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近年来 ,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还没有形成一种适合风险投资发展的运作模式。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当然不可能超越当前的国情实际,但风险投资作为市场高度化的产物,其发展不仅需要建立相应的体制基础,也需要形成合理的运作模式。这就要求对风险投资运作机制作深入的研究,从而正确引导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一、 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由于风险投资在培育辅导高科技企业方面的独特功能,我国政府早在1985年《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已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1986年,政协“一号提案”为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和风险投资发展指明了道路。1991年,国务院在《国家高科技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中又指出:“有关部门可以在高科技产业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风险较大的高科技产业开发。条件成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以创办风险投资公司。”1995年和1996年,国务院又分别在《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和《关于九五期间策划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在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1985年9月,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获准成立。同时,通过火炬计划的实施,我国又创立了96家创业中心、近3O家大学科技园和海外留学人员科技园,它们都为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1.基本的、法规尚不完善。在我国现有经济法律、法规中,有许多地方与风险投资运作规则相冲突。虽然《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法》已列入国家立法规划,但从总体上讲,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不成体系的滞后效应,严重影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影响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2.风险投资的项目源头不足,风险投资人才匮乏。先进的科技成果是风险投资转化的对象和前提,在我国风险投资很难找到合适的项目。并且,由于缺乏为风险投资所需要的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风险投资不但起不到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而且浪费了宝贵的资金资源。
3.风险投资公司的融资功能差,后续资金不足。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仍然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贷款,政府资本的介入没有发挥有效的示范作用,没有带动民间资本的进入,导致风险资本来源单一、总量不足。由于我国政府财力有限,而银行又因控制风险也始终把科技开发贷款控制在较小的规模,导致我国风险资本增长缓慢,资本需求缺 口大,后续资金不足。由于风险资本总量不足,无法采取组合投资手段分散风险,增加了风险投资发展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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