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调查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苗晓莉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服务;县域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县城金融服务现状的分析,指出金融支持弱化与县城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并从县城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就如何加强县城服务提出对策和建议。 
  县域金融服务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县域金融业快速发展,带来了县域经济强劲增势,为GDP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相对县域经济的资金需求,金融支持弱化与县域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趋突出,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为此,笔者对石家庄市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试图从金融的角度探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调查分析 
  石家庄市辖18个县(市)区,县域人口和GDP,总量分别占到全市的77.9%和64%以上,近几年来,县域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大多数县(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与全国百强县(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整体发展水平低,实力比较薄弱。GDP总量超过100亿元的县(市)有3个,过60亿元的县(市)只有7个。2005年全国百强县(市)中只有鹿泉市人列(居第90位),GDP总量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比百强县(市)平均水平低52.7亿元和5.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比百强县(市)平均水平低1013元。县域GDP平均增长速度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平原与西部山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并呈现出扩大的趋势。10个平原县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市的37.7%和63.8%,但GDP,总量占到全市县域的67.4%,超出8个山区县1倍多;地方财政收入平原县高于山区县4.8亿元。人均GDP和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也高于山区县。县域经济在呈地理性分布的同时,先进县与落后县之间的差距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优化升级缓慢。产业结构趋同,其中第二产业比重低于全国百强县(市)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低于唐山市8.05个百分点,传统农业比重仍然偏大,底子相对薄弱,二、三产业增长缓慢,特别是工业主导产业不突出,缺乏真正能够立县富民的支柱产业。 
  从调查情况看,当前县域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民营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等对资金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其原因除了受县域经济环境的制约外,主要是银行信贷投入严重不足,对县域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逐年弱化。 
  1.县域金融机构贷款总量和比重逐年下降。以石家庄市某银行为例,2001~2005年,县域贷款余额减少13亿元,年均减少2.9亿元;县域贷款占全市贷款的比重下降了7.1个百分点,年均下降1.2个百分点。2005年末存款总额89亿元,比2001年末增加了21亿元,而贷款总额12亿元,比2001年末减少了11亿元,存贷比为16%。 
  2.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大量收缩,国有商行撤并后,没有新的相匹配的金融机构及时跟进,而保留下来的商业银行机构由于贷款权限相对上收,信贷功能逐步萎缩,致使县域信贷服务出现局部断层或真空,削弱了县域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3.县域资金外流严重。银行机构、邮政储蓄吸收了大部分的县域内的闲置资金,却没有用于当地的经济建设,而是以各种形式上存、上划,大量的县域资金流向城市,而通过贷款形式回流到县域的资金较少,多存少贷、只存不贷,致使本来就贫血的县域经济又遭遇新的“抽血”。 
  4.县域金融体系和服务功能不健全。从目前看,县域金融组织体系中,商业银行的信贷功能已经萎缩,农业发展银行只经营粮棉油收购的专项收购贷款业务,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县域经济建设中的许多重点项目很难得到信贷支持,单一的业务范围使其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农村信用社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实力薄弱,难以满足县域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加之县域融资担保机构不健全,许多县域中小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务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导致金融部门不良资产难以化解,客观上也制约了县域金融服务的投入。 
  5.县域创新不足,金融产品单一,与县域不适应。目前,县域国有、集体所有制基本退出,出现了个体、民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并存的局面,而且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同时也对县域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不同层次的要求,但金融部门创新能力不足,固守传统的业务领域,不能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需要。 
  二、对策分析 
  1.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的调控引导作用和“窗口”指导职能,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为银企牵线搭桥,促进项目与资金的衔接。同时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实现经济金融共同发展。
  2.商业银行要要按照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改革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适度下放信贷决策权限,县级支行每年新增存款要按规定的比例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对农行、信用社、农发行的扶持。从目前的情况看,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县域内所占的市场份额达到了70%~80%,可以聚集大部分的县域内的闲置资金,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矛盾,对这几家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问题。 
  3.针对保险、邮政储蓄资金的逆流现象,邮政储蓄资金按一定比例划归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形式返还县域使用。此外,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多种需求,合理设置金融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创新金融工具,增加金融产品,积极开拓适应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扩大信贷投放领域,最大限度地满足县域经济的资金需求。 
  4.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增强其支持“三农”的力度。改善县域金融服务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和管理形式,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资金政策逐步消化其包袱,提升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水平。要坚持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不断拓宽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层次,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 
  5.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县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作为县域金融机构首先要更新思想观念,善于为中小企业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同时,面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调整对信贷需求增大与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之间的矛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制度安排、财政扶持等,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一批专业性的信用担保机构,解决中小企业大额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可以尝试由地方和企业出资,地方财政提供启动资金,收取企业会员费、准备金和担保机构的经营收入作为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同时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要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补充机制,吸收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大企业、大公司参股,壮大担保公司实力,提高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6.积极推进诚信建设,改善信贷外部环境。要采取综合、具体的激励扶持措施,金融机构对守信用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对逃废债企业实行定期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经济、、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对逃废债企业实行联合制裁。政府职能部门在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时,要把重点放在治理县域信用环境上。要切实规范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的做法,确保银行债权的落实,严禁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发生。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的信贷倾斜。要加强中介机构收费管理,防止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要规范中介机构行为,组织制定统一的抵押品登记、评估操作程序,减少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7.着力培植地方财源,广辟融资渠道。打破资金瓶颈制约,根据县域实际,大力培植新经济增长点,重点扶持一批创税大户,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大力第三产业,形成比较稳定的财源主体,夯实财政基础。同时,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建设,有限的财力要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支柱发展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