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黑客入侵自动充值平台卷钱60万元被判十年

来源:岁月联盟 编辑:猪蛋儿 时间:2013-02-20
记者 茅冠隽 通讯员 蔡顺国

  晚报讯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魏某和陈某在湖南湘潭市的一家小吃店里,利用电脑黑客技术入侵上海某商务公司的自动充值平台数据库,从2467个用户账户中挪用60万余元资金,转入自己账户,又修改数据,将账户内的资金虚增13万余元。两人将这些非法获得的资金用于购买Q币,继而在网上低价叫卖套现。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魏某被浦东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陈某仍在逃。

  2012年1月10日,浦东一家商务公司向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的Q币自动充值平台被人恶意修改数据用于Q币充值,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警方立案后,于2月中旬在魏某的原籍将他抓获。针对修改前《刑诉法》未将电子数据正式纳入证据种类的情况,浦东新区检察院从魏某淘宝账号中提取所有交易记录,将涉案的海量电子数据转化形成书证材料予以固定,并从中发现新线索,将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犯罪数额从60余万元增加到73万余元,非法获利68万元。

  到案后,魏某交代了犯罪经过。25岁的他大专毕业后曾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过,对在线充值和Q币买卖等情况比较熟悉。游手好闲的他仅工作了一个月就辞职回家过上了 “啃老”的日子,手头渐紧,不由想到利用自己的IT特长赚快钱。

  自2011年11月起,魏某与陈某串谋,在网上搜索各种充值软件后,将一个销量较好的“第五代自动充值软件”定为下手目标。随后,两人通过黑客手段,利用网络漏洞,入侵“第五代自动充值软件”,随机选择用户的充值账户,将几十元至数千元不等的储值转入自己账户。继而两人又申请了几个空头账户,虚增其余额。通过这两种手段,两人总计获得73万余元的充值,他们再用自己的账户通过自动充值软件购买Q币,随后在淘宝上以市价8折左右的价格进行兜售。赚到的钱中,魏某和陈某三七分成,仅魏某就在短短3个月内非法获利17余万元。他用这笔钱买了一辆轿车,剩余部分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