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观念建构在经济行政中的利用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论文摘要:观念建构经济社会并且直接影响经济社会中行为体的行为。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影响行为体的观念来影响行为体的行为,从而调控整个国民经济。也就是说,可以通过培养行为体和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方式来进行经济行政。
对经济领域进行调节已经成为当代政府的重要职能。在经济行政中,主体是政府,客体是整个经济体系。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国家调控的理论和实践中,对经济进行调节的手段有很多,这里探讨利用社会自身的建构作用来调节经济关系。在这个问题展开以前,必须规定我们进行讨论的三个理论前提。一、研究的经济体系必须是成型的市场经济体系;二、承认政府有调节经济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三、假设政府是超越于经济社会之上的,除了公共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设置理想化的经济模型可使我们讨论的问题简单化。
一、经济社会的建构方式
经济社会是由无数市场行为体构成的,有数不清的和家庭。这些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形成了庞大的经济体系。关于经济体系的建构方式,经典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它是一个由无数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和家庭组成的简单物质结构,以“理性人”假设为基础。这种认识是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基础,它的合理性在于使经济理论简单化、体系化和化。但是,在具体的经济研究中还需要认识到其他因素对经济关系的影响。
(一)或建构。政府与经济体系是一个上下的等级结构,政府的法律或政治行为处于支配性的地位。法律或政治通过对所有权、公平交易、反垄断、控制外部性等规定和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人民福利、维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等政策,以权威的形式来对经济社会进行建构。在国家政权日益深入经济生活的今天,这种建构方式越来越明显。
(二)物质建构。经济体系中的行为体自其产生之日起,就有生存、发展的需要,这是整个经济体系存在的基础物质。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各行为体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在经济体系中与其他行为体展开竞争,建构经济体系的物质结构。这种建构方式最为传统,也是最为基础的,其他建构方式发挥作用离不开它的基础性作用。
这里利益的建构以行为体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为基础。行为体的行为是受物质利益支配,同时也是受限于自身物质力量的,受限于行为体自身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说,整个经济体系是按各个行为体的物质力量来排列的。
(三)观念建构。这里的观念建构不是指按照一种理想去构建一个体系,而是描述一种状态。经济社会的行为体在竞争、合作等交往过程中,基于自身利益、公共利益、社会缺陷和人道主义等产生和发展的各种伦理道德、社会理论和未来设想等等构成共有观念或文化。这些共有观念或文化自行为体中产生同时又对各个行为体产生影响,影响行为体对价值的认识和判断,对利益的认识和判断,对行为结果的预期等等,从而建构行为体的利益、行为,建构整个经济体系。我们探讨观念的建构作用,其根源在于从人出发,重视人本身在经济生活中的意义,通过人来影响经济生活中的行为体。可以看到,经济社会是个多重建构的结果。经济社会的建构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政府通过法律和依法实施的政策来建构。本文仅研究社会自身,不对此研究。二是经济社会自身的物质、观念建构。由于物质经济因素是目前流行的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主要内容,经济学界对此的研究已经很多了,在此不再研究。本文只研究观念对经济社会的建构,通过研究经济社会的观念建构过程,从而探索利用影响社会观念来调控整个国民经济。
二、经济社会的观念建构过程
经济社会建构行为体,行为体互动建构经济社会,这是一个互构的过程。经济行为体的观念和行为是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获得的。
经济社会作为整体结构具有两种功能:一是作为补偿工具,决定了行为体的利益得失;二是行为体的活动环境。经济社会这两种功能的发挥,同时也是行为体建构经济社会的过程,包括两种途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和结构对行为体的社会化。
(一)行为体之间的竞争。结构是竞争的场所,竞争造就相对利益。物质的基础性建构作用有三:一是竞争的原动力来源于行为体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物质需要。二是物质技术条件限制竞争的水平和规模。例如,没有电力的时候只能运用蒸汽为动力进行生产。三是行为体物质力量对各行为体的排列。意思是说,一定的物质力量的行为体只能进行一定的行为,超出其自身力量之外的行为会受到结构的惩罚。接下来探讨观念在竞争中的作用。一是观念建构利益。
由于结构中的竞争,行为体要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在反复的实践中便形成了一种观念:将维持自身的生存发展作为最大的道德,从而自身的物质要求成为最大的利益。这种观念在决定着或者指导着行为体的活动。另外,人的存在使经济社会的行为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物。产生于社会竞争中的各种价值观、公平、正义等社会观念亦影响着行为体对自身利益的认识。例如,有的公司把公司的社会形象当作公司的战略利益,经常搞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这一方面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同时也是受社会公共道德观念的影响。二是观念影响力量。行为体力量以物质为基础,但是物质力量是受人支配的,从而受人的观念支配。竞争中的力量是相对的力量,行为体对自身力量的判断和对对方力量的估计,对自身行为的设计,对竞争结果的预期决定了他采取的行为。这些虽然都来源于对物质结构的思考,但思考的过程恰恰就是原有价值观念和指导理论发挥作用,并形成新观念的过程。
