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对幸福的效应与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春茂 蒋意春 时间:2010-06-25
  [摘 要] 《幸福与学》是第一本通过实证研究在幸福与经济之间建立联系的书,在这本书中,瑞士两位学者深刻揭示了收 入、就业和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条件与微观经济条件对幸福的影响。本文运用这本书中的研究成果来分析我国现行 经济政策(主要是收入政策),并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
  [关键词] 幸福;收入;经济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幸福是个“非的”概念,它仅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近几年来,情形有所改变,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意识到,衡量个人所表达出来的主观福祉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从而逐渐形成一门新的学问,我们可以称之为幸福经济学或福利经济学。两位瑞士学者—布伦诺·S·弗雷和阿洛伊斯·斯塔特勒是这方面研究的先驱,他们的著作《幸福与经济学》是第一本通过实证研究在幸福与经济之间建立联系的书,在这本书中,他们深刻揭示了收入、就业和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条件与微观经济条件对幸福的影响。
  
  一、幸福在经济学中的定义
  
  “幸福是什么?”“何谓幸福?”这个问题与人类一样古老,无论是社会学、心还是学,甚或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定义,因此幸福是一个捉摸不定的概念。但是布伦诺从怎样获得幸福,即从幸福这个定义的不同区分法来讨论两个关于幸福的极性概念:主观幸福和客观幸福。主观性幸福可以通过问卷来获得,即在一个问题(单项)或多个问题(多项)所组成的全球自我报告的帮助下,我们可以获得关于个人对其生活满意度和幸福度的指数,在每个人所显示的指数背后是一个认知性过程,就是他或她在其他人、过去经验和对将来的期待进行比较后而对幸福所作的评判。
  具体做法是从不幸福到幸福分成多个区间,如1分为不幸福,然后逐渐递增,10分为最幸福,用坐标进行衡量,看各分值的分布情况,从而对人们的幸福水平作出评判。如图1所示:
 
  (图1 1995年美国生活满意度,数据信息来自World Values Survey 1995-1997,ICPSR 2790)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大多数人都表示,他们相当幸福,只有很少的人报告说自己是不幸福的,而且只有5%的人认为自己属于最低三个分值组。美国人对生活的满意平均分值为7.67。
  客观性幸福是一种生理性的研究方法,它通过衡量脑电波记录来获得主观的福祉,客观幸福衡量方法与具体的个人是联系在一起的,是表示幸福程度的技术性程式,是以生理性、时刻性作为判断的基础。因此,客观性幸福评估的是个人的情感水平,有相当的精确性,而主观性幸福不如它精确,因为那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的认知过程扮演着主要角色,它更多的是来自社会层面的影响。
  在经济学中采用的是主观性幸福这个概念,它考虑的是人们的幸福对所处的环境的依赖性,社会对照在这种研究中非常重要。布伦诺和阿洛伊斯认为经济学对幸福有三个评估的标准,首先它是居于个人内部,不是客观的;其次,它考虑对于幸福的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影响;第三,它是对全部生活领域的幸福进行评估,并不局限于诸如工作满意度或健康等某个特定区域。因而,对收入、就业和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条件与微观经济条件对幸福的影响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范畴,当然经济学不可能孤立地研究幸福这个问题,它还得综合考虑诸如心理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其他领域的研究成果与经验。不过,笔者在本文有限的篇幅中不可能研究的那么宽泛和深刻,仅运用这本书中关于收入与幸福的积极相关的研究成果来分析我国现行经济政策(主要是收入政策)。
  
  二、经济与幸福的关系
  
  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更高的收入会导致更高的幸福水平。各种研究也向人们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证据。例如,图2所展示的是20世纪90年代51个国家8万多人关于主观幸福的比较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收入与幸福之间的这种积极关系。总体上讲,富裕国家的人们明显比那些贫穷国家的人们幸福。这种相关性对那些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万美元(1995)的国家来说尤其明显。没有任何富裕国家的人们的幸福平均值是很低的,但是那些贫穷的家和过渡阶段的国家的人们对生活表现出较低的满意度。尽管在一些收入较低的国家也表现出了相当高的满意分值,但这仅是一些特殊的案例。因此布伦诺·S·弗雷和阿洛伊斯·斯塔特勒在各种研究之后得出结论说:证据有力显示,个人满意度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而升高。
  
