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经济一体化视野中的网络经济
摘要:本文从科技一体化的角度试图为经济的认识提供某种本体论性质的解释,以此为基础提出网络经济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法则和市场货币法则的结合来理解和认识,网络经济的是按照双重法则结合运行的结果,仅仅用信息技术法则或者仅仅用市场货币法则都无法完全说明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依据这一观点,文章对新经济和网络泡沫现象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科技经济一体化;网络经济
Abstract: This paper tries to provide the explanation about the network economy, which has the ontological characteristic, from the view of the integration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It thinks that the network economy has developed according to the combination of the information-technology principle and the market-currency principle, and by which we can understand the come into being of the so-called neo-economy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etwork foam.
Key words: the integration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conomy; the network economy.
对网络经济的认识有不同的视角。本文从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角度试图深化对网络经济的认识,为网络经济的认识提供某种本体论性质的解释。根据这一解释,需要把网络经济的发展视为按照双重法则结合运行的结果,仅仅用信息技术法则或者仅仅用市场货币法则都无法完全说明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样,对网络泡沫也需要从信息技术法则和市场货币法则两个方面来认识,一味地从传统经济理论的观点批评网络泡沫,或者一味地从信息技术可能发展的角度赞赏网络泡沫,都无助于对网络经济的全面认识,也无助于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网络经济是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结果
哈贝马斯曾指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大规模的研究,科学技术及其应用结成了一个体系,实现了科学、技术和生产的一体化。[1]这从某种结果的意义上讲是正确的,但实际上科技经济一体化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只有比较完整地把握了它的历史过程,我们才能真正认清和理解它在今天的基本特征。自从近代科学诞生以来,科学技术一方面愈来愈具有自己的独立形态,另一方面它与经济的关系也愈来愈呈现某种整合的特性,表现为一种深刻的社会化进程。科技经济一体化,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它的历史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科技经济一体化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开始。这一阶段的科技经济一体化有如下特点:(1)科学技术与经济之间已经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关系,科学技术已经渗透到经济之中。人们已经认识到,科学的发生和发展一开始就是由生产决定的;而当科学确立后它就把物质生产过程变成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改变了生产的性质。如马克思所说:“因素的应用……是同科学作为生产过程的独立因素的发展相一致的。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而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即所谓职能。”[2]“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3](2)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领域的某种东西,物化在物质条件上。马克思曾以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3)这一阶段与经济相结合的科学技术主要是机械力学、动力科学,即所谓的经典科学。由于科技经济一体化在这一阶段的初始性,所以关于它的研究从理论角度看虽然是深刻的,但同时也处于定性的阶段,没有达到定量研究的程度,对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机制也缺少实证研究。
第二阶段:科技经济一体化在量的方面的显著扩张和机制方面的发展。20世纪以来,科技经济一体化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科学技术在经济领域的量的扩张已经改变了经济系统的宏观性状,改变了科学技术本身的社会功能;二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的一体化在发展机制方面也臻于成熟。这在理论上有如下两个反映:
