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浙江模式的政府支持系统回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石秀华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浙江模式  制度支持  和技术支持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浙江中小模式中地方政府的制度支持和金融及技术支持,以期对湖北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启示。
  关于浙江发展的成绩这些年层出不穷:经济增长速度连续十余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保持全国省份第一,外贸出口增长高居沿海省市之首、贸易顺差居全国之首,全国经济发展百强县中,浙江占了22个。美国《福布斯》“2001年度大陆首富l(刃企业家”名录中,浙江省企业家上榜最多;浙江省劳动力已充分就业外,还吸纳了600多万外省劳动力,即使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浙江也排在前面。浙江省的产业群除温州的小商品市场外,比较著名的如诸暨大唐袜业、嵘州领带业、宁波服装业等都有比较大的影响。于是有人在“温州模式”之后,模仿“珠江三角洲模式”、“苏南模式”,对浙江省中小企业群(当然,并不排斥在中小企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型企业)的发展提出“浙江模式”这一说法。本文意在回顾地方政府在浙江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中的角色扮演与支持,以对我们湖北省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启示。
  一、浙江地方政府的制度支持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改革之前浙江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体制环境: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30年里,向前苏联学习,构建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所有制上推崇越大越公越好;在企业管理上采取指令性计划的方法控制住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核算制度,视家庭副业为“资本主义尾巴”,严格的户籍制度禁止社员在农村及城乡间流动;几乎所有商品的价格都由国家统一规定,于是物质短缺,许多生活用品要凭票购买;在城乡关系上一方面是“城市搞,农村搞农业”的城乡隔绝,另一方面以农业积累支持城市工业的发展;在金融领域,银行只是以信贷形式拨付资金的出纳机构,自身并没有贷款发放和回收的自主权。典型的经济管理单轨制。
  发端于思想解放运动的经济体制改革,从政策调整起步,在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企业一定的产品自销权,允许部分物资由市场调节,理论上鼓励投资渠道多元化,改变中央银行的信贷资金供给制,调整部分产品尤其是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实行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以及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一系列改革措施,逐步打破了高度集中的的单轨制经济体制,形成了中国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双轨制”经济体制。“双轨制”尽管存在着诸如诱发通货膨胀、分配不公、腐败、政策歧视等弊端,但它对于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了一定的宏观体制条件。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浓厚悠久的“义利之辩”和意识形态斗争史的国家,改革的过程回顾起来简单,实际上在私营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市场经济姓“资”姓“社”问题上,还是有较长时间的曲折和反复,直到邓小平定下调子:“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也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在这不短的制度创新的探索中,浙江地方政府经历了从“无为”治理者、被动适应者向主动服务者的转变,有人甚至付出了不小的代价(80年代前后两任温州市委书记,一位因为促进温州家庭作坊发展,另一位因为探索出主要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路,使温州被批准为“温州试验区”,结果任期未到就相继被调动)。
  在1983年以前,对于当地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长期运行在计划体制下的浙江地方政府有的采取的策略是:以局外者的身份静观发展,“不争论、允许试、允许看,政府不随便贴封条、戴帽子、打棍子”。这种策略如温台地区。这种作法在现在看来似乎“胆小怕事”,但其实这也不失为有胆识和冒险精神的体现,同时也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最小化。反过来说,如果在早期政府就采取压制的方式,那么就不会有后来浙江企业的发展繁荣了。有的地方政府相对比较大胆点。早在1982年,义乌县委和县政府就明确提出四个允许:允许农民进城经商,允许农民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允许多渠道竞争。这些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义乌小商品的发展。有的地方政府则“曲径通幽”:先做不说,做了再说,如温州模式曾一度被批判为私有化的典型,浙江省组织专家学者把温州模式论证为带有公有性质的“股份合作制”模式而躲过了劫难。有的地方则是“先养儿子,再领结婚证”。在其他地方政府限制甚至禁止私营企业时,温州就出台了有关个体户挂户经营、私营企业和股份合作制的政策法规。这些措施都有力地保护了民间投资的合法性,促进了浙江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浙江地方政府对当地企业发展不再“无为而治”,而是随着产业群的成长,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些企业存在的合理性、现实性和必要性,开始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引导、扶持和服务,在放开价格、组建市场、促进流通、实行浮动利率、土地有偿转包使用、打击假冒欺编行为等方面采取一些改革措施,加强管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企业暴露出机制不灵活、经营效率低及产权不明晰等弊端,浙江地方政府率先采取措施,加大开展股份制改造,地方政府主动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退出,致力于建设地方发展的基础设施系统,精简机构、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和手续等,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甚至,有的地方政府官员直接参与这些企业的制度创新,以这种更直接的方式表示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 
  二、浙江地方政府的金触和技术支持
  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资本的作用在于为企业家获取用以进行生产的手段,是企业家与商品世界之间不可或缺的第三种要素。他还认为只有产生了信贷,才有可能从完全均衡状态的简单循环流转中出现经济的发展。可见金融支持对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作用,对于自有资金少、发展前景大、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就更是如此。