  (图2 90年代各国生活满意度与收入水平,数据信息来自World Values Survey1990-1993/1995-1997,ICPSR2790;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7)
  以上是不同国家收入对幸福的影响,在同一国家同一时间中具有不同收入水平的人们的幸福指数也是不同的。图3显示了1994年美国人口在7个收入水平的幸福分布情况,那些收入低于1万美元且自称“非常幸福”的人的比例为16%,而那些收入高于7.5万美元的人的比例却高达44%。相反,那些自称“不是很幸福”的人的比例却从1万美元的23%锐减到7.5万美元的6%。“平均幸福”的比例从1万美元的1.8%升到7.5万美元的2.8%。
 
  (图3 美国1994年各收入水平之间的人口幸福分配情况,数据信息来自国家民意调研中心,载于Easterlin,2000a)
  来自欧洲民意调研系列(Euro-Barometer Surver)(1975-1991年)的有关欧洲相关数据也显示了类似的结论:在幸福与收入之间存在着相关性。例如,那些处于高收入的四分位的人们中有88%的人认为自己“相当满意”或“非常满意”,而那些处于低收入四分位的人们中只有66%的人如此反应。
  经济发展能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这种感觉来自充足的食品、清洁的用水、快捷的、便利的通信、多彩的生活等等。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比不发展带给人们的幸福感要更强一些。另外,布伦诺·S·弗雷和阿洛伊斯·斯塔特勒也发现,那些生活在贫穷国家的人们会因收入的增加而变得更加幸福,但是在超过门限值(1万美元左右)之后,人均收入的增加则不再对主观福祉产生效应与影响。例如,从1946年到1991年,美国人均收入从1.1万美元增加到2.7万美元(以1996年美元价值为准),生活必需品的档次大幅度提高,室内卫浴、彩电、洗衣机、汽车等迅速普及。然而,这种物质财富的极大增加却伴随着平均幸福水平的略微降低。如果以3分为满分,那么,1946年的幸福水平为2.4,1991年反而降到了2.2。
  再例如,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人们能够拥有一台黑白电视机、看到简单的电视节目,就会觉得很幸福。然而,现在即使家家都有了彩电,甚至有的家庭还不止一台,但人们的幸福感也不会增加多少,人们对电视节目的抱怨反而更多了。再如,在经过长期“大锅饭”之后的改革开放初期,奖金给人们带来了强烈的幸福感;但在20多年以后的今天,人们对奖金习以为常,奖金带给人们的幸福感已经大大地减弱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布伦诺·S·弗雷和阿洛伊斯·斯塔特勒认为,一个至为重要的原因是人们会自动适应新的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欲望和期待,在物质财富得到满足的时候,人们追求的是实现自我价值、获得社会声誉、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物质目标。此外,对人们幸福感影响最大的不是绝对收入水平和地位,而是一个人与别人,特别是与熟人朋友相比的相对收入水平和地位。也就是说,即使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由于提高的幅度不一样,提高幅度较小的人也会感到不公平、不幸福。过去大家住的都是茅草房,现在我虽然住上了瓦房,但你住的是高楼,我的幸福感可能不但没有提升,反而降低了。但是,这却不能否定“经济条件对人们幸福水平系统地、强烈地影响,一个良好的经济状态,对个人和社会整体来说都是非常关键的”。
  
