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并购与中国企业及联盟的博弈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梁桂川 时间:2010-07-01
摘 要 要得到有效率和稳定的博弈结果,参与人必须进行深入合作。中外双方进行合作博弈才能实现双赢,主并有并购战略,目标企业也有被并购与否的对策。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双方既联合又斗争、存在一种博弈关系,应用博弈论来解释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与企业形成的博弈过程。
  关键词 跨国并购 中国企业 本土联盟 博弈 纳什均衡
  1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与中国企业应对策略的博弈
1.1 在并购中可应用的经典博弈范例
(1)囚徒困境博弈中,(坦白、坦白)是纳什均衡,而且是——占优均衡,即不论对方如何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坦白,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产生矛盾,参与人的(不坦白、不坦白)帕累托改进无法达到,纳什均衡并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例如:跨国公司通过并购扩大生产规模;并购中中国企业不合作,也可能陷入两败俱伤的囚徒困境。
(2)在性别战博弈中,有两个纳什均衡和一个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博弈的最后结果是(足球,)还是(音乐、足球),要看聚点作用、事先廉价磋商或相关均衡等的作用。这种博弈是合作比不合作好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在合作的前提下如何对收益进行分配的问题。这里,先动的一方具有先动优势。这种博弈可用于对并购行为的描述:并购是一种合作博弈,双方都要合作,并购后得到的支付都比不并购大。
1.2 从纳什均衡的多重性来探讨目标企业的策略行为
非合作博弈理论的根本基础,一是贝叶斯理性问题,另一是纳什均衡的多重性问题。对存在多个纳什均衡的博弈,究竟谁更合理、更可能出现,并无一般的结论。多数情况下,并购双方相互作用的收益恰恰来自合作而非冲突。这里,信息和预期是博弈的关键因素。
并购双方可能使用某些被博弈模型抽象掉的信息来达到一个“聚点均衡”,这些信息源于共同的文化背景、习惯、知识、理解、并购、事物特征、权力关系等。要产生“聚点均衡”,参与人要有合作的态度和行为。并购开始前不花多少成本的“廉价磋商”或低成本的“有偿磋商”,可使纳什均衡出现,所以并购双方的前期接触很重要,它有可能导致合作和协调,增加并购双方的得益。并购中,要先考虑风险占优,然后考虑支付占优。“相关均衡”是一种参与人选择战略前协调彼此行动的方法,适于参与人拥有部分共同的利益,需设计一种信号机制,参与人可根据这个信号的出现来选择行动,这就是显示原理。目标企业的被并购策略如“适度均衡”所描述的:对参与人带来较大损失的偏离,参与人会格外小心,偏离的可能性很小;而对参与人带来较小损失的偏离,参与人常因不小心造成偏离,偏离的可能性较大,根据偏离均衡为参与人带来损失的大小,规定偏离的可能性差异并进行排列,如果原均衡对这些偏离仍是稳定的,则是适度均衡。“合同均衡”,描述的是,如果参与人的相关战略满足个人理性,所有参与人在合同上签字是加入合同博弈问题的纳什均衡,但实际上,形成并签订合同是困难的,而且签署合同并不意味着遵守;合同均衡改善了双方的支付,通过合作达到了双赢,但这些均衡不是唯一的,合作仍有多种可能性;如果达不成共识,合作无法实现,解决这类合作均衡选择问题的途径有仲裁和谈判;并购意向书中的锁定条款具有效力,并购合同是双方经讨价还价后得到的双方满意的最优纳什均衡。其他还有“进化稳定均衡”、“强均衡”、“防联盟均衡”、“防联盟相关均衡”等。
上面这些概念和分析方法分别适于不同情况和局部问题,但并购双方在纳什均衡多重性的选择方面进行有效合作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得到有效率和稳定的博弈结果,参与人必须进行深入合作。中外双方进行合作博弈才能实现双赢,损人不利己的不稳定均衡往往达不到并购目的。所以,跨国公司与中方目标企业之间的策略有以下几种:
(1)并购双方愿意进行合作,博弈的支付结果是(T,S),显然,T>0且S>0,只有双赢才能达成并购交易。其中,T表示目标企业的支付结果,S表示主并企业的支付结果,支付结果是双方获得的净收益。
(2)主并企业看好目标企业,即使目标企业对抗也坚持要进行并购,目标企业可假意对抗以提高身价,支付结果为(T+△T,S-△S),但是主并企业由于目标企业的假意阻挠多花费成本或出较高的买价而减少了的收益。显然,目标企业采取假意对抗所获收益要大于进行合作的收益。
(3)主并企业坚持不并购,看不上目标企业,并购行为就不可能发生,博弈的支付结果是(0,0)。
(4)主并企业看好目标企业,即使目标企业对抗时也坚持进行并购,目标企业认为并购对自己不利,并购后自己的净收益<0。即不如自己经营的预期收益,或者有其他机会带来的收益大于反并购成本后的净收益,目标企业可运用一系列反并购措施坚持对抗使主并企业放弃并购。支付结果为(-T1,-S1),其中,T1为目标企业的反并购成本,S1为主并企业的搜寻、调查、谈判等相关费用。由于放弃并购,主并企业这些费用成为沉淀成本。
