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现状及建议
[摘要]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受关注,尤其是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本文以我国沪市2000-2004年的3417家上 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样本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状况,并实证检验了我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 的价格反应。研究结论表明:我国资本市场对无形资产作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在2000-2004年间上市公司的无 形资产信息披露状况在逐渐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充分的问题。据此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无形资产;股价;信息披露
一、引言
近几十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无形资产的投资、管理,同时,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不仅企业自己很关注,而且企业外部相关者也很关注。西方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公司无形资产与其市场价值有很强的相关性;在现行财务报告环境中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存在严重的不足;这种状况导致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危害,即交易产生的社会收益减少、高资本成本和内部人建立在外部投资者损失基础上的高额利润(Burch Lev,2003)。
我国学者薛云奎、王志台(2001)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1996—1999年间呈逐年下降趋势,间接证明会计信息有用性的下降可能与无形资产信息披露有关。他们查阅1999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未发现有上市公司披露当年的研究开发支出具体数额。我国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信息披露作了较多的改革和补充。杜英慧(2005)查阅沪市发行A股的137家高科技行业上市公司200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发现有8家样本公司披露当年的研究开发支出具体数额,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有改进。那么,在2000—2004年间我国沪市所有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其无形资产与市场价值是否有相关性?其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状况如何?有哪些地方需要继续改善?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二、综述
西方学者对公司无形资产与市场价值相关性及其信息披露进行大量的实证研究,获得一些有益的结论,主要有:
1.无形资产与市场价值相关性的主要研究结论。(1)Ben—zion(1978)的研究表明企业市值与账面净值的差与企业研究开发支出和广告费的支出密切相关。(2)Hirschey & Weygandt(1985)研究发现托宾Q值(市场价值/资产重置成本)与研究开发支出强度(研究开发支出/销售收入)的关系显著。(3)Hilary Schane(1993)对11个半导体公司的研究表明,专利权的引用率(他人引用专利数与公司注册专利数之比)有助于解释不同半导体公司之间托宾Q值的差异。(4)Huselid(1995),Becker and Huselid(1998)通过调查发现,人力资源活动和市场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5)Aboody & Lev(1998)考察了1986—1995年期间168家软件公司后发现,每年资本化的软件开发成本与公司的股票回报率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技术可行性信息与投资者的决策相关。(6)Ittner and Larcker(1998)研究证明各种形式的客户满意的指标与公司市值相关。(7)Barth &Clinch(1998)研究发现无形资产的重估价值与股票报酬率和股价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8)Bronwyn Hall和他的同事(2000)研究发现,以引用率计量的公司专利数与公司市值正相关(在控制了研究开发资金后)。(9)Hand,Demers and Lev(2000)研究发现,在1998—1999年度投资者把公司争取客户的成本视为一项投资而不是常规经营费用,这些成本与网络公司的市值显著正相关。相反,互联网公司的销售成本作为一项常规支出,与公司市价负相关。(10)Rosett(2000)研究发现,以公司未来人力资本报酬的贴现值计量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价值与资本市场中的企业风险(贝塔值)正相关。(11)Seethamraju(2000)研究发现,公司商标专有权的估计值与公司市值正相关。
2.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主要研究结论。(1)Jeff Boone and Raman(1999)研究发现:研究开发投资的增加与证券差价的显著增大相关,同时发现研究开发的变化与交易的深度(对于一定的买卖差价,做市商愿意承诺的证券数量)负相关。(2)Lev and Zarowin(1999),Brown ,Lo and Lys(1998),Chang(1998)研究表明股价和回报等重要的财务变量,如收益、现金流量、账面价值(财务报表披露的相关指标)之间的联系正在减弱。(3) Adr,Lev and Sougiannis(1999)对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信息是否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增量信息(相对于财务报告而言)的研究发现:a.财务分析师在技术含量高的行业所作的贡献要高于技术含量低的行业。b.对研究开发投入大的公司所作的贡献要高于研究开发投入小的公司。c.没有被记录的无形资产在权益计价和盈利预测中所发挥的作用在逐年增强。(4)Lev,Sarath and Sougiannis(2000)研究发现,研究开发支出高增长率的公司(但收益增长率相对较低)通常被投资者系统地低估。(5)Dacid Aboody and Lev(2000)研究发现: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公司内部人的收益平均比没有研究开发活动的内部人的收益高出3至4倍;当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了研究开发公司的内部人交易时,投资者对该信息的反应是:报告内部人买入时投资者会购买股票,报告内部人抛售股票时投资者也会抛售股票。(6)Baruch Lev(2003)指出无形资产造成强烈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将导致严重的私人后果和社会危害:交易产生的社会收益减少、高资本成本和内部人建立在外部投资者损失基础上的高额利润。据此,他提出了改进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即对当前无形资产确认的原则大幅度放宽,以便包括可以带来收益的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的无形资产; 政策制定者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信息准则,如价值链计分板。 鼓励自愿披露无形资产信息。
