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动了运营商奶酪 3亿微信用户或交过路费
3亿用户免费使用微信的时代或将终结。3月12日,工信部召集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相关OTT企业召开内部会议,主要讨论微信业务对运营商网络资源的占用问题。就在上月27日,三大运营商刚就OTT业务对电信运营商的影响开完碰头会。有消息称,三大运营商正在与腾讯公司展开博弈,今后或将对微信这样的OTT业务收取费用,并实行监管。
事件:运营商欲收微信“过路费”
其实,电信运营商对微信的“不满”由来已久。商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底,中国移动总裁李跃便公开炮轰腾讯公司,认为运营商的传统业务受到OTT企业冲击,短信、通话等业务大受影响。无独有偶,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紧随其后,称微信给运营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月27日,工信部召开关于OTT业务对电信运营商影响的讨论会议,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全部出席。3月12日,工信部召集三大运营商和相关OTT企业召开内部会议,讨论微信业务对运营商网络资源的占用问题。
一时间,三大运营商与腾讯就“微信”业务展开谈判,“要求收费或监管”的说法四起。
运营商如何对OTT业务进行收费?据媒体披露,目前的设想最起码包括:一是必须按用户收费,而不能再笼统地收取带宽租赁费;二、不再提供不限流量包月费。其中,收取带宽租赁费、不限流量包月费模式将被取消,可能采用按用户收费。如果采用这种模式,也就是说,超过3亿用户的微信,面临着向营运商缴纳巨额“过路费”。
商报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根据微信用户现状,以每个用户以10元的费用收取,3亿多用户将带来超30亿元的收入。而腾讯的年利润在100亿元左右,其中,微信目前并未给腾讯带来实际收益。对于腾讯来说,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过路费”。
面对运营商的“步步惊心”,腾讯似乎显得很淡定。据昨日的最新消息,腾讯方面公开辟谣,回应称“外界有关微信收费的言论纯属谣传”。商报记者联系当事各方,均对此事三缄其口,不过中科院客座研究员刘锋昨日告诉商报记者,这些正说明双方仍在博弈当中。
原因:腾讯动了运营商“奶酪”
昨日在大坪移动营业厅,商报记者随即采访了数十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用户,超八成以上受访者对微信收费表达了疑问。“为何要收费?那飞信、陌陌这些类似的业务是不是也要收费了?”白领黄胜问道。
既然用户已习惯于“免费的午餐”,运营商们为何突然“变卦”?
多位业内人士均向商报记者表示,微信抢了运营商的业务,才是他们发难背后的原因。
知名互联网观察家谢文昨日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视频服务也在消耗大量的带宽资源,为何运营商就没有向服务商收取更多补偿呢?核心差别在于,做视频不赚钱,而微信消耗的不仅仅是流量,微信还有着实实在在的“替代性”,这个增长不光是运营商的“负担”,还减少了人们对短信、彩信、飞信,甚至是通话的依赖。
“这就是所谓‘双重效果’,一方面增加了运营商的成本,新服务却没有带来新收入,原本赚钱的服务却还在受到抵消和冲击。这才是运营商真正发难的原因。”他说。
有这样一组鲜明的数字对比——腾讯的微信业务于2011年1月正式推出,到2012年7月,视频和语言通话功能与用户见面。截至目前,微信的用户量已经突破3亿。而据中国移动日前公布,2012年的净利润为1293亿元,尽管同比增长了2.7%,但增长率实际低于2011年的5.2%。
而据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达8973.1亿条,同比增长仅2.1%,增幅为4年来最低。与此同时,去年我国手机用户增长11%。这说明OTT业务已经开始扼杀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增长,短信业务的增量市场已经拱手让人。
他山之石
国外运营商与OTT企业
博弈的三种模式
1.合作:香港电讯旗下PCCW Mobile推微信用户数据优惠包。微信用户支付月费8元港币即可在香港不限流量地使用微信传送语音、视频、图片及文字,进行单独聊天及建立聊天室。此外,香港电讯还为访港微信用户提供免费任用香港电讯 WiFi服务。