一是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经济系统内生变量的命题,以定量的方式刻画了科学技术与经济的一体化。按照传统经济学的生产函数理论,经济增长取决于资本和劳动(投入)的数量,劳动和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但是,一些国家经济增长的研究表明,如果根据这一理论,这些国家全部国民收入的增长减去这些要素投入量的增长,还有一个很大的“余额”。这个余额经研究主要是科学技术的进步造成的。它表明,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成为经济系统宏观性状变化的基本因素。20世纪30年代数学家查理斯•柯布和经济学家鲍尔•道格拉斯提出了生产函数的非约束形式,区分了导致经济增长的不同因素,为研究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增长提供了比较便捷的方法。在此基础上,美国经济学家索洛50年代提出了增长速度方程,在此方程中科技进步的作用可以定量测算:科技进步速度(%)a=Y-αK-βL 。其中,a是科技进步的平均增长速度,Y是产出的年平均增长速度,K是资金的年平均增长速度,α是资金的产出弹性系数,β是劳动的产出弹性系数。可以算出,科技进步对产值增长速度的贡献是:E=a/Y×100%。[4,5]据统计,20世纪初,发达国家提高生产率,只有5%—20%来自于科学技术;50年代以后,60%—80%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今天,科学技术对美国经济的贡献已达到1/3,对世界经济的贡献则高于15%。科学技术与经济过程的一体化不再是一种定性的表达,而是一种量的确定形式,如哈贝马斯所说,科学技术已经作为“独立的变数”而成为第一位的生产力。
二是熊彼特提出的创新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科学技术与经济一体化的微观与宏观转化机制,动态地说明了科学技术与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熊彼特认为,所谓技术创新是对生产要素的一种新配置,或者说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原来不曾有过的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具体内容是:(1)引进新产品和产品的新质量;(2)引进新技术或采用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开辟和利用原材料供应的新来源;(5)实现的新组织。熊彼特正是从这五个环节揭示了科学技术与经济的一体化在企业层面的转化机制。以此为基础,熊彼特又进一步说明了科学技术与经济一体化的宏观转化机制。他认为,随着某些企业创新的出现,其它企业为了分享创新利益对新产品、新技术、新组织进行模仿和推广,引起技术创新浪潮,于是经济走向高涨。所以,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熊彼特对这一动力作用作了周期性的描述:由创新引起模仿形成创新的第一次浪潮,出现繁荣;创新浪潮引起需求增大,促进了“过度投资行为”,盈利机会逐步消失,导致经济开始衰退;由于没有新的创新推动,产品价格重新受到生产费用支配,经济走向萧条阶段;此后对过度投资行为进行调整,转入复苏,为再度创新进入新的繁荣作准备。[6]所以,熊彼特所说的创新过程,就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的一体化过程,就是经济的增长过程,或者说是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内在统一的动态发展过程。
第三阶段是网络经济阶段。科学技术一方面作为经济发展内生变量实现了自己在量的方面的扩张;另一方面,它也通过技术创新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改变了现有的经济结构,实现了自己在质的方面的扩张。这两方面发展的结果是网络经济的形成。以美国为例,它在1977年提出“信息经济”,1982年建立了互联网,1994年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1996年提出“数字经济”,1999年推出“21世纪信息技术”计划,2000年提出以网络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现在美国成人上网的比率是31%,其因特网用户比率为16%。美国因特网产业的销售收入1999年超过5000亿美元,其信息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例是8.3%。美国1995-1998年间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0%,对劳动生产率的贡献率则达到50%以上。就全球范围看,1999年互联网用户已经达到2.6亿户,预计2005年将超过10亿户。2000年全球信息产业总值已达到近10000亿美元,全球信息技术产品的贸易额约为7000亿美元,全球的商务总额约2000亿美元。全球的信息技术产业以高于全球经济增长速度2—3倍的速度在发展。1998年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7%。可以说,网络经济作为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特定形态已经成为一种现实。
二、网络经济是科学技术与经济一体化的一次质的飞跃
网络经济是科技经济一体化的历史结果,同时也是它的一次质的飞跃。之所以这样说,主要原因是:
