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件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博弈分析及建议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铸件及相关产品出口产品种类、数量较快,在成本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维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贸易顺差,于是美国、欧盟各国给予部分铸件出口企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面对困境,文章分析了反倾销的原因,从博弈的角度分析了铸件企业应如何应对反倾销,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1案例透视——铸件反倾销重创湖南企业
“十五”期间,我国铸件产量跃居世界第一,成为铸件生产的大国,我国铸件及相关产品对外贸易发展较快,特别是人世后在出口产品种类、数量上都有了较快发展,在成本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维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贸易顺差,于是就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
欧盟对源自我国的部分铸件(主要指井盖类铸铁产品)反倾销查案作出终裁,5家企业获得市场地位并得到零税率,另有5家企业获得了18.6%37.9%的分别税率,其他出口企业包括90%湖南企业获得了47.8%的反倾销税率。在欧盟终裁结果出来后,此次欧盟反倾销终裁,将导致国内300家企业倒闭,至少3万人失业,而湖南估计将近15000人可能因欧盟实施高达47.8%的反倾销税率而失去工作。
2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作为全球最大的铸件生产国,我国铸件产品面临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指控,归结有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
①国际经贸形势所迫。近l0年以来,尤其自9.11恐怖事件发生以来,世界经济陷入低迷,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财政赤字逐年加大,对外贸易失衡,贸易逆差不断上升,国内经济增长缓慢,失业率增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出口产品种类多、数量大,保持着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贸易的顺差,这成为反倾销众矢之的。其次,为了达到保护本国产业和国内市场不受冲击,限制进口,减少贸易不平衡,各国纷纷起来采用反倾销这一便利而有效的措施。
②我国对出口秩序监管不力。长期以来,中国出口的铸件以中低档次的产品为主,各类管件、散热器、厨具及浴具占到36%。一些出口铸件虽然可以达到国家标准和国际(ISO)标准,但要达到欧美国家客户要求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因此,中国铸件在国际市场上只能将价格作为国际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导致恶性竞争,出口市场混乱。
③市场经济地位得不到承认。我国加入WTO的同时,也被迫接受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附加条件。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来我国产品倾销幅度的方法,导致我国本来没有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倾销,或本来只有轻微倾销的产品被裁定存在高幅度倾销,结果败诉率很高。
④国际市场营销谋略不足。我国铸件企业销售观念落后,在市场营销中仍采用相对单一的“廉价取胜”的贸易策略,不重视产品在功能、质量、包装服务等方面的改进和创新,不重视品牌的塑造。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缺乏长期战略眼光,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合理布局,有时又缺少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市场行情的把握,不能及时调整出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产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我国反倾销的概率。
⑤应诉不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反倾销应诉机制,存在着应诉经费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企业应诉意识淡薄等问题。国外对华反倾销案调查后,许多企业因多种顾虑往往不愿应诉。我国反倾销诉讼的被动与消极做法,易给人造成国外对华反倾销易于成功的错觉,结果往往不仅丧失了多年开辟的市场,而且助长了有些国家肆意对华反倾销的气焰。
3反倾销博弈分析
国外对我国铸件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涉及面广,影响的市场范围涉及金额也在不断增加。铸件企业作为反倾销博弈的一方,能否一招一式地积极应对,或主动出击,是维护自身权利取得博弈收益的关键。
3.1确定变量与模型表述
在反倾销的起诉与应诉中,控辩双方通过法律途径来追逐自己的最大化利益,同时也得付出一定的成本。由于此博弈是长期和动态的,所以,双方都只能在根据观察的基础上推定对方的行动概率,然后确定自己的最优化战略。
在起诉方(假定是外国当地企业,下同)而言,其预期收益主要由诉讼费用T1、胜诉后自身产品的增销所带来的利润R1、节省下来的新市场的开拓费用或开拓原市场销路的营销成本K1组成。而在应诉方(假定是我国铸件出口企业,下同)而言,其预期收益主要由一旦败诉就得失去的原市场销售收益R2、诉讼费用和国际旅行的费用之和112、败诉后的新市场开拓费用或重新在原市场进行营销的成本K2组成,据此,得到控辩双方的战略组合,见表1。.

