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价格改革的战略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路卓铭 时间:2010-06-25
内容提要:我国资源价格改革刻不容缓。本文探讨了资源价值构成,强调重构资源税费制度;以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形成资源定价完全成本;认为阶段性改革目标应兼顾资源与的可持续,着眼于解决内部价格扭曲;战略性配套改革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并推动大资源观下的分配制度改革以提升社会承受能力,推进资源产权改革和资产化管理以防止政府失灵和租值耗散,构建合理、有效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以实现价格管理重心的上移。通过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实现我国经济的“竞争力突变”。

  关键词:资源价格改革,战略思考,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资源价格构成,竞争力突变

  我国资源价格改革滞后,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构成缺项、比价关系不合理以及没有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等问题突现,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不合理价格体系也一直没能从根本上得以矫正。

  资源价格长期扭曲的危害,既体现在微观经济行为上,也反映在宏观经济运行上。在微观上,从资源开发来看,行业进入门槛低且有偿无偿双轨制并存,导致资源基础市场秩序混乱,掠夺式开采普遍存在;从资源利用来看,资源产品市场价格失灵,对供求变动反应不灵敏,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综合利用效率低下。在宏观上,就内部而言,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被锁定在资源低价与能力劣势之间的路径依赖上,缺乏自主创新、发展的相应压力和动力;就外部而言,我国的低价资源,实际上也是在补贴世界其他国家,“大进大出”外贸表象的背后,是承担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与环境成本,而附加值却流向西方发达国家的严峻现实。进一步来说,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广义资源的价格扭曲,也是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失衡加剧和人民币面临持续升值压力的因素之一。

  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仅为34%,大大低于国际水平。同时,我国能源消费强度远高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单位产值能耗约为美国的3倍、日本的7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约束与资源压力也已相当突出,尤其反映在我国众多资源型城市过快地走向“矿竭城衰”上。

  资源价格改革已势在必行。加快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资源能源节约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

  一、牢牢把握资源价格改革的市场化方向

  1.为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机制保障。资源价格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通过市场调节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即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资源开发社会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只有重塑资源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才能激活竞争,资源优化配置才能有机制保证。而推进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让市场主导资源性产品价格特别是主导资源价格的形成,也意味着市场机制对我国经济运行作用的深度和广度将有一个质的提升。

  2.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现实选择。在政府调控、市场取向的大原则下,一要抓紧完善资源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产权、资源产品的有序流动,特别是要着重培育资源基础市场和资源期货市场,通过资源产权一级市场来促成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通过资源期货市场和长期订货合同来实现资源合理定价和稳定的供求衔接。目前,从国际范围来看,集套期保值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于一身的期货市场已经在商品定价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另外,像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多是通过跨国公司等世界供需寡头,通过自由磋商以长期订货合同的形式确定的。二要积极培育资源产权评估机构、专业经纪公司等市场中介组织,并抓紧建立规范的市场交易制度,以促进资源市场交易效率和交易深度的提高;同时引入竞争,破除垄断,并加快资源改革,以塑造有活力的微观市场竞争主体及资源产业组织结构。

  二、推进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

  1.资源的耗竭性与生态环境价值。资源具有耗竭性。不仅石油、煤炭、各种矿藏等不可再生资源会耗竭,森林和淡水等可再生资源在一定时期内过度利用或不合理开发一样会耗竭。资源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资源本身就是生态环境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具有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审美价值、科学价值等社会价值,但一旦被开发,这些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就被破坏了。

  2.资源价值构成:人工开发成本。代际补偿成本与外部补偿成本。应该超越社会经济关系视野来看资源价值及其构成问题。耗竭性特点决定了资源要求有体现代际公平的代际补偿,在资源耗竭速度过快的情况下甚至要有“代内补偿”;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代价,则要求有足够的外部补偿,以用于环境治理和生态功能恢复。

  3.资源与环境约束日趋严重的根源在于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缺失。从资源价值构成来看,无论是代际补偿,还是外部补偿,都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实现的。换言之,如没有配套改革,资源价格在构成上就不会完备,资源价格反映的只是人工开发成本,而不能反映资源的代际补偿成本和外部补偿成本。这基本上是长期以来我国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资源财税制度不合理和环保制度不健全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远未充分体现在资源价格中,从而资源勘探投入成本、接替性再生资源开发成本以及生态环境损失不能从资源性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得到合理补偿。

  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的缺失,是导致我国资源与环境约束日趋严重的根本症结,且集中地反映在我国资源城市过快的走向“矿竭城衰”和可持续发展压力日趋突出上。像辽宁阜新等一批资源城市自建国前后开发建城,然后不足三、五十年就资源枯竭,这与西方资源城市从兴到衰经历了一二百年形成了强烈反差。

