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基于劳动力市场分割框架下的解释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殿闯 时间:2010-06-25
  摘要:近年来,我国很多地区相继出现的劳动力短缺现象,主要是在宏观高速扩张的背景下,二元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市场逐渐完善的结果。因此,作为应对手段,应当致力于深化市场机制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障碍。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劳动力市场;二元劳动力市场
  
  根据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我国都具备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性。人口与研究中心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劳动力年龄人口总数将在2016年达到峰值,此后才开始减少。因此,我国劳动力流动的这一特性至少还要持续10年左右的时间。然而,自2003年底以来,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开始,相继出现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现象,并逐渐向其他地区蔓延,2004年严重到被称为“民工荒”的程度,并且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现在。相关资料表明,供给不足的劳动力主要集中在服装、食品、玩具等劳动密集且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只需稍加培训就可以适应生产需要。因此,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现象,显然是刘易斯的人口流动理论所不能解释的,欲解读这一现象,必须诉诸于其他角度。
  
  一、现有回顾与评述
  
  对于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事实,国内很多学者已就其成因从多个角度作了分析,其中提及较多的有两个观点。第一,伴随着2004年以来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新农村建设的启动,农民收入因政策拉动效应比往年有了不少增长,由于农民是理性的,当权衡到外出务工的机会成本时,部分人选择回去种田,因此减少了外出务工的数量;第二,因为工资粘性和工作环境较差等导致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短期内难以形成新的均衡价格,部分农民选择放弃当前的工作转移到其他收入较高的地方就业。此外,赵晓除了认为“劳动工资粘性”是造成“民工荒”的主要原因外,还从宏观经济角度为解释这一现象提供了一个新视角(赵晓,2004)。
  上述分析对于认识农村劳动力供给短缺的原因有很大帮助,但仔细推敲这些原因发现,上面的论述有许多疑问仍没有解决。其一,关于政策效应一说,统计数据显示,2004至2006年间,农民人均政策性收入分别为16元、18元和29元①。这对于一个理性的农民来说,正常情况下,虽然外出务工可能比在家务农遭受更多的艰辛,但权衡外出务工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农业收益的现实,必然选择外出务工。相关研究也表明,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农户兼业性的特点,因政策效应而选择回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毕竟是少数。其二,对于劳动力市场因工资粘性和工作环境较差而不完善一说,实质上只是说明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十几年来基本上没有发生很大改变,但就工资水平来讲,有些地区实际水平甚至出现负增长,问题是,为什么工资粘性得以存在这么长时间?为什么短缺现象出现后,伴随着劳动力待遇的普遍提高,并不见有减缓的迹象?显然,第二种观点并不能解释这两个问题。
  然而,尽管农村劳动力市场还不完善,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实现在本质上仍是市场机制支配的结果,因此,从国民经济波动的角度解释虽有助于从宏观上把握原因,但却无助于对其微观实现机制进行认识。因此,对此次农村劳动力短缺的认识归根结底还应从劳动力市场的分析着手。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及其对农村劳动力短缺的解释
  
  20世纪70年代,由于古典劳动模型特别是人力资本理论越来越不能对诸如与培训失效、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歧视等问题进行合理解释,许多西方劳动经济学家在这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而其中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是诸多流派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理论。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把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分为首属劳动力市场和次属劳动力市场两部分,其中首属劳动力市场具有工资高、劳动条件好、工作有保障、福利优越等特点,而次属劳动力市场则相反。显然,两个劳动力市场在很多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但研究表明,只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比如通过对次属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给以适当的教育和特殊培训、改革社会制度等,是可以弥补市场分割程度的。
  就目前研究看,在对于我国存在二元劳动市场的认识上已形成共识。从城乡分割的角度看,在我国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上,农村劳动力市场显然可归于次属劳动力市场。蔡昉和王德文的研究表明,由于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决策与自己的就业预期密切相关,基本上不受城市失业率的影响(蔡昉、王德文,2003)。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分割非常严重;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得以存在的机制不能改变的条件下,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对劳动力就业的资源配置效应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地区差异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特征,决定了即便是在同一劳动力市场上,也可能因为这些因素而存在市场分割的可能性。许经勇等也认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除了表现为城乡差别外,还表现为行业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差别和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许经勇、曾芬钰,2000)。我国不同城市中最低工资的差异也为农村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提供了现实依据。
  由于劳动力市场分割所产生的差异是可以弥补的,因此,当农村劳动力市场因地区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或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得到改善后而出现农村劳动力从某地区流向另一地区,或者该地区相对于以前的流入量减少,并因此出现劳动力短缺而且得以维持相当长时间时,就不能再拘泥于类似工资粘性或工作环境差等所导致的农村劳动力市场不完善这样的认识,而应站在整体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角度上,视之为农村劳动力市场逐渐完善的结果,并且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短缺将逐渐得以消解。
  2005年以来的劳动力流动数据也支持这一判断。2005年,来自江西、湖南、安徽等地的数据都显示,务工者流向长三角的热度超过了珠三角。并且春运期间,进城务工者重要流出地安徽阜阳铁路的数据也显示,上海方向比去年增加30%,而广州方向则下降了20%。根据《中华工商时报》的报道,2006年广东省的外来务工者流失率高达70%,其中来自长三角的竞争为最主要原因。在作出这样的判断时,本文依然认为,农村劳动力市场整体上离完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并且认为那些出现劳动力短缺地方的农村劳动力市场相对于整体水平来说更不完善,现在做出完善的判断是相对于过去而言的。事实上,农村劳动力出现短缺也跟城乡二元的劳动力市场差异的缩小有一定关系。因为近年来户籍制度的改革对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整体上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依然严重对立,所以本文不打算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角度探讨这一问题。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归根结底要通过劳动力自身在市场上进行配置的效率来体现,而这又跟农村劳动力再就业过程中所呈现的特点密切相关。接下来,本文将根据近年来农村劳动力在流动性就业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特点和变化,对促使农村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的因素进行分析,以检验对此次农村劳动力短缺所作的判断。   三、劳动力市场完善的因素分析
  
