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策略选择
关键词: 环保产业;前景产业;环保;排污权交易;跨国经营
环保产业(也称“环境产业”)是指国民经济结构中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恢复、有效利用资源、满足民众环境需求,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产品和服务支持的产业部门。它不仅包括为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与废物处理等方面提供产品与技术服务,还包括清洁生产技术与洁净产品、节能技术、生态设计和与环境相关的服务等。环保产业是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环保产业,既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环境的需要。国际社会对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为之开拓了广阔的市场。
1. 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其特点
环保产业最先出现在发达国家。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兴起于上个世纪70年代,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已开始进入技术成熟期,成为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支柱产业之一。发达国家环保产业的发展具有如下特点。
1.1 环保产业规模大,“后发优势”明显
环保产业作为20世纪90年代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具有较强的“后发优势”。所谓产业的“后发优势”,是指该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把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整合为一种高效率和高增长的行业,它与制造业等传统产业相比更具发展潜力。目前,美国、西欧和日本环保产业的产值已占全球的87%,并且它还以高于GDP增长率1~2倍的速度发展。例如,德国作为欧洲环保市场发展较好的国家,每年市场增长率为6%~8%,远远超过其国民经济平均增长率。尽管非洲、亚洲和拉美所占环保市场份额只有7%,但这些地区的潜在增长率是最高的(据预测是10%或以上) ① 。根据Environmental Business International的统计,全球最大的50家环保,其产值达865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20%,其中最大的环保企业是美国的WMX Technologies,其产值达103亿美元。美国环保产业的人均产值达12万美元。1998年,世界环保市场交易额为4500亿美元;2000年,世界环保产业的产值达到6000亿美元;预计2010年后国际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可达到1万亿美元 ② 。
1.2 环保产业高技术化发展,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在于技术进步
根据WTO S/C/W46的统计,1996年全球最大的50家环保企业中,除巴西的Sabesp公司外,其余全部是发达国家的。其中美国14家,德国13家,法国7家,英国5家,日本5家,加拿大2家,瑞士、奥地利、荷兰各1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显然有明显的差距。我国环保产业产值1999年为611亿元人民币,占GDP的0.7%,在国际环保市场上所占比例不到万分之一,环保产业贸易逆差1900万美元 ③ 。这种环保产业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在于:环保技术属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其核心是高新技术。因此,在竞争激烈的环保市场,环保产业的竞争力来自环保技术的创新。由于发达国家环保技术水平彼此相近,环保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美国的脱硫、脱氮技术,日本的除尘、垃圾处理技术,德国的水污染处理技术,在世界上遥遥领先。在无氟制冷技术方面美国和欧洲展开了争夺,日本和欧洲在资源回收上进行角逐。由于发展家的环保技术明显落后,其环保市场也成了发达国家争夺的对象。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美、日、欧在环保产业中应用生物技术和新材料,使其成为一个高科技行业。目前,世界各国和各大跨国公司纷纷采取措施,加大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实施节能清洁生产,树立良好的环境形象,力争形成自己的环保产业优势。例如自2000年9月以来,日本的NKK、三菱商事、三井物业、三菱重工、三井造船等公司的龙头企业纷纷宣布进入污染治理行业 ④ 。可以说,谁在环保技术为中心的产业竞争中获得优势,谁就能在国际环保市场上站稳脚跟,获得主动。
1.2 环保产业的发展日益依赖于国际环境贸易
环保产业最初是适应本国环境保护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但环保产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质上是可贸易商品。从研究环保产业性质的理论来看,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民经济循环体系中,治理环境污染、减少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生态的影响,其性质基本上是补偿因环境生态资源被破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国民收入的重新分配或财富的转移,环保产业的产品只是实现这种重新分配和财富转移的载体。但当它们被用于出口或销售到其他地区时,它就能直接为本国或本地区创造财富,增加收入。也就是说,当环保产业的贸易产生顺差时,环保产业除了能满足本国本地区的环保需求之外,它还能发挥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经济功能、提高环保产业的经济价值。随着环保产业在国内与国际上的日益增长的重要性,环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也日趋增大(见表1)。从表中可知,主要发达国家(加拿大除外)都是国际环境贸易的出超国,而发展中国家全为国际环境贸易的入超国。最近,由于认识到国际环境贸易对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愈来愈多的国家(包括过去的环境入超国加拿大和新近加入OECD的韩国)都一致把“出口导向”作为发展环保产业的重要战略。
表1 1992年有关国家和地区环境贸易情况
英 国 | 1113 |
加拿大 | -284 |
日 本 | 478 |
德 国 | 720 |
法 国 | 14 |
英 国 | 14 |
墨西哥 | -286 |
中 国 | -19 |
韩 国 | -7 |
台 湾 | -612 |
