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风险的会计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肖凌 朱小琴 时间:2010-06-26
一、创新及其风险

广义地讲,金融创新是整个金融领域所有新的创造和新的发现,包括金融工具(即金融产品)、金融交易技术、金融机构乃至金融市场、管理制度诸多方面的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只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而其他方面的创新不过是金融工具创新的伴随物。本文所及的是狭义的金融创新,即金融工具的创新。

风险是金融创新产生的直接动因,是其与生俱来的“‘影子”。金融创新可被用来改变证券的风险特征,可使投资者获得最有利的投资机会或借款机会,或者隔离其所处地位的风险。1994年7月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IOSCO)发布的《衍生金融工具管理指南》将金融创新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风险、结算风险、运作风险。所谓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合同的一方不能履行责任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利率。汇率变动引起价格或价值变动导致公司亏损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创新的持有者缺乏交易对手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资或平仓的机会所造成的风险、结算风险是指公司未能在预期的时间收到对方付款或付货的风险;运作风险是指公司因个人的错误或系统错误以及系统控制失灵而招致公司蒙受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合约不能执行或合约条文不当而招致损失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会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因此,及时。充分地从上监控和披露金融创新的风险状况,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会计防范成为当前金融创新会计的主课题。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会计监控

(一)运用谨慎性原则。当今世界各国对风险防范运用得最广泛的会计理论当数谨慎性原则。笔者认为,对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采用谨慎性原则仍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采用尽可能不高估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要做到这些,就要:1.提取金融创新风险金。金融创新的出现及其迅猛给现行的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以成本为计量基础药传统财务会计模式带来一系列的冲击,如资产负债表外融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分类。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计量及金融创新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与列报、尤其是金融创新风险的披露等。金融市场的发展,迫使会计从现行会计方法中寻求那些能披露金融创新风险的信息及降低灾难的措施,这就要求研究现行会计理论中的适用部分,以便及时参与对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根据现行会计理论,对金融创新提取“风险准备金”、“交易损失准备金”、“投资风险金”,这些做法无须对会计理论和财务报告结构作重大修改便可操作。也有利于会计积极参与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控。提取金融创新风险金,是以谨慎原则作为理论依据的,并不违反现行的会计原则,容易被社会各界所接受。财政部1996年1月10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期货(征求意见稿)》作出了示范,它建议期货公司提取“交易损失准备金”,这是我国会计对金融创新监控方面的一大进步。2.利用谨慎性原则确认损益。谨慎性原则在金融创新中的应从,还体现在损益的确认上。亦即收益仅在相当确定时才予以确认。凡是预见的费用或损失都应予以确认和入账。与金融创新有关的现金流量,大多数发生在未来并可能长达数年。因此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可能对损益的确认有相当影响。这些不确定性因素通常只有交易人或财务报表编制者较为了解,而报表使用者(如股东或债权人)却不尽熟知,尤其是一般大型公司往往有夸大盈余或掩饰财务状况的倾向,适度地采用谨慎性原则可以产生率制作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NO.48号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按不同的情况对由于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作出不同的处理。(l)长或持有或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计量,一般不确认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益。但是当公允价值跌至账面金额以下时,或有较明显的证据表明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报失时,应对贴面价值进行调整,将调整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用手套期保值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其报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引起的损益,一般应手递延。(3)不属于(l)、(2)类的金融资产,按报表日公允价值变动而引起的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对于第(l)类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收益可以不予以确认,但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或予以递延,否则当损失实际发生时、将严重影响发生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方法只确认公允价值下跌,不确认公允价值上涨,在逻辑上存在着矛盾;对于第(2)类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处理,则依据于被套期保值的资产的损益处理。若被套期保值的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损益在当期损益中被确认,那么用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资产的损益就应在当期损益中被确认。如果被套期保值资产的损益予以递延,用于套期保值的金融资产因为公允价值而形成的损益亦应递延。