  浙江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省份,在全部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数占99%以上,其工业增加值、新增就业人数、经济增长率均超过大企业,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资本市场只向大企业开放,由于管理成本等多方面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也向大企业倾斜。为了解决资金的问题,浙江广大的民营中小企业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温州第一家私人钱庄甚至是在地方官员的促成下建立的),走出了依靠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的路子。所谓内源融资指来自企业自身积累、暂时闲置可用于周转的资金和企业内部集资。外源融资包括企业向银行、城乡信用社等的贷款和非正规的民间融资组织融资及民间借贷,以及企业发行债券、产权转让和社会集资等。据研究在20世纪80一90年代,浙江中小企业发展主要靠的内源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政府加强了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非正规的民间融资组织基本被取缔,社会集资和民间信贷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是,由于浙江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及自身越来越大的发展规模,2003年,中国建设银行准备拿出500亿、中国农业银行准备拿出1000亿投向浙江的中小企业。浙江自己从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民营金融业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更是充分利用新的经营空间,利用自己更加了解情况的优势,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承担融资服务的任务。   据统计,到1998年末浙江省的城市信用社、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共有员工4.4万多人,占全省从业人员150强。1999年末,上述三家的“农业贷款”余额为105.27亿,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67.8%;“乡镇贷款”余额为521.96亿,占全省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贷款的73.5%;“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占全省金融机构的472%。在台州市路桥区出现的民营金融机构泰隆城市信用社和路桥城市信用社以其良好的经营业绩、骄人的速度成为浙江民营金融业的代表和骄傲。比如说泰隆,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资本金来自于民营企业和人,有40位股东。由于产权非常明晰、经营者素质高,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适应个体和中小企业的灵活、高效、安全的信贷经营机制,自创建以来泰隆拥有存款帐户的各类企业、个人已达12万户,发放贷款总额超过130亿,不良贷款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累计实现利税总额1亿多元,净资产达1.5亿元。以至有人把这种“泰隆现象”称之为民营金融机构和民营经济的“双东”。
  在浙江地方政府的金融支持中必须得谈谈信贷担保问题。在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先后成立了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如欧美、日本、韩国等。从1998年开始,浙江各地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解决了一些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其担保机构的性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企业法人型、事业法人型和社团法人型;从出资方式看,有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的,如江山市、绍兴县、宁波市;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共同出资的,如嘉兴市舟山市定海区;全部以实物资产出资的,有金华市。其信贷担保范围涉及辖区内几乎所有的中小企业信贷活动。至于担保风险补充资金来源,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政府财政预算。
  关于技术创新的支持体系,浙江地方政府也走在全国前列。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的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为重点,以高新技术企业和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为载体,以“一区带多园”为依托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格局。目前浙江省已建立3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咒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基地,97家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21家技术开发中心。据科技部统计监测和评价,浙江省科技综合实力由1997年的全国第10位上升到2的0年的第6位。
  遵循国际通行规则和市场经济,浙江省按照行政、事业和企业分开,省市县合理分工协作的要求,调整科技创新计划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创新条件及环境建设等方面组成的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并实现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互动。在具体做法上,浙江目前已创建33个县(市)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了充分调动创新的主体—广大科技人员和高素质的劳动者的积极性,浙江省摸素出一套办法,让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如以技术成果参与收益分配;将技术要素作价人股;制定科技奖励政策等。在产学研一体化方面,浙江主要的做法和途径有:按照“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企业和高等院校“联姻合作”;或企业引进科技成果的发明者“带土移植”;或者由企业出课题、出资金,定标准、定时间,借助高校、科研机构“远程设计”。上述种种作法,极大促进了中小企业的科技振兴。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就业安排、社会稳定和财富积累的一支重要力童,越来越多受到经济界、政府和理论工作者的关注。从前面谈及的一些数据和事实,我们可以发现,浙江政府在给予中小企业制度创新、金融支持和技术支持方面有些做法确实不错,这也许是浙江中小企业发展取得较大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回顾和这些做法的目的在于:从中学习和级取别人好的做法和经验,以使地处华中腹地的湖北中小企业能有更快、更大的发展,中小企业崛起了,中部崛起也许就更有可能,更加坚实有力,也更有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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