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灭活骨在治疗四肢骨肿瘤中的应用
作者:苗旭漫,吴其常,郭晶,林延军,刘绍臣
【摘要】 目的 回顾分析使用酒精灭活骨作为植骨材料四肢骨肿瘤的疗效。方法 1988年9月至2005年12月,应用酒精灭活骨治疗四肢骨肿瘤46 例,年龄8~55 岁,平均18.2 岁。其中应用酒精储存异体骨42 例,瘤段骨灭活再植4 例。结果 随访16个月~6年,平均3年6个月。酒精储骨12个月左右均修复良好;酒精灭活再植骨9~12个月与宿主骨愈合,但内部修复需24~36个月完成。本组病例无感染及疲劳骨折发生。1 例瘤段灭活再植术后2年时复发,再次手术治愈。结论 临床使用酒精储存异体骨和灭活再植骨,两者的灭活时间、灭活机制及骨愈合过程均有差异。酒精灭活骨具有成本低、灭活可靠、无排斥反应、骨愈合确实、操作简单等优点,是很好的植骨材料,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 酒精灭活 再植 异体骨储存 骨肿瘤
四肢长骨肿瘤多发于青壮年。对病损较大、易复发的良性肿瘤或瘤样病变,无论采用刮除还是瘤段切除,均需大量植骨材料充填骨缺损。自体骨是理想的植骨材料,但来源有限,且随取骨量增加,并发症也会相应增多。目前对植骨材料的研发正成为热点,而酒精灭活骨作为植骨材料临床应用已有较长,包括酒精储存异体骨和瘤段骨切除、酒精浸泡灭活原位再植。根据我们的临床观察认为,酒精灭活骨作为植骨材料治疗四肢骨肿瘤有更多的优点,从1988年9月至2005年12月治疗46 例,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异体骨的制备与储存方法
选用生前无恶性肿瘤、传染病、感染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的新鲜尸体骨,或外伤性截肢骨,手术切除的股骨头、肋骨、髌骨。无菌操作下取骨,去除软组织,置于95%酒精内浸泡7~14 d,再放入75%酒精的容器内加盖密封,存放于4℃冰箱,定期换液,储存30 d以上方能使用。应用前一周做细菌培养3次,应用前一天重新消毒容器,更换酒精。手术时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干净后,制成如火柴棍大小骨条,充分充填骨缺损区,尽可能压实。在成人或骨缺损较大时,取自体髂骨混合植骨,有利于骨愈合。
1.2 瘤段骨酒精灭活再植方法
术中取出瘤段骨后,将瘤体充分切刮,如皮质骨较完整,可切取肿瘤侧1/2皮质骨开窗,以便切刮及再植后固定。待肿瘤切刮彻底后,将残骨段浸泡在75%酒精内30 min取出,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后原位回植,髓腔内植入自体腓骨和髂骨,钢板螺钉固定。一般需取自体骨补充植骨才能充分充填骨缺损区。
1.3 临床资料
从1988年9月至2005年12月,应用酒精灭活骨治疗四肢骨肿瘤共46 例,男31 例,女15 例;年龄8~55 岁,平均18.2 岁。a)应用酒精储骨42 例,其中骨囊肿27 例,动脉瘤样骨囊肿2 例,内生性软骨瘤6 例,骨巨细胞瘤6 例,骨纤维结构不良1 例。b)应用瘤段切除酒精灭活再植4 例,其中2 例骨巨细胞瘤,1 例骨巨细胞瘤1次复发,1 例骨纤维结构不良。
2 结果
本组患者术后发烧5~21 d,绝大多数发烧持续5~10 d,最高体温37.8℃~39℃,多发生在术后2~4 d,以后缓慢下降。白细胞计数仅在术后1周时有轻度上升。1 例胫骨上端骨巨细胞瘤1次复发病例,术后切口有破溃感染,经局部换药治愈。其他无切口排液及感染。
