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类型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贾文毓 时间:2010-06-25

摘 要:省域空间结构指的是省城经济的空间分布和水平状况。根据省城內城市经济规模极其分布特征,可将我国省城经济空间结构划分为半单核型、准单核型、单核型、半双核型、双核型和多核型等六种,它们在省城城市经济的等级分布和极化程度两方面有明显的差异,其经济发展水平也有明显的差异。划分各省城经济空间结构的类型对于各省城制定本省城城市发展战略、推动省城经济空间结构的优化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中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类型
   
  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域之间的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因此,各省域的经济空间结构也大不相同。本文拟采用杜能的“孤立化”的方法——只考虑一个要素的作用——就我国各省域的经济空间结构类型进行初步研究,以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现状有一个新的认识。
  
  1 划分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标准
  
  省域经济空间结构,指的是省域经济的空间分布和发展水平状况。其内涵和外延皆小于省级“区域空间结构”或“省域空间结构”概念。
  一般地,区域空间结构由点、线、和域面四个基本要素所组成。其中,点是区域经济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区域经济的重心所在。而集相关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人口于同一个地方的城市也就因此成为区域空间结构中重要的点。在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除了沿(长)江、沿海这两条轴线之外,对大部分省域而言,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密度大的轴线很少,而网络则只在小范围内(而不是在省域这种大范围内)存在。另外,我国城市化水平还不高,且城乡二元结构十分突出,城市构成了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骨架。据此,本研究拟仅将城市及其经济规模作为划分我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标准。具体标准有:①G2/G1值(G1、G2分别表示省域内经济规模首位城市、第二位城市的GDP)、G3/G1值和C4/G1值,这些值能反映省域城市经济的等级分布情况。②G1/G值(G表示全域GDP)、(GI+G2)/G值和(G1+G2+G3+C4)/G值(G3、C4分别表示省域内经济规模第三、第四位城市的GDP),这些值能反映省域经济的极化状况。
  
  2 中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类型
  
  根据上述划分标准,本研究对我国2003年各省域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发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省域在上述两个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据此,本研究将我国25个省域(四个直辖市、两个特别行政区除外,西藏、青海和的资料暂缺)的经济空间结构类型划分如下:
  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1/G值大于0.25,且G2/G1值小于0.60。其特点是:省域内有一个强大的经济核心,而其他地级市的经济规模则明显弱小。甘肃、海南、湖北、吉林、陕西、宁夏和云南七省属于这种类型(表1)。
  半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2/G1值小于0.60,且G1/G值小于0.20。其特点是:虽然省域内有一个经济龙头城市。但该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不突出。安徽、湖南、江西和山西四省属于这种类型(表1)。
  准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2/G1值小于0.60,且G1/G值大于0.20,小于0.25。其特点是:省域内有一个经济龙头城市,但其在全域中的地位还不够突出。贵州、四川和新疆三省区属于这种类型(表1)。
  
  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2/G1值大于0.60,且(GI+G2)/G值大于0.25。其特点是:省域内有两个经济地位突出、经济规模相当的大城市共同组成该省域的经济核心,而其他地级市的经济规模则明显偏小。福建、广东、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和浙江六省区属于这种类型(表2)。
  半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2/G1值大于0.60,(GI+G2)/G值小于0.20。其特点是:省域内虽然有两个地位突出、规模相当的大城市,但是其核心性不强。广西、河北和河南三省区属于这种类型(表2)。
  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G2/G1值大于0.60,G3/G1值大于0.50,以/GI值大于0.40,且(GI+G2+G3+G4)/G值大于0.25。其特点是:省域内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经济地位突出、经济规模相当的大城市共同组成该省域的经济核心。江苏和山东两省属于这种类型(表3)。
  综上所述,本研究所划分的中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类型有六种:半单核型、准单核型、单核型、半双核型、双核型和多核型。
  