2.限制:Vodafone英国规定每月资费套餐在40英镑以下用户不允许使用VoIP,若想使用须每月缴纳15英镑,从而有效阻止了低端客户对VoIP的使用。
3.封杀:韩国运营商们可以向OTT提供商收取费用,也可以“掐断”OTT语音流,不向OTT语音服务提供商开放网络。
名词解释
OTT
OTT是英文“Over The Top”的缩写,这个词汇来源于篮球体育运动,原本是“过顶传球”的意思。而如今,OTT是指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语音、视频以及数据服务业务。比如说,腾讯的微信,以及微软的网络电话Skype。
纵深
是否该交“过路费” 三派观点激辩
运营商到底该不该向OTT企业收取“过路费”?如果收,向谁收?是腾讯这类OTT企业还是使用微信这类服务的消费者?对此,业内人士观点不尽相同。
观点一:占用了资源收费合理
支持运营商收费的,理由几乎都出自技术层面,OTT业务采用的技术和现有移动网络的设计不匹配,不仅占用网络资源,还对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造成了影响。
“站在运营商的角度,收费肯定有一定的合理性。”昨日,重庆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网上解放网CEO李滨虹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运营商的收入来源一方面是短信通话收入,一方面是流量收入。微信对于运营商的第一部分业务分流很大,而流量收入上不去,运营商肯定要想办法进行平衡,流量加价成为一种必然。
知名互联网分析师谢文也告诉商报记者,如果一个互联网服务给通讯网络带来巨大的压力,但又不付出相应代价,就显得有些不合适,“这就等于让运营商承担了大量成本,却没有得到相应回报。”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互动媒体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杨崑也支持对OTT企业收费,他举例说,就像重型卡车过高速,维护道路成本大大增加,小轿车也挤在路上没法走了,所以要区分收费了。
观点二:收费不合适也不现实
“从大的趋势上来看,运营商对单一的应用收费还是有问题的,比如对微信收费了,那要不要对微博、陌陌收费?对所有的应用程序收费,既不可能,也不合适。”昨日,中科院客座研究员刘锋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滨虹表示,微信应不应该收费,是三大运营商和腾讯之间的事,不应该涉及到消费者,也不会涉及到消费者,“三大运营商如果向用户收费,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运营商不会贸然这么做。”
“不过在整个博弈过程中,腾讯和三大运营商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如果真的收费或者不让用,腾讯也没有任何筹码。”他说。
还有一种说法直指运营商卸磨杀驴。有业内人士表示,网络运营商不能因为第三方服务商的服务向他区别性收费,腾讯提供了语音服务就向其收费,新浪是文字服务就不收费,运营商只能按流量来收费,不能因为服务的不同而出现歧视和优待。
观点三:别将消费者拒之门外
谢文认为,双方也不能关起门来谈判,将消费者拒之门外。“虽然运营商和服务商存在对立关系,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合作空间,关起门来谈判,很可能双方联合将这些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他认为,中国的宽带、手机通讯等的性价比,远远低于国际水平,是一种高度的“扭曲”和“垄断”。在此现状下,如果继续另外收取费用,就会对“社会综合效益”产生影响,导致消费者享受新兴科技的步伐被推迟。
他建议,除了运营商和服务商,包括消费者、相关政府部门等,都应参与其中,以“合理适度不侵害用户权益”为前提,进行精细化运营,将不同业务切碎、分开,调研相应的适合人群,“虽然其他国家也有类似例子,但也不能反过来说微信就一定要收取费用。还需要一套计算工序,综合考量各种形势下的成本,包括对用户感受和用户质量产生的冲击,再下结论。”
“微信对于运营商而言,带来的也有机遇。”李滨虹表示,欧美国家人均月流量800M~1G,而我国仅80M~200M。“运营商要转型,必须从语音经营收入转向流量经营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运营商不能把微信当成‘虎狼’,双方有合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