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护理专业相关法学课程教学现状的分析与构想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康明丽 田露 时间:2010-07-14
[摘要] 目的: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方法:根据时代、专业实践的需要和对现存问题的分析制定出相应的对策。结果:通过对法律知识和专业教师缺乏、教学形式单一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对专业师资进行培养、完善法律课程设置、改进教学方法这些对策。结论:使护校学生成为知法、懂法、用法的高级护理人才就必须从加强和完善高等护理专业中的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入手。

  [关键词] 护理;法学课程;高等护理

  进入新世纪的高等护理教育,要求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高级护理人才。尤其在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各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护理人员理所应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护理人员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现行我国各层次的护理教育对卫生法律特别是护理相关的法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临床护士法律知识比较贫乏,法律意识相对淡漠,处理护患纠纷的经验与能力不足等问题,这种现状显然跟不上时代发展和对高级护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高等护理教育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学课程显得尤为重要。

  1 开设相关法学课程的意义

  1.1 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美国多数护院的课程设置不仅包括传统的学科课程,还包括伦理学,传授患者的权利等,护生的专业行为技能目标包括维护患者的权利等。第三军医大学也对原来的医学本科教育模式进行了较系统的改革,构建了一个新的医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课程新体系。其中人文社会类课程包括医学伦理学、医疗法规。随着人民生活、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意识亦不断提高,为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国外护理教育接轨,建议增设护理专业相关法学课程,以增强护理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

  1.2 满足专业实践的需要 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有利于护士自觉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从事护理服务,正确履行职责,保证了护理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防止了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了护理工作的安全及护理质量的提高。

  1.3 明确护士的基本权益 通过护理立法,护理人员的地位、作用和职责范围有了法律依据,神圣的法律效应赋予一个合格的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权利,履行法定的护理职责,可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的支持、人民的尊重,任何人都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通过学习《护理法》,学生可增强对护理职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安全感,使他们能发挥自己的最佳才能,尽心尽职的为公众服务。

  1.4 提高护生处理护理纠纷的能力 通过学习,学生可明确护生的法律身份及法定职责范围,有利于在实习中严格按照护理规程工作,遵法守法,并学会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护理纠纷,在维护患者权利的同时,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2 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知识缺乏 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是长期以来护理教育中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结果,主要与课程设置单一、学时少有很大的关系,而当今护士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缺乏与护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虽然很多学生在初中、高中或基础教学中已获得了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但由于缺乏相关护理的法律知识,容易使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碰到问题时仍束手无策。据报道,护生在实习中后期出现差错占实习总差错的93%[1],说明学生在实习中后期,觉得自己有能力而擅自执行医嘱或操作,又不知道自己的法律身份,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则容易导致差错的发生。

  2.2 专业教师缺乏 虽然研究发现,本科、大专学历者的法律知识掌握较好,但是与中专生一样,理论知识与实际相脱离始终是护理法律领域突出的问题。由于在医学卫生院校上法律课的教师多半是法学院的专业教师,缺乏熟知护理法律的专业教师,不能把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授给学生,学生往往只能学到些纯粹的基础法律理论知识,如消毒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通知、药品管理实施办法等,连教师也不知或对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3 教学形式单一 李金义[2]认为,法学课程的教学还存在教学方式单调的问题,难以发挥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参与精神,同时缺乏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正因为受教材与学时的限制,造成法学知识的教学形式基本局限于课堂内,而法学是社会实践性及现实性很强的专业学科,仅限于课堂内,很难将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达到对知识的灵活掌握。

  3 构想与对策

  3.1 关于专业师资的培养 对学生进行法学知识的灌输与普及,主要依靠教师进行。要达到课教学的良好效果,教师必须具备强大的感召力、儒雅的风度、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以及掌握一定的高新技术手段[3]。因此,可选派护理教师参加为期3个月以上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训;鼓励教师通过自学或自考等途径获取相关法学知识;同时,加强教师的临床护理实践能力,提高其对临床不断新出现的护患关系和常见法律问题的敏感性,从而培养既懂临床护理常见问题,又熟知相关法律知识的具有综合能力的专业教师。

  3.2 完善法律课程设置 针对不同层次的护理法律,适当的增加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数。需要学校讲授和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主要有: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护理相关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责任保险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其他国家法律知识介绍,如美国护士职业保险、注册护士管理法等[4]。

  3.3 改进教学方法 除课堂有限的教学外,可激发学生对医疗护理行业法学问题的关注,鼓励学生借助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涉猎与专业相关的法学知识。宇文[5]建议,法律课的教学方法应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可广泛采用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论辩式教学法、指导自学法。通过讨论、辩论、社会调查等形式,使知识活学活用。总之,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高等护理专业中的相关法学课程的设置,将有力地促进广大护士、护校学生增长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质量,适应社会的护理事业的,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及护士自身的利益。

  :

  [1] 刘义兰,王桂兰,任小英,等.法律法规教育对减少护生实习差错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2,37(3):171?173.

  [2] 李金义.对医学院法律课教学改革的建议[J].医学教育,1994(10):39?41.

  [3] 梁军.浅议法律课教学手段与方法的改进[J]. 广西社会,2001,4:169?170.

  [4] 徐水琴.护理专业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存在的问题[J].护理研究,2004,5:935?936.

  [5] 宇文.“法律课”若干教学方法的改进[J].集美航海学院学报,1998,16(4):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