46 例全部获得随访,随访时间14个月~6年,平均3年6个月。术后每3个月排X线片复查1次。42 例酒精储骨与宿主骨愈合的观察:如植入骨间隙模糊不清,骨密度增高,说明异体骨与宿主骨已开始愈合;如植骨间隙消失,植骨区骨密度均匀增高,说明已完全愈合。一般较小缺损异体骨在6~12个月愈合,较大缺损完全愈合需12~24个月。酒精储骨最终全部愈合,无感染发生,无疲劳骨折。4 例瘤段切除酒精灭活植骨愈合的观察:观察灭活骨与宿主骨(截骨处)的愈合及灭活骨自身修复情况.术后3个月灭活骨与宿主骨之间已有骨痂生长,9~12个月完全愈合.由于骨块大,灭活骨内部修复过程缓慢,一般需24~36个月骨密度才与宿主骨一致。由于髓内有自体腓骨、髂骨植骨,并有钢板固定保护,故无疲劳骨折发生。1 例胫骨中下段骨纤维结构不良,2年后因局部复发,在截骨处形成假关节,再次手术清除病灶,自体髂骨移植,最终治愈。
3 讨论
酒精灭活骨在国内应用较多,包括异体骨储存、瘤段骨灭活再植,在创伤后污染的游离骨块灭菌时也常应用。临床应用时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灭活方法,即严格掌握在酒精内浸泡时间,才能使植骨既能充分灭活又能保持原有的成骨能力。
瘤段骨灭活再植只需将骨组织放入酒精内浸泡30 min[1]。骨组织在酒精内浸泡30 min后,仅有薄层外侧皮层和髓腔皮层被浸及灭活,而深部的瘤细胞只是被一层死骨壳紧紧包绕与外界隔绝。由于瘤细胞无血运营养供给,代谢产物也无法扩散,在4 d内均先后死亡,而新生血管最早第8天才开始穿过周围死骨壳,因些认为此法安全可靠。有实验证明酒精灭活骨内部修复过程与自体皮质骨移植相似,12~24周时两者成骨活动完全一致,只是早期的血管化过程稍有差异,认为酒精灭活骨仍存在骨诱导能力[2]。由于瘤段骨灭活再植后其骨质与原位骨接近,故与宿主骨愈合良好,且远期不易发生疲劳骨折[3]。
酒精储存异体骨有灭活和储存两个目的。因此,酒精保存异体骨的浸泡时间必须足够,皮质骨至少需要30 d[4],这样才能使酒精浸透骨全层,将异体骨抗原全部灭活。临床应用时,必须仔细记录开始浸泡时间,以免因时间短没有浸透全层,造成植骨后出现异体排斥反应。由于松质骨具有开放性结构,浸泡时间可能比皮质骨短,但尚未见这方面的研究结论。作者认为无论是松质骨还是皮质骨,酒精储骨必须达1个月才能应用。毫无疑问,在灭活异体骨抗原的同时,骨诱导能力也完全破坏,其内部修复过程要比只在酒精内浸泡30 min的骨组织要慢[2]。在充填骨缺损时,尽量将灭活的异体骨制成小块以利其内部修复。如骨缺损较大,或患者为成人,则应与自体髂骨混合使用,使骨愈合更迅速、确实[5]。
目前植骨材料种类繁多,仅异体骨移植就有冻干骨、低温冷冻骨或脱钙骨等等,用这些方法储骨具有抗原性低,保有骨诱导能力,但这些储骨方法操作复杂,要求特殊的技术设备,价格昂贵,故在国内尤其不发达地区难以推广应用。酒精灭活骨在国内应用已有较长,储骨操作简单,无需特殊设备,成本低,基层均能制做。经我们四肢骨肿瘤的临床经验证明,无论是瘤段骨灭活再植还是储存异体骨,只要使用方法正确,其灭活、灭菌可靠,植骨后骨愈合快,无免疫排斥反应,可提供足够的植骨量,值得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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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惠民,宋献文.酒精灭活骨再植的实验研究[J].创伤骨报.198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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