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比较研究
关键词:台商投资,业绩指数,潜力指数
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与珠三角)是我国人口最稠密、最发达的地区,也是台资高度集中的地区,两地区实际利用台资金额占大陆利用台资总额的近80%。客观分析、评价与比较这两个地区利用台资的业绩及未来利用台资的潜力与优势,不仅有利于了解两地区利用台资的特征与差异,确定两地区在利用台资方面的目标定位,有针对性地制定对台招商引资政策,以避免两地区产生不必要的竞争,而且可为其它地区对台招商引资提供有益的借鉴。
表1 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总体比较 单位:件、亿美元、%、万美元
地区别 | 长三角 | 珠三角 | ||||||
类别 | 项目敷 | 实际利用金额 | 比重 | 平均项目规模 | 项目数 | 实际利用金额 | 比重 | 平均项目规模 |
1991—1998 | 5859 | 47.39 | 36 | 81 | 7700 | 45.15 | 34 | 59 |
1099 | 196 | 5.54 | 44 | 283 | 177 | 5.00 | 40 | 282 |
2000 | 424 | 13.20 | 51 | 311 | 288 | 10.20 | 39 | 354 |
2001 | 683 | 16.31 | 59 | 239 | 3,5 | 7.88 | 28 | 250 |
2002 | 1378 | 36.84 | 55 | 267 | 877 | 16.35 | 24 | 186 |
2003 | 1517 | 36.26 | 54 | 239 | 1147 | 18.25 | 27 | 159 |
2004.1—8 | 521 | 28.16 | 64 | 540 | 319 | 8.77 | 20 | 274 |
累计 | 10932 | 191.51 | 48 | 184 | 10904 | 113.89 | 30 | 106 |
资料来源:“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网址:http:www.moeaic.gov.tw/.注:表中的累计部分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三角与珠三角累计利用台资的数值。
一、利用台资的总体比较
(一)实际利用金额比较
从实际利用台资金额看,截止到2004年8月,长三角累计实际利用台资191.51亿美元,占大陆利用台资总额的48%,集中了大陆利用台资的近一半;而同期珠三角累计利用台资113.89亿美元,占大陆利用台资总额的30%。两地区累计实际利用台资金额占大陆利用台资总额的78%,可见,台资在大陆的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大陆东部沿海的长三角与珠三角两大区域。
台资在两地区的地域分布在不同时期还存在明显变化。1998年以前,两地区实际利用台资规模相当,比重各占1/3左右。1999年以来,长三角利用台资呈现快速扩张之势,所占比重迅速达到一半以上,2004年1--8月高达64%。而同期珠三角尽管实际利用台资金额也有所增加,但所占比重却逐年下降,2004年1—8月仅为20%。由此可见,台资在东部沿海地区内部还存在明显的“北上”趋势。
(二)项目数比较
从项目数看,截止到2004年8月,长三角累计利用台资10732项,略少于珠三角的10904项。1998年以前,长三角累计利用台资5859项,少于同期珠三角的7700项,但1999--2004年1—8月,长三角利用台资项目数持续高于珠三角,两地区累计利用台资的项目数差距正逐渐缩小。可预见,在近两三年内,长三角累计利用台资项目数将超过珠三角。
(三)平均项目规模比较
从平均项目规模看,长三角明显大于珠三角,但不同时期又有所不同。1998年以前,长三角的平均项目规模为81万美元,略高于同期珠三角的59万美元,1999---2004年1—8月,两地区的平均项目规模相差不大,各有高低。截止到2004年1—8月,长三角的平均项目规模为184万美元,高于同期珠三角的106万美元。结合两地区利用台资项目数可发现,珠三角有为数众多的中小型台资,而长三角则有较多的大型台资企业。
(四)产业分布比较
大陆台资主要分布在制造业,所占比重为81%,长三角与全国平均状况相似;93%集中于制造业,这主要是由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电器等制造业成为台商新一波投资的主流,而长三角也是新一波台商投资热点地区所致。相比之下。服务业等其他产业利用台资比重较低,仅为7%,远低于全国平均比重的19%(见表2)。
表2 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产业比较单位,%
类别 | 全国比重 | 长三角比重 | 珠三角比重 |
制造业 | 81 | 93 | 75 |
服务业 | 4 | 1.2 | 5.4 |
其它产业 | 15 | 5.8 | 19.6 |
资料来源同表1。
受地缘因素的影响,珠三角是大陆利用台资最早的地区之一,台商在珠三角经营了20多年,涉及的产业与领域相对较广,制造业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75%,也低于长三角,服务业、农业等其他产业利用台资占25%的比重,明显高于长三角与全国的平均水平。可见,珠三角利用台资的产业分布较长三角地区更为合理。
二、利用台资的业绩比较
(一)业绩指数的测度
比较两个地区利用台资的绝对值是衡量这两个地区利用台资差异状况的重要方法,但该方法忽视了这两个地区经济规模的差异。为了消除经济规模的差异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本文引入了利用台资业绩指数的概念,利用台资业绩指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利用台资规模占全国利用台资规模的比例除以该地区GDP占全国GDP总量的比例。利用台资业绩指数公式为:
