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原因导致精神损伤司法鉴定相关分析
【关键词】 颅脑损伤;精神损伤;司法鉴定;评定标准
【摘要】 目的 探讨精神损伤的原因及司法鉴定程序、标准等相关问题。 方法 对94例涉及精神损伤被鉴定案例的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器质性精神损伤及功能性精神损伤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结果 重型及中型颅脑损伤所致精神损伤以智能障碍为主,轻型颅脑损伤以应激障碍及神经症样症状为主,二者比较有极显著性差异(χ2=51.658,P<0.01)。功能性精神损伤以创伤后应激障碍、反应性精神病、癔症居多。损伤的因果关系评定:直接关系与间接关系有极显著性差异(χ2=39.00,P<0.01)。 结论 导致精神损伤的原因较多,鉴定内容广泛,制定全国统一的精神损伤评定标准刻不容缓。
【关键词】 颅脑损伤;精神损伤;司法鉴定;评定标准
Correlation analysis on different causes inducing to judicial expertise of mental injury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auses related to mental injury and the issue on procedure and standard of judicial expertise. Methods The data of 94 expertise cases involving in mental injury were retrospectively analyzed, the issues relative with organic mental injury and functional impairment were discussed. Results Severe and moderate head injury mainly leaded to disturbance of intelligence, and mild injury leaded to stress disorder and neurosis symptom mainly,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m(χ2=51.658,P<0.01). Functional mental injury leaded to much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reactive psychosis and hysteria. The evaluation of injury causal relation was showed that there wa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direct relation and indirect relation(χ2=39.00,P<0.01). Conclusion The causes due to mental injury are more and expertise contents are extensive. The national unite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mental injury are imminent.
【Keywords】 Head injury;mental injury;judicial expertise;evaluation standard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项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精神医学鉴定中涉及精神损伤、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案例逐年增多。作者通过对在我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的精神损伤司法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为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精神损伤鉴定标准》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对象 样本选自2002年~2005年在开封市第五人民因精神损伤鉴定案例,共94例,其中男48例(51.1%),女46例(48.9%);年龄6 a~71 a,平均(35.54±16.89) a;农民59例(62.8%),学生16例(17.0%),工人8例(8.5%),干部3例(3.2%),司机1例(1.1%), 无业者7例(7.4%); 文盲10例(10.6%), 小学30例(31.9%), 初中37例(39.4%),高中13例(13.8%),大专4例(4.3%);事故52例(58.5%),纠纷被打23例(24.5%),工伤3例(3.2%),强奸3例(3.2%),恐吓4例(4.3%),辱骂4例(4.3%),医疗纠纷2例(2.1%)。
1.2 方法 对入组的鉴定案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以《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版)(CCMD2R)[1]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2]为诊断标准。伤残评定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评定时机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终结为准(医疗终结期后)。所有数据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处理,并进行χ2检验。
2 结果
2.1 鉴定为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共55例。52例交通事故和3例工伤患者均造成脑实质性损伤,其中重型颅脑损伤36例,中型14例,轻型5例。所致精神损伤类别比较,见表1。
表1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损伤状况(略)
表1显示,重型及中型颅脑损伤所致精神损伤以智能障碍为主;轻型颅脑损伤以应激障碍及神经症样症状为主。重型及中型颅脑损伤所致精神损伤与轻型比较差异有极显著性(χ2=51.66,P<0.01)。
2.2 鉴定为功能性精神障碍共39例。其中有直接关系24例,间接关系15例。所致精神损伤类别比较,见表2。
表2 功能性精神障碍的精神损伤比较(略)
表2显示,因精神刺激所致功能性精神障碍精神损伤以反应性精神病和创伤后应激障碍为主。直接因果关系与间接因果关系比较有极显著性差异(χ2=39.0,P<0.01)。
3 讨论
本资料显示,94例鉴定案例中男女比例为1.04:1,且以青壮年居多,表明他们参与社会交往活动较多,受伤害的可能性较大。职业以农民为主,其次为学生;文化程度以初中及小学居多,表明被鉴定者的文化程度较低、社会状况相对较差。器质性精神障碍多由事故引发,功能性精神障碍多由纠纷被打引发。55例脑器质性精神障碍中,重型颅脑损伤多导致智能障碍,轻型颅脑损伤主要表现为神经症样症状及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报导一致[3],说明重型颅脑损伤中大脑皮质功能损害比较多见,为器质性智能损害精神病性障碍。因为智力是包括学习、记忆、语言、知觉、逻辑思维与机能运用等在内的综合心理过程,是大脑皮质的高级功能,所以颅脑损害与智力的改变呈一定的相关性。有些患者颅脑损伤轻微,也出现了明显的精神障碍,说明与个体的素质、受伤环境及心理因素有一定相关,主要遗留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有报导交通事故引起脑外伤性精神障碍中,主要为脑挫裂伤或脑震荡后综合征(79.7%),其次为脑外伤所致智能障碍(34.9%)[4]。在39例功能性精神障碍中,以创伤后应激障碍、反应性精神病、癔症居多(χ2=39.0,P<0.01)。说明伤害因素对伤害后精神障碍的发生、和转归可能起了决定性作用,同时因精神损伤的案例都涉及赔偿等切身利益,因此,评定时还要重视心理获益机制等继发性因素的存在,全面、客观、的评定。
无论是刑事诉讼案件还是民事诉讼案件中,精神损伤鉴定的意义都是确定受害方精神损伤的性质、程度及因果关系。但由于整个社会对精神疾病缺乏认识,在经济发达城市仅有不足10%的颅脑损伤患者进行精神损伤或伤残鉴定,而非颅脑损伤的患者实施精神损伤鉴定极为罕见[5]。本资料显示,55例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鉴定时实施伤残评定8例,其余由法医鉴定人员评定。39例功能性精神障碍患者均无精神损伤程度的评定。有专家认为,精神损伤属于司法精神病学的范畴,精神损伤程度的鉴定应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精神病承担,由专业从事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专家评定。还有人认为,精神病医院的司法鉴定人员可以对涉及精神损伤的被害人作出精神科诊断、对精神疾病与外伤的因果关系加以分析,并就精神疾病的预后、转归进行说明,而损伤程度的鉴定应由法医鉴定人员掌握实施。所以,对精神损伤程度究竟由谁来评定的问题,应该统一。200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制定了涵盖重伤、轻伤、轻微伤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三度八级损伤标准),增加了精神损伤的多项鉴定条款,提高了精神损伤的鉴定地位。
社会的各行各业均可能涉及精神损伤,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及对精神医学知识的了解,精神损伤鉴定将逐渐被社会认可。
[1]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M].第2版.修订版.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5:20~91
[2] 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M].第3版.济南: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31~115
[3] 袁尚贤.法医精神损伤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24
[4] 张晓莉,夏海森,郁道鹏,等.交通事故中脑外伤性精神障碍法医学鉴定[J].临床心身疾病杂志,2004,10(2):121
[5] 袁尚贤.法医精神损伤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