1.4 环保产业的发展得到政府立法和政策的有力扶持 为顺应环保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很多国家的政府都通过立法和政策扶持,为大力发展本国的环保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国际经验表明,环保法规越是健全、环保标准越是严格的国家,其环保产业越是发达。如美国于1963年就制定出第一部《清洁空气法》,并于1970~1990年间作了三次修改,排放标准愈来愈严格。日本政府制订的《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已在2001年开始实施。这将为日本建立“循环型经济社会”奠定法律基础,使之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为基本特征的经济社会,向以“最优生产、最优消费和最少废弃”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的“循环型经济社会”转变。另外,按照世贸组织修改后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对环保产品的补贴属于不可申诉的补贴范围,不受解决争端行动的约束 ⑤ 。为体现环保的时代特征与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很多国家的政府都积极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本国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舆论导向、资金保障、内外政策协调,为大力发展本国的环保产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例如美国政府公开表示,环保产品享受出口退税,同时给予出口信贷上的优惠。日本政府提出了“21世纪绿化地球百年计划”,并在一项总额达24亿日元的紧急经济对策中,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放在突出地位。
德国历届政府都把环保产业置于优先发展的领域,现在德国 每年的环保贷款近50亿欧元,企业每年的环保投资在30亿~40亿欧元,其环保技术和产品占世界市场的21%。
2.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市场分析
2.1 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环保产业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目前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已经成为产业门类基本齐全,并具有一定经济规模的产业体系;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和环境保护服务构成了中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的主体;其中环保服务业发展最快。“九五”期间,环保产业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比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快了近两倍。2000年,全国环保产业总产值已达到1080亿元。然而同发达国家相比,环保产业仍属幼稚产业。目前环保产业的总产值占GDP的比重约为1%左右,同发达国家的5%左右的比例差距较大。
2000年,中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从业单位达到18144个,从业人员为317.6万人。年收入总额达到1689.9亿元人民币,引进合同额17.2亿美元,出口总额14.1亿美元。2000年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56.2亿元,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投资60.9亿元。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收入总额占当年GDP的1.9%,约为同期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1.6倍。环保服务业增速加快,其产值占到环保产业总产值的51%。其中,环保产品的研发、环境检测等方面发展较好,环境咨询业刚刚起步,设施运营业很弱,而环境信息业等方面几乎没有;环保工艺和设备的高科技含量少,系列化水平低,不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需要。同时,缺少有实力的环保企业。就全国范围来看,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据统计,广东、湖北、湖南等6省区的环保产业产值占到全国的2/3。
2.2 我国环保产业的市场分析
在我国,环保产业已经成为最具潜力的新经济增长点之一。国家为扩大内需已将其列入今后重点投资领域。在2001年召开的全国环保产业工作会议上,确定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十五”发展规划,它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环保产业将成为今后及未来的投资热点。
据估计,我国环保产业市场在未来10~15年内将以14%~17%的速度持续增长,是发达国家市场增长率的2~3倍;2002~2005年期间,全国将新增环境保护投资需求700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1.3%,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6%。2002年,国家批准了260多个环保项目,总投资达到500多亿元,2001年国家有300多亿元国债资金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和有关环保项目建设。今后2~3年内,仍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以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一个日处理千吨规模的垃圾焚烧厂,投资约在6亿元左右,而我国有600多座城市需要这一项目。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达到60%,为实现这一目标,大约要建设2000多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耗资数千亿元。这些无疑将给环保产业的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预计到2005年,我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2000亿元,其中环保设备(产品)生产550亿元,占27.5%;资源综合利用产值950亿元,占47.5%;环境服务产值500亿元,占25%。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环保企业将超过2万家,有近20个企业的年产值将超过10亿元,并将出现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大型环保企业。
3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障碍分析 3.1 环保法律法规与国际不接轨
虽然我国现已颁布了6部环境法、13部资源管理法和395项环境保护标准,就法律文本的层面上已大体构建起了法治框架,但现行法律法规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现行的大部分政策法规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时出台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深入发展,有些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有些规定或条款并未体现和遵循市场经济的,有的法规其部门色彩又较浓等;二是政策法规缺乏系统性,出台的政策法规缺乏包括财税、价格、信贷和产业导向等综合性和系统性;三是政策和法规手段不配套,力度不够,难以达到防治污染的目的,且与国际环保法律的接轨不够。如关于削减和淘汰消耗臭氧层的物质,在我国法律中至今未涉及到。
