”,“堂堂官长,却做那贼一般的事”,而且还借机将官吏们都臭骂了一顿,说“官人与贼不争多”、“做官却做贼”。这样,他就把一个离奇怪异的故事纳入了他既定的惩恶劝世的思想轨道。又如《初刻》卷十四《酒谋财于郊肆恶》,写的是于效谋财害命,杨化借尸“果报”的故事,劝戒之意本已十分显豁,但作者仍觉意犹未尽,先说上一段佛理:“人身四大,乃是假合。形有时尽,神则常存。何况屈死冤魂,岂能遽散?”然后再来上一段训诫:“看官,你道在下为何说出这两段说话?只因世上的人,瞒心昧己做了事,只道暗中黑漆漆,并无人知觉的;又道是死无对证,见个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也完了。谁知道冥冥之中,却如此昭然不爽!说到了这样转世说出前生,附身活现果报,恰像人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随你欺心的、硬胆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象这样的议论,在小说所依据的原素材《夷坚志》等书中是断乎不存在的。于此也可看出,作者之以“教”驭“奇”,以及寓“教”于“奇”,也是与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特定时代密切相关的。作者生当明末乱世,眼见“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贿横行,是非颠倒,丧心败德之事,层出不穷,故而难免心存忧愤,为了救正风俗,“挽颓运于万一”,于是他便有意借小说作为载道的工具,以期达到其寓教于乐的创作目的。如他在《二刻》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里便说:“从来说书的不过谈些风月,述些异闻,图个好听。最有益的,论些世情,说些因果,等听了的触着心里,把平日邪路念头化将转来,这个就是说书的一片道学心肠,却从不曾讲着道学。”

      因此,如果说以往的文人笔记搜奇记异、宋元话本征奇话异,主要是为了愉悦受众、资人谈笑;那么凌濛初追求“拍案惊奇”,则不仅是为了媚俗悦众,同时更是为了教化民众。正因如此,凌濛初才会把那些在现实中难以解决的难题,付诸鬼神,通过鬼神报应或阴司惩罚,予以解决。这样做未尝不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化效果,因为彼时读者知识有限,又受宗教迷信思想影响较深,对鬼怪故事喜闻乐见,所以用鬼怪故事循循善诱,的确可以让读者感到神奇、敬畏。例如,与作者同时代的沈榜就说:“若彼愚夫愚妇,理喻之不可,法禁之不可,不有鬼神轮回之说,驱而诱之,其不入井者几希。”⑿

      然而,“二拍”的局限性也主要在此,尽管作者自诩其所写“神鬼幽冥,要是切近可信,与一味驾空说谎、必无是事者不同”⒀,但它们毕竟不是建立在生活真实基础上的,因而也就难免有“失真之病”。胡士莹就指出“二拍”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浓厚的宗教迷信、因果报应、宿命论思想”,作者“把鬼神迷信作为主要内容,甚至作为主题思想,使作品从根本上失去了社会现实意义,完全成为唯心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宣传品,作者表面上似乎是苦口婆心地劝人行善,实则想借因果报应来恫吓人,以达到使人恪守封建道德的目的”⒁。这样的评论可以说是切中“二拍”谈鬼说怪、“诰诫连篇”之弊的。

      

    注  释:

    ⑴夏晓虹编:《梁启超文选》(下),中央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版,第3-4页。

    ⑵[美国]阿米斯:《小说美学》,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第74页。

    ⑶[英国]菲尔丁:《汤姆·琼斯》卷八第一章,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518页。

    ⑷ 何昌森:《水石缘序》,参见丁锡根编《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95页。

    ⑸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引》,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675页。

    ⑹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序》,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页。

    ⑺洪迈:《夷坚乙志·序》,丁锡根编《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5页。 

    ⑻瞿佑:《剪灯新话·序》,《剪灯新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3页。

    ⑼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701页。

    ⑽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43页。

    ⑾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引》,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675页。

    ⑿沈榜:《宛署杂记》卷十九,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6页。

    ⒀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凡例》,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⒁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64、4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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