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族旅游的行业特征及其社会价值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符太浩 陈光跃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民族 行业特征 社会价值 扶贫开发
  论文摘要:作为第三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旅游业,摆脱了物质产品体系的既有规格和规范,依托各民族恒常的景观、鲜活的人文资源,借助游客这一消费群体的流动,来实现其市场价值.此外,又能驱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互动,发挥其它产业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
  意义上的旅游,包括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从业人员和旅客四大因素。民族旅游是指旅游目的地文化与游客所属文化互异的特种旅游活动,民族旅游在这四大因素中均表现出民族性来。首先是由自然和人文要素构成的旅游资源总是处在特定的民族分布区内,要将各民族地区的自然资源转化为旅游对象,要将特定民族文化的运作产物作为人文资源纳入旅游体系,必须借助相关民族的已有知识,并得到其认可和协助,因而旅游对象建构必然打上民族印记;其次是旅游设施的规划和兴建,既要考虑到本民族的文化特异性,又要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民族游客的需要,也就是在民族文化的兼容性与特异性之间求得某种程度上的平衡;再次是作为旅游对象和游客沟通者的旅游从业人员,都有自己特定的民族归属和长期习得的民族文化,而他们的服务对象却来自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民族旅游就是一个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沟通的服务与接受服务的过程,旅游从业人员就是文化沟通和文化交流的使者,他们必须对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和异民族的文化背景要有较深的理解;最后是游客不仅有自己的民族归属,而且游客和旅游对象之间还是一个文化互动的关系。可见民族旅游是旅游中具有跨文化性的特殊项目。在民族旅游中,语言和习俗的差异,会给游客带来生活上的不适应。审美观和价值观的差异,使得游客在理解、认识、鉴赏旅游对象时,需要经过特殊的磨合才能与旅游对象之间形成共鸣。宗教和伦理观的差异,会使旅游对象、旅游设施和旅游从业人员都有可能触犯游客的禁忌而引起游客的特殊刺激,从而获得族内旅游不会有的新感受。
  以上情况说明,民族旅游是一个涉及到社会诸多层面的特殊旅游项目,其经营目标虽以效益为中心,但民族旅游的价值绝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它在民族经济进程中有着自身的行业特征和不同于其它产业的社会价值。
  第一,现代农业和工矿业必须建立在高度标准化基础之上,行业间要求相互衔接,直到形成终极产品。而民族旅游业却可以摆脱这些物质产品体系的既有规格和规范,将不同加工取向、不同加工级次的产品直接提供给市场,因而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当代发达国家与民族,其生产的组织、财富的形成、新产品的消费都得按集约化的方式运行。任何一个新兴要想得以建立,产品完成更新换代,都要考虑到行业的标准化以便与并行企业相互衔接。电脑是更新换代最快的现代高科技产品之一,但新电脑同样得遵守统一规范以便与已经上市的旧电脑产品相互兼容。离开了这个基点,新兴的行业和产品就很难在市场上找到立足之地。其它产品也是如此在其飞速发展的背后,规范、统一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对并存产品的兼容程度越来越高。比如生产钢铁的企业,必须瞻前顾后,对前要看到原料、设备、动力的生产规范和产品规格;对后又要看到汽车、机械产业乐于接受的规格和规范。可以说,当代的第一、第二产业,虽然行业分化越来越细和越来越精,但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也越来越紧密,任何一种行业都不能简单地做到异军突起,只能在前人铺垫的基础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这个问题上,它们不可能有完全独立的自由空间。
