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制度学派关于产权起源的逻辑.
摘要:随着公共领域内权利价值的增加,内部化的收益变得大于内部化的成本,人们将有获取它们的动机。产权的排他性和可交易性需要归制的力量来维持,起初这种力量是通过各类社会机制提供的;但产权制度的演进最终将这种力量安排给国家来提供。事实上,因交易费用的存在,由政府来界定产权有时也难保证促进产出增长的产权结构调整。
关键词:产权;制度学派;起源
一、引言
从西方新制度学的角度来看,个人对资产的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产权作为一种规则,决定了社会应该如何组织生产和进行产品分配,以确保经济活动主体具有创造精神,减少浪费和损失,以此推动社会经济。早在1740年,苏格兰经济学、法家Hume认为,财产所有权安排是由“一种自发秩序形式”的自利活动所决定的。但这种所有权的个人主义理论是基于社会生活的“预先建立的和谐”,即自由国家组织的内在稳定性的假定,抛弃了追求和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功能,并不能满意地解释产权的起源问题。基于此,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一批学者开始使用新古典主义的研究方法研究财产的起源问题,以弥补这一不足。
二、产权起源的动因分析
1.原始产权理论
Demsetz(1967)深信市场力量会将经济组织向有效率的方向推进,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市场力量可以消除非效率的产权结构,并加速引进更好地适应人们利用经济机会的新制度安排。他的主要论点是:当内在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产权就会发生,将外部性内部化。内在化的动力主要源于经济价值的变化、技术革新、新市场的开辟和对旧的不协调的产权的调整;在社会偏好既定的条件下,对于私人所有还是社会所有的偏好,新的私有或国有产权的出现总是对应于技术变革和相对价格的变化。从个人决策制订者的角度来看,是否应该努力改变现存的制度结构的问题,现在已变为如何对成本和收益进行评估的问题。
Demsetz运用这一理论从和地理的角度解释了加拿大北部印第安部落土地私有权的产生以及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部落为什么没有发展起相似的产权,指出土地产权的发展与商业皮毛贸易增长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随着毛皮贸易规模的扩大,与自由狩猎有关的外部性效应开始变得越来越大,产权制度开始发生变化以适应这种环境。正因为排他性权利的确立可以提高社会的净财富量,所以,加拿大北部印第安部落有确立这一权利的经济激励,而美国西南部的印第安部落之所以没有确立相似的产权是因为建立私有狩猎区对他们来说成本太高而收益较小。对这一理论的检验包括对大气层的权利界定、出租人权利、事故中的责任认定规则,等等。
在Demsetz之后,Anderson和Hill(1975)进一步扩展了原始产权模型,增加考虑了界定排他性的成本因素,并研究了19世纪后半叶美国西部太平原的土地、水和牛的排他性权利的演变。原始产权理论同样可以适用于远古时期各种产权制度的演变研究。North和Thomas(1977)利用私有化的一般逻辑对史前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解释。他们认为,最早的定居农业社区是基于土地的独占性社区财产,不同的群体共享一个公地,传统和习俗限制了过度使用资源的动机。
2.扩展原始产权模型
Field(1986)试图对私有化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各种成本有个更为全面的把握,模型假设有N个家庭拥有R单位的资源,他们希望将R与其他投入相结合从R中获得最大的租金。问题的焦点转为N个家庭必须确定如何在他们中间分配N。从而可能的所有权结构成为一个变量,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要求确立最优的公地规模。模型还区分了三种类型的成本函数:新古典生产成本函数、内部治理成本函数以及排他性成本函数,其目的就是为区分使产权结构趋近于或远离于私人排他性的各种力量。治理成本产生于共有问题,此处指判断对于资源过度使用进行限制是否会增加净产出所要支付的费用,其直接受到每块公地内家庭数目和对可变投入组合的限制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建立排他性权利的成本产生于对外部侵权行为的抵制,收益则表现为每一种投入水平上产出的增加,可以认为排他性成本与财产的边界长度负相关。模型需要确定三个内生变量:公地的数目、每一份排他性资源的数量以及每块公地上可变投入的规模,假设最后一个变量保持取最优值。Field模型的一个简略形式如下:
3.利益集团理论
由于产权对财富和权威的分配同时进行了界定,产权结构的变化很可能不是单纯受到效率方面考虑的影响。事实上,正如Libecap(1989)所认为的,如果要对产权演化进行全面的分析,重要的是要对建立和修订财产规则和背后的政治谈判过程有个清楚的认识。当然,政府在产权起源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产权的利益集团理论假设,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是既定的,在此基础上解释在政治市场中各个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许多产业中产权结构的形成。在给定现行技术、信息成本和不确定的约束条件下,在稀缺与竞争世界中以最小成本解决方案而存在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实际上,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对于规模较小,组织较好的特殊利益集团,如果通过产权结构的调整都会有较大的收益,而且集团比较容易获得、控制和加工信息,那么,其对产权结构的变化影响较大。规模较大的集团之所以对产权结构变化影响较小,主要是较高的内部组织费用、监督费用以及过高的个人信息成本的存在。
North(1981)关于国家产权和生产率之间相互关系的思想可以描述如下:社会的知识存量和资源禀赋决定了生产率和产出量的技术上限,即的技术生产边界。对于各种产权结构,都存在一种从一切可行的组织形式中选择出来的结构性生产边界,这种结构性边界能使在技术边界以内成本最小而产量最大。产权体系确立了一系列可行的经济组织形式,而产权体系依赖于社会的政治结构。North还借助于证据论证,国家一般并不能提供促使经济接近其技术生产边界的产权结构。Findlay和Wilson(1984)建立了一个规范模型进一步探讨了North的国家理论,模型假设政府有征税权但不能控制税率,唯一可控制的变量就是公共部门的就业人数。政府为寻求福利最大化是通过选择一个公共部门总就业水平进而使收益超过支出来实现的。模型得到以下几个结论:(1)就业水平低造成政府未能最大化经济产出;(2)低税率造成低收益和高支出;(3)政府向经济提供经济服务不足,导致经济产出偏离帕雷托效率;(4)政府不能充分控制公共部门工作人员。
三、结论及现实意义
通过以上对产权起源的动因分析,从理论的角度可以看出:个人通过他们自己的行为能够控制并影响对财产权利的界定。当个人发现权利界定的现有水平不能令人满意就会对它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为止。因此在任何时候,他们的权利都得到精确的界定,以致他们并不想改变产权结构的均衡状态。但是,经济条件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均衡产权的界定也随之在发生变化。随着个人拥有商品的权利变得更有价值,他们将对这些权利加以更彻底的界定。随着公共领域内权利价值的增加,人们将花费资源来获得它们并将它们变为私有财产。这种从公共领域到私人所有的转变,有时由个人实施,有时由政府实施。由政府来界定产权有时也难保证促进产出增长的产权结构调整,主要原因是交易费用的存在。事实上,由于正的交易费用的存在,一国政治权利的分配和指定规则的制度结构就成为经济的关键因素。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随着集体所有土地价值的上升以及技术革新,现有的产权结构中潜在的利润没有被人获取,使得人们有动机采用更为合适的产权制度。依据产权理论的要求,在经济发达地区,将农村土地权利界定给集体会导致更大的共有领域空间,为获得这部分权利而导致的租值耗散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如果将这些权利界定给农民,权利落入共有领域里的可能性降低,为攫取共有领域的权利导致的租值耗散减少,交易成本随之降低,资源配置就会更有效率,同时也解决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缺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