我国学者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是在上市公司“银广夏”事件后开始的。目前国内相关的实证研究结论主要有:(1)薛云奎、王志台(2001)研究发现,在1996—1999年的沪市投资者对样本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做出了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在1999年的年度报表中几乎没有一家样本公司在报告附注中披露有关研究开发支出的具体信息。(2)彭艳萍,张炳发(2004)调查我国沪市发行A股的信息类和类58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现样本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项目和数量在研究区间(1999—2002年)呈增加趋势;无形资产披露方式不稳定;(3)杜英慧(2005)查阅了沪市发行A股的137家高科技行业上市公司的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发现仅有8家样本公司自愿披露公司当年的研究开发支出具体数额。
三、样本选取和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描述性统计
(一)样本选取标准和数据来源
样本选取标准:(1)2005年1月1日之前在我国沪市所有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以其在沪市网站公开发行的2000—2004年度报告为观察值。(2)剔除截至200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公司以及样本数据不全的公司。(3)剔除既发行A股又发行其他种类股票(如B股、H股、N股)的上市公司。
数据的来源:本文的财务数据均来自沪市网站公开披露的样本公司年度报告,股价均来自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每日股价行情。
(二)样本公司数和无形资产信息披露概况
样本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对无形资产的披露分为两部分:一是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披露,二是在年度报告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和计提的减值准备金。样本公司披露无形资产的情况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在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披露无形资产且数额不为0的公司数占绝大多数,其占有效样本公司数的比例在2000-2004年间都在85.6%以上,并且该比例一直比较稳定。在年度报告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项目的公司数占有效公司数的比例在2000-2004年间都在85.11%以上,该比例也一直比较稳定。只有极少数样本公司在附注中没有披露无形资产构成项目信息或者披露得不全面。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绝大部分无形资产信息都披露出来了。
(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样本公司无形资产具体项目构成的披露状况
本文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样本公司在2004年年报中披露的无形资产内容进行归类、整理,发现有723家样本公司(总共731家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数额不为0)全面、完整地披露其无形资产具体项目。这723家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值为87453千元。将整理内容与截至1998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项目构成进行对比分析,见表2。
从表2中看出:(1)截至2004年12月31日拥有无形资产具体项目的公司数占公司总数的比例与截至1998年12月31日(424家样本公司)的相比,相应的各项目比例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一方面说明拥有各种不同无形资产项目的样本公司数量在总体上增加了,另一方面说明样本公司对无形资产信息的披露状况在逐渐改善。(2)截至2004年12月31日披露软件信息的公司数所占比例(54.22%)比截至1998年12月31日的比例(10.04%)提高了40%多。说明样本公司拥有的这类无形资产数量或者披露的信息在迅速增加。(3)截至2004年12月31日分别有4家公司确认、披露了人力资源和客户、市场资源。这是截至1998年12月31日的样本公司所没有的,说明样本公司更加注重无形资产确认和信息披露。其中样本公司确认和披露软件、人力资源、客户和市场资源突破我国现行无形资产会计规则的规定。这是一个重大的新发现。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顺应的需要,投资和拥有了这三类无形资产;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在逐渐重视并自愿披露较多的无形资产信息,满足市场的信息需求。
四、无形资产与股价相关性的检验
(一)研究假设
Yang和Ohlson(1995)研究发现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于无形资产可以产生超额盈利,Miller & Modigliani(1996)认为股价可以表示为未来盈利的现值,同时我国学者薛云奎,王志台(2001)研究发现沪市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在1996—1999年间的无形资产与股价具有很强的价值相关性。本文描述性分析的结论显示,我国上市公司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有了较大的改善。据此,本文认为投资者会更加关注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故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研究假设: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会对无形资产作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
(二)研究设计
