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荷兰式拍卖的内在缺陷及其超越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从交易成本和交易效率的角度揭示了荷兰式拍卖的内在缺陷,以此警示不可照搬国外的模式,同时提出了超越荷兰式拍卖,即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新型拍卖市场的构想。
农业生产的属性以及农产品的生物属性决定了农业生产者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和产品收获后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常常使得农业生产者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很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农产品的贸易和市场体系建设问题一直为各国农业生产者、政府和学者所关注。19世纪中后期相继诞生以美国为代表的期货交易和以荷兰为代表的拍卖交易。前者主要用于谷物、棉花、食糖等非鲜活产品的交易,针对的是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后者则主要用于花卉、蔬菜、水产等鲜活产品的交易,针对的是产品收获后的风险。
随着我国水平的提高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20世纪90年代期货交易和荷兰式拍卖相继登陆我国。但是在互联网上几乎见不到真正意义上的荷兰式拍卖。是什么原因使得国外的“先进模式”没有发挥预期的效能呢?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荷兰式拍卖的起源及运作模式
荷兰式拍卖最早出现在1887年,那年由于花椰菜获得了大丰收而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为尽快摆脱困境,减少因产品腐烂变质造成的损失,一位种植者发明了不同于传统的升价式拍卖的降价式拍卖。此后,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和技术的进步,人们于1906年开始采用拍卖大钟进行交易。
荷兰式拍卖的运作方式是:拍品由卖方运至拍卖市场,在经过质检和信息录入后按拍卖市场随机设定的顺序由台车运入拍卖大厅,产品名称、数量、质量、供货商、最低购买量等信息则显示在拍卖大钟上;拍卖价格由拍卖师代表卖方报出,且由高到低逐次下降,一旦有人应价(按下电钮)光标即停止转动,此时光标所停的位置即为成交价格。随后,应价人(购买商)通过麦克风告诉拍卖师所需的数量,在拍卖师将这一数值输入电脑后,电脑即进行,若满足公式:应价人所应价格×所需数量≤应价人预存的交易保证金,则成交,反之电脑将降低应价人的购买量,以保证不会发生透支现象。在第一应价人购买后若还有剩余,则拍卖重新开始,直至无剩余或无人应价(流拍)为止。接下去下一批次的拍品进入拍卖,如此循环反复,直至拍卖结束。在整个拍卖过程中,拍卖大钟与运载拍品的台车始终保持着同步的运动。
综上所述,荷兰式拍卖的特点有:卖方叫价,价格由高到低依次递降;竞价过程为多对一非重复性同时博弈,首先应价的人——出价最高的投标人获得标的;信息流与物流同步运行,价格发现与实体物流相捆绑,拍市既是交易场所又是货物集散地。
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成本及交易效率
(一)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成本
信息和搜寻成本——信息的获取和搜寻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获取的手段和搜寻的方式。由于荷兰式拍卖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故对于买卖双方来讲寻找合适对方的过程是一个串行搜索的过程,整场拍卖所耗费的时间为每笔拍卖分别耗费时间的和。
谈判和签约成本——拍卖是一种谈判机制或价格博弈。由于荷兰式拍卖属多对一非重复性同时博弈,且每次博弈只产生一名中标人,因而它的签约过程具有排他性和不连续性(即在某一购买商按下电钮后只能进行一对一的签约,剩余拍品的拍卖需在这一签约完成后才能继续进行),这使得等待签约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此外,现行的集中竞价交易模式必须购买商亲自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按电钮,这又带来了参与成本和委托-代理问题。
履约和监督成本——由于荷兰式拍卖的信息流与物流同步运行,价格发现与实体物流相捆绑,拍市既是交易场所又是货物集散地,从而为完成签约和货物交割需进行运输、搬运、仓储、保鲜、包装等项作业,这些作业既有外部物流又有内部物流,由此荷兰式拍卖的物流成本是巨大的。
(二)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效率
从以上考察得知荷兰式拍卖具有高昂的交易成本,对于大多为低价值的鲜活农产品来讲,如此高昂的交易成本必然导致交易资金效率的低下。然而,但凡来自荷兰的有关人士都声称荷兰式拍卖的最突出优点之一就是其具有很高的交易时间效率,即速度快。的确,凡见过荷兰式拍卖的人都会对拍卖大钟上迅速转动的光标留下深刻的印象。从原理上讲荷兰式拍卖属限时交易,即每笔交易必须在价格下降到保底价之前完成,这使得它的单笔交易具有很高的时间效率。然而,荷兰式拍卖搜索的串行性、签约的排他性和不连续性使得它的整体运作耗时巨大。在极端的情况下,若某一购买商所需的货物恰巧排在拍卖序列的末尾,那他就必须等到最后才能进行交易。因此,荷兰式拍卖实际上并无时间上的优势可言,其局部的时间高效率完全被其整体的时间低效率抵销掉了。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讲,时间就是金钱,任何环节上的时间延误都意味着价值的损失。
由以上的考察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成本(包括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极为高昂;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效率(包括资金效率和时间效率)十分低下。
荷兰式拍卖在互联网的应用障碍
网上拍卖的优点有:可跨越时空聚集更多的参与者进行交易;可实现价格发现与实体物流的分离;可实现交易从串行到并行的转变。这些优点对荷兰式拍卖应该是有巨大的吸引力的,然而,经过仔细的搜索我们发现,网上拍卖几乎清一色的是升价式拍卖,真正意义上的荷兰式拍卖几乎找不到。
