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抢救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43例体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0-07-14

                作者:牛顺平,侯红波,张锐,余红梅 

【关键词】  有机磷农药中毒;现场急救;急性腹膜透析

  [摘 要] 通过对我院既往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例的分析,强调现场急救措施在抢救中的作用以及普及急救知识、使急诊医学社会化的紧迫性。同时探讨了急性腹膜透析在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中的应用价值。

  [关键词] 有机磷农药中毒;现场急救;急性腹膜透析

  2005年以来,我科共救治43例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常遇到有些患者因居住在农牧区,距远,就诊晚而使中毒加重甚至死亡事件,体会到现场急救措施在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中的重要性,以及我们对急救知识普及的一些思考,同时结合病例对急性腹膜透析在有机磷农药中毒抢救中的应用价值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43例中男12例,女31例,年龄6岁~70岁,平均45岁,口服36例,吸入3例,皮肤接触4例。以毒物品种分类:敌敌畏20例,乐果12例,敌百虫5例,甲拌磷3例,不明3例。

  1.2 及转归           

  43例均分别给予洗胃(洗浴)、阿托品、解磷定及对症治疗,其中3例均在服毒后5 h急诊行“经皮穿刺置管腹膜透析术”[1],应用广州百特公司提供的腹膜透析管,取麦氏点在局麻下穿刺置管,用1.5%葡萄糖腹膜透析液,每3 h~6 h 1袋(2 000 ml),最多1例患者共用18袋。43例中存活41例,死亡2例。

  2 讨论

  2.1 现场急救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确定是否是有机磷农药中毒,根据确切的服药史,农药容器的存在和残留农药、旁观者等,大部分中毒者不难判定。急救措施: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一旦确定,就应立即采取以下急救措施。清除毒源:对非口服中毒者,使患者脱离现场,脱去带有毒物的衣服,并用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沾有农药的皮肤、头发等,擦洗时不能用热水,以防止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吸收增多,进一步加重中毒。对口服中毒者,如患者清醒能合作,尽快催吐,让中毒者口服300 ml~500 ml白开水或盐水,用手指或筷子插入口腔,刺激其咽部引起呕吐,可反复数次,直到胃内容物完全呕出为止,其间应注意保护呼吸道通畅,头侧位防止误吸。在现场和转运途中一般不要求进行洗胃。给药:医护人员到场时,可紧急用药,首次给予阿托品5 mg~10 mg,如未达阿托品化,15 min~30 min后可重复注射,解磷定2 ml~4 ml肌肉注射,短期内可重复用药。

  2.2 有报道表明            

  急性腹膜透析可降低中毒患者的病死率,缩短昏迷时间,在此组患者中,有3例在抢救中使用了急性腹膜透析术,这3例患者中除1人中毒较轻治愈外,另外2名患者均出现严重的反弹现象,且并发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在中不得不减少透析液剂量,加大解毒药和阿托品剂量,但这两名患者1例1周后抢救无效死亡,1例1周后病情稍有缓解,仍呈昏迷、呼吸机辅助呼吸,但家属坚决放弃治疗而死亡。此3例患者均为有机磷农药中毒,我们考虑首先因有机磷杀虫剂为脂溶性,行透析治疗本身疗效有限,再加行腹膜透析时不可避免的将部分解毒药和阿托品亦一并清除,故如果仍按正常用量,易造成中毒反弹和加重电解质紊乱,对预后极为不利。因此,我们建议在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抢救上,腹膜透析应慎用,当然在基层,缺少血滤设备,对严重的有机磷中毒患者,估计预后颇差时,可酌情使用腹膜透析进行治疗。

  2.3 现场急救的重要性            

  我院接收的有机磷中毒患者43例中,大多数在地区,全部是由家属发现后直接送至医院抢救,来院最快的1例是服毒后20 min,平均1.5 h,无一例在现场做过任何抢救措施。本组中2例死亡患者来院时间都在3 h以上。在现场,由于多数中毒者能被及时发现,意识是清醒的,能正常回答问题,即使是有意口服自杀者,服毒后大部分亦产生悔意,经劝说也能合作,之所以全部病例在现场未做任何抢救措施,重要原因是周围群众对现场急救知识的缺乏,同时部分医护人员对现场急救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机磷口服中毒者,如为空腹服毒,大量毒物迅速经胃排空至小肠吸收,此时即使是大量洗胃亦收效甚微,如为饱食后服毒,则吸收稍慢,但餐后服毒,洗胃时可使胃管反复堵塞,延长洗胃时间,影响洗胃效果,故应大力强调催吐的重要性,特别是在现场急救中,催吐是最简捷有效的急救措施。而我国群众普遍缺乏防护与急救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在农村地区,救护车到达现场的时间不可能是目前大中城市所能达到的5 min、10 min,基本上是在1 h、2 h以上,故群众自身的急救常识与措施对生命的存在与挽救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所以在全社会进行急救知识宣传,将全民急救意识与实践提高,使急诊医学社会化问题,已成为我们当务之急。

  2.4 重视急诊医学社会化,推动急救知识普及

  我国急诊医学经过20 a的努力,已取得极大的,特别是经过“非典”的洗礼,全社会的急救已经形成,但急救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相对不足。由于最初接触伤员的往往为非医护人员,对这些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急救的培训是不可缺少的。根据现阶段实际国情,可以首先对公安、消防、大中学生、驾驶员等人员进行急救培训,因为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接触现场危重患者机会相对也多,对他们进行急救培训,具有很好的实际意义,能推动社会急救知识的普及。近几年来我们通过与周围单位、社区等协作,经常性的举行急救知识讲座,并对野外工作单位和在公安车辆上广泛配备简易急救包,已取得初步成效。我们强调急救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院前急救建设属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行为,有效的院前急救可以迅速减轻急危重症患者的痛苦,使患者在所谓的“无治疗期”(从患者发病至获得治疗的时间)得到有效的初步处理,降低死亡率和减轻伤残率,这不是医疗部门一家可以做到的,这需要整个社会的参与,是一个系统工程。提高院前急救水平,贯彻落实急诊医学“三分提高,七分普及”的原则[2],首先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公民普遍增强急救意识,普及基本的急救医学知识。从对于我国目前状况来说,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但随着的发展,步子会越迈越大,这中间除了急救界医护人员的主动宣传外,还需要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媒体、各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需要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共同参与。

  :

  [1]李艳辉,张东,王育珊.经皮穿刺快速置管腹膜透析在抢救急性重症药物中毒中的应用[J].急救医学,2005,25(1):33.

  [2]王一镗,檀桥.携手共创急诊医学的未来[J].中国急救医学,2005,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