其中:Li为第i地区利用台资(Taiwanese Invest-ment,简称TI)的业绩指数;TIi为第i地区利用台资的规模;TI为大陆所有地区利用TDI的总量;GDP为第i地区的GDP总量;GDP为大陆所有地区的GDP总量。
可见,台资业绩指数描述的是一个地区在利用台资方面相对于其经济规模的地域差异。如果指数值等于1,表明相对于该地区GDP规模而言,该地区利用了较为适中的台资;指数值大于1,表示相对于该地区GDP规模而言,该地区利用了更多的台资;该指数值小于1,表示相对于该地区GDP规模而言,可能由于其投资环境、政策安排或其它方面的竞争力低下而导致利用台资规模低于应达到的规模。
(二)业绩指数的测算与比较
本文所采用的统计数据,除有特殊说明以外,均来自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有关大陆利用台资的数据,主要采用了两岸经济统计月报提供的有关数据,并参照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网站的有关数据对其进行了对比与修正。依据上述业绩指数计算方法对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业绩指数进行计算,其结果如表3。
表3 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业绩的比较
年份 | 1991—1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均值 |
长三角 | 2.199 | 2.286 | 2.649 | 2.974 | 2.707 | 2.332 | 2.525 |
珠三角 | 3.651 | 4.136 | 4.135 | 2.851 | 2.393 | 2.377 | 3.257 |
由表3可知,在过去十几年的时间里,长三角与珠三角每年利用台资的业绩指数都显著大于1,表明两地区相对于各自的经济规模而言,都利用了更多的台资,两地区利用台资业绩指数平均值分别为2.525与3.257,显示两地区在利用台资方面均取得了较为优秀的业绩。但总体上,珠三角利用台资的业绩较长三角更为优秀。
从具体年份看,2000年以前,珠三角利用台资业绩明显优于长三角,但2001年以来,长三角利用台资业绩指数趋于上升,而珠三角利用台资业绩指数逐年下降,目前两地区利用台资的业绩指数日趋接近。可见,从2001年起,随着长三角利用台资规模与比重的持续增长,珠三角在利用台资业绩方面的优势正趋于弱化。
三、利用台资的潜力比较
(一)潜力指数的综合测度及赋权
利用台资潜力是指一个地区在利用台资方面所具有的区域综合竞争力及其未来增长潜力。利用台资潜力是内涵丰富、涉及面极广的综合概念,任何单项指标都无法对其进行全面衡量,要全面客观地分析与评价一个地区的利用台资潜力,应从多角度进行考察,构建一套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关键。为了全面客观地分析与评价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利用台资潜力,本文了相关的研究成果,在差异性原则、可定量化原则及主导性原则的指导下,在众多因素中,从不同侧面选取了6个变量,作为评价两地区利用台资的潜力指标体系,进而构造利用台资的潜力指数。这些指标分别为市场容量、经济水平、经济开放度、基础设施条件、劳动生产率与现有台资规模等。
市场容量代表一个地区的市场规模和成长潜力,用国内生产总值表示。市场容量大的地区一方面投资机会多,投资风险低,投资交易成本低,也容易得到利润率高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对资本的有效需求大,利用台资规模也大,而且还有条件获得优越于其它地区的配套投资和较好的投资环境。
经济水平主要体现一个地区对商品和服务需求的规模与层次,用人均GDP表示。一般来讲,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台商投资将倾向于选择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
经济开放度反映一个地区与外界经济联系的强度,体现该地区参与国际化的程度,用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表示。实际上,与外界经济联系的强度是一个地区吸引台资的前提,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地区一般有较长的与外商投资者接触的,对引进外资活动较熟悉,投资的风险就相对较小。因此,经济外向型程度是影响台商投资区位选择的重要变量。
基础设施条件反映一个地区的邮电通讯水平,体现该地区的物质基础设施优劣状况,用邮电通讯运输总产值表示。越来越多的台资企业实行复合一体化的国际生产,不同区位间的整合与协调活动非常重要。一个地区基础设施的可获得性与成本是影响台商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
劳动生产率表明劳动力的质量,用国内生产总值与从业人员之比表示。廉价丰裕的劳动力是中国大陆吸引台商投资的核心优势。
现有台资规模用累计实际利用台资总额表示,现有台资规模对台商后续投资具有重要吸引作用,往往形成“区域性自我力口速”机制。现有台资的这种特殊贡献,主要是由台商投资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及信息成本的关键性制约作用所致。
由于每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不同,因此需要赋予其不同的权重,考虑到利用台资潜力本身的复杂性,本文在众多赋权方法中,选用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熵技术支持下的AHP模型,分别对这些指标进行了赋权,赋权结果如表4所示。这些指标及其权重是测度利用台资潜力指数的重要数据基础。