在表1的战略组合表中,逗号的左边是外国当地企业的预期收益,而右边是我国铸件出口企业的预期收益;P、c『分别是外国当地企业的起诉概率和我国铸件出口企业的应诉概率;正号代表收入,负号代表支出。另外,以上模型包含有这么几个假定:
①博弈双方并不是全息的,各自只知道自己的收益。但经过多次博弈,可以对对方的收益与行动概率进行估计。
②为了简化分析,假定无论是外国当地企业或我国出口企业,都是以胜利的收益来衡量自己的预期收益。而且,如果有起诉无应诉,则认为被起诉的必输。至于不起诉状态下的战略组合,则视为理论上的概念收益(支出)或预防费用。 ③混合战略纳什均衡存在。
④默认博弈的双方都是一个团体。
3.2模型的简要分析
首先,我们考虑双方在对方概率下的预期收益。在外国当地的考虑中,自己的选择只有两个:起诉(p=1)和不起诉(p=0)。因此,他的预期收益是:U(1,q)=qCR1一TI+K1)+(1-q)(RI+K1)u(o,q)-q(一K1)+(1~q)(一K1)根据理论模型,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状态下,有:U(1,q)=U(0,q)因此,得出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成立条件之一:q=(RI+2KI)/T1同理,在我国企业的考虑中,应诉(q=1)与不应诉(q=0)的预期收益为:UCp,1)=pCR2一T2+K2)+(1-p)(R2+K2)UCp,0)=pC—K2)+(1-p)(一K2)使U(p,1)=u(p,0),得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成立条件之二:p=(R2+2K2)/T2现实中,恰好满足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事例几乎没有,无论理论上还是事实,存在:
①当我国出El企业的应诉概率q>(R1+2K1)/T1时,外国当地企业的最佳选择是不起诉;当q<(R1+2K1)/T1时,外国当地企业的最佳选择就是起诉;当且仅当q=(R1+2K1)/T1时,外国当地企业才会选择混合战略或任意纯战略。
②当外国当地企业的起诉概率p>(R2+2K2)/rr2时,我国出口企业的最佳选择就是应诉;p<(R2+2K2)/T2时,我国出口企业的最佳选择就是不应诉;而且仅当p=(R2+2K2)/T2时,我国出口企业才会选择混合战略或任意纯战略。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的应用中,理论上(或经验中)的D、q的值用R1、R2、T1、rr2、K1、K2的观察值或历史观察的平均值推算,而当面对一次具体的博弈的时候,使用对对方的估计数值或能得到的一些实际数据(这更好)来推算这一次的P、q,然后通过比较两者大小来选择自己的纯战略。
3.3各因素对概率的影响
P=(R2+2K2)/I’2;q=(RI+2K1)/T1可以发现:
①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而言,本方的预期收益越高,对方的起诉/应诉的概率就越高。从学的角度看,这是因为一个行业的市场总额在短期内,甚至在长期内都是一个定值,对方的收益越高就意味着本方的收益越低,所以,在外国当地企业的角度看来是要通过反倾销诉讼来争取市场份额,在我国出口企业的角度看是要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
②对任何一方而言,本方的开拓新市场或在原市场重新进行营销的成本越高,对方的起诉砬诉的可能性就越大。从经营的角度看,这是出于要打垮对手的考虑,是要通过诉讼来除去竞争对手。而且,K1、K2的前面有系数2,反映了K1、K2对q、P的影响比R1、R2的影响大。这说明了反倾销的起诉/应诉在通常情况下考虑的,更多不是倾销的事实是否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而是要打击对手。这也在理论上解释了为何反倾销法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滥用的原因。
③要针对国内企业不敢应诉的心态,研究建立应诉与受益对称机制。要积极探索多种筹集资金的方式,研究建立行业内应诉基金.对积极应诉企业提供资助,根据“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自诉、自组、自享,彻底改变“一家应诉、多家受益”的现象,解决应诉企业担心费用高而犹豫不决导致利益受损的问题。
4建议
①铸件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的竞争战略及策略,从“以廉取胜”转变为“以质取胜”。充分利用各方面资金,加快提高铸造企业的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改造、更新和引进国际先进实用的铸造装备和技术。优化铸件产品结构,积极高性能铸件、特种材料铸件,增加合金铸钢、合金铸铁、有色金属等高比强和特种性能材料的生产,增加特种铸造的比重,采用先进铸造装备,使用孕育剂、球化剂等新材料,利用机辅助设计、分析和测试技术。只有加快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铸件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才能不断增加出口额,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②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注重全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
③建立和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我们应加强出口市场的监测,控制我国出口产品尤其是敏感性产品对某一市场的出口流量,避免在短期内对某一市场产生较大的冲击,监测我国出口产品是否过于集中而被列入倾销的可能性。
④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尤其需要掌握、了解贸易规则和知识的人才。希望我国的铸造业在苦练内功提高自身实力的同时,认真研究WTO的运行规则,学习和研究世贸组织和国家颁布的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运用这些法律和规范,维护我国铸造业发展的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