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洞庭湖湖区发展循环农业的现状分析与对策选择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论文摘要]循环农业是是洞庭湖湖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的客观需要。从当前湖区循环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快其循环农业发展进程必须在思想观念、规划、资金支持、政策法规、科技支撑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步。
洞庭湖湖区是指洞庭湖滨湖堤垸区及“四水”尾闾受堤垸保护的岳阳、常德、益阳地区,被誉为“长江中游的明珠”和“地球之肾”。这张世界级的名片虽在其上曾以“鱼米之乡”著称,但长期运行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已导致了农业人均资源的严重短缺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在资源环境的双重约束下,科学选择循环农业发展之路,对于加快湖区农业发展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循环农业是洞庭湖湖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促进湖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
洞庭湖湖区人口密度大,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人均耕地资源仅有不到0.8亩,人地关系十分紧张,基本农业资源稀缺程度日益增强。在此条件下,湖区人民要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的目标,如果坚持走传统资源环境消耗型农业发展的老路显然毫无希望,必须探索出一条“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新路,通过农业自身功能的增强、产业链的延伸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来提高农业资源投入产出率。这也就是说,湖区紧缺的农业资源状况迫切需要有新的农业生产方式与之相适应。而循环农业是一种低投入、多循环、高技术、高效益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和要求,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从这个意义上看,循环农业这种新型农业增长方式最能满足湖区农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最有利于破解资源不足的难题,对于湖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必将起到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二)实现湖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洞庭湖湖区农业机械的推广较为普及,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迅速增多,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农业污染的不断加剧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主要表现为:化肥的过量使用,引起了土壤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农药的过度使用,导致了水稻等农产品受到污染;农膜的大量使用致使土壤中地膜的残留量增加,造成蔬菜等农作物减产;秸杆焚烧,导致大气污染;大量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湖区污染的主要来源,总的来说,湖区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十分令人担忧,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较大的障碍。这种令人忧虑的生态环境迫使湖区农业增长方式必须尽快实现从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从不可持续到可持续的转变。为此,只有发展循环农业,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到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提高土壤肥力,使农、林、牧、副、渔业得到全面发展,保护和增殖资源,加速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促进生态平衡。
(三)建设湖区新农村的需要
湖区要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发展循环农业既是着力点,也是突破口。发展循环农业可以对农村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和再生利用,从而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不断提高湖区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的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循环农业,可以延长农业及相关产业的产业链,通过正确处理人口、资源与环境及生产、生态之间的关系,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使资源得到多层次利用,促进湖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展循环农业,可以让农民树立循环经济新理念,让农民自觉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去生产生活,不断改变传统乡风的不文明现象;发展循环农业,可以使农村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充分考虑“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废沟废塘,改造和整治农户院落排放系统,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全面整治湖区卫生环境,循环利用废弃物。因而,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以更少的资源消耗、更低的环境污染,实现有限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是湖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式。
二、洞庭湖湖区循环农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分析
(一)循环农业发展已初见成效
近年来,洞庭湖湖区三市在发展循环农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面推进循环农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各种主体参与循环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有所提高。近几年,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地各级政府都陆续出台了诸如发展沼气扶持和引导等循环农业发展政策;基本上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减少废弃物排放的转变,彻底关闭了一大批小造纸厂等污染源;广大农户都积极加入沼气工程建设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自觉加入创建生态农业示范区活动。据调查,湖区99.5%的农户表示支持本村推行沼气工程、乡村清洁工程、生态示范工程建设,66.7%的农户参与到了相关工程的建设当中,近70%的农户采取还田肥地、制作沼气等方式将畜禽粪便循环利用起来。反映出湖区三市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居民的生态保护意识都普遍有所增强,参与循环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正在逐步得到提高。
二是不同类型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据调查,湖区范围内初步形成了双孢菇种养结合模式、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藕合模式以及生态家园模式。其中,尤其以沼气为纽带的农业种养结合模式十分普遍,基本形成了“山上种果、地里种菜、田里种粮、水面养鱼、库旁喂猪、院里建沼气池”的农业循环体系。笔者所调查的岳阳君山区20个村就有18个村建设了沼气池,参与农户达到72%。随着各种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三是农业增长方式开始转变。近年来,湖区三市积极推广“猪沼果”和“鱼菜稻”等多种复合型循环农业生态模式,变传统的“农业资源农产品农业废弃物”的单向线形经济为“农业资源农业产品农业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形式,初步实现了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2007年与2002年相比,湖区绿色食品产量增长10倍,产值增长11倍,出口额增长5倍,各类农业生态示范园区增加了15个,这充分反映出湖区农业生产方式已发生较大程度的转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四是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农业产业链与价值链之间的高水平循环是循环农业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近年来,湖区各地通过推动“初加工与深加工和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的充分结合,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运用级次方式实现农业资源利用的多级化和高效率,在丰富农业产业内涵的过程中增加了农业效益。如沅江纸业公司先后投入1.2亿元,实施碱回收、苇渣制浆等8大改造工程,形成了“三废”循环利用系统,在减排“三废”的同时实现回收增效,每年创造效益1500多万元;益阳赫山区引进浙、粤等地一批企业,投资1.2亿元,建设沧水铺“三袋”(农用编织袋、农用塑料袋、农用纸袋)回收加工区,形成了废料回收、吹塑拉丝、编织成袋、包装印刷一条龙的产业链,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使资源利用效率得到很大提高。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有所降低。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产生的废弃物通过资源化并继续投入农业生产过程,是循环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不仅可以使农业生态环境得以有效改善,而且可以使农业系统的外来物投入水平得以降低,从而确保农业的清洁和效率的提高。如岳阳正虹凤凰山自动化养殖场场内污水全部为暗管排放,经污水车间集中后,通过固液分离等一系列工艺流程,最终都变废为宝,生产沼气供生产生活之用,粪渣生产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余水达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排水通道。湖区通过对秸杆和禽畜粪便的综合利用,已完成“改厨、改厕、改圈”25万余户,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并已争取到国家无公害农产。
