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二次创业发展模式的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甘春华 张炳申 时间:2010-06-25
  [摘 要] 桂林国家高新区要在二次创业中奋起直追,必须调整过去的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以及桂林国家高新区的发展特点,认为以密集的智力资源为基础的模式是适合其发展的模式。
  [关键词] 高新区;智力资源;基础;政策环境
  
  一、我国高新区发展的概况与趋势
  
  在知识时代,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家经济增长的新支点。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研究表明,工业经济时代高技术产业的比重大约为12%,而知识经济时代高技术产业的比重将上升到55%以上。近年来在全球GDP中,已有2/3的产值与高新产业之一的信息业有关。
  高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开发区的建设,尤其是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建设,因为高新区是推动高新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国国家高新区的建设于1988年起步,到现在为止已有53个国家级高新区。十多年来,我国的高新区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成为我国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各省市经济竞争力展示的重要舞台。据统计,2004年全国 53个国家高新区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一的土地,创造了占全国 5.3 %的GDP。高新区年总产值已超过了2.5万亿元,年增加值超过了5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实现工业产值31.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 7.8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研发经费达到614亿元,占全国全部研发经费的33 %。企业拥有产品专利9000多项,发明专利超过3000多项,产品技术来源于企业自身的超过71.2%;在二板上市企业中,来自于高新区内的自有技术创新项目超过50%。这些数据揭示,高新区已成为拉动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使高新区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也表现出新的发展趋势:高新区的发展将体现更多的融合性、外向型;突出地区特色;管理体制更倾向以市场为主导;高新区的产权中私有成分也将越来越多。
  
  二、桂林国家高新区的基本情况
  
  桂林山水早已闻名遐迩,但业并不是桂林市的支柱产业,真正对桂林市经济起支撑作用的是工业。通过近十来年的经济发展,桂林已变成了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桂林市的经济发展方向是“旅游立市,工业强市”。其城市定位正在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的新兴工业城市。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属于我国第一批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5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开发区,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的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是广西4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高新区对桂林市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几年来,高新区对全市规模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都在45%左右,其信息产值总量约占广西总量的2/3。但是,在全国53个国家高新区中,其发展水平和速度却一直处于排名落后的地位。要想抓住二次创业的有利时机奋起直追,高新区必须调整过去的发展方式,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发展模式。
  
  三、国内外高新区的主要发展模式
  
  国内外高新区的发展方式虽然各有特点,但是按高新区的建立基础可分为三种模式:
  1.以密集的智力资源为基础的模式。该模式是在智力密集区及周围建立小型的高技术企业群和实验基地,依靠智力密集区的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科技力量,来研究和开发高科技成果并培养科技人才,将成果和人才向外输送。该模式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孵化器功能。如北京的中关村在早期就属于这种模式。该模式的优点是投资少,见效快,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人才和技术的优势,对于资金紧缺、土地发展余地不多、但科研能力强的地区较为适合。
  2.以扎实的工业技术基础为后盾的模式。该模式是在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建立开发区,以周围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利用城市的工业基础建立高新产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环境的高新产业基地。如上海的漕河泾高新区、西安高新区、武汉高新区等。该模式的优点是:既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才和科研优势,又可以按高新产业的特点进行规划。但是该模式需要对旧有的工业进行改造,要有巨大的投资和较长的建设周期,风险也更大。这种模式适用于有一定的工业基础、融资能力强、市场较为发达的地区。
  3.以优越的政策环境为背景的模式。该模式是利用我国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特殊政策环境以及有利的地理位置,将国外成熟的经验和项目加以引进,形成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新产业加工和出口基地。如深圳科技园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克服本地人才、科研力量的不足,投资风险也低于第二种模式,但是必须具有很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才能吸引到国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
  另外,按高新区在城市内的选择区位又可将高新区分为另三种模式:独立生长式、边缘生长式、内涵生长式三种。
  ——独立生长式:高新区在地理空间上与城市呈独立关系,一般是以计划性模式建立起来的。由于脱离城市,其自身必须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常常以大城市的卫星城镇的形式出现。如日本的筑波城就是这种模式,它是东京的卫星城,有半个东京大。
  ——边缘生长式:高新区建立在城市边缘地带或是城市密集区的小城市。优点是既可充分享受城市的物质和精神服务,又有充足而廉价的发展用地,而且大学和研究机构通常在城市边缘。如斯坦福工业园、的新竹科学工业园等都是典型的例子。——内涵生长式:高新区位于城市内部,一般规模较小,与城市共用一套基础设施。优点是可利用城市的支持系统和基础设施,有利于形成社区感、认同感等。缺点是城市的中心地带用地紧张,发展受到限制,建立产业不经济,造成与城市相互干扰。我国有不少高新区属这种模式,桂林高新区过去也是这种模式。
  
