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创新的宏微观效应及其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6
(一)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
首先,微观经济主体对多功能、多样化金融工具的需要是金融创新的源泉。一般而言,经济越经济对货币化程度要求越高,工商等微观经济主体对货币资产轻便、快捷的运作方式要求越高,从而对币值稳定、风险小的货币及其相关流通手段与价值贮藏手段的多样化需求越大。这种需求就呼唤着新金融工具与手段的出现。正如有些学者在金融创新时代时指出的:“需要是发明之母,如果目前还存在着尚未被满足的需求,就可能发明一种方法去满足那种需求,并且这种创新将会成功。 ”
其次,金融机构在激烈的金融业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是金融创新的原动力。随着金融市场不确定性(风险)的增加和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加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盈利空间被空前地压缩。然而面对经济对多样化、多功能金融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在趋利避险动机促动下,在有些国家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或者利用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放松对金融严格监管的有利条件,或者处心积虑地设法规避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业的严格监管与约束,展开了金融创新活动。
(二)、金融创新的微观经济效应
首先,金融创新扩大了闲置资金由资金盈余单位流向资金赤字单位并转化为赤字单位投资的融资渠道。一般而言,银行通过负债类金融产品创新扩大资金来源;通过资产类金融产品创新扩大资产篮子,进行资产组合,使资金的运用更为;此外,银行还通过对中间业务产品的创新加强资产与负债、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
其次,金融创新扩大了金融资产、负债规模,使金融机构有充分的空间调整金融产品组合,分散风险,改善金融产品流动性和安全性从而使金融产品流动性和安全性管理更好地体现了规模效益。如股票期货(权)、股指期货(权)等金融创新产品与股票、货币等现货金融产品之间有较强地替代性。而利用股票和货币现货买卖来对现货资产进行调整不仅要经历较长的时滞,而且还要承担较高的支付清算成本以及因交割时滞而丧失交易机会而造成的机会成本等各种成本。
再次,金融创新使不同金融机构之间打破了有分业经营的体制,突破了各自原有的业务领域,互相参透、互相竞争,有利于资金市场价格向资金影子价格的回归,有利于资金在全社会的有效分配。同时金融创新提供了多样化、多功能、高效率的金融产品于金融服务,使金融资产选择面增大,有利于满足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与偏好,有利于促进整个经济的高效运行。
二、金融创新的宏观影响
(一)、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首先,金融创新改变了人们的货币需求动机,从而引起货币须在结构和数量规模方面的变化。一般而言,金融创新就是在原生金融工具(Initial Financial Tools)基础上对某一原生金融工具的功能进行延伸或者对多个原生金融工具的功能进行综合而形成的。然而金融创新产品或金融衍生工具一经形成便成为原生金融工具的替代品(Substitutes)。
其次,金融创新改变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增加的货币需求函数的不稳定性。因为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是M1基础上创造M1的替代品,所以,我们用M1需求函数模型来考察金融创新对M1的流通速度乃至M1需求函数自身稳定性的影响。按照凯恩斯货币需求流动性偏好性理论的观点,货币需求是由交易性和预防性货币需求以及投机需求共同构成的,交易性和预防性货币需求是收入y的增函数,投机性货币需求是利率i的减函数,这种关系可以表示为(1)式: =f(y,i), >0, <0,其中:M1/P=实际货币余额,y=实际收入,P=价格,i=名义利率。
在凯恩斯看来,M1/P在短期内实际收入y是相当稳定的,因此,可视为常量。于是M1 / P=f (y, i)可变型为(2)式M1 / P=f(y, i)或(3)式(M1 / P)/y =f ( i ),而(3)式实际上是M1流通速度的倒数 ,即(4)式y / ( M1/ P )= ( i )=v( i )。因为人们对金融创新产品 的需求来自于部分M1转出(即 M1)和部分储蓄S转出(即 S) ,且S= y(i)。所以人们对金融创新产品 的需求函数会表示为(5)式: = M1+ S( 、 分别表示M1 和S的转出比例)。将(5)式变型为(6)式M*1/P= f (y , i)+ y(y,i),于是 的流通速度可表示为(7)式V*=Py/M*1=1/[ f (i)+ y g(i)]。由(7)式我们可以看出,如果 =1且 =0,则金融创新不会引起M1流通速度的变化。但是,若 0且 0时,在n>1的情况下,收入y越高,则M1流通速度越低;相反,在n<1的情况下,收入y越低则M1流通速度越高。由于现实生活中 、 要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所以 、 具有不稳定性,从而使货币流通速度乃至货币需求函数也具有不稳定性。
再次,金融创新弱化了货币当局的利率控制力。随着金融创新活动如火如荼的展开,金融市场上的利率逐渐由资金供求双方共同决定,许多货币当局的利率监管措施及其效果大大减弱。金融创新产品种类和数量增加的同时,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也在增加。然而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上有不同的供需状况,在有些市场上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会上升,而另一些市场上却在下降,从而弱化了凯恩斯主义主张的以利率为中间目标的需求调节型货币政策的效果。