  民族旅游业则不然,它虽然也要利用其它产业所形成的物质产品,但却可以摆脱这些物质产品在现有市场体系的既有规范和规格,甚至摆脱产品评估标准,把已经淘汰的产品用起来,推入旅游市场,在经营过程中别出心裁,独树一帜,体现出民族特色。比如,旅游区内的工具,既可以使用现代化的高档汽车,也可以使用己经退出舞台的老爷汽车,还可以使用极富民族特色的各类代步工具(如马车、坐骑、轿子)。又如,高度电气化的国家在其旅游经营中,其室内照明完全可以排除电灯,而改用蜡烛替代。高度都市化的国家同样可以用帐篷、茅屋、中世纪的古堡接待游客。当然,发展家和民族也可拼死一搏,在旅游区替发达民族的游客构建一个他们所熟悉的“现代”生活环境。但若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按照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去构建游客不曾见过甚至不曾想到过的生活环境,让游客在文化反差中体验恍如隔世的古风古韵或异彩纷呈的民俗文化,其收效可能更大。可见,现代第一、第二产业的产品规范,不会对旅游业的营运构成不可逾越的规约力,所以民族旅游业的经营也就无须刻意追求与并存行业在规范上保持一致。由此看来,民族旅游业确实具有其他行业无可比拟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它完全可以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而不断变花样、出奇招。民族旅游业的这一特点,可使一个第一、第二产业基础较差的民族,也有能力建立起第一流的现代旅游业来。
  第二,现代工矿业所消耗的资源多是不可再生的自然物,因而其发展前景受到了很大的制约,而民族旅游业所依托的是各民族恒常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因而在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比拟的无限性和丰富性。
  当今世界上,众多产业对资源的消费都是一种硬性利用,即任何产业在生产过程中都得调适于资源的既有现状和特点。而且,资源本身一经形成,就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任何形式的更改,因而都是不具备调适能力的“死”资源。更重要的是,象煤、铁、石油等资源都具有不可再生性,以这些资源为基础的传统产业的发展前景总会令人十分担忧。
  民族旅游业所依凭的资源,则是可以反复利用的自然环境和始终处在延续与创造中的民族文化。其表现方式,一是被各民族赋予了不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的自然景观(如撤尼族对云南石林的人格化和藏族对珠穆朗玛峰赋予的象征意义);二是作为文化外观的名胜古迹、民居建筑、各类工艺品和作为文化内核的各类民俗(如以生产、消费、流通为载体的物质民俗:以家族、村落、民间组织、礼仪、岁时节日为载体的社会民俗;以信仰祭祀、口承语言、民间、民间游戏娱乐为载体的精神民俗等)。作为旅游资源的自然景观,因其具有鲜明的文化象征意义和强烈的文化反差,因而招徕了四方游客。这些景观是各民族亘古即有的生产、生活家园,具有可供反复利用的恒常价值,即使受到局部毁损,也可以动用传统文化的维护机制而使其重获新生。更重要的是,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这些自然景观,还会得到各民族的刻意保护,因而不存在像不可再生资源被消耗后的那种危机。
  以文化作为主要资源的民族旅游业,它与第一、二产业有着极为不同的内涵。第一、二产业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系列规约中进行生产和营销的,企业的创办和产品类别的选择,要求符合传统文化下的心理常态和消费习惯。比如,中国近代工矿交通业举办之初,在传统文化和封闭环境下,大多数民众都认为工厂的烟囱会“坏风水”,修建铁路会“断龙脉”,这对中国现代化的起步极为不利。所以,第一、二产业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往往是以对立的姿态出现,传统文化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制约因素。新兴企业要想得以顺利成长,要么就得突破传统文化的羁绊,要么就得调适于传统文化的惯例,为自己找到一个赖以生存的立足点。   民族业的魅力就在于凭借文化反差使游客获得一种异质文化的刺激、异样的生活感受和工作之余的消遣,从而达到利用民族文化资源去创造财富的目的。各民族都十分珍爱自己的传统文化,以人文环境和民族文化作为主要资源的民族旅游业,不会像其他产业那样出现与传统文化的紧张关系,因为二者具有高度的同一性。蕴藏于民众之中的人文环境和传统文化涵盖面极广,可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也就不会有资源危机。还有,民族旅游资源并不会局限于本民族,还可以广泛借鉴异民族文化。出于旅游经营的考虑,可以把异民族的人文环境和文化因素移植过来。如山区民族在推销自己的文化产品时,还可以利用海洋民族的生存拜境,在山区里建人为“海底世界”,让游客在另外的情景里欣赏海中景观。也可以把异民族的、人文景观用微缩的形式移植过来,以达到同样的效果。所以,民族旅游业在资源利用上具有其他行业不可比的无限性和丰富性。
