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消费需求;农民工社会保障;经济增长;国内生产总值
对于13亿人口的中国来说,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应始终作为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立足点。尤其在人民币不断升值的形势下,更应该把扩大国内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消费需求作为促进国民收入增加的基本立足点。对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与城镇职工适用同一的制度模式。即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道,分别参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只是在个人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上有所区别。如北京、广州、南京、南昌等中心城市。二是单独为农民工设立新的综合社会保险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资深研究员卢海元指出:“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工作的流动性大,而目前在不同所有制部门和不同地区之间,还没有建立起社会养老保险账户的合理有效的转移机制。”[1]农民工退保的原因有两点:一是部分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难以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不转移与农民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之间的矛盾;二是各地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五花八门,难以对接。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重大缺陷,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如此。一方面,没有建立个人账户,起付标准高,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的农民工人数很少;另一方面,农民工还担心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保险费而降低自己工资。因而农民工缺乏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况且用人单位出于成本核算的角度考虑就不愿意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国家又对此没有强制措施,农民工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为19%,覆盖率低就是不难理解的事情。农民工的工伤保险覆盖率为27.92%,其偏低的原因与农民工医疗保险覆盖率低的原因基本相同。
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能够大大降低农民工的储蓄倾向,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关键在于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险体制的创新。假设通过改革,统一全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能够转移,或者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国统筹,则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将会大大增加。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往往具有关联性,故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也会随之大增。2005年,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完成的《中国农民工问题研究总报告》表明,全国外出进城务工农民约1.2亿人,加上在本地乡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初期,社会保障的功能可能主要是稳定和调节功能,但社会保障已经明显具备了促进经济的功能。”[2]给予这么一个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提高其边际消费倾向,必将对国内消费需求的扩大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一、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
可以作一个粗略的估计:有些农民工并非常年在城市务工,而是把在农村务农也当做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农民工在城市是个体职业者或者是企业主。剔除这些因素,假设在这2亿农民工中有1.2亿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农民工2亿人计,目前,大约有20%的农民工即大约4 000万农民工已经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那么,由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将增加8 000万。按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即用人单位缴费为缴费工资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6年超过1 000元/月。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以1 000元计,每年国家可以收缴到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3 360亿元(1.2亿×1 000元×12×28%=4 032亿元),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之前相比,国家可以多征收到2 688亿元(0.8亿×1 000元×12×28%=2 688亿元)。农民工个人负担部分为960亿元(1.2亿×1 000元×12×8%=1 152亿元),与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之前相比,农民工个人工资多扣除了768亿元(0.8亿×1 000元×12×8%=768亿元)。
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农民工可支配收入减少了768亿元,可得到了2 688亿元的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险与储蓄性养老保险具有一定的替代性,与农民工本人储蓄养老相比,可以减少储蓄1 880亿元(2688-768=1880亿元)。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形成后也会转化为投资,也不会闲置。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尽管有所减少,却能降低他们的储蓄倾向,引致消费需求增加1 880亿元。
二、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
《天津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超过4.4万元至15万元以下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支付80%。假设全国各地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都得到了完善,“在一个年度内,农民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其他地区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也有这条规定。 据国家卫生部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卫生部门综合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28.7元,比上年增加1.8元,增长1.4%;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 668.9元,比上年增加7.4元,增长0.2%。货币需求理论表明:货币的需求不仅有交易动机,而且有预防性动机。如果农民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也没有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农民工虽然不富有,但为了支付未来突然发生的医疗费用,且不说储存数万元,至少要保证持有足够支付自己一次住院费用的存款。以2006年全国出院者人均住院医疗费用4 668.9元计,如果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就不需要预留这么多钱,只要预留其中的15%就可以,即预留自付部分700.3元。也就是说,通过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每个农民工可以减少为未来可能疾病储蓄的货币需求大约3968元(4668.9-700.3=3968.6元),假设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2亿,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为19%(12.61%+6.39%=19%),目前农民工总人数以2亿计,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人数为3800万人。与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之前相比,参保人数增加8 200万,减少为未来可能治疗疾病储蓄的货币需求3 253.76亿元(8200万×3968=32537600万元)。目前,农民工医疗保险费用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坚持个人不缴费的前提下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并不会减少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却可以减少其货币需求,因而可以降低其储蓄倾向,以致扩大消费需求可达3 253.76亿元。如果农民工个人也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且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与城镇职工相同,在这种情形下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工的可支配收入尽管有所减少,保障水平却会大大提高,可以断定因此而扩大的消费需求肯定超过3 253.76亿元。
三、通过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国内消费需求
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扩大农民工消费需求1 880亿元,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扩大农民工消费需求3 254亿元,这两项之和为5 134亿元,相当于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45%。如果在完善前两项制度的同时也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初步估计,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导致的国内消费需求增加超过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虽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也会影响的利润,产生一些挤出效应,但由于消费的扩大也有乘数效应,能带动最终消费品所属产业链中的一系列上游企业的生产扩大。本文没有分析农民工消费需求扩大对国民收入影响的乘数效应。而且本文对目前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的人数估计偏多,因为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购买保险的对象范围是大中城市的农民工,被本地乡镇企业雇佣的农民工基本不在其中。而这两类农民工群体具有交叉关系,本文干脆把这些人包括在国家统计局调查范围之内了。事实上,被本地乡镇企业雇佣的农民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比例更小。不仅如此,在已经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对象之中,参加综合保险的农民工本人及其单位的缴费比例较低,甚至不到其他农民工个人及其单位缴费比例的1/2。因此,统筹城乡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导致的国内消费需求增加超过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还是一个保守的估计数字。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09 407亿元,比2005年增长10.7%。全国人民经过一年的努力才实现增长10.7%,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创新一项就可以导致国内生产总值增加3%,这足以说明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整合改革不仅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而且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
:
[1]卢海元.走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102.
[2]孙文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M].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2006:30.
上一篇:中西封建经济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