本文以公司股票价值模型(Ohlson,1995)为基础,参照Ely & Waymire (1999)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成立之前(the Pre—SEC Era)研究无形资产与股价之间的关系采用的方法和薛云奎、王志台研究我国沪市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与股价相关性采用的方法,将净资产分为无形资产和有形净资产两部分,运用下列模型检验无形资产与股价之间的相关性。
模型:Pi,t+1=a0+a1EPSi,t+a2TBVi,t+a3INTANi,t + ei,t
式中:Pi,t+1为第t+1年5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采用复权处理的价格); EPSi,t为第t年的每股盈余(全面摊薄);TBVi,t为第t年末的每股有形净资产(有形净资产在数值上等于年末净资产减去优先股,减去年末无形资产);IN-TANi,t为第t年末的每股无形资产;ei,t为残差项;a0为常数项;a1、a2、a3为回归系数;i表示样本公司;t表示年度。
(三)研究结果
模型回归结果见表3。
分析表3可以发现:(1)从T统计检验结果来看,除了2003年度以外,各年度样本和混合样本的每股无形资产标准回归系数都是正数,都通过T检验,并且至少在5%的水平上具有显著性,研究假设成立。(2)从模型拟合优度(Adj-R2)检验来看,从2000年到2004年,拟合优度值R2呈上升趋势。这说明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程度在增大。值得关注的是,除2004年的拟合优度为37.2%,超过10%以外,其他年份的样本和混合样本的拟合优度都没有超过10%,这表明模型的拟合优度不是很好。那么,该模型的可信度有多大?值得我们探讨。美国会计界在1980—1988年的9年间通过对盈余质量的度量研究发现,用盈余解释股价变动,即使采用多变量对股价回归分析,多数拟合优度(盈余解释股价变动的程度)R2在2%—10%。即使模型中包含了各种财务比率和风险因子,对股票收益率的解释程度也只有1/3左右。本文模型中含有“盈余”这一自变量,其检验结论与美国会计界的经验研究结论相一致。这说明本文的回归模型具有一定的可信度。(3)从完全F检验和D—W检验的结果来看,F统计量的值在0.05的水平上都非常显著,表明模型的整体线性关系比较显著;所有观察区间的D—W的统计量都非常接近于2,表明模型中的各自变量并不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这两项检验结果保证了该模型的有效性。
(四)研究结论
分析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我国资本市场对无形资产信息做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即每股无形资产量越大,公司股价越高;每股无形资产量越小,公司股价越低。
2.我国资本市场对每股无形资产的定价比较低,低于对同期有形资产的定价。其原因可能有:(1)上市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比较少,并且投资者认为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创造的贡献不如有形资产的贡献大。(2)上市公司虽然拥有较多的、能对公司价值创造作出较大贡献的无形资产、但是按照我国现行会计规则未能全面地把它们披露出来,即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得不充分。投资者不能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获得这些无形资产的信息,或者所知甚少。故投资者对无形资产作出的定价仅限于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公开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3)投资者不认同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创造的贡献比有形资产更大。
3.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逐渐增加,即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在逐渐好转。其原因可能有:(1)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在逐渐增多,包括无形资产信息的自愿披露。(2)自2001年以来,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逐渐得到完善;同时,上海证券市场的得到逐步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作出适当的价格反应。
五、改进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建议
综合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的描述性结论和实证检验结论可知,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对无形资产作出显著的正向价格反应,即上市公司披露的无形资产信息对投资者很重要;在2000—2004年间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状况在逐渐好转,但是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充分等问题。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现行无形资产会计规则
需要继续完善以下内容:(1)逐步放松无形资产会计确认条件。财政部2006年3月2日颁布的无形资产具体准则内容体现了这一方面的要求。(2)扩大无形资产项目的核算范围。对于现行会计规则中没有规定可以确认和披露的、但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已经确认和披露的无形资产项目,会计规则可以优先考虑将这些项目纳入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范围,如人力资源、客户资源等项目。(3)增加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二)公司自身应该重视并规范地对外披露无形资产信息
这样做可以降低其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成本和自己被恶意收购的风险。
(三)公司需要重视并做好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系统工作
公司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是其对外披露无形资产信息的基础。公司需要完善和加强内部的无形资产信息收集、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因为有些无形资产信息连企业内部管理人自己都不能获得,其中涉及到改进企业的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工作。此外,资本市场的监管者、证券分析师也可以采取措施改善无形资产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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