(二)、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首先,金融创新是货币供给的乘数效应增大,同时增强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这可以通过金融创新条件下的货币供给模型来说明。假设人们愿意持有的通货C、定期存款T以及银行的超前准备金E与活期存款Dd的比率分别为K、t、e,则有:式(1):C=k•Dd;式(2)T=t•Dd ;式(3)E=e•Dd 。
在没有金融创新的条件下,由于基础货币B是商业银行的准备金R和人们持有的通货C构成,即式(4)B=R+C;如果令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分别为rd和rt,则银行系统所持的总准备金R为:式(5)R=rd•Dd + rt•t•Dd + e•Dd=(rd + rt•t + e)Dd ;将(1)、(5)式代入(4)式得:式(6)B=R+C=(rd + rt•t + e + k)•Dd ;从而有(7)式:Dd=[1/ (rd + rt•t + e + k)]•B。
根据狭义货币供给量定义有(8)式:M1=Dd + C,所以将(1)、(7)式化入(8)得式(9)M1=Dd + C=[(1 + k)/( rd + rt•t + e + k)]•B。(9)式就是在没有创新时的M1供给模型。
下面以美国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存款帐户、隔日回购协议和隔日欧洲美元等金融创新产品为例,探讨金融创新条件下M2的货币供给关于模型与M1供给模型的区别。根据M2的定义,有(10)式M2=Dd + C + T + MMF,其中:T=定期存款,MMF=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存款帐户、隔日欧洲美元的和。令T与Dd 的比率为h,MMF与Dd 的比率为l,则有(11)式T=h•Dd 和(12)式MMF=l•Dd ;将(7)(9)(11)和(12)式代入(10)式得(13)式: M2=Dd+C+T+MMF=[(1+k+h+l)/( rd + rt•t + e + k)]•B。
通过(9)式和(13)式比较可以看出,在金融创新条件下的货币供给乘数在分子上比M1的货币乘数多了个h+l,因为h>0、l>0且都为微观主体控制,所以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金融创新的确加强了货币供给的乘数效应,扩大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控制力。此外金融创新货币供给模型(12)式中已经包含了M1,所以M2在总量上很难区分什么是货币,货币供给的组成中哪一部分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哪一部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如果我们在(13)式基础上再推导出M3,M4等货币供给模型,那么货币的计量甚至定义都很困难,从而削弱了货币的可测性。
其次,在金融创新增加了货币流通速度和货币需求函数不稳定性的情况下,又由于金融创新货币创造的微观经济主体增加,并且已不局限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于是货币创造主体呈现多元化。同时,金融创新特别是直接融资方式的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派生存款的机制逐渐弱化。加之回避监管型金融创新使利率限制,法定保证和信用配给等选择性工具失效等原因,使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总量控制力下降,从而货币主义主张的以货币总量为中间目标的供给调节型货币政策,随着货币需求函数稳定性前提的丧失,其货币政策效应亦有所弱化。
三、金融创新微观最优化与宏观最优化冲突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启示
从上面对金融创新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金融创新虽可以为金融机构等微观经济主体带来扩大资产组合、分散风险、增加流动性和增加收入等好处,但可能给宏观经济的管理者金融监管当局带来货币资产效用弱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等不利影响,危机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但是,我们不不能因此就断言金融创新有益或有害。
金融创新在微观和宏观最优化的矛盾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金融创新本质上是宏观经济管理者,货币政策制定者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或货币当局与微观经济主体——微观金融创新主体之间的一场博弈。只有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创新微观状态共同采取合作的态度,使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兼顾金融创新微观主体利益,使金融机构等微观经济体的金融创新不危及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只有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与金融创新互相促进,才能够得出有效均衡的博弈解。这就是解决政府或金融监管当局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的矛盾,解决宏观最优化和微观最优化冲突的有效方法。
[1] Harry D.Hutchinon,“ Money, Banking, and the U.S.Economy ” Seventh Edition [M],Prentice Hall,Engleuwood Cliffs, 07632,1992.
[2]Miltion Friedlman,“Monetarist Economics”[M], Basil Blakwell,Inc., Cambridge Center Cambridge,Massachusetts 02142,USA,1991.
[3] 弗里德曼著,高榕译《弗里德曼文粹》[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4] 劳伦斯.哈里斯著,梁小民译,《货币理论》[M],金融出版社,1989。
[5] J.L.汉森著,陈国庆译,《货币理论与实践》[M],中国金融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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