上述情况或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我国依法加强环境与资源的保护,而且会被国外的跨国公司所利用,影响和危及我国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如我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颁布实施前,大批国外的洋垃圾入境,就是钻了我国法律的空子;而且随着我国的入世,产业投资领域的逐步放开,还会导致国际污染产业向我国的转移,使发达国家大行“生态帝国主义”之道。同时我国的一些产品将因不符合有关国际法律和标准的规定而难以进入国际市场。如欧盟已要求进口的纺织品必须符合其制订的环境保护标准,否则不得采购,也不准进入欧盟市场。
3.2 环保产业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
环保产业是一种政策引导型产业,对国家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环保产业,有赖于环境保护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在计划经济体制和政策环境下,我国的环境政策一直比较注重政府管制的作用,各种具体政策措施及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大部分由政府直接操作,并作为一种行政行为通过政府体制进行实施。因而,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了政府、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环保事权不清、过多依赖政府的环境保护机制;在环保产业领域,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受到抑制,环保产业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形成,政府越来越不堪重负,形成环境保护杯水车薪、事倍功半的局面,严重地影响着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环保产业运行的新体制亟待建立。
3.3 合理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仍未形成
我国实行的“谁污染谁治理”政策,规定了污染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依此我国实施排污收费制度。虽然这项制度在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多年操作上的“排污费返还”、“定向收费定向返还”、“协议收费”,再加上收费标准比较低,不但模糊了排污者的法律责任,而且也抑制了排污者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形成了排污者对有害物质的控制、处理和处置主要迫于行政的压力的局面。由于缺乏基于经济合理性的制度安排,即使排污者承担了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在排污收益大于排污成本的情况下,各经济主体在 经济理性的驱使下,必然选择继续排污,企业“排污倾好”的形成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这是如此制度环境下政府与企业间长期动态博弈的结果。要打破这种“囚徒困境”的均衡状态,必须立足于环境保护与治理机制的制度创新。否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损失外部化问题。
3.4 促进环保产业市场化、产业化的扶植政策不力
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特殊的公益事业,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扶植政策。其特殊性表现在:一是现实市场和潜在市场有显著差异,即环境产业的有效需求形成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制订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表现出环境投资需求很大,另—方面由于投资主体单一,社会资本流向环保市场又十分困难。二是环保投资一般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高风险、高度专业化的特点,国家缺乏向环保产业倾斜的优惠政策,难以激活资本市场倾向环保。显然,在环保产业市场化、产业化的初期,在投融资、信贷、税费、科技等方面,国家还缺乏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3.5 环保产业素质有待提高
3.5.1 环保产业规模水平比较低
一是总量规模仍然不大。2000年环保产业总收入比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了成倍的增长,达到1689.9亿元,但仅占当年GDP的1.9%,其中环保产业的两个主导领域环保产品制造业和环境服务业两项,2000年收人880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不足1%。二是规模小,在2000年全国18144个企事业单位中,中小型企业占86%,固定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仅占6%。环保产业规模小、数量大必然造成产业综合供给能力、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与我国庞大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也说明我国环保产业还处于成长时期。
3.5.2 环保产业结构不平衡
环保产业的支柱行业之一环境服务业,还没有形成与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相适应的环境服务体系。2000年的年收入近108亿元,仅占环保产业总收入的0.6%。特别是环境信息服务、环境两个行业还仅仅是开展一些零星业务。环保产业的重要领域生态保护刚刚起步,国家启动自然生态保护工程比较晚。
3.5.3 环保产业技术供给与市场技术需求不相适应
我国环保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设计、加工、制造)同先进国家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还不多,环保企业的环保技术综合供给能力普遍较弱,环保技术和产品与先进国家竞争的能力很弱,出口贸易额很小,2000年不到10亿元。其原因是,环保企业经济实力比较弱,以企业为主体的环保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建设进展迟缓;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环保技术开发投资大、风险大,企业难以承受;环保市场监督不力,不正常竞争导致劣质技术和产品充斥市场,挫伤了企业开发和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环保技术监督制度不健全,环保技术标准化和环境工程技术队伍还跟不上环保产业发展的要求。显然,目前我国环境工程技术的总体供给水平与环保市场的技术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4促进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策略选择