为什么荷兰式拍卖不能在互联网上有效地运行呢?究其原因在于问题仍出在荷兰式拍卖的运作模式上。前文已经指出,荷兰式拍卖是多对一重复式同时博弈,第一应价人为中标人,加之拍卖大钟是以很快的速度运转的,因而参与荷兰式拍卖必须全神贯注,也就是说它需要付出极高的监视成本。这样,虽然网上荷兰式拍卖可实现价格发现和实体物流的分离,但却始终无法实现由串行向并行的转变。此外,由于搜索和交易仍然是串行的,故其签约的排他性和不连续性同样也无法得到改变。由此可知,正是荷兰式拍卖的交易模式构成了它在互联网上有效地运行的最大障碍,并使得它始终不能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好处。
至此,本文得出结论:荷兰式拍卖存在着严重的内在缺陷,正是这些缺陷导致了它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并阻碍了它在互联网上的应用。
构建大宗鲜活农产品新型拍卖市场的构想
(一)建设模式
网上拍卖具有一系列的优点,同时它代表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基于互联网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基本架构应当是:集中+分散、有形+无形。
所谓“集中+分散”就是交易中心与区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组织体系。其中,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市场的运作管理、规则和标准的制订、交易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而区域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则是为本地生产者提供质检、包装、组货、运输、交易代理和培训等服务。二者既可属同一机构,又可是合作伙伴。 所谓“有形+无形”就是实体有形市场与网上无形市场相结合的运作体系。其中,实体有形市场的主要职能是质量检验、货物配送等,而网上无形市场的主要职能则是交易和结算。
这样一种建设模式的突出优点在于可大幅度地降低交易过程中的物流成本和参与成本。以云南的花卉产业为例,这一模式可将一个集散地变为多个集散地,对于那些远离昆明且具备航空运输条件的产区(如丽江、中甸、西双版纳等)的生产者来讲,他们无需再将待拍花卉运到昆明来,而是就近参与交易和发货。
(二)交易模式
交易模式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交易的成本和效率,关系到市场运行的成败。对于基于互联网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交易模式来讲,最重要的是它的竞价规则、成交规则和结束规则。对这三项规则笔者作如下的设计:
竞价规则——买方叫价,价格由低到高按规定的最小加价幅度的整数倍递升。
成交规则——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按出价高低、购买数量、投标时间的顺序来确定中标人。即首先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谁出的价高,就优先满足谁的需求;在出价相同的情况下,遵循数量优先的原则,即谁需要的数量多,就优先满足谁的需求;而在出价和需求量都相同的情况下,则遵循时间优先的原则,即谁先投标,就优先满足谁的需求。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是大宗商品的拍卖,故对同一批次的拍卖会有多个投标人和中标人。
结束规则——双重时间限制。时间对于鲜活农产品的价值来讲是至关重要的,故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拍卖。为此,笔者考虑设定双重时间限制:设定整场拍卖的截止时间,到时即结束拍卖;设定每一批次拍卖的新出价时限,若达到时限仍无新的出价,那么该批次的拍卖即告结束。为进一步缩短拍卖时间,还可设置“一口价”,即购买某批次拍卖所有拍品的出价。当某购买商点击“一口价”时,他将以此价购得所有拍品,该批次的拍卖亦即刻结束。
基于互联网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交易模式的最大好处是:可形成多对多的重复性序贯博弈,实现交易的并行化;可实现买卖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三)运作模式
所谓运作模式是拍卖市场的管理和运作方式,它包括买卖双方的管理、拍品质量的检验、物流配送、货款结算等的规则和方法。限于篇幅这里只讨论质量保证——防欺诈问题。
网上拍卖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欺诈。笔者认为,防止网上拍卖市场变成“柠檬”市场的最为有效的手段是建立信誉评级制度和保证金制度。
信誉评级制度。信誉评级即对生产者的信誉级别进行评定,并定期公布。评价指标初步设定为产品质量、供货数量、供货稳定性和产品印象。前三项的分值由拍卖市场给出,最后一项的分值则由购买商给出。
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生产者信誉的抵押,一旦生产者有欺诈行为则可用罚没保证金来进行处罚。除生产者外购买商也需交纳保证金,以确保货款的支付。保证金设有限额,低于限额则需补足,保证金不足者不得参与交易。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可促使生产者不断地提升产品的质量和供货的水平及稳定性,同时可有效地防止交易过程中欺诈的发生。
结论
综合整个考察和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荷兰式拍卖存在着严重的内在缺陷;荷兰式拍卖的内在缺陷使得它无法将串行交易转变为并行交易,从而阻碍了它在互联网上的应用;超越荷兰式拍卖应走信息化道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拍卖市场。网上新型拍卖市场的建设应遵循“集中+分散、有形+无形”的原则,其交易模式的设计则应遵循尽可能地降低交易成本的指导思想,而在其运作模式当中应设立信誉评级制度和保证金制度,以防止欺诈的发生;代表了未来的方向,它赋予了实现超越的可能,而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所需要的是创新的意识和创新的行动。
:
1.M. Dietrich.交易成本学[M].经济出版社,1999
2.荷兰花卉业[M].荷兰农业、管理及渔业部,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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