利用台资潜力指数的数学表达式为:
其中,Ei为第i地区利用台资的潜力指数;Wr为第r个变量的权重;Rir为第i地区的第r变量的标准化值;r=1,2,…,K。
可见,利用台资潜力指数是对诸多不同层面指标的加权综合,能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利用台资的区域竞争力与未来增长潜力。利用台资潜力指数数值在0--1之间变动,指数值越高,说明该地区利用台资的潜力越大;反之,指数值越低,说明该地区利用台资的潜力越小。
(二)潜力指数的求算与比较依据潜力指数的方法,对两地区利用台资的潜力指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如表4。
表4 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潜力的比较
| 市场容量 | 水平 | 经济开放度 | 基础设施 | 劳动生产率 | 现有台资 | 潜力指数 |
变量权重 | 0.215 | O.189 | 0.173 | 0.164 | O.123 | 0.136 | 1 |
长三角 | 0.195 | 0.201 | 0.133 | 0.164 | 0.113 | O.146 | 0.910 |
珠三角 | O.O96 | 0.100 | O.173 | 0.132 | 0.060 | 0.092 | 0.752 |
资料来源同表3。
从利用台资总体潜力看,长三角与珠三角的利用台资潜力指数分别为0.910与0.752,长三角的利用台资潜力明显大于珠三角。与珠三角相比,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几乎波及了大半个的经济辐射区域,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容量,以及充沛、廉价、优质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利用台资的整体潜力巨大。在内在经济的支配下,台资由珠三角向长三角“北上”的这种趋势还将继续。但两地区的潜力指数均小于1,表明两地区在利用台资潜力方面都还存在空间,台资在继续“北上”的同时,珠三角依旧是台资区位选择的理想区域。
从潜力指数的构成要素作进一步分析可发现,两地区也有较大的不同:
在市场容量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195与0.096,长三角的市场容量显著大于珠三角。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迅速融入国际市场,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台商对大陆投资也由试探性阶段走向成熟,台商投资战略由投机型、追求短期资本高回报率转向市场导向型投资,台商投资战略的转变使得市场容量日益成为台资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2003年,长三角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8105亿元,为珠三角13625亿元的2倍多;人口为13797万人口,为珠三角7954万的1.7倍;社会商品零售额达89430亿元,为珠三角56060亿元的1.6倍。充满活力的巨大市场促使台资在长三角地区快速集聚,2000年以来,长三角利用的台资占全国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以上,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2004年1月-9月利用台资比重高达64%。
在经济水平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201与0.199,两地区经济水平比较接近。两地区均为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长三角为20370元人,珠三角为17130元/人,长三角的经济发展水平略高于珠三角,表明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尽管是台资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但长三角与珠三角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不会对台资在两地区的区位选择产生太大影响。
在经济开放度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133与0.173,表明珠三角的经济开放度优于长三角,这主要是因为珠三角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等最先分布于这一地区。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两地区的经济开放度差距正迅速缩小,珠三角在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中的重要性正在下降。仅从进出口总额看,2003年长三角的进出口总额为2813亿美元,珠三角为2835亿美元,两地区已经持平。这种变化态势不仅与包括台资在内的外资向长三角的大量涌入有关,而且日益成为吸引台资大量进入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基础设施条件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164与0.132,具体仅从运输线路里程看,2003年长三角的铁路、内河航运与公路分别为2899公里、37088公里与118242公里,同期珠三角分别为2112公里、11843公里与100253公里。可见两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都比较完备,对台资而言,两地区基础设施的可获得性与成本差异不显著,并不是台资在两地区进行区位选择的决定因素。