尽管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面临着全球化的挑战,存在着各种制约因素。但在经过20多年来的对外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的环境保护及其相关产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十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继“九五”以后进入了第二个高增长期,并将随着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而不断发展,可谓前景光明。但要真正使之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前景产业 ⑥ ,从战略上我们还应该理清思路,其表现为:第一,产业需求和产业供给是达成一项产业生存和发展的两个基本要素。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是产业发展的两个基本条件。无论需求方还是供给方哪一方出现问题,都会从根本上影响这项产业的发展。第二,应注重解决影响产业需求转化的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环保产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潜在的市场需求空间和规模很大,难以转化成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环保产业有它的特殊性,与其他产业不同点在于要靠国家政策引导社会需求,调节供需平衡。第三,环保产业供给系统的问题,整体上可归纳为规模、结构、技术、市场几个方面的问题。研究和解决环保产业发展问题,应从整体上综合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在我国新形势下加快环保产业自身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第四,产业供给和产业需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本质上是一个环保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的问题。然而应该特别强调的是,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性属性,决定了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地发展,需要把政府的干预与发挥市场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
4.1 加快我国环保与国际的接轨
加入WTO后,更多的外国公司将进入我国,并千方百计利用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为保障我国环境权益不受破坏和侵犯,我国政府应加快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修改和完善,尤其在填补环境法律空白和与国际接轨方面,要作为重中之重对待。例如针对加入WTO后,外资企业将明显增加,可能会向我国转嫁污染,以及以往较少考虑外贸对环境与资源可能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情况,需要修改、完善和出台相关的环境政策、环境法规和环境标准。另外,要充分利用WTO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条款。WTO允许各国采取合法手段对本国新兴产业进行合理的保护,例如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我国可以通过谈判,决定环境服务市场开放的幅度和速度:(1)按照“市场准入”条款中的承诺清单,确定环境服务市场开放的范围;(2)按照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的原则,确定环境服务市场开放的速度;(3)按照对于发展中国家开放服务市场的规定,可以有“适当的灵活性”。环保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我国应充分利用WTO的相关规定,制定出保护本国环保产业的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市场,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 [4] 。
4.2 应该明晰环境保护的事权,进行有利于环境的价格改革
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和保护者”的作用应该得到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合理的环境事权分配应该是: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跨地区的污染综合治理与监督;企业承担投资经营风险(包括 环境风险),个人和居民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在可操作实施的情况下有偿使用或购买环境公共用品或设施服务;公共环境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可以契约方式实行部分政府权转移,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合理分配环境保护事权,规范市场主体的资格条件、组织形式、行为方式,以及主体行为所依赖的市场条件,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地进入环保市场,确立合格的主体资格,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与此同时,还应当继续深化并加快排污收费、资源定价的改革,特别是能源价格和水价,使其能够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及环境的外部性,增强价格以及税费对需求的响应。排污收费的改革应恰当地反映“污染者负担”、“受益者(使用者)付费”的环境补偿原则。同时应注意到排污收费在生产、生活、消费领域的不平衡性,制定全面推进的方案和策略。与此相适应,进行建立环境相关的财政预算系统的探索,建立环境投入产出与成本核算方法,完善用以实现环境目标的财务手段。
4.3 开展排污权交易
一般认为,排污权交易主要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来进行排放控制。其做法一般是,政府机构评估出一定区域内满足环境要求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无偿给予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买入或卖出排污权。因总的权利是以满足环境要求为限度的,因此,不管这些权利如何分配,环境质量和环境标准都会是统一的。
排污权交易将市场机制引入污染控制中。如果排污者能削减其排污量,他的余额就可以出售获利。因此,可以刺激排污者发明或利用新的更经济的处理技术和方式,这样社会治理环境的总费用就会减少,效益差、污染严重的排污者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环保团体也可购买排污权,从而阻止排污者使用这部分权利,这将使环境质量高于环境标准。鉴于排污权交易在促进环境保护与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的功能,我国应该利用这种市场化的环境保护机制。可在经济发达地区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并由此制定相应的交易法规,规制市场运行。
4.4 制定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扶持,形成环保产业体系
