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体制改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 建 国 时间:2010-06-30
摘要:中小在我国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突破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一直是最近社会上争论不休的话题,我国这几年在这方面作出了许多努力,但是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可能一步到位。我国面临的一个必然选择就是建立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的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关键词:中小企业    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组成部分,在各行业尤其是民用生产、生活资料供给方面发挥了极大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重要贡献,因此国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世界银行所属的国际公司(1FC)对北京、成都、顺德、温州4个地区的私营企业的调查表明:我国的私营中小企业在初始创业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队成员及家庭提供的,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所占的比重很小。在创业后追加投资时,内部融资占融资总额的比例在1995年和 1998年分别为52%和62%;外部融资渠道中,非正式渠道、信用合作社和商业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大致相同;外部股权,包括公众股权以公众债权市场所起的作用不大。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如果中小企业不能及时融到资金,将会失去良好的发展得机会,甚至丢掉已有的市场份额。
    这几年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受到理论界,企业界和政府部门的关注。我国在2002年10月份宣布成立浙江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2003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今年年初国家颁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明方向;今年5月份开放深圳中小企业板;当前国家发改委正着手制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会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政策。所有这些表明我国已经采取了切实行动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
    虽然政府方面一直在找寻切实可行的方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从各地民营银行的难产到如今的温州所谓“异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胎动,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体制改革可谓举步维艰。在本次宏观调控中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受到很大冲击。加入WTO之后,随着我国各行业对外国资本的开放,我国的中小企业将面临来自外国企业更加残酷的竞争,如果不加快中小企业的融资改革,帮助企业做大作强,最后的命运必定是被外资收购或者倒闭,我国的商品零售业就是个鲜明的例子。因此我们必须了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现状,并且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解决其融资问题促进其发展。

一、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面对的困境

    1)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在银行体系中,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重重。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少,经营风险较大,抵押财产有限。二是我国的银行以国有独资银行为主,由于利率没有市场化并且中小企业贷款额小,分散,造成单位贷款资金管理成本高,有悖利益最大化原则。三是国家没有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政策支持,由于国家对利率的限制及对交易费用、监督费用的限制使得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动力不足,虽然人行规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浮动30%,信用合作社等收取的利率可比基本利率高 50%以上,但现行的利率浮动范围并不足以为贷款的风险提供足够的补偿。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警示和国内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现实,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将日益严格,增量贷款普遍要求投向AA级以上企业。中小企业受资产规模、竞争实力等的约束,一般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以下是我国这几年金融机构的信贷数据。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为私营及个体企业,表1是1994年~2002年金融机构的贷款数据,可以看出总量上私营及个体企业贷款的绝对量在逐年增加,但对他们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最高不到1%,从图1看2002年甚至还有下降趋势。

    2)直接融资渠道不通畅
  我国的资本市场从其产生之日起,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国有大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带有明显的政策歧视,并且股票发行额度和上市公司选择受到规模限制,如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这些硬性条件决定了中小企业根本不可能到沪深两大主板市场融资。即使目前新推出得中小企业板市场,其设置的门槛仍然较高,相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而言,其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远未能达到要求。因此对于管理水平低、科技含量低的中小企业而言,参与社会直接融资仍然是条难以逾越的坎,而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更是望尘莫及。
    3)中小企业缺乏贷款担保机构
  近年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内部管理,大幅度减少信用贷款数量,绝大部分贷款都需要抵押或担保。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关系简单,一般没有上级部门和其他单位为其解决担保问题,加之其自身抵押品不足,即使银行认为其有发展潜力,往往也因担保问题没有解决而爱莫能助。因此,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是当务之急。虽然近几年各地成立了很多担保公司,但他们更倾向于给大企业提供担保,虽然也给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但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得担保需求。
    4)中小企业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首先,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家族企业,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程序和制度,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前得尽职调查和信用评价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普遍较低,,客观上处在为大型企业配套的地位上,市场前景不明朗,对于贷款尤其是长期贷款来说风险性很大。再次,很多中小企业得信用观念很差,借到钱不是用来投资和发展企业,而是想方设法逃废银行债务,严重破坏了企业得整体信誉。