  第三,其他产业或行业除了受制约于技术、各种既有规范和规格之外,还要受到环境的制约,民族旅游则可因地制宜,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因而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独创性。
  民族旅游是一种最少受环境制约的产业。地球上的环境总是千差万别,具体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总会对第一、二产业的某些项目有利,而对另一些项目造成障碍。比如说,在崎岖不平的山区,就很难实现机械化耕作。在干早的沙漠中,很难指望建立耗水的造纸来。在矿产资源缺乏的情况下,相应的冶金也绝对不起来。但民族旅游则不同,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发展民族旅游业。比如,青藏高原人迹罕至的高海拔区,任何化的第一、二产业都难以建立,但探险式旅游却可以对这一不利地区加以有效的利用。干早的沙漠条件极为艰苦,根本无指望发展高效农业,但若用于发展沙漠旅游,同样可以吸引大量的游客光顾。正是民族旅游业具有这些无可比拟的优势,发展民族旅游业对于那些处在恶劣环境下的民族来说,简直是一道福音。他们虽然无法在其它产业中与发达国家民族竞争,却可能在民族旅游业中实现与现代社会的接轨。像尼泊尔那样的小国,自然环境十分恶劣,现代产业很难在此生根,只有旅游业能将其不利的自然因素转化为招徕游客的旅游抢手卖点,致使接待登山探险的游客、学者和宗教旅游的香客,成了该国创汇的主要来源。就此意义而言,民族旅游业是一种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环境制约的特种产业。
  第四,现代农业和工矿业是依靠物质产品的流动和交换去实现产品的价值,而旅游业则是依靠游客这一特殊群体的流动来实现其社会综合价值的,因而具有更多的主体性和人文性。物质产品依据区位、价位的差异进行有序流动,按照集约化生产的要求,相同质量的物质产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大批量、稳定的规格和较低的运输成本等。物质产品的运输,批量越大,运输费用越低,规格越稳定,运输的手续越简洁,其竞争力就越强,获取的利润就越大,这乃是集约化产业经营的必然结果和共同特征。
  旅游业依靠特殊的人员—游客的流动获取市场价值。游客的流动,不仅能带来可观的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方面的收入,而且还能为那些难于运输、不便批量生产、不需稳定规格的高度地方化、民族化的特种产品(如地方性产品和民族工艺品),提供一个切入市场的机遇,从而使发展家和民族能够在没有实现集约化生产的情况下,就能让自己的传统产品或珍稀产品有了进入市场的可能。更主要的是能够带来单纯部门所不具备的社会综合价值。从游客的心理来分析,外出购物、纯粹的花钱消费,不是其出游的初衷,而观赏风景名胜、了解异质文化,才是其主要目的。因而,民族旅游不仅具有其它产业所不具备的特殊经济价值,而且具有超越经济层面的社会人文价值。因为民族旅游为世界上的一切人提供了一个密切接触异族文化的良机,创造了一种可以任意选择、参与异族文化下正常生活的可能,使民族间的误解和猜忌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推进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实现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互补和异质文化之间的良性互动,达到克服民族本位偏见、消除民族虚无主义,增进各民族的相互理解,促进世界一体化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承认民族旅游业的上述优势,是一切其它产业都不能具备的。它能够为一切发展中国家和民族提供一个难得的机遇。民族旅游业虽然不是发展中国家和民族摆脱经济困境、实现现代化的唯一希望,但却是一条可行的、值得一试的途径。它能使其在不利的环境下,以平等的机遇跻身于世界市场,参与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民族的成功实例,已经证明了民族旅游在民族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从这一认识出发,如何将民族旅游的可用价值,运用到我国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和国家对中西部少数民族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中,就显得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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