(二)完善结算制度。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建立完善的结算制度,金融创新交易是以少量保证金为保证的信用交易,“以小博大,以一博十”,其报酬是诱人的,但其风险也是惊人的。金融创新交易开始,就意味着风险的发生,该风险首先是通过结算反映出来的。要规避风险也要通过结算进行。因此,实行风险管理应主要依据结算运作系统进行,但欲要结算系统有效地运作,就必须从制度上做到周密的安排: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周密设计。金融创新结算涉及内容既包括保证金、每日结算,又包括会员监督和财务保证,设计时既考虑各项内容构成的要素条件,又要注意彼此之间的联系。在结算运作方式上,既要适应已经上市合约的需要,又要考虑本来金融创新结算方式的衔接。国外金融创新市场发展实践表明,建立金融创新结算制度,有两项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循的:一是设计结算制度的根本出发点应从风险的防范、规避和控制出发;二是维持保证每日结算、财务稽核和财务保证之间的内在联系,注意提高结算系统整体抗险能力。”许多国家均是按上述原则和市场细分的特点,普遍形成了一套保证金与每日结算紧密联系双向运作系统,其运作程序为你是;客户保证金交与经纪人,然后由全员经纪人或非结算会员以及本户会员交与结算会员,最后由结算会员交与结算公司(所)构成担保或附属担保,每日结算会员在结算公司(所)交付或收取结算额。实践证明,这样一套结算运作分层控制,减缓风险累积程度,对于提高结算系统整体抗险能力也是十分有效的。

(三)建立合理的结算机构。金融创新市场的运作。关键在于建立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的结算机构,金融创新市场助结算机构不应是一般的财务会计机构。金融创新市场交易集中,每天成交数以万计的合约,金融创新价格瞬息万变。大量的资产在投资者、经纪商、会员一、结算会员以及给司机构之间频繁流动,如果仅仅依赖于交易双方或者一般财务结算部门办理结算,显然是难以胜任的,国外金融创新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和发展,才找到既适合结算运作,又能满足风险管理要求的金融创新运作机构模式,。这种结算模式的基本特征是:直接介入交易,充当买卖双方结算的对手,并承担结算风险和财务保证。各国实践证明,只有这样以结算机构为核心,才能实现上述的结算制度有效地运作,防止亏损的累积,又可通过财务稽核及时察觉运营和财务上的漏洞、从而为财务安全提供保证。同时也有利于对市场风险水平的控制。所以世界各国都将以这种结算机构模式为核心的结算制度视为金融创新市场的运行基础。并将此作为金融创新市场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此外,会计对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还应体现在信息揭示方面。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期货(征求意见稿)》要求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在合约进入交割时,将交易保证金转为交割款,根据金融创新风险属充分估计负债的性质,可在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栏的应付账款后增设风破准备金,项目在时综合了由交易金反映的企业金融创新风险程度高低等因素。缓解了风险信息披露与保证金秘密之间的矛盾。在会计改革发展过程中尚没有更佳的方案出台前,风险准备金项目有利于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分析决策,亦有利于有关当局对市场进行监管。

三、创新风险的披露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MSC)l995年3月在其ED48中规定,对每一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论是否被确认,都必须披露4类信息。

(-)关于每一类金融工具的范围及性质的信息,包括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可能产生影响及重大事件和情况的信息;企业对这些资产和负债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确认、计量及表达的会计准则。

(二)关于利率风险的信息,包括契约规定的再定价日或者到期日以及实际利率

(三)关于信用风险的信息,包括合约的另一方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在不考虑任何抵押品公允价值情况下企业可能蒙受的最大损失额,企业对收回抵押品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信用风险的集中程度。

(四)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信息。表外附注信息的披露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揭示金融创新风险的作用,但其有一定的隐蔽性,即使企业的高层决策人员对金融创新交易的风险状况也了解甚少;表外业务的隐蔽性潜伏着产生巨大风险的危机。因此,必须对现行会计报表的结构和编报方式进行改进,以满足充分揭示金融创新的会计信息的需要。

(一)改进现行会计报表的结构模式,使之符合充分披露金融创新信息的需要,符合报表使用者能直接地取得有关金融工具的信息,如资产不再按其流动性分类,而是按“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分类。另外,对于某些能够合理确认和正确计量的金融创新,可作为正式财务报表项目予以正式披露其较为详细的信息。例如债权金额、估计的标的价格变动损益,未来可能的利得或损失等。

(二)增加报表的数量,编制一些适应金融工具特殊需要的报表,如“金融头寸表”、“金融工具明细表”,详细记录企业所持有的各种金融工具的情况。另一方面,对所谓“表外注释”的观念将可能改变。这是因为,许多金融工具(尤其是创新工具)都是表外项目,应用现有的会计技术还无法纳入会计报表。这时,表外注释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对报表项目的“附注说明”,而是与报表本身共同构成会计报表基本的主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