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曼理论对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和完善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8
[关键词] 企业年金 养老保险 社会资本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在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而建立的旨在使员工退休后获得一定数额的退休收入保障计划。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能够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养老保险,保证职工的养老金待遇不下降,有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稳定中发展。实施企业年金计划,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运用企业年金制度,通过其预筹积累模式来减轻当前完全实行代际调剂的压力,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和化解我国老龄化危机,降低政府财政压力。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现状
1.我国企业年金建立的总体水平低,企业年金规模小、覆盖面窄,在地区、行业上分布不均
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课题组撰写的《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雇主责任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在555家企业中,仅有14.2%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且国有企业比重最高为20%,民营、私营企业仅有10%,国家垄断性行业的建立比重远远高于其他行业。从地区看,企业年金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仅相当于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普及率基本都在50%以上。
2.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过高,不利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需要在各层次之间建立一个适当合理的比例关系,这种比例关系通常用各层次提供的退休金替代率来衡量。替代率是退休金可以替代职工在职期间收入百分比的指标,通常用退休第一年的退休金收入与退休前一年工资收入的比率来表示。替代率的设计目标是养老金应该能维持职工及其抚养者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在发达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都很低,大多在30%~45%之间,只够维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而我国目前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完全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提供,留给企业年金发展的空间太小,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建立年金的积极性。
3.雇主认识不到位,职工需求意识不强
首先,雇主对企业年金制度缺乏基本了解。《报告》显示,有49.2%的雇主表示不知道企业年金,甚至有的雇主将其误认为年薪制。雇主没有认识到企业年金作为一种薪酬分配方式,对于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增加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
其次,职工对企业年金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企业年金给予的政策关注、舆论宣传都不够,导致企业职工对企业年金的认识严重缺乏。而且,职工的短期化行为也导致对企业年金需求不足。
二、科尔曼理论关于年金的观点
詹姆斯·S.科尔曼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法人行动理论者的创立人。法人行动者理论认为,社会经历了“社会结构的革命”,社会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原始社会组织,而是以法人行动者为基础的“人工创建的社会组织”,新出现的法人行动者逐渐担负了原始社会组织所承担的大部分职能。在农业社会中,家庭既是生产单位,也是生活福利单位,人在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劳动时,由家庭和家庭派生出来的其他社会结构,如邻里社区等原始性社会组织提供其生活保障,老年保障与家庭生产和消费活动是分不开的,社会资本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的功能。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原始性社会组织的逐渐衰落,旧的社会资本不断受到侵蚀,老人的安全也受到影响。对现代社会缺失的老年保障社会资本的补救责任,可以由两类法人行动者,即企业和政府来承担,由企业来承担时则形成企业年金,由政府承担时则形成基本养老金。
在现代社会中,家庭失去了生产功能的同时,也失去了生产活动的副产品—老年保障。企业作为接替家庭生产功能的法人行动者,理应承担补偿家庭经济解体损失的传统社会资本的责任。因此,企业年金应当成为养老体系的主题,而不是仅仅起着补充作用。
三、依据科尔曼理论和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的建议
1.从根本上明确企业年金的性质,对企业年金进行定位
对企业年金性质的认识应该是这样的:现代企业中,缺乏传统农业社会家庭中那种自然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这种自然人之间的人际关系曾是维系传统社会结构稳定的社会资本,为了补救其缺失,企业年金等福利组织得以建立。所以,企业年金的建立,使家庭经济解体后损失的社会资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
从年金性质我们认识到企业作为接替家庭生产功能的法人行动者,理应承担补偿家庭经济解体损失的传统社会资本的责任。企业年金应当成为养老体系的主题,而不是仅仅起着补充作用。
2.逐步降低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企业年金的发展提供空间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越高,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就会相对偏低,相反,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偏低,则企业年金的替代率就会相对较高。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替代率则在80%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企业年金的建立与发展。在企业有限的能力范围内,过高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会使企业的养老保险负担无法减轻,这必然压缩对企业年金的投入。并且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不降低的情况下,企业也缺乏发展企业年金的动力和压力。因此必须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空间。
3.加大对企业年金的宣传,树立建立企业年金的意识。
由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在宣传上偏向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年金的舆论引导不够,致使许多企业和职工不了解企业年金,不愿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一部分职工存在短期心态,认为企业年金是几十年以后的事,不如眼前多增加收入,看得见摸得着。鉴于此,我认为,有必要由国家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和职工充分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办好企业年金计划,保证企业年金这一长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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