  四、桂林国家高新区选择发展模式需考虑的问题和因素
  
  1.工业基础与产业结构。桂林高新区的工业基础不够雄厚。2004年,其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6.2亿元,而全国53个国家高新区的平均年产值是326亿元,相比之下,高新区的年产值不到国家高新区平均水平的1/3。高新区也缺乏龙头产业,没有产生产业集聚效应,2005年高新区拥有各类企业1062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近168家。全区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有3家,超1亿元的企业19家,超5000万元企业有100家左右,大部分是小企业。有些企业虽然高新技术含量高,但是其规模都不大,而规模稍大的企业技术又不够精。企业存在“大而不强,强而不大”的现象。在产业结构上,高新区的主要产业有:光机电产业、生物制药业、新材料业、信息产业和环保产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产业中没有形成对当地经济起支撑性作用的产业群,没有一条完整的产业链,缺乏产业的集聚效应。
  2.政策环境
  ——管理体制的束缚。桂林市国家高新区是行政区与高新区的合一。管委会与桂林市七星区政府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承担高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职责,又承担七星区的社会行政职责。所以,国家高新区实际上是区级单位。这使它的权限与地位极不相称。另外,高新区还存在多头管理,责权不清的现象。高新区近年来开拓了几个新园区,由于这些新园区不在七星区(高新区委)所辖地之内,新园区只好由市政府直接管辖,而老园区(即原有的1平方公里范围)仍属七星区管辖,但是所有这些新老园区名义上都叫高新区。
  ——土地资源及政策。高新区长期以来的土地空间只有1平方公里左右,这是其发展的瓶颈。不过,这一束缚已有所突破,目前高新区的规划面积有12平方公里,已着手开发的园区面积有近4平方公里。尽管如此,相比于其他园,如占地面积超过200平方公里的苏州工业园,其在硬环境上的发展空间仍然相当有限。
  高新区总体上土地价格较高,2005年政府平均每亩土地的买入价约27万元,卖出给的价格高低不等,视项目重要性而定,平均为每亩35万元。这种价格不仅高于南宁高新区,也高于广州、东莞等地,因此招商缺乏吸引力。
  ——融资环境。桂林高新区的市场还很不成熟,这主要表现在:第一,高新区内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第二,区内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从事存款、贷款、结算、转账等传统业务,而各种担保类、咨询评估类、国际信用类等中介性、非传统性的业务很少,相对滞后于高新产业的发展。第三,非银行金融机构欠缺。第四,风险投资不足。高新区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虽然高新区每年有500万元的创业基金,但相对于众多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而言可谓杯水车薪。由于近年来国家对贷款加紧控制,不少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
  ——税收政策。桂林市高新区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不仅可享受国家高新区通行的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国家对西部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这些优势却没有表现出来。如,高新区内的税收体制为增值税制,不像某些地方实行税收包干制,这使不少已入驻企业缺乏发展扩大的激励。税收管理机构对企业存在提前征税,重复管理的现象。
  3.智力资源优势。桂林市拥有8所省部属科研院所,8处国家级和部级产品检测中心,14所大中专院校,包括43个国家、部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研发及检测中心。这些科研所在“九五”期间取得4109项科技成果,其中700多项为国家和省部级成果。5所高等院校中的省部级重点学科达20个,重点实验室17人,分别占广西高校全部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42.6%和47.2%。这5所高等院校仅在2000~2001年间就获得406项科技成果,其中288项为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
  高新区企业在与这些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中,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至2004年区内企业累计实施高新技术项目682项,其家火炬计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50项,自治区火炬计划项目118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342个,45%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其中拥有全球唯一的产品7个和国内唯一的产品45个。在全国仅有的15个国家一类新药中高新区占3个。浓厚的科研氛围、得天独厚的环境使桂林市易于吸引国内外的许多优秀人才。
  4.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战略中提到,要实施工业兴桂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和形成新的产业。要以桂林、南宁、柳州、北海等国家和自治区高新区为依托,有选择地发展生物工程、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和海洋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新建和在建的工业园区原则上都要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布局。这些规划决定了桂林高新区的发展必须走生态型道路。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桂林国家高新区在二次创业中适合采用“以密集的智力资源为基础的模式”,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污染少的产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上,高新区适宜采用“边缘生长式”模式,应该由目前的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转移。针对现状,具体的改革措施为:
  1.确定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建设支柱产业群。桂林高新区可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机电产业和制药业。信息产业是当今世界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生态型产业。机电产业是桂林市的传统产业,高新区已有企业具备这方面的世界领先技术。应利用这一优势,扶持发展与之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桂林的制药业悠久,基础扎实,在全国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又具备丰富的自然药材资源,只是许多药业都是国有企业,管理效率不够高,应该在制药企业的兼并整合、体制改革上多下功夫。
  2.解除体制束缚,发挥政策优势。在高新区进入二次创业时代,政策优势的作用将弱化。但是,政策不应成为发展的障碍,要尽可能解除制度上的束缚。
  高新区必须由一个独立的机构专门负责园区的管理工作,承担高新区的行政管理职责,实行高新区和行政区两区分离。
  针对土地价格高、招商难问题,可采取政府只转让土地使用权不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办法,即高新区从农民手里征地后,建立标准的厂房、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再转租给企业,或者改土地买卖为土地租赁,高新区可与村委会集体签订土地长期租赁协议,建好基本设施后再转租给企业,收益由政府和村委会共同分享。
  税收体制可借鉴别的高新区经验,采取税收包干制。同时协调好国税局与地税局对企业的管理,避免重复收税和重复管理。
  3.加快向周边县市扩展,克服土地限制瓶颈。要克服土地限制瓶颈,虽然目前高新区已在临桂、秧塘等县征地,将土地规划面积扩大到12平方公里,但这还远远满足不了未来的发展需求,应继续向周边县市扩大发展空间,同时在行政地区的划分上进行调整,以利于高新区的统一管理。
  4.进一步密切高新区与周边科研院校的联系,大力建设科技孵化器,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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