观念对利益和力量的建构,产生了行为体的行为,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建构了经济社会。观念发挥建构作用,并在建构过程中形成一系列共有观念,形成一种文化。
(二)结构对行为体的社会化。在行为体的互动过程中,结构形成一种文化。文化作为行为体活动的环境,对行为体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并内化为行为体的潜在行为取向模式。一方面,对现存行为体进行渗透,行为体在其生存竞争的各种活动中无不受到现存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使新行为体具有与之趋同的行为取向,自新行为体的产生之日起,就带着社会的文化观念的烙印,并且继续受社会文化观念的影响。由于观念在建构经济社会中利益、力量及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从直接的意义上讲经济社会成为观念的分配对象,观念由此完成了对经济社会的建构。当然,这里的建构作用不是超越物质的基础性或者根本性的作用。观念在这里的作用更为直接,具有传递性。例如,法律的作用也是主要通过人们对它的认识来起作用的,没有对法律的认同和惩罚的恐惧,仅有惩罚本身是毫无意义的。从经济社会现状来看,一种追求个人利益,讲求竞争,遵守法律及照顾弱者的文化建构了当代经济社会。
观念在社会自身建构中的具体方式,一是文化主要是道德的内化对行为体价值取向和行为的影响,和社会科学对行为体技能的影响。二是行为体在既有道德观念影响下,对其他行为体的态度,主要是对既有道德的提倡,对违反既有道德的行为体的抵制。我们一般称之为习惯或传统。 有一点要特别指出,不能以整个结构的走向和道德要求来替代行为体自身。例如,西方学家认为利润普遍降低是经济的趋势,如果据此认为单个追求利润最小化就是笑话了。每个行为体受制于社会共有观念,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三、政府利用观念建构对经济进行调控的方式
政府在经济行政的过程中,主要是利用或方式和法律规定或允许的经济利益调控方式。同时,政府可以利用观念在社会建构中的作用,通过影响行为体的观念来调控经济关系,使经济社会的生活可以更加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这主要是道德灌输和习惯养成的过程,在此本文有以下建议。
(一)虽然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并不是直接的,手段也不是很多,但是政府行为可能造成的负面破坏作用却很大。社会观念是社会长期积淀的结果,主要是社会自身的产物,政府作用有限。政府作为正面的形象可能影响甚微,但是,如果作为错误的形象却容易被行为体效仿。因此,政府应该谨慎行事,保持一个值得信赖、值得学习的形象。政府行为的透明、可预见是很重要的。尽管政府的行为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有序的行为总是让人感觉值得信任。
(二)政府主要的手段是和宣传。可以通过对教育资源的支配权灌输政府要求建设的道德观念,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道德观念;可以对符合政府道德要求的行为体进行奖励,奖励可以是单纯的精神奖励,也可以采取精神奖励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在转型时期后一种方法更加实用;重视灌输与榜样的结合,要特别重视榜样的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的榜样,带动、教育、训练和培养社会道德。
(三)重视法律制度在培养良好道德习惯、建设优良社会风气中的作用。法律规范的基本功能在于通过正式的渠道来调节社会成员之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种种关系,就此而言,它同道德文化的功能具有一致性。二者尽管存在着手段、过程等方面的不同,却是可以互补的。良好的道德习惯,可以使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同样,法律的有效实施,惩恶扬善,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能够逐步培养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法律是道德的表率。在社会转型时期,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尤为重要。
(四)政府不能过多地干预行为体的经济生活。因为行为体的观念与习惯是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而政府的过多干预会使行为体不知所措,不能形成独立的、连续性的文化精神。政府过多的干预会使人变得懒惰、肤浅、不会思考,失去好的传统。失去习惯或传统将使经济生活,甚至是整个社会生活陷于混乱。
(五)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政府必须站在以人为本和时代发展的双重角度上来看待先进文化和落后文化的区分。因为保守的文化观念,可以帮助社会和行为体保持稳定,但是如果社会和行为体面临发展变化的压力,保守的观念就成了发展和前进的阻力。同样,一个在当时能带来经济指标大发展的思想观念可能会损害到人类未来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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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肯尼思·华尔兹.国际政治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蒋云根.经济行政管[M]北京:中国纺织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