所以,当主并企业提出并购请求时,目标企业的决策是对自己有利则接受,采取合作态度,或进行假意对抗,以获取更大的好处,这是纳什均衡(假意对抗,并购);如果目标企业认为对自己不利,采取强硬的反并购措施对抗,使主并企业放弃并购,这是纳什均衡(坚持对抗,放弃)。
主并企业有并购战略,目标企业也有被并购与否的对策,还可制定选择主并企业的标准进行搜寻和筛选,主动要求主并企业并购,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目标企业也可能接受并购或假意对抗,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设置并购陷阱。
2 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与本土联盟的博弈
被并购企业对跨国并购的选择除了自身策略外,还可联合其他企业进行对抗,即接受并购,继续在余下的市场进行准完全竞争;不接受并购,结成本土战略联盟抵制。跨国公司也会根据本土企业的上述反应来决定对策。因此形成了二者之间的博弈,双方根据预期而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形成了博弈的过程。
(1)开始阶段。以成本(Cost)、收益(Return)作决策依据,现以下标T表示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下标N表示本土企业(Native Campany),M表示跨国公司进行并购(M&A),R表示本土企业的联盟抵制(Resistance),GR表示本土企业的非联盟抵制(Give up Resistance),跨国公司的选择以ERT(M)表示跨国公司收益期望值,ECR(M)表示跨国公司的进入成本,跨国公司的净收益为:
ET=ERT(M)-ECT(M)
ERT(M)>ECT(M),跨国公司选择并购;ERT(M)≤ECT(M),跨国公司不选择并购。
本土企业的选择:以ERN(R)表示本土企业进行本土联盟的预期净收益,ERN(GR)表示本土企业不进行本土联盟的预期净收益。ERN(R)>ERN(GR),本土企业选择本土联盟;ERN(R)≤ERN(GR),本土企业不选择本土联盟。
(2)博弈阶段。以ERT(M,R)表示跨国公司预测本土企业联盟后进行并购的预期收益,ECT(M,R)表示相应成本,ERN(R,M)表示本土企业预测跨国公司并购后进行联盟的收益,ERN(GR,M)表示本土企业预测跨国公司并购后放弃联盟的收益。ERT(M,R)>ECT(M,R),跨国公司选择并购;ERT(M,R)≤ECT(M,R),跨国公司不选择并购;ERN(R,M)>ERN(GR,M),本土企业选择联盟;ERN(R,M)≤ERN(GR,M),本土企业不选择联盟。
(3)从准完全竞争到垄断。如果ERT(M,R)≤ECT(M,R),ERN(R,M)≤ERN(GR,M)同时发生,跨国公司不进行跨国并购,本土企业也不选择本土联盟,东道国的市场处于原有的静态均衡,如附表中*1所示。
如果ERT(M,R)>EG(M,R),ERN(R,M)>ERN(GR,M),同时发生,跨国公司选择跨国并购,本土企业也选择本土联盟,东道国市场处于动态调整过程,直到形成新的静态均衡,因此形成寡头垄断。
主并企业与目标企业双方既联合又斗争,存在一种博弈关系,可应用博弈论来解释。博弈分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前者强调集体理性、效率、公正和公平;后者强调个体理性、个体最优决策。双方在达成一定的并购意向后,实际上进行的是讨价还价过程,减少了双方的选择空间,属于合作博弈范畴。
合作博弈是一种明确纳入谈判过程和执行合作协议的强制过程的特殊情形的非合作博弈;如何在联盟内分配支付,是合作博弈的研究内容,合作、双赢、多赢是理想的结局。合作博弈是博弈的趋势,能满足个人理性约束(IR)及激励相容约束(IC)。并购要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目标企业相当于代理方,主并企业相当于委托方。
纳什均衡是博弈论的核心内容。纳什证明了每个有限战略型博弈至少存在一个纯战略或混合战略的纳什均衡;威尔逊证明了奇数定理,几乎所有有限博弈都有奇数个纳什均衡。在给定对方的战略时,每个参与者的战略都最好,此时没人愿意改变战略,是一种“不后悔”均衡、理性预期均衡和只有达到了纳什均衡,并购双立的合作才稳定;否则,并购中存在毁约或失败。

1 布瑞德福特,康纳尔.张志强,王春香译.公司价值评估——有效评估与决策的工具[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2 肯尼迪,W·克拉克森,罗杰·勒鲁瓦·米勒. 华东化工学院发展研究所译.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5
3 维高.兼并,资本运营核心论[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7
4 马宏涛.中国并购市场前景透析[N].21世纪经济报道,2003-12-22
5 周煊,程立茹.跨国公司价值形成机理研究[J].经济管理,2004(11)
6 J. Fred Weston, Kwang S. Takeovers, Restructuing And corporate[M]. Governance. Chung, 1998
7 Groosman, S.J. Takeover bids, the free-rider problem and the theory of the coporation[J].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and O.D. Hart,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