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特征与完善
【摘要】文章在给出公司治理的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家族治理结构的特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的途径。
【关键词】公司;家族企业;治理结构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我们逐渐认识到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建立现代公司制必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长期受到压抑的非公有制经济雨后春笋般地迅速产生和起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家族企业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企业形态。因此,探讨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观点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关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表现为明确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职责和功能的一种企业组织结构。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在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中在什么状态下由谁来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分配等有关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存在两类机制,一类是外部治理机制,指来自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是指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等市场机制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的作用和影响。另一类是内部治理机制,是企业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所明确的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具体表现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权力分配等一些企业内部制度安排。
(三)公司治理结构
有效的或理想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包括:一是应能够给经营管理者以足够的控制权自由经营管理公司,发挥其经营管理的才能,给其创新活动留有足够的空间。经营者以其拥有企业家才能而进入企业,成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控制者,企业的兴衰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经营者的行为如何,而经营者行为要么不能监督,要么监督成本极高。所以,要靠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来促使经营者努力工作。二是保证经营管理者从股东利益出发而非只顾个人利益使用这些经营管理公司的控制权。由于经营者是企业的实际控制者,所以,他们就拥有了更多的信息,成为信息优势方,这样,他们就可能损人利己,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要能够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三是能够使股东充分独立于职业经营管理者,保证股东自由买卖股票,使投资者以流动性的权力,充分发挥开放公司的关键性优势。
(四)公司治理模式
关于世界范围内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着不同的分类方法。一种典型的分类是莫兰德给出的“二分法”:一是以美、英和加拿大等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模式;二是以德、日等国为代表的导向型模式。我国国内有学者将公司治理模式分为三大类:一是以美英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二是以日德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三是以东南亚为代表的家族监控模式。
二、家族企业的治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治理
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是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为核心。虽然很多大型私营企业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等组织和相应的制度,逐渐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靠拢,但家族控制特征仍很突出。一是董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的来源具有封闭性和家族化的特征。二是企业决策以企业业主个人决策为主。虽然存在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但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重要决策仍是以企业家个人决策方式为主,家族企业企业主大权独揽,董事会决策功能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家族企业内部治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管理阶层的激励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管理阶层成员中有相当比例的家族成员,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匹配程度大。另一方面还在于对管理阶层成员的高工资水平以及通过实施股权赠与等长期激励报酬制度的较为普遍的实施。
(二)外部治理
从家族控制角度而言,家族主导型治理基本不依靠外部市场机制来激励约束经理人员。但对于整个家族企业而言,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市场的激烈竞争时刻威胁着企业的生存,破产、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市场机制给家族企业的企业家和管理阶层提供生存压力,这将对企业主和管理人员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在我国家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股权结构过于集中。据1999年一份对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查表明,私营企业股权结构基本情况是:私人股份所占比例为92%,企业主个人股份比例高达66%,同姓弟兄(2~3人)股份比例为14%,异姓弟兄(2~3人)股份比例为3%,企业业主和其亲友股份所占比例之和达8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各占3%的股份,集体股份约占3%,其他法人股份约占2%,乡镇政府约占2%的股份。如此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对于家族企业内部制衡机制的建立是不利的。
3.融资问题。目前,融资难仍然是困扰我国家族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问题是,2001年证监会对企业上市实行核准制,一些上市的家族型公司利用原始资产存量的资产评估、溢价发行和挂牌交易的三级放大,实现“一夜暴富”。而“一股独大”家族上市公司和庄家联手操纵市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又较大,他们常常通过证券市场股价上涨来获取暴利。
4.企业制度问题。在家族企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并不注重企业制度的建设问题。企业有了一定发展之后,对这一问题仍然重视不够,习惯于用管理家庭的办法来管理企业,这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制度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随着企业的逐步规范化,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我国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完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家族企业具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为使家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必须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
(一)适当分散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
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不利于家族企业内部制衡机制的建立,应向家族外的有关人员适当分散股权,使股权结构更为合理。向外分散股权对家族企业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但对家族成员来讲却是不情愿的,因为对“外人”分散股权,意味着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要有外人来分享。一方面,人们都有拥有权力的欲望,对自己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家族成员当然不希望权力落入外人之手,那怕是很小很小一部分权力;另一方面,分散股权可能会增加企业的风险性,因为家族外成员获得了企业的某种权力之后,可能会凭借其拥有的信息优势,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企业的利益,产生所谓道德风险问题。所以,分散股权要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使股权的分散切实有利于家族企业的成长。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家族企
业都要股权分散化,只有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才有这种必要性。
(二)重视人才,引进人才
家族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地发展壮大,仅靠家族内部成员来经营管理企业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家族成员的生长背景、生活经历、个人性格、思维方式、知识结构、行为特征等各方面都有很大的相似性,与瞬息万变的市场是不相适应的。特别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就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显然,这些工作仅靠家族成员是很难做好的。所以,家族企业要认识到,人才是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而且是一种最为稀缺的生产要素,一定要重视人才,在用人上要突破家族的局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企业所需要的人才,要任人惟贤,而不能任人惟亲。
(三)重视对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设计多元化、激励性的报酬制度来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制定合理的报酬和激励计划,是企业保持良性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保证,是有效公司治理模式中的重要内容。企业引进人才之后,还要使人才的作用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使道德风险问题得以避免,这在一定程度上要依靠激励性报酬制度的设计。一般而言,公司经营管理者的报酬结构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固定收入,也包括不固定或风险收入,既有现期收入,也有远期收入。而且风险收入应该占有相当的比例,以保证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设计这种收入形式多元化、激励性的报酬方案的必要性,在于不同形式的收入对经营管理者行为具有不同的激励约束作用,保证经营管理者行为的长期化、规范化。我国家族企业家族式的管理方法与这种报酬制度是格格不入的,必须改变这种状况。
(四)重视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企业制度包括广泛的内容,魏杰教授将其归纳为六个方面:第一是企业的契约制度,第二是企业的产权制度,第三是企业的治理结构,第四是企业的组织结构,第五是企业的管理制度,第六是企业的人格化制度。企业制度安排的上述这六个方面的内容,在企业制度安排中的地位是有所不同的,其中企业产权制度、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组织结构,实际上是企业制度的具体内容,而企业契约化制度、企业人格化制度,实际上是指企业制度的契约化,企业制度的人格化,是企业制度具体内容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企业的治理结构只是企业制度内容的一个方面,完善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就不能单方面突进,而必须从企业整体出发,从整体上建立和健全企业制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