  4.重构资源税费制度,以建立开发补偿机制和形成资源计价完全成本。资源开发补偿缺失的根源在于资源税费制度的不合理。要抓紧研究我国现有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立足于资源价格的深化改革和资源补偿机制的合理构建,通盘考虑,重构我国资源税费制度,理顺资源的收益分配关系,使之与资源开发相关的各利益主体特别是资源城市能获得合理补偿。

  三、统筹兼顾资源与的可持续

  1.我国资源价格扭曲的“内症”与“外症”。从一般均衡视角看,应从价格体系或者说比价关系的不合理来分析所谓的资源价格不合理。一是从国内看,资源、能源、劳动力等上游产品价格与制成品等下游价格相比过低,资源开发的价值增值不合理地向产业链下游集中。二是从国际范围看,不仅在总体上我国资源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且结构性地看,存在着国内与国际资源比价关系的严重不对称。比如,国际通用的按热值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比价关系,大致为1:1.5:1.35,而我国实际大致为1:4:3,与其他能源价格相比,煤价偏低。另外,国际上天然气与原油按热值计算比价平均为1.05:1,而我国约为0.4:1,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的石油价格相比,突出偏低。简言之,我国资源价格既存在内部扭曲,也存在着外部扭曲。内部扭曲使资源深加工无须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就可以稳获利润甚至是暴利;外部扭曲使得很多国内资源企业不顾国内严峻的资源供求形势和中央的宏观调控意图,或明或暗的出口资源套取国内外市场价差。

  2.当前阶段改革主要应立足于矫正和消除资源的内部价格扭曲。短期内,资源价格改革应立足于解决内部扭曲,我国资源价格与比价关系向国际市场价格和比价关系全面靠拢的经济社会条件近期内还不具备:一方面,受科技水平、劳动力素质和整体阶段限制,我国现有经济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对能源资源需求更大;另一方面,我国能源的资源赋存以煤炭为主。因而能源供给结构的选择,也不能简单地与发达国家进行比较。从长期看,应拉平资源外部价差和比价关系,但这绝非资源价格改革这一局部改革所能担当的,它至少需要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在国际上的巨幅提升来做支撑。总之,我国现阶段的资源价格政策,要统筹兼顾资源与经济的可持续,切忌为强调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就不顾我国经济竞争力仍需深化提高的现实而将资源价格全面地向国际市场看齐。这只会在资源与经济可持续问题上顾此失彼。

  四、战略性配套改革

  1.完善社会保障并推动大资源观下的分配制度改革,提升社会承受能力。资源部门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部门,其价格变动涉及到经济全局和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因而必须循序渐进,注意社会承受能力。首先,资源价格改革应有大资源观,在对水、矿产、土地、森林进行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应着手推进包括工资制度在内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跳出“低收入水平的工业化陷阱”,使资源价格改革与居民收入增长、生活改善相联系。其次,应注意不能让弱势群体为增量改革成本买单,应通过有针对性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福利机制和加大财政补偿力度等措施,消除或弱化改革给社会弱势人群带来的不利影响。

  2.积极推行资源产权改革和资产化管理,防止政府失灵和租值耗散。市场化改革要有效率,必须要有一个责权明晰的产权制度。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在现实中,许多资源产权是含混不清的: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长期代表国家占有资源,并有事实上的处置权和相当程度的收益权。特别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以GDP和财政收入为核心指标的政绩,争相以廉价资源和无价环境吸引投资者,加剧了资源价格扭曲。在这种情况下推动改革带来的资源价格上涨,主要反映的也不是真正的资源价值和相应的社会补偿,而是在产权不清条件下形成的“租值耗散”。因而,结合推进资源所有权代理市场化、资源使用权市场化等“公”权市场化改革和建立资源资产基础管理体系、监督体系、营运体系等资产化管理框架,使责权利更加清晰,有效消除目前矿业权初始界定中过度国有化和行政化而造成的“政府失灵”问题,就能自觉地排斥对资源开发及应用的短期行为,确保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享有的权益。

  3.构建合理,有效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实现价格管理重心的上移。我国资源价格体制亟待创新,消除以商品价格为管理对象的传统价格管理体制的羁绊。在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下,一般商品价格的监管将不应再成为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监控的重点,价格管理的重心应转移到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和公共服务品价格上来。对资源价格改革来说,就是要通过资源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资源价格管理权限的划分,构建合理、有效的资源价格管理体制,以将环境治理价格、资源耗竭价格、生态功能恢复价格等纳入价格管理范围,并研究科学的定价依据,确定规范的定价方法。

  4.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实现我国经济的“竞争力突变”。在价格传导机制作用下,资源等上游产品的价格上涨,势必会给下游企业和产业带来成本和价格上升的压力。短期内,要在注意企业和产业的承受能力的同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大力推行节能措施,使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尽可能多地消化在中间环节。长期看,要推动企业和产业逐步摆脱对低价资源和资源红利的依赖,逐步走上靠研发创新、管理创新、塑造品牌强势和统制国际范围内的产业链以构筑自身竞争优势的良性发展之路,从而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的“竞争力突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