  3 省域诸空间结构类型的比较
  
  半单核型、准单核型和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与半双核型、双核型和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差别在于省域内城市的等级结构不同。前三者有一个龙头城市,次级经济中心还未成长壮大,等级差别明显,而后三者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规模相当的大城市,等级差别不明显(如下图)。
  
  半单核型、准单核型和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差别在于经济首位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不同。半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G1/G值的均值为0.14(表1),说明其经济首位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不突出,整个省域经济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均衡阶段。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G1/G值的均值为0.32,说明其经济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十分突出,整个省域经济处于极核的非均衡阶段。准单核型则介于二者之间。
  半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和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差别在于构成双核的两个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不同。半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G1+G2/G值的均值为0.16(表2),说明其构成经济核心的两个大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不突出,双核驱动的极化现象还不明显。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GI+G2/G值的均值为0.36,说明其构成经济核心的两个大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十分突出,双核驱动的极化现象也十分明显。广东有广州、深圳两大经济中心,二者GDP之和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5%,是该省名副其实的经济驱动中心。
  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大城市共同构成经济核心,而且这些城市在全域中的地位很突出,整个省域经济已处于更高级的扩散的多核非均衡阶段。江苏有南京、无锡、苏州和常州四大经济中心,而山东有济南、青岛、淄博和东营四大经济中心。
  
  4 合理性和性分析
  
  区域空间结构总是随着区域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演变的。方创琳将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划分为四个阶段:均衡封闭式空间结构、单核极化型空间结构、多核扩散型空间结构和均衡型结构。那么本研究对我国各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划分有没有反映目前我国各省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呢?回答是肯定的。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本研究所划分的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类型的演变顺序是:由半单核型或准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依次向单核型、半双核型、双核型和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演变。2003年,属于上述经济空间结构类型的省域的人均GDP均值分别为6875元(半单核
型和准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二者的人均GDP均值)、7255元、8001元、14390元和15225元,二者有很高的吻合度。可见,本研究对我国各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类型的划分基本反映了我国各省域的经济发展状况。
  
  5 本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研究对中国各省域制定本省域城市发展战略有一定的价值。不均衡发展理论认为,不发达地区应将有限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按照回报率的高低投向有最优经济效益的地区,以获得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从而带动全局。据此,我国半单核型和准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省域应加大对经济规模首位城市的投入,使其成为省域内真正的增长极,以加快其经济空间结构向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转变。以安徽省为例,2003年,该省的经济龙头城市合肥市GDP为382亿元,仅占全省GDP的10%,因此,它不是安徽省严格意义上的增长极,对全省的经济带动作用极为有限。
  陆大道和陆玉麒先生对区域发展中社会经济空间结构变化的一般作了:在化中期阶段。科学技术得到较快发展,第三产业开始大量出现,有稠密的网深入区域的各部分,并且有多种运输方式构成综合体系;在大城市、集聚区发展的同时,由于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区域的第二级和第三级中心得到加强,上一阶段(由农业经济向工业化过渡的阶段)单纯的“中心——边缘”结构逐渐变为多核心的结构。据此,我国单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省域在继续发展经济龙头城市的同时,要适当地加大对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一个或两个次级中心的投入,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一般以人均GDP为主要判断标准),要及时推动其经济空间结构向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转变。半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省域要加大对其经济双中心的投入;使它们成为省域内真正的经济核心,以推动其经济空间结构逐步向双核型经济空间结构转变。双核型和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的省域则应将重点放在构建完善的“点一轴”空间结构系统上。
  
  6 结语
  
  本文采用杜能的“孤立化”的方法,根据区域结构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点”——城市及其经济规模——将我国各省域的经济空间结构划分为半单核型、准单核型、单核型、半双核型、双核型和多核型经济空间结构六种,这种划分基本反映了我国各省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本研究对中国各省域制定本省域城市发展战略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本研究还只是我国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研究的第一步,所划分的六种类型只是各省域经济空间结构的骨架,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对区域结构组成要素中的“线”、“面”和“网络”展开研究,以对各省域的经济空间结构有更准确的把握,对此本人将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