  根据对劳动力市场完善所起作用的不同,在农村劳动力诸多就业特点中,本文选取反映市场运作绩效的劳动力流动性和反映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就业渠道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流动性就业
  
  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以流动为主而非转移为主。这与刘易斯的人口流动理论的前提假设不同,刘易斯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理论假设劳动力的流动是从传统部门转移到部门,并根据古典学对最低工资的要求,假定现代工业部门支付的工资至少能够满足劳动力的再生产。而在我国,这一条件基本上不具备。多数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得到的工资并不能满足劳动力的再生产,如果再考虑转移到城市所需的其他成本,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流动性就业就成为最现实的选择。从劳动力市场角度看,流动性本身又是反映市场运作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显然,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就业的特点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农村劳动力选择外出就业,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是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方式,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流出地就业机会的稀缺。由于经济是不断的,就业机会的稀缺往往只是暂时现象。因此,当流出地因经济发展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机会时,劳动力选择回乡就业或创业就具备了条件。同样道理,当其他流入地因经济发展,同时又具有相对较高的工资水平时,劳动力就可能流动到另一输入地就业。而劳动力流动性就业因具有相对成本较低的特点,将对其转移就业、返乡就业或创业起直接促进作用。
  决定劳动力流动性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但在我国,由于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主要障碍是体制因素导致的,因此,政策性因素也就成为影响劳动力流动性的重要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化,计划经济时期为实现工业化而建立起来用以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一套制度,与改革开放后城市为管理和限制流入到城市中的农村劳动力而建立起来的新的规章制度一起,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对这些制度改革必然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比如,2003年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结束了长达21年的收容遣送制度,使农村劳动力在往返城乡之间的流动更加畅通;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转批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快了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这标志着束缚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基础开始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除制度因素外,像近几年劳动力受职业化程度的提高等因素也对劳动力的流动具有重要作用。
  (二)就业渠道演变
  在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就业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完成的。然而,调查表明,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主要通过基于血地缘关系的社会,而非正规的市场价格机制。杜鹰、白南生等1994年对安徽和四川两省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6.9%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主要通过社会网络(杜鹰、白南生,1997);蔡昉1995年对济南市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表明,80.4%的省内就业劳动力通过社会网络,93.2%的出省就业劳动力通过社会网络(蔡昉,1997)。对于这种现象,有学者认为,由于劳动力市场信息传播是非对称的,而社会网络的存在恰恰能弥补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足,并通过内部化信息费用节省获取信息的成本,加速信息流动,从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盲目流动,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边燕杰、张文宏,2001)。蔡昉通过对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实证分析也证实了社会网络对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积极作用(蔡昉,1997)。
  虽然社会网路在传递就业信息方面对市场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但它并不能替代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因为基于血地缘关系的社会网络的存在是建立在农村传统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基础上,伴随着农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社会网络得以维持的基础将逐渐弱化,必然使原来已经内部化了的信息费用外部化,这本身则体现为农村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善。伴随着这一趋势,可以预见,劳动力市场最终将成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的主要渠道。因为市场化改革与经济发展水平是相辅相成的,从区域发展的角度看,由于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在劳动力市场完善程度方面,一般表现为发达地区好于欠发达地区。
  上面图1也显示了上述趋势。江苏省依靠社会网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比例比全国低10.3个百分点,有组织的外出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而河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在社会网络方面则高出26.3个百分点,有组织的外出也比全国平均水平低。江苏省农村劳动力市场之所以相对于其他省份完善,主要与近些年职业中介的迅速发展、培训力度加大、政府服务意识的增强等具有重要关系,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完善。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为,我国出现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应为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市场整体完善的结果。由于农村劳动力市场本身也存在着分割现象,因此,此次劳动力短缺在实际中就表现为农村劳动力向劳动力市场较为完善的地区流动,从而就使得农村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完善的地区出现劳动力短缺或加剧本已短缺的程度,而这本身也是劳动市场完善的过程。并且由于导致农村劳动力市场不完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些甚至是体制性因素,因此这一过程必定是动态和长期的。在此过程中,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将逐渐得到消解。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要解决当前的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应当致力于深化市场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障碍,这才是治本之策。
  
  图1 江苏、河南与全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渠道结构对比图
  数据来源:江苏省:蒋书明、谈琳.关注三农:2004年江苏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解读[EB/OL].中国统计信息网;全国: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亿人[J].调研世界,2004(4):11;河南省:侯锐.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能力待提高[J].中国国情国力,2005(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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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1.1亿人[J].调研世界,20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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