  三、对我国现行经济政策的启示
  
  毫无疑问,幸福经济学的研究无论对经济的发展还是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都具有重要的启示。一直以来,我国主流经济学都是这样的观念:强调劳动,轻视劳动保护和劳动者的休闲;重视生产力的发展,轻视人们的主观需要;重视物质条件,轻视精神享受;重视国家的强盛,轻视民众的富足;重视化和城市进程的正效应,轻视其带来的负效应。
  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我国经济政策一直强调劳动、强调奉献、强调生产力的发展、强调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忽视个人财富的增长、人们的精神享受、自我价值的实现、获得社会声誉、提升社会地位等关乎个人幸福的因素。这一方面导致我国从1978年改革开发以来GDP以年均9.3%的高速度增长,许多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甚至于形成对GDP的崇拜。另一方面则是,经济成就举世瞩目,而整体的人文发展情况却呈现出与GDP增长不协调的逆态势,这种不和谐因素直观地表现就是国民幸福指数的下降。根据荷兰Eramus大学的RuutVeenhov教授对3次幸福指数的调查,中国1990年国民幸福指数为6.64 (1-10标度),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却下降到6.60。数据表明,即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也没能保证国民幸福的持续增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调查也显示,“2005年,72.7%的城乡居民感觉生活是幸福的,比上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另有一项调查表明,中国人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先升后降,与经济发展的曲线并不同步。”
  根据布伦诺·S·弗雷和阿洛伊斯·斯塔特勒的理论观点,经济与幸福有积极相关性,那么,为什么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没有给人们带来幸福呢?我国人均收入已经超过门限值10000美元了吗?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约合1500多美元。显然,我国人均收入远没有达到10000美元的门限值,现阶段,收入的增长是可以让人们感觉越来越幸福的,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人们的幸福感却没有提高。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低工资政策,人们并没有享受到GDP高速增长带来的成果,因此不免产生悲观失望情绪,甚至对经济发展无动于衷了。
  我们还应注意的一个事实,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统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个体私营企业工人的工资则更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可以看到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在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类别中,最高的标准为690元/月,包括的省市有:上海、江苏、深圳,最低的工资标准为甘肃省的340元/月。而且,2006年4月22日,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更是一语惊人地说“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中国当前制造业的劳动成本大致为美国的5%,韩国的10%,中国的20%和泰国的60%。可见我国的工资标准是相当低的,而且多年来增长乏力,人们感到不幸福就不难理解了。
  收入与经济增长的长期背离,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首先,表现在贫富差距拉大,人们不满之声此起彼伏,仇富心理加剧,面临着严重的社会危机;其次,表现为人们缺乏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失望、颓废情绪充斥整个社会,吸毒、赌博、偷盗、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泛滥;再次,表现在劳动者收入低下,生活质量缺乏保障,不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由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害怕再失业,他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接受低工资、低保障的就业条件,工人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
  面对这些现象或难题,解决的途径在哪里呢?笔者比较赞同李义平的观点,他在《幸福的经济学分析》一文中认为,通过让大家重新回到都住茅草房、都不吃肉的状态来解决,几乎任何人都不会同意,实际上也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下,解决的途径有这么几条:一是继续发展经济,把蛋糕做得更大。当社会总体上更加富裕时,解决问题的空间和回旋余地就大得多。二是努力实现社会公正,使大家机会均等、各得其所。三是加强宏观调控,使收入差距既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又能较为普遍地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四是使人们能够均等地享受公共服务。五是引导人们逐渐适应新的体制机制和条件环境。笔者认为,在中国现阶段,对于许多人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增加收入,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就可以给他们带来直接的幸福感,至于实现自我价值、获得社会声誉、提升社会地位等则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每个人都想得到幸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幸福虽说不是生活的惟一终极目标,但也是主要的生活终极目标”。对于经济学家和政府决策者来说,促进经济发展谋求民生幸福应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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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瑞士]布伦诺·S·弗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著.静也,译.幸福与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蒋意春,李春茂.论劳动力成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J]. 企业经济,2006,(11)
  [3]蒋意春,李春茂.“市场失灵”与“人才保护”[J].企业经济,2007,(5)
  [4]李义平.幸福的经济学分析[EB/OL].人民网,2007 -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