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与均衡研究
一、 绪言
长期以来,庞大的国有资产一直由政府行使着管理监督、保值增值的权力,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具有了双重身份,一是社会管理者,二是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人。随着市场时代的到来,政府的这两种角色必然发生冲突,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委托关系是通过程序完成的,其有效性完全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完善程度。当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处于一种不太协调的情况下,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国有资产与其他所有者的资产一样,也有着追求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对经营性国有资产更是如此。对国有资产而言,安全与效率是相互矛盾的,为了安全,政府必须强化对国有资产的控制,但为了提高其经营效率,政府不得不放松对国有资产的控制,相反又会损害国有资产安全性。这种安全与效率的矛盾,通常会使政府陷入一种两难选择。在这种痛苦的两难选择中,寻求国有资产管理的合理体制和方法一直成为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政府管理者与经济学者们从实践和理论中不断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良策。
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推进,对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已经被提到关系国民经济举足轻重的战略高度。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产权制度是一个有效的重要的手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中国改革实践的,不容怀疑和动摇。
二、 国有产权改革的历程回顾
从实践上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改革。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对放权让利,只涉及微观主体的改革,宏观层面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几乎没有触及。这一阶段探索的结果表明,仅仅从企业层次着手是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须从宏观层次出发,建立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才能从整体上管理好国有资产;第二个阶段是从90年代初到2003年进行的国有资产体制化改革。为了从体制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国务院于1988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但是中央政府尚未考虑建立一个权利集中的机构,相反是把出资人权利分散给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经贸委、计委、中组部、主管部局等部门,力图建立一个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习惯上被称为“五龙治水”的局面,多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个企业发号施令,弊端甚多。加上其它原因,国资局管理上矛盾重重,其结果必然是政出多门,难以真正地履行出资人职能。分权制造成的责权利不明确和不对称性,导致了国有资产没有活力、又控制不住的矛盾现象,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高效发展;第三阶段是从“十六大”以后,国有资产的集权监管、保值增值式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权利、职责和义务相统一。解决过去“各路人马互相争权”但没有人最终负责的不合理的局面。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国企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的诞生,对于以国企改革为中心环节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无疑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五龙治水”、政出多门的分权制的终结和充分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专司机构的继起。
从理论上看,中外学者对中国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进行了不断深入的探索。林毅夫(1990)用“需求—供给”的理论构架把国有经济制度变迁方式划分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两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同样遵循这样的法则。吴敬琏(1994,1997)长期跟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分析论证了国资管理中的种种弊端,提出应该建立产权界定明晰、权责体系分明的国资管理体制。
David Granick(1990)对比了中国和苏联及东欧在产业环境上的差异,以多重主人的“委托—代理”分析方法(Multiple Principals in Principal—Agent Analysis),作了深入的分析,并指出各区域由于其经济社会结构不同,应有不同的财产权处理方式。Susan Shirk (1993)深入探讨了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国资改革的几次经济政策决策过程,并详细的讨论了“利润承包制”、“利改税”及“税利并存”的决策争议。Hua Sheng and Du Haiyan(1990)总结了大陆80年代国资改革的两类主要方法:厂长承包制和所有权及管理权的分离。由于这两类方法均忽略财产权存在的事实,以致产生了许多企业经理人借承包制或租赁制掠夺国家资产的负面效应,并思考研拟出各种方案。Rawski(1997)明确指出中国国营企业普通呈现低资本报酬率的根本原因就在缺乏一套可支持市场体制的机构和法规,指出应创造保护适当定义的财产权的有效机制,而不需政府的参与。Jefferson(1998)对中国国有企业的属性——公共财产的外部性,以交易成本理论的逻辑来推动国企改革,建议采取私有化及预算限制硬化的策略改善国有资产外部性的问题。
控制权的配置显然是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周放生(2004)认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没有触及到制度缺陷——资产无人负责。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引入的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设计,让外资、民资、管理层等各类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和中来,构造出相互制衡的多元投资主体,只有投资到位、产权到位,责任才能到位。这些研究都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还有一些学者从经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角色关系和均衡态势,试图寻求国有资产管理博弈中的均衡解,限于篇幅限制,不一一赘述。
三、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研究
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化经济学研究。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呈现“矛盾凸显期”的时代特征,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管理层与投资方、管理者与职工等多种矛盾体交织起来,使得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异乎寻常地艰难,且彼此间的博弈随时间推移不断演进,如果仍然采取新古典经济学静态的均衡视角处理改制中的新问题,忽视某一方的利益,难免会引发国有资产改革的各利益主体的矛盾与冲突,甚至会危及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如果能从演化经济学的研究角度出发,用演化均衡模型去刻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各利益主体思想和行为演进的轨迹,在动态变化过程中寻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演化均衡解,同时还将一些传统经济学考虑甚少的领域,如社会文化、习惯、心理等因素纳入演化分析中,使得对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更加公平和谐完善,更易于推进,这样可以发现目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中的博弈主体缺位、角色不明、利益分配不均、改革路径依赖和锁定现象。
2.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计量经济学实证研究。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的优劣决定了改革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变迁,而检验绩效的最科学的方法则是计量经济学实证检验。另一重要的研究方向可以采用经济建模方法对样本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检验。先选取能反映行业绩效和公司经营效率的指标设立多个待检变量(自变量),以绩效改善的效果(如行业景气的改变或业绩增长或下降)作为因变量,建立相关模型,判别通过国有资产体制改革活动后,样本行业及企业经营业绩的改善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并且可以判定哪些指标对改革成效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据以检验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
3. 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制及制度设计研究。通过研究政府规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根据、研究政府规制对国有资产的战略重组的集聚效应、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制的国际比较研究等发现中国改革的路径。可以选择以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为代表,比较政府规制的异同,进而探讨国有资产政府规制的理论及其规制目标架构,最后对我国政府规制行为提出建议,并针对利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的疏漏进行“寻租”、“搭便车”、“内幕交易”和贪污腐败等现象,完善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制度和交易规则,探求防范国有资产虚假转让、流失的政策建议,构建公正透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产转让的产权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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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史晋川等.论制度变迁理论与制度变迁方式划分标准.经济学家,2002,(1).
2.吴敬琏.公司与企业改革.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
3.张维迎.现代企业理论和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周放生.产权制度改革:不可改变的方向.经济观察报,200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