二、采取多种手段解决中小融资问题。

    1)间接融资方面。
    1. 国家应提供政策支持,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比例控制,增加信贷投入。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资金比例控制的政策。1991年,菲律宾政府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要,通过立法强制所有的机构必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给中小企业。在生效后的第一年,每个金融机构给中小企业贷款不得低于5%。在,政府法令规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系统,对中小企业贷款占总贷款金额的比例必须大于70%。我国应制定相关政策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中私营企业的贷款比重规定一个最低比例。
    2. 大力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
    民营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时,具有信息优势和交易成本低的优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最能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最容易低成本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易成本高等问题。美国有2万家地方性的中小银行,意大利有9万多家,这些中小银行由于资金和规模的限制很难给大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他们的主要客户就是当地的中小企业,极大的促进了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也赚取了相当的利润,形成企业和银行的良性循环发展,达到双赢的效果。 
    目前我国现有非国有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合作社及改制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等,这些机构本来就是依附于非国有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它们的管理者多年来与中小企业界打交道,掌握有充分的客户信息和决策经验,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得融资条件。但是我国的民营中小银行的数量严重不足,在东南沿海省份一些“地下钱庄”盛行,国家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使这些钱庄转变为小银行,使其合法经营规范发展,这样可以降低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3. 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专项资金。二是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债券,向社会直接筹资。二是中小企业互助基金。我国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发展基金的发展,为基金的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4. 建立、健全私营企业信贷担保体系。现阶段的担保公司与担保机构有四种模式:信用担保、联合担保、互助担保、商业担保,其中商业担保是企业、社会、个人出资组建,独立法人,商业化运作,以赢利为目的,同时兼营投资等其它业务。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还可以采取多种担保形式并用的方法,多渠道吸收资金,采取股份制形式组建。同时,要积极实施反担保等措施,严格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如很多省市已经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
    2)直接融资方面。
    1. 设立创业板市场。股票主板市场进入门槛高,主要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中小企业很难进入。在我国现在的在有关制度层面无法跟进、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又日益增加的形势下,为了避免因设立创业板造成的过大风险而带来的阻力,对上市条件进行小幅调整、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但是其融资门槛依然很高,加之面对诸如保荐人费用、公司法律顾问费用、申报师费用、印刷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高昂的成本对中小企业来说到中小企业板融资仍很困难。国家在这方面已经作了谨慎地努力,中小企业板的推出是为将来推出创业板积累经验,并最总过渡到创业板。
    2. 企业债券融资。企业债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方式。应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理顺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体制,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基本上被大企业垄断,应逐步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要完善债券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积极支持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此外还可适当放开债券利率、丰富债券品种,让企业以其可承受的利率获得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
    3. 鼓励企业海外创业板上市。我国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已经到美国纳斯达克,香港及新加坡创业板上市并且数量已达相当规模,据不完全统计,在纳斯达克、香港、新加坡三大证券市场中,以境内资产作为其核心资产的上市公司已有将近100家,上市公司中既有新浪、搜狐、网易、裕兴电脑、金蝶国际、佳杰科技、蓝点软件、迪斯数码、中华网等高科技IT企业,又有恒安国际、鹰牌陶瓷、蒙牛乳业、维达纸业、华晨汽车、光宇国际、欧亚农业、格林柯尔和侨兴等一大批从事传统制造业甚至农业开发的企业。并且地方政府和民间部门也在经常举办海外上市推介会为具备较强综合发展实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个与国际证券机构、金融投资机构、著名金融投资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旨在向民营企业宣传、介绍海外证券市场;加强民营企业与银行、投资机构的了解与合作;拓宽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与发展的视野和思路;增强民营企业按国际化标准规范管理的意识;协助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同国际接轨。
    4. 大力引进海外投资基金融资、项目融资、境外贷款、贸易融资等。随着2006年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临近,许多海外银行已经在设立分行,现在许多城市已经获准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为中国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同时世界上很多有名的投资基金也看到中国的市场潜力,纷纷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我国自1998年以来每年举办的“中国风险投资”为海外投资机构和中国企业界搭起了一个交流平台。
    5. 促进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投资于具有发展潜力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待企业上市之后或者时机成熟时,转让股权,获得高额回报。基金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契约型基金是指以信托原理来组织和运作,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公司型基金是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基金。我国的《公司法》早于1997年即已颁布实施,设立公司型基金可做到有法可依,规范运作。产业投资中的风险投资或者创业投资多投资于高新技术和企业创业初期。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创业投资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催化剂。以美国为例,官方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和民间的风险投资公司是中小企业筹资的重要来源之一。它们一方面为那些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无担保或担保不充分的贷款,以促进中小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则对勇于进行创新投资的中小企业投入资金以获取高额回报。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取官方投资公司和民间风险投资公司结合的办法,为中小科技企业尤其是私营中小科技企业提供筹资渠道。我国很多发达的地区已经成立了很多类似的投资公司,但仍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我国产业投资方面的法律和相应的配套机制不完善,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投资公司的发展。我们知道,我国的产业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高风险和高收益的高科技,因此,健全的退出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尽快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在试点阶段应给以相应的政策支持。如实行税收优惠以吸引投资者的参与,减少对基金的费用征收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斯特恩说:“中国经济的‘软肋’在金融服务。一个令人惊讶的情况是,当私人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最具活力的部门,其生产力已超过国有企业30%——利用同样的资本、劳动和原料,私人企业创造的产出比国有企业多30%时,这些私人企业从正式金融系统得到的融资非常少”。而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为私营企业,为了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他们的竞争力,我国现阶段应该加快中小企业的融资体制改革。


[1]李世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点选择[J],济南金融  2004
[2]陈晓红、郭声琨主编,中小企业融资[M],经济出版社。
[3] 俞建国 宋立,小企业发展需要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