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非经营性网站达10万多家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zhu 时间:2010-03-10

  由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获悉,该局已经接到由工信部印发的 《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 (试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辽宁省明确个人可以开办网站,但需要“验明正身”。

  据记者了解,此次核验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网站备案将需要网站主办人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2010年9月底前核验部门将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

  辽宁省非经营性网站已达10万余家

  个人网站大多是以非经营性网站来备案的,以前网站申请备案管理比较松散,备案的网站增加非常快。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统计,截止至2009年年底,辽宁省申请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已经达到10.1万家,经营性达605家。

  在三好街做耗材生意的罗先生告诉记者,他自己开的公司在2005年注册了公司网站,是以非经营性来注册的,因为网站只是给自己所卖的产品做宣传,属无偿提供网上信息的。注册时非常方便简单,没有特别的约束。

  但根据工信部最近下发的通知,像罗先生这样需要办网站的人,以后在备案时就不会再这样简单了。新的规定要求网站主办者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核验证件,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并要求是规格为800×600像素的电子照片。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

  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都需核验原件

  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相关部门人士介绍,此次通知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是辽宁省网站申请备案的审核主体。

  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多数个人网站经营者选用的是.CN域名,因为其初始费用低而受到个人办网站者青睐。因.CN域名注册过程越来越麻烦,注册个人网站的人开始多选用.COM域名。

  办网站创业曾是一些年轻人的创业首选,因为他们比较熟悉网络技术,而办网站创业门槛又比较低。但就目前运行盈利模式来看,对于大多数个人网站来说,盈利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