由于环保产业涉及范围广,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的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在制订环保产业的发展规划时,要立足我国国情,面向国际市场,确立环保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分步骤多梯次推进规划的实施。环保产业的发展在很多国家都得到政府立法和政策的扶持,一是因为环保产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和公益性,环保产品和技术设备生产成本高,在市场上不具价格优势,企业不愿投资;二是因为环保产业是一种技术含量很高的产业,其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一般企业很难有这种实力。与其他产业相比,我国环保产业尚属幼稚产业,其健康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扶持。一个完整的环保产业市场包括三个部分,即环保产品生产市场、环保技术服务市场、环保资本市场。由于市场经济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还不太长,因此环保产业市场在我国的发育非常不完善:环保产品生产市场相对过剩、环保技术服务市场和环保资本市场尚未形成。环保产业是一个政策引导型的产业,对国家政策具有很强的依赖。为了加强国家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国家除了要严格依法治理污染与进行环境管理外,还应在税收、信贷、建立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对从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活动予以政策优惠。各级政府要引导、鼓励、提倡环保企业进入环保设施运营业和环境污染治理服务业,扩大环保技术服务队伍,培育和完善环保技术服务市场。这样,在国家强有力的政策引导下,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服务、环保资本三个市场领域都会健康发展,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环保产业市场体系,环保产业也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借助于完整的环保产业市场,稳健而系统地向前发展。
4.5 疏通环境投融资渠道
虽然环境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有较强的集聚力,而其投资周期长、高风险,成为社会资金流向环保产业的障碍。对此,需要采取实际步骤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制定有利于环境的投融资政策应是环保产业发展战略至关重要的优先领域。可在以下方面采取实际行动:(1)政府对企业的环境投资贷款进行财政贴息,或对企业进行环保新产品的开发实施财政补贴;(2)企业投资环境减免税收,如营业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3)建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环境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金来源除了环境收费、财政拨款外,还可利用专项国债发行(环保国债)、环保彩票的发行筹集;(4)制定灵活的环境融资政策,放宽融资主体限制,鼓励企业债券、项目融资(BOT、股票等)、企业上市、信托投资等多种融资方式;(5)利用国际资本和技术,满足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对资金和技术的巨大需求;关注制定鼓励外国资本渗人中国环境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特殊政策,使其成为疏通我国环境投融资渠道的可资利用的方式。
4.6大力推进环保产业的技术进步
在知识经济时代,环保产业就是高新技术与环境保护的最佳结合点,高新技术是环保产业的生命线。在OECD国家看来,激活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技术创新,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才易于克服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负外部性,易于适应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因此,环保产业越来越成为技术驱动型(tech-nology—driven)的产业,R&D(研究与开发)的投入是相当高的。如德国的环保产业的R&D投入占其总收入的3.1%,约为制造业(1.8%)的1.7倍,整个(1.3%)的2.4倍。全球最大的环保跨国公司将其收入的8%~10%投入到R&D中,从而导致新技术在环保产业所有部门产生 ⑦ 。我国环保产业组织政策的核心就是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化,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环保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争夺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促进环保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战略意义。由于长期以来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偏差,我国许多高新技术实际上成为“凝滞的技术”,无法与生产环节有效地衔接。因此,我国必须形成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攻关的技术 创新体系,在加强国内环保产业的科研与技术创新、推广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同时,加强环保产业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引国外先进技术。
4.7 培育环保企业集团,增强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面对当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众多的贸易措施成为实现环保目标的重要手段。面对这种形势,积极参与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然而我国环保产业的出口长期小于进口,属于净支出部门,如不尽早扭转这一局面、实施以出口为导向的环保产业发展战略,我国的环保产业难以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局面。为此,我们必须制订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和制定符合国情的产业政策,走外向型的产业发展道路。对此,除了加快我国环保产业的技术进步水平外,重要的一点就是培育与打造环保企业集团。
在市场经济中,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规模效应是企业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环保产业大型企业集团不多,大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竞争力不强的状况,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并具有发展潜力、基础条件较好、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环保企业,从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同时,用公司制改组环保企业,理顺环保产业的产权关系,鼓励环保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兼并。在此基础上,加快环保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开拓国际市场,取得规模经济效应,增强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实力,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