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网站流行元素 视频网站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zhu 时间:2010-03-12

  视频网站是指在完善的技术平台支持下,让互联网用户在线流畅发布、浏览和分享视频作品。除了传统的对视频网站的理解外,近年来,无论是P2P直播网站,BT下载站,还是本地视频播放软件,还将向影视点播扩展作为自己的一块战略要地。影视点播已经成为各类网络视频运营商的兵家必争之地,视频网站将动摇电视台影视剧首发模式。互联网视频牌照正式称谓为《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发。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经批准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依法享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格的网站可以申请开办信息网络传播新闻类视听节目业务。

  2、经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总台),可以申请自行或设立机构从事以电视机构作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

  3、符合广电总局确定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总体规划和布局。

  4、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和技术标准。

  5、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场所及必要的专业人员。

  6、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呼节目资源。

  7、拥有与业务规模适应的的服务信誉、技术能力和网络资源。

  8、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9、有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11、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新闻类视听节目,限于境内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以及经批准的新闻网站制作、播放的节目。

  12、用于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影视剧类视听节目,必须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

  13、通过信息网络传输视听节目,应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一个互联网行业的崛起,必然是商业模式突破带来的,是长尾信息价值被发掘带来的巨大贡献,视频网站要找到新的商业模式,还有较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