在劳动生产率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113与0.060,显示长三角的劳动力素质明显高于珠三角。长三角拥有独特的文化氛围,从高中以上学历人口看,2003年长三角为2045.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约为14.8%,同期珠三角为895.9万人,约占11.2%,长三角的高素质劳动力人口远多于珠三角,而且长三角的员工稳定性与敬业精神也高于珠三角。由于80%以上的台资在产业方面集中于制造业,因而劳动力素质高低成为了台资区位选择的重要考量,这也是近几年台资快速向长三角“北上”的重要原因。
在现有台资指数方面,长三角与珠三角分别为0.146与0.092,截止到2004年8月,长三角累计实际利用金额191.51亿美元,同期珠三角113.89亿美元,长三角的现有台资规模大于珠三角。长三角现有台资的“区域性自我加速”机制将使得台资进一步向该地区集聚,在未来吸引台资方面,长三角较珠三角将更具优势。
四、主要结论及启示
业绩指数和潜力指数从定量化的角度反映了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客观情况,是分析、评价与比较两地区利用台资业绩与潜力的有力工具。本文在统计资料的支持下,在对两地区利用台资状况总体比较的基础上,分别采用业绩指数及熵技术与AHP模型支持下的潜力指数测度方法,对两地区利用台资的业绩与潜力指数进行了测算、比较与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及启示:
第一,大陆利用台资在地域上呈现高度不均衡状态,绝大多数台资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长三角与珠三角,“西进”并不是目前台资转移的主要方向,台资地域分布的这种不均衡状态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本质性的改观。通过对长三角与珠三角利用台资的比较分析发现:在东部沿海地区内部,目前台资正进行合理化调整,台资存在明显的“北上”趋势,而且这种趋势将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长三角巨大市场潜力的释放而不断得到强化。因而各级决策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台资在地域上不断向长三角集聚的必然性,对台商空间均衡投资不要过分强求,需要按照其内在的空间转移规律指导各地的对台招商引资工作。
第二,长三角与珠三角在利用台资方面呈现不同特征,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长三角地区利用台资规模大于珠三角,但利用台资项目数方面小于珠三角。在平均项目规模方面,长三角显著高于同期的珠三角,珠三角有为数众多的中小型台资,而长三角则有较多的大型台资企业。在产业方面,两地区的台资主要集中于制造业,但珠三角的台资产业分布较长三角更为合理。在利用台资业绩方面,两地区均取得了较为优秀的业绩,但珠三角较长三角表现更为优秀,这主要是因为珠三角是我国对外开放最早的地区,对台招商引资起步较早。随着国家经济重心向长三角的加速转移,长三角利用台资规模与比重持续增长,珠三角在利用台资业绩方面的优势正趋于弱化。长三角与珠三角在利用台资方面所呈现出的不同特征为两地区制定不同的对台招商引资政策提供了现实依据,两地区需要依据各自不同的现实基础,因地制宜地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以避免在对台招商引资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竞争。
第三,在利用台资潜力方面,两地区都存在空间,但长三角潜力更大。两地区潜力指数构成要素的差异形成了两地区利用台资潜力的不同,有些要素成为了制约珠三角进一步提升吸引台资竞争力的瓶颈因素,这也是近年来台资持续快速“北上”的根本原因所在。对以拓展市场为导向的台商而言,无论在市场容量与基础设施条件方面,还是劳动力素质方面,长三角都拥有珠三角无法比拟的组合优势,加之现有台资形成的“区域性自我加速”机制,使得珠三角在未来吸引台资方面面临极大挑战。尽管如此,珠三角通过努力克服抑制其潜力发挥的不利因素,在利用台资现有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深挖潜力,提升其利用台资的后劲,在对台招商引资方面依旧可有所作为。针对台资多集中于制造业,土地与劳动力成本是台资区位选择重要因素的特点,珠三角应做出有针对性的努力,在珠三角内部土地与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区县为台商投资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台资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针对目前招商引资已进入产业链招商新阶段的实际情况,珠三角应努力做好现有台资企业的服务工作,为相关上中下游企业的进驻提供便利与支持,积极延长现有台资企业构筑的产业链。另外,也可充分发挥珠三角经济外向型程度高的优势,改变以往坐等台资上门的观念,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珠三角的投资机会,采取主动出击方式对台招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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