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的探讨
摘要:通过对我国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探讨,提出拓宽交通建设融资渠道,除了财政拨款、征收费税和银行贷款之外,可视情况适当采用通过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引入外资投资或参股、交通基础设施经营权有偿转让和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等融资方法,以提高我国交通建设的规模。
关键词:交通建设;投融资;资本市场;债券
Abstract: By research and study on investment and finance policy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in China, new ways of financing in traffic construction are put forward and given. Except funds allocated from State treasury, tax and bank loan, such ways may be considered as issuing enterprise bond in the capital market, absorbing foreign investment, transferring the operation right of traffic basic equipments to domestic capital for value and issuing shares in the stock market, in order to enlarge the scale of the traffic construction in China.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investing and financing; capital market; bond
继续加快交通运输建设,是国民和社会“十一五”计划的重要内容。2006年召开的黑龙江省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黑龙江省交通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70亿元。由于交通建设造价高昂,使得筹集建设资金成为制约交通发展的首要障碍。通过探讨我国交通建设投融资政策,研究出符合国家政策的、实用的投融资渠道和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1.国内交通建设资金需求现状
交通业发展,影响未来发展模式。今年3月交通部长李盛霖提出“构建人性化交通运输网”的全国“十一五”交通发展的主基调。交通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要建成经济强省,加快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作为战略重点。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健全交通投融资体制,强化资金监管,为交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加快公路、沿海港口、内河航运的发展;研究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能力,保护投资人、用户及公共利益;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资金渠道,探索新的融资工具在交通领域中的应用;健全交通资金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山东今年的交通投资351亿,浙江去年交通完成投资490亿元,今年要完成500多亿,明年继续安排500多亿,河南今年交通投资400亿,明年安排500亿。云南这几年每年的投资都在200亿元以上。发展交通建设的主基调定下了,资金的筹措就显得更为关键了。
以高速公路为例,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到目前为止,所修建的高速公路仅满足了所需高速公路的30%多。在我国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发展速度最快,为这些地区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十分显著。根据交通部最新公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从2005年起到2030年,国家将斥资两万亿元,新建5.1万公里高速公路,使我国高速公路里程达到8.5万公里。未来高速公路建设存在着很大的资金缺口,单靠国家投资发展高速公路是不现实和不可行的。除了现有的筹资方式外,一方面,组建高速公路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发行股票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是我国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另一方面,目前外资及民营资本充足,可以有效利用这些资本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我国高速公路业正处在产业的扩张期,国家政策扶植是高速公路发展的首要因素,稳定的行业背景为投资提供了稳定的投资回报[1]。
2.国外交通建设投融资状况和发展趋势
对国外发达国家来说,收费公路融资活动的对象绝大多数是高速公路或国家干线公路。各国当前收费公路融资活动从整体上呈现出两种状况。首先,以政府投入为主,并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在美国,联邦资助是发展高速公路的主要资金来源。一般情况下联邦政府资金在项目投资中占90%左右,州政府资金占10%。但是美国部分州也存在一些收费公路,其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非政府渠道,融资方式是发行公路债券。英国自1919年颁布道路法,实行国家预算拨款制来资助收费公路。随后又建立了道路建设基金来资助收费公路,该基金由汽车牌照税和燃油税组成。1989年,英国政府宣布将更为直接地允许私人集资建设和管理道路。此后吸引非政府渠道资金的收费公路项目逐渐增多。融资方式除了推行BOT以外,还出现了将高速公路的经营权进行有偿转让的融资方式[2],另外,英国还建立了多种BOT衍生形式,如DBFO(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目前已有4个高速公路项目、总造价为6亿美元的工程正在运用DBFO方式运作。其次,对收费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收费公路融资比重较大。法国于1969年对“高速公路法”进行了修订,通过吸收私人资本和发行非国家担保债券,开辟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新来源。
3.我国交通建设投融资研究
交通运输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交通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它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国防建设、第三产业、综合运输体、国土资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城镇体系布局和区域间平衡发展都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制定它的发展方向时,要考虑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先导性、经济性、规模经济性、社会公益性、资源利用性和军事战略性。借鉴世界发达先进国家的经验,交通建设的发展将日益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和高性能化。
改革开放20多年、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路、水路交通取得了巨大成就,公路、水路交通的紧张状况得到缓解。但从总体上看,公路、水路交通仍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突出的问题是:交通基础设施总量不足、标准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运输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低,市场机制不健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大;运输安全隐患多,形势严峻。要实现这个战略构想,不仅需要有正确的政策作保障,还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以便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同时,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进行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公路和水路交通事业的发展。
依据以上政策和条例,为了拓宽我国交通建设融资方式,可视情况适当通过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引入外资投资或参股、交通基础设施经营权有偿转让和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等融资方法,以提高我国交通建设的规模。在资本市场方面,首先,可以地方政府资信作担保发行交通建设企业债券;其次,发行投资于交通建设项目的信托投资产品;另外,由于公路收费收益乐观、稳定和安全,吸引保险基金、社保基金和住房基金等大型基金和民营资本参与投资。一方面可以保证大资金的安全性;另一方面,又具有稳定和较高的投资回报。在利用外资方面,在建立健全外资投资法规的基础上,外资可以中外合作基金或中外合资公司的形式参与投资,严格遵循相应法律法规。在经营权有偿转让方面,个人和民营资本可以参与投资和经营,公共部门(或政府)向私人部门付费作为对其生产成本的补偿和收益的回报,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交通建设经营,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融资模式。而在证券市场方面,体制上进行改革,政企分开,组建交通控股投资建设公司,调整交通负债结构,以交通控股投资建设公司的名义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将证券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的资金用于进行交通建设。在利用民营资本上,研究特许经营、委托经营以及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等多种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模式,探索适合特点的合资经营机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使收费高速公路建设向民营企业开放。真正实现“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对应地,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调动和提高个人和民营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积极性。在实践方面,2004年,中国第一个高速公路BOT项目营运,北京引入了BOT融资模式建高速公路。2005年,广西利用BOT和外资建高速公路。
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实质是在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其实现的关键就是政府职能的合理定位和有效执行。政府在交通建设投融资中的角色需要改变。政府应由过去在交通建设中的主导角色,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4]。在传统的“国有国营”模式的基础上对交通建设的融资渠道、建设和运营环节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革,建立多种收益模式,不同程度地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达到对交通建设市场化运作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优化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丰富投资主体,拓展融资渠道,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参与项目建设和经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民营资本和外资的投资回报,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形成政府、企业和私人企业“多赢”的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雷托”效应,即社会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
[1] 张极井.项目融资[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2] 韩传峰,台玉红.英国的工程项目融资方式[J].建筑,2002(5).
[3] 刘志.PPP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和分析[J].建筑经济,2005(7).
[4] Bradford N.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Shifting paradigms of economic governance in Onta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