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中被迫违约风险及防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谭中明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按照银行能否控制个人房贷被迫违约风险的发生,本文将被迫违约风险分为可控与不可控两种,并分析了两种被迫违约风险的发生原因,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防范
  
  住房信贷的被迫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因为财力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而形成的一种违约风险。这种违约风险,如果借款人的财务问题是短期的,则会表现为暂时的逾期违约,借款人财务问题一旦解决,就不存在此风险;如果是长期的,就会表现为一种终止偿付型违约风险。暂时的逾期违约对银行影响不大,而终止偿付型违约会导致银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损失。住房信贷中被迫违约风险指的是后者,即一种因借款者个人财力原因产生的终止型违约风险。按照银行能否对这一风险的产生加以控制,可以将它分为两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和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两种被迫违约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对应的防范对策也就不同。
  
  被迫违约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可控被迫违约风险,是指银行通过自身的管理可以防止借款人的被迫违约行为的发生,避免银行日后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损失的一种风险。这种风险尽管最终产生也是因借款者财力原因,但它和银行的管理息息相关,银行贷前、贷中以及贷后管理不善都会为借款人日后被迫违约行为的发生埋下隐患。从银行管理的角度,可以将可控被迫违约行为的产生原因归结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借款人在借款前就存在被迫违约的迹象,但银行的制度、流程设计等有问题,对潜在被迫违约借款人缺乏识别的能力,如贷前设置的调查和评估方法未能将潜在被迫违约借款人识别出来;二是银行的制度和流程设计能很好的管理风险,但在贷款过程中有关当事人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存在道德风险,牟取个人私利,致使不满足借款条件的人借到款项,增大了银行风险敞口。
  (二)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是指银行无法通过完善自身的管理来防止借款者被迫违约行为的产生,或者说它的发生和银行的管理无关。借款人在目前的情形下完全符合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要求,但由于住房贷款期限很长,借款人会遇上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其未来收入和支出,最终无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这种风险的发生主要和借款人的未来收支有关。借款人未来收入下降,或者未来支出增加,导致借款人还贷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最终产生违约行为。尤其在我国当前转轨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职工工作频繁变动、经营状况不断改变,个人投资投机失利等,都会影响借款人收入的稳定,影响还款计划的顺利执行。另外,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都会使人们的将来支出加大,再加上个人不可预期的家庭破裂、健康状况下降以及意外事故致残等都会使个人支出增加。
  
  防范被迫违约风险的对策
  
  (一)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1.银行应该有针对性地做好程序、制度设计工作。首先,银行应建立的个人信贷评估标准和评估制度。银行可以根据以往违约的现象,对其进行分析,得出被迫违约与个人的哪些因素相关。在此基础上精选评估项目,确定评估标准,得出可以贷款的评估分值。银行也可以借鉴个人信贷评估好的国内银行或国外银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拟定自己的信贷评估标准和评估制度。其次,银行应建立一套完备的住房信贷管理制度,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及贷后检查制度。贷前调查什么,贷时审查什么,贷后检查什么,各有谁负责等都要在制度中定下来。再次,银行还要建立好个人信贷相关信息收集制度。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个人真实收入以及个人以往信用情况不为银行知悉,银行面临着可能失真的信用评估资料,得出的评估结果毫无鉴别潜在被迫违约风险借款人。银行搞好信息收集,更有利于信用评估。

  2.银行应该实行借出者补偿政策。实施借出者补偿政策,贷款管理者不仅发放贷款,还负担起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监督。这有效地防范了银行职工的道德风险,使他们发放贷款时更加小心。借出者补偿政策根据借出者的表现发放奖金,包括发放新贷款情况、所发贷款是否有较低的损失、为当前各户服务的情况,以及对如运营资金管理这种其他银行产品的销售情况。通过借出者补偿政策可以激发银行员工更好地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工作中自觉防范违约风险。仿照借出者补偿政策,可在银行各个岗位建立类似的激励约束制度。如岗位负责制使各岗位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奖惩结合,有效地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以防范道德风险。对于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可以以该行的业绩与其奖励挂钩,负责住房信贷部的高管人员还可以将其奖励与违约情况挂钩。配合借出者补偿政策,还要利用好风险管理委员会,让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住房信贷业务全过程进行监控。
  (二)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
  防范房贷中不可控被迫违约风险,银行的做法可以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监控,发现可能导致借款人收入下降或支出增加的事件后,要求借款人加快还款或尽快促成借款人提前还款。这会挽回部分损失,但在现实中无法实施,银行根本没有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来监控那么多分散的个人借款者。除此,银行防范此类风险就依靠它的风险转嫁体系或建立风险拨备制度。
  在银行的风险转嫁体系中,转移的对象通常包括客户、担保人、保险公司三类。银行在控制单笔贷款时,可采取抵押、质押贷款的方式,将贷款风险转嫁给借款人即客户;银行可通过保证方式发放贷款,将风险转嫁给担保人;银行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将贷款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我国的风险转嫁体系不完善。由于缺乏发达的住房二级市场,一旦个人借款者发生被迫违约,银行很难快速足额将抵押住房出售出去。另外,在我国,银行处置违约贷款抵押住房还承受风险,如我国2004年11月新的司法解释,使银行处置抵押住房时面临抵押物处置风险、客户道德风险。利用担保方式转嫁风险,我国银行面临着担保人偿还能力风险。我国住房信贷家信用担保缺位,担保人主要是法人和人,法人、自然人在其经营或生活中存在众多影响其还款能力的因素,给银行房贷带来风险。采用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化解风险,同样由于国家担保人的缺位,致使房贷业务潜在风险很大,保险公司观望的多,行动的少。即使与银行合作,保险公司也会提高保费率和在保险条款上增加除外责任,致使两者合作困难重重,银行达到转嫁风险的效果不大。只有国家搞好外围制度环境建设和实行国家担保人的转变,银行的转嫁体系才能更好的运转起来。尽管当前我国银行风险转嫁体系作为不大,但构建风险转嫁体系不失为银行防范住房信贷被迫违约风险的对策之一。
  在银行风险转嫁体系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形下,银行防范被迫违约风险的最好做法就是建立风险拨备制度。风险拨备,是指商业银行为抵御资产风险而提取的用于补偿资产未来可能发生损失的准备金, 主要用以防范银行未来经营风险和补充银行资本。实行风险拨备制度是银行防范风险的最可行做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它受银行自身控制并不受外界影响,在风险转嫁体系作为小的情况下,这种方法值得商业银行大力提倡。
  
  :
  1.马赞军.在信用过程中防范消费信贷的违约风险[J].统计与咨询,2006(2)
  2.白文宇.浅谈个人住房信贷风险转嫁体系的构建[J].北京,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