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国际比较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6-26
摘要:进出口政策性机构是各国为了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而设立的机构,已有近百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家都将其放在战略性高度来设立。比较各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理清其制度特征,为我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国际;比较
  
  一、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国际发展概况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服务于本国对外贸易活动,为促进本国出口、对外投资或某种外交意图而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担保与保险公司和海外投资或对外援助机构以及海外投资信用担保公司等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会根据本国的状况和对外政策,制定相关的进出口金融政策。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完成国家金融政策的实践,这种方式从二战结束之后在世界范围内极为盛行。目前世界上几乎一半的国家都设立了类似金融机构,而这些国家的进出口贸易额占到了世界贸易额的95%以上。
  1919年,英国建立了出口信贷担保局(ECGD),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英国唯一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它通过与本国出口商、项目发起人、银行以及国外进口商的合作,提供了从几万到几亿英镑的融资安排和信贷保险,为本国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竞争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美国进出口银行(Ex—Im Bank)的前身于1934年成立,20世纪50年代曾一度被政府解散,70年代美国又成立了另一家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一直坚持走政府支持出口贸易的道路。多年来美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了超过30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出口,为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强国起到了巨大作用。
  日本于1930年设立了进出口保险课(EID),于1950年和1961年分别建立了日本输出输入银行(JEXIM)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OECF)。日本国内曾经对于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产生过怀疑,大藏省经过考察论证,证明其作用不可替代,并调整了机构设置,于1999年将日本输出输入银行和日本海外协力基金合并为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ICB)。日本也是亚洲最早建立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国家。
  韩国进出口银行(EIBK)和韩国出口保险公司(KEIC)分别成立于1976年和1992年。作为二战后世界上最落后的农业国之一,韩国实施了“进口替代”战略,走上了化发展道路。当奠定了一定的工业基础后,“出口导向”的战略使得韩国经济开始腾飞,韩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正是配合贸易立国的指导思想而设立的。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也开始为促进本国贸易发展设立相关政策性金融机构。尤其是,虽然倡导自由贸易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却默许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进出口政策性融资事实上就成为了各国间一个特殊的竞争领域。印度、泰国、捷克、匈牙利、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纷纷建立了各自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有的比较完善,有的才刚刚起步。
  