国家“南菜北运”生产基地、国家级滨湖城市生态造林示范基地、“南方菜地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区”、“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多个品牌基地的认证。
(二)发展循环农业仍面临制约因素
近年来,湖区循环农业的发展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进一步发展循环农业仍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
一是思想认识的制约。湖区农民的环保意识仍然十分有限,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思想还不牢固,对发展循环农业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总体上还处于模糊混沌状态;湖区政府尽管对发展循环农业的重要意义虽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但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尚显不够,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氛围不浓,既缺乏发展循环农业的整体规划,又缺乏发展循环农业的协同合作;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对资源掠夺式利用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完全有效的遏制,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远没有“吃干”“榨净”,废弃物随意排放现象依旧存在。总之,全社会尚未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从而不能为可持续发展的循环农业经济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氛围。
二是政策体制的制约。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政策与法规综合配套,亟需各级政府为主导,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通过法规和规章。湖区各级政府囿于现有行政管理体制的局限,至今未出台清晰具体的循环农业发展战略规划,也未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科学考核机制,各地之间缺乏协同配合,各种政策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政府对促进循环农业发展的推动力不足、支持不大、投入不多,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循环农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较少,农户和企业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该办的事无法办,想办的事办不成。 三是农业规模的制约。实施规模经营是循环农业的重要手段,没有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就不能充分挖掘农业资源的潜力。洞庭湖湖区人多地少,欠发达,不仅农户生产规模超小型化,而且农业龙头规模都相对较小,循环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无从获得,这不仅直接影响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废弃物的资源化程度,而且提高了政府的污染监控成本和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成本,当前在湖区发展循环农业似乎是不合算、划不来的经济行为。
四是技术的制约。总体上说,循环农业是以发展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为主线的科技密集型农业,是以科技为支撑、高度集约化与适度规模化相结合的多元生态农业。但循环农业在我国是新事物,相关科学技术的储备比较薄弱,国家层级的技术溢出效应弱小;尤其是湖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各级各类循环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投入捉襟见肘,污染治理技术、废弃物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远不适应循环农业发展的需要,从实际情况看,湖区循环农业的发展。
三、加快洞庭湖湖区循环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强化循环农业发展的思想观念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让循环农业的实施者即农民从思想上理解循环农业的科学道理和经济效益,转变过去的行为方式,才能在实践过程中将外部动员内化为自觉行动。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农民对循环农业这一理念还不了解,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还不到位,参与并支持发展循环农业的自觉性还有待增强。因此,一方面,应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如环境污染状况等,让全社会了解环境污染的现状和严重危害性,加强对发展循环农业在增收降耗、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新、减少疾病和提高健康水平等方面的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应组织印发循环农业实施技术,增强农户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搞好典型示范,扩大循环农业的影响,让更多的农民感受发展循环农业带来的利益,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使其尽快形成和树立循环意识和循环农业发展理念,“3R”等经验性做法运用到农业产业升级的具体实践中。
(二)科学制定循环农业发展的规划方案
科学规划是顺利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的前提。规划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再利用原则,充分体现循环农业的基本理念,明确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和措施。目前湖区循环农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有步骤地稳妥推进。其一是要认真组织编制循环农业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确定循环农业建设的战略目标、分阶段建设的重点环节,建立循环农业的核算机制,改变过去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做法。其二是要搞好试点,要在条件较好的乡镇进行试点,着重在重点行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规模种养集中区等探索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应用。
(三)积极争取循环农业发展的资金支持
发展循环农业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要充分运用和发挥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作用。首先,应确保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可在财政和国债资金的投入、项目的安排、金融贷款等方面向循环农业发展倾斜,再以优势项目为载体,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其次,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湖区应主动承接沿海产业梯次转移,呼应“泛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武汉长江经济协作,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战略投资项目,把循环农业做大;把一些利用了循环型农业种植出的无公害农产品加大宣传力度,推向市场;搭建服务平台,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来农业投资。
(四)快速健全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由于急功近利等因素作祟,给当下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和推进循环农业的发展带来一定困扰。这需要修订、完善现有法规,出台新的法规,加强综合治理。建议湖区以国家法规为指导,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建立起发展循环农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包括循环农业发展促进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以及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发展绿色食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抓紧清理和修订某些现有的、不符合循环农业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并按照国际绿色认证要求,加快建立有关绿色认证的标准。
(五)努力提高循环农业发展的科技水平。循环农业发展过程中,科技是极为关键的一环。湖区应创造条件,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培养循环农业发展的专业型人才;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政府通过对农村进行科技投入,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循环农业发展中的技术课题攻关,研发出适合湖区循环农业发展的技术;加强农村科技队伍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可考虑建立循环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在乡镇设技术推广员,为从事循环农业的农户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循环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实验、示范基地,多渠道推广和普及农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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