首先,网络经济起因于信息技术的突破和这种技术对经济系统的渗透和扩散,这是不同于以往的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也就是说参与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科学技术的背景与以往的科学技术有质的不同。信息技术的产生,从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看,本身就是一次质的飞跃。科学从对自然物的认识,发展到对能量的认识,再到今天对信息的探索,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它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如果说历史上的铁器创造了农业文明,蒸汽机带来了工业文明,那么今天的互联网就正在创造信息文明。作为特定的经济资源,信息技术对整个市场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是整体性的,而不像机械力学或某一能源科学仅仅限于某一领域或行业。信息技术影响经济的方式与以往的科学技术也不同,主要是通过传导方式的改变而不是通过提供某种能源来提高经济效率的。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更有效率,直接降低了生产与流通费用,减少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效益。正是由于信息技术与经济结合的这种背景,信息、知识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生产要素,互联网成为经济的一种载体,电子商务也成为经济运行的一种主要手段。所以,信息技术已成为科技经济一体化实现质的飞跃的基础。
其次,网络经济达到了信息技术系统与市场经济系统的合二而一,信息场与市场的合二而一,传统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传统的经济概念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信息化都是这种合二而一的表现,它们既是技术结构的变化,也是经济结构的变化。不论是企业的的人—机系统,还是整个地区或国家的网络系统,它们都既是信息技术的网络系统,又是市场化的经济运行系统。从机制层面看,信息技术与市场已经具有一定的结合制度与机制。风险投资和纳斯达克市场就是这种制度与机制中的一种形式。通过这一形式,信息技术产业化获得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信息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得到了资本市场资产不断重组的支持。从发展趋势看,信息技术正与市场进行更加深入的对接,将会出现一个更为成熟的网络经济形态,在这个形态中人流、物流、货币流、信息流将会形成一个新的统一场。
三、网络经济的运行法则与科技经济一体化
如果网络经济是科技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和质的飞跃,那么通过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视角来把握网络经济的运行法则,理解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就是比较合理和明智的选择。
本文认为,由于科技经济一体化,网络经济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法则[8]和市场货币法则的结合来理解和认识。网络经济的发展是按照双重法则结合运行的结果,仅仅用信息技术法则或者仅仅用市场货币法则都无法完全架构或说明网络经济的基本特征。
所谓信息技术法则是说,信息技术的价值或早或迟将实现其巨大的市场价值,在这一过程中它表现为一种预期价值,这种预期价值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前导,因而既有动力机制作用又有比较高的风险性。在网络经济中,一些不同的定律表述了这种预期价值。如摩尔定律,它是确定性很强的一种预期价值,其内容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半导体的集成度每18个月翻一番,与此同时半导体的价格以6次级数在下降。半导体性能每18个月翻一番的局面已经持续30多年,估计至少还将持续10—20年。梅特卡夫法则对预期价值的表述是,计算机网络的价值等于其结点数目的平方,或者说互联网的价值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呈二次方程式增长。雅虎法则对预期价值的表述是,“只要雅虎继续控制着挑战所有先例和逻辑的价格/收入比,互联网将继续是投放金钱的巨大场所。”这一法则试图说明财富货币的转移方向是在信息资产支配物质资产中形成的名义价格对传统财务收入保持较高比率的地方。按照这一观点,网络股高于财务收入的部分当然主要是信息技术的价值。上述预期价值具有三个特点:(1)它是以信息技术价值为基础的,因此其预期内容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2)这种预期价值是网络经济发展的定盘针,人们总是通过这样的预期去重组资本市场,进而试图实现其市场价值。就这一点说,这种预期价值具有驱动网络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3)这种预期价值总是超前并可能往往高于市场货币价值,其表现是在网络企业业绩增长的作用还没有传递到股市之前,预期已经把增长趋势放大或缩小数倍、数十倍而作用于股市,这就使网络投资具有比较高的风险性。人们常常用网络泡沫来表示这种风险的存在。
所谓市场货币法则是说,市场货币价值是信息技术价值的实现形式,网络经济最终必须使信息技术价值转化为市场货币价值,网络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将通过市场货币价值得以确立和确证。简单的说,网络经济必须具有效益,必须有自己的利润回报。这是传统经济学原理在网络经济中的反映。就这一点来说,网络经济依然不能完全离开传统,网络经济依然是经济。
总的来说,网络经济应该也将通过信息技术法则和市场货币法则、股市预期与市场效益的结合,通过它们之间保持的一定张力来发展,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也需要通过双重法则的某种结合来进行解释。前面论述的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本体性发展就是这种认识法则的基础。