  二、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国际比较
  
  (一)融资方式比较。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在机构成立之初、发展时期和成熟时期各有不同,而其资金的运用,也会根据机构宗旨和服务对象有所区别。
  1.资金来源比较。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其成立之初,一般都由政府财政注资,其后的资金来源可以有不同渠道,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1)财政融资。大多数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是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注入资金。美国联邦政府为美国进出口银行注入10亿美元资本金,日本政府提供给输出输入银行9673亿日元,韩国进出口银行资本金一部分来自于政府资金,一部分来自于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中国家缺乏资金,加之金融市场不完善,资本金一般都依赖政府提供。(2)信贷融资。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借入方式和途径比较多,既有向财政、中央银行及政府部门借入的,也有向公共资金甚至国外资金借入的。比如美国进出口银行可以根据联邦政府核准的指标向财政部借入短期资金,也可以从联邦融资银行借人中长期资金。(3)发行金融债券。在国内或国外金融市场上发行定向或公开金融债券,是发达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筹资方式。这些国家金融市场制度完善,交易活跃,通过金融市场筹资,使得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脱离对财政注资的倚赖,实现资金流动的良性循环。
  资金来源渠道应该多元化,才能保证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更好地为政府目标服务。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COFACE)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种创新为拓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提供了有益的指导。目前,我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注资和发行金融债券两种方式。但我国财税制度改革后,国家财政的力量非常薄弱,所注资金有时连扶持一个项目都不够。发行金融债券这种方式又与发行国库券的时间相冲突,不能有效筹资,而且没有一个健全的债券流通市场,流通性和变现性都不强的债券势必不能很好筹资。资金匮乏就成为了制约我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瓶颈。
  2.资金运用比较。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提供信贷、保险和担保等方式,为本国进出口贸易提供支持,一般有如下两种支持方式:(1)信贷与保险、担保相分离。大多数国家设立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时,会分别设立主营信贷业务的银行和主营信贷保险和担保的机构。美国、日本、法国、韩国、印度就是这样设置的。(2)信贷与保险、担保相结合。有些国家只有一家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既开展信贷业务,也提供信贷保险和担保,只是有时在经营重点上会根据本国情况而有所不同。比如受德国政府委托的赫尔姆斯信贷保险股份公司主要提供信贷保险,几乎不提供信贷融资;而泰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重点是出口信贷,这种方式在发展中和转轨国家比较多见;有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会将信贷和保险、担保放在同样重要位置。
  我国分设了进出口银行和进出口担保与保险公司,属于前者。但是进出口银行的业务主要以出口信贷为主,其中又偏重于卖方信贷,担保与保险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短期险。一些国际上常见的业务种类,如项目融资、海外投资保险、信贷和投资保证保函等业务基本没有开展。虽然近年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居世界前几位,这个总额中获得出口信贷支持的却只占3%左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还不足1%。这样的状况远不能实现国家的贸易政策,更别说机构自身的壮大了。
  (二)经营范围比较。政策性机构是否只能从事政策性业务,如果这样,又该如何让该机构发展壮大,一直是理论界的议题。纵观世界各国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确定各有不同,并且不断进行着各种金融创新,确实值得我国借鉴。
  1.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兼营。一般来说,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就是贯彻国家的国际贸易政策,开展政策性范围内的业务。但是在发达国家,由于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不断完善,它们也开始从事商业性金融范围的业务。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在这方面开创了先河,它开设了“加拿大帐户”和本公司帐户,其中“加拿大帐户”专门经营符合加拿大国家利益的项目,本公司帐户则可以经营其他商业性业务。两个帐户的交易谈判、经营和管理过程都是一样的,只是“加拿大帐户”的风险由国家承担,而本公司帐户的风险由加拿大出口发展公司自身承担。除此之外,英国、德国、捷克等国家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实行分帐户管理。
  2.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严格分离。有的国家从上严格限制政策性金融机构经营商业性业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只能为国家政策服务,不能以商业盈利为目的,或者只以保本微利为目的。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这类金融机构利用政府的风险补偿,去填补其在商业性融资活动中的亏损。这样虽不利于该机构的自身积累和发展壮大,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基础和机构设置,急于放开这类机构的业务范围只会带来能多的弊端。
  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不能兼营商业性业务,这是因为它们本来就脱胎于商业性银行,是专门服务于国家贸易政策的。由于十多年的经营都不见起色,而同时其他国家的同类机构又呈现出向商业性业务开放的强烈倾向,容易让我国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甚至是理论界迷失方向。我们一定要认识自身的不足,找到的差距,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后再走下一步。
  
  (三)发展战略比较。
  1.发达国家的发展战略。发达国家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非常高,对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可谓高瞻远瞩,它们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发展目标一般都不会仅局限于本国,而是具有国际性和扩张性的特点,可以反映整个国家对外的整体战略。
  2.发展家的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战略,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对这种国家的战略意义非常重大。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基本是从完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出发,为本国的国际贸易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从而使对外贸易成为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3.转型国家的发展战略。转型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有差距,而制定制度的起点也有别于发展中国家。它们在制定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发展战略时,主要从完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体系和提供更好的服务两方面入手。其发展战略与本国经济转型的总体目标一致,尽量减少政府参与,同时不断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期尽早融入国际社会。
  
  三、结论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走过了近一百年的发展道路,在促进本国对外贸易发展、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更好实现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它具有一般贸易政策工具所不具备的扩张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也具有一般政府干预手段所不具备的易操作和低成本的特点,体现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新潮流,也展现了金融发展理论的新动向。各国纷纷将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放在了重要的战略高度,也促进了政策性金融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有力工具,是世界各国积极运用的并且不断发展的工具;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不能生搬硬套,必须制定符合国情的国际环境的阶段性制度;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可以象商业性金融一样,从职能上、制度上、机制上、业务上不断创新。总有一天,进出口政策性金融可以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