网络经济的双重运行法则能够对美国的新经济现象作出说明。美国国内经济的发展过去十年超过了历史上106个月持续增长的记录,达到了120个月持续增长的水平,年均增长率为3.5%,近5年4%以上。与此同时,美国近5年的年均失业率为4%,年均通货膨胀率为2%。美国高科技产业在美国经济中的比重已经占到了全国GDP的30%。这些情形一方面说明在美国信息技术价值转变为货币价值已是不争的事实,网络经济确实能够实现其市场目标,它的发展是符合市场货币法则的。另一方面也说明新经济确实得到了技术价值层面的强劲支持。由于网络经济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处于非固化状态,出现了其收益随规模扩大而持续上升的势头。历史上美国经济的增长率超过GDP上升的2.5%就可能出现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甚至低速经济增长也会带来物价攀高的“滞胀”现象,而这次高速增长由于是以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引起的,高增长伴随着低成本,因而使增长与通胀之间的原有链接分离了。同样,传统的菲利浦斯曲线断定的失业率越低通货膨胀率就越高的反向关系,也由于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和就业结构的优化,使得增长过程伴随着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的同时下降,从而突破了原有经济的游戏规则。总之,信息技术法则在这里得到了应有的体现。
其次是对所谓网络泡沫的认识。从信息技术法则看,由于信息技术价值总是表现为一定的预期价值,这种预期价值与其可能实现的市场货币价值总有一个时间差或价值差,所以如果按照股市价格高于公司的基本面即算泡沫的话,那么网络经济的运作总是伴随一定的泡沫、一定的风险。网络经济正是通过预期价值集聚资本而得到发展的,在这一意义上网络泡沫可以视为网络经济发展机制中难以缺少的一个部分。与传统经济泡沫不同的是,网络泡沫在信息技术价值的支撑下,一般情况下不易成为毁灭性的泡沫。根据传统的经济理论,股市涨幅15%到20%即为泡沫经济,而近一阶段的情况是,纳斯达克指数可以一年内连创60次新高,涨幅高达85.6%。从历史上看,美国股市的市盈率平均为14.5倍,而近阶段保持在30多倍。尽管2000年中网络股市大幅缩水,纳斯达克指数今年三月跌到1800点,但较10年前仍然超出10倍以上,目前又回升到2000点以上。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作为经济原动力的信息技术的发展势头依然不减,经济强劲发展的基础依然存在。同时,美国经济中的实物经济部分情况仍好,业不断创新,通过信息技术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吸引了国外的更多投资,从经济全球化中得益多多。所以,以历史上经济泡沫的情形作简单类比来预言网络泡沫的破灭,立论是不够的。比如,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莱斯特•瑟罗1998年1月5日在《纽约时报》上著文认为今天美国网络股的兴衰很容易让人联想起17世纪20年代发生在荷兰的郁金香泡沫。这一批评忽略了网络泡沫继续拥有信息技术价值支持的事实。同样,美国经济学家格雷斯曼在《低估互联网宠儿》中所认为的股票一离开利润就难以定价的观点,也忽略了影响网络股的因素不仅仅是利润,还有信息技术预期价值的一面。这后一点恰恰是网络股的特点所在。
但是,这样说绝不是忽视网络泡沫所可能引发的问题。网络泡沫并不是仅仅具有一重性,而是具有两重性。网络泡沫既然具有高度的风险性,那就需要对这种风险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注意那些远离科学技术价值层面的网络泡沫,注意那些无视市场货币法则而刻意制造出来的网络泡沫。网络股市的升值因素,一方面是对信息技术价值的预期,另一方面是股票代表的企业实际业绩与效益的增长,即公司的盈利状况与市场能力,这后一因素具有最终的更为基本的意义。(当然也不排除影响网络股市的还有其它复杂的因素)必须充分考虑到网络经济还要服从市场货币的法则,网络经济的成功最终必须在市场的层面上实现。所以,全面地看,预期与效益之间需要保持某种张力,需要一个平衡度,而且这种平衡一方面要使得信息技术的价值和力量逐步释放出来,另一方面其结果还是要落脚于市场货币的价值。总之,认识网络泡沫正如认识整个网络经济一样,至少需要两个基点,而不是一个基点。一味地从传统经济的观点批评网络泡沫,或者一味地从信息技术可能发展的空间赞赏网络泡沫,都是不全面的,在实践上是无益的。
: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M]. 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404.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57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M].211.
[4]索洛.增长论(任峻山译)[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
[5] 罗伯特•M•索洛.经济增长因素分析(史清琪选译)[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6]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何畏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7] http://www.drcnet.com.cn/xinzhuye/zhuanti.html
[8] Carl Shapiro and Hal R. Varian “Information Rules, A Strategic Guide to the Network Economy”, http://www.inforul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