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带动农村的“自然性”与“强制性”测度
城市与的关系,是我国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如何处理和协调两者的关系,涉及到我国社会最基本的战略选择。新成立以来,我国城市与农村发展的关系有着自身的演化逻辑:一是改革开放前的农业支援。新中国建立以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工业化的初期积累主要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了最大限度地支援工业快速发展,国家通过统购统销、户籍制、公社组织体制和工农产品“剪刀差”等措施,从农业、农村吸取大量产品和劳动力资源。据统计,1957~1977年,国家从农村吸取资源达6000多亿元。我国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基本上是依靠从农村吸取资源而建立起来的,这就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据统计,1957~1977年,农民收入每年增长不到1元钱。到1978年,农民年入均收入只有60多元,还有近1/3的农民未实现温饱。当时的农业支援工业,不是因为农业剩余而产生的,而是在政权力量作用下的农业贡赋.属于超经济强制。农业支持工业在城市的集中发展,逐渐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二是改革开放后的农村服务城市。197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第二次工业化及相伴随的大规模城市化。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和农民贡献出了大量的土地、劳动和资本。有资料显示,仅仅依靠政府征地,农民的土地贡献高达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约有2亿农民工进入城市和:同时,累计有2万多亿元农村资金通过渠道流向了城市。由于生产要素大量从农业、农村流向城市和工业,使城乡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2.20:1扩大到2006年的3.51: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三是当前的城市带动农村发展阶段。基于不断扩大的城乡发展差距,2004年党中央提出了发展观,强调必须统筹城乡发展。2006年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7年提出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地区。这表明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已成为当前国家处理城乡关系的重要战略。从现实来看,我国已经具备了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展的新阶段。其理由是:2006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2200美元,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业;国家财政收入能力显著增强,过去28年里,人均财政收入增加了24倍。农业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28.2%大幅度下降到2006年的11.7%,城镇人口比重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6年的43.9%,非农业就业超过50%。这表明我国已具备了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总体上看,我国现阶段的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农业过渡阶段,城市正处于从传统工业社会向现代市场文明转型的快速发展阶段。协调城乡关系,不仅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致富农民、发展农村的必然选择,而且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发展与社会进步、优化城乡人民生活条件的必然选择。
一、综述
基于城乡关系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日益凸显.城乡关系逐步成为国内外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马克思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城市的扩张所引起的城乡对立和矛盾的现实,提出了丰富、系统的城乡统筹发展思想,认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因是城乡对立的现状与农业的基础地位;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融合;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是城市带动农村、工业促进农业(石玉顶,2005)。刘易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提出了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应该说这是西方经济学最早开始探讨经济发展中的城乡关系、工农业关系的理论,其中包含了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思想。自经典的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提出后,循着这一思路经济文献中又出现了若干模型。[61718191上述理论基本都认为,城市和工业部门是经济进步的主导力量,农业、农村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城市和工业部门,依赖于城市和工业发展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随着我国城乡发展差距的不断扩大.国内对于城乡关系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后也逐渐增多。较早的研究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城乡观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城市带动农村的方式和城乡互动发展模式,这些模式大致包括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和化模式。
城市带动农村的思想虽然在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文献中有所蕴含。但已有文献主要从城乡互动发展角度研究了城乡协调发展路径,而并没有集中深入讨论城市带动农村的机制与路径选择。在目前我国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战略背景下,研究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机制和实现路径,已成为当前急需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在推进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工作中提供一整套理论分析与政策框架。
二、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机制
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成效,既取决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又取决于农村对城市带动的承接能力,更取决于城市带动农村的机制是否畅通。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机制是城市带动农村的渠道、方式及其作用关系的总和,表明了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从理论与现实来看,城市主要通过四个机制来实现对农村的带动。
(一)就业带动机制
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从根本上要依靠收入增长,而收入来源于就业。在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条件下,依靠农业自身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出现“农产品增产、农民收入反而下降”的逆行趋势。根据农业部的测算,如果按照人均可耕土地0.85公顷,我国耕地可承载的农业劳动力为1.96亿人,而在现有的近4亿农业劳动力中,即是说还有1.5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非农部门就业。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农业部门同样存在着刘易斯(1954)所揭示的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现象。无限供给的富余劳动力在有限的土地上的强制性投入,不仅阻碍着农业中的技术进步(洪银兴,2007),而且也阻碍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中国农业农村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国目前的比较优势所在。因此,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转移富余劳动力。顺利实现富余劳动力从传统农业部门向现代工业部门、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是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核心机制。城市可通过第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将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吸纳到城市就业,实现农民的非农收入增长,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二)产业带动机制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石。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关键取决于城市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水平。城市带动农村可通过城市产业带动来实现。一方面。在城市做大、做强涉农产业,既可以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生产资料。促进农业、农村的资本积累,又可以为农产品在城市销售提供可靠的销路,有效规避农业的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另一方面,一部分城市产业逐渐向农村进行梯度转移,将城市部分涉农产业逐渐布局到乡镇和农村,既可促进农村城镇化,又能加快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产业升级,、由此推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总体来看,城市对农村的产业带动会产生就业效应、市场效应、经济增长效应,即城市成长起来的产业不仅可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而且可以为农产品提供广阔的市场销路,还可以转移一部分城市产业到农村,通过促进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
(三)要素带动机制
要实现农业和农村发展,要素投入尤其是先进生产要素投入是关键。世界经济发展表明。生产要素越多,越先进,生产能力就越强。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之所以相对落后,就在于只有土地和文化素质较低的劳动力(有文化、有能力、强壮的劳动力大量流向城市)这两个简单的生产要素。改变农业农村的落后状态最为重要的是获得改造农业和农村的生产要素。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进生产要素。诸如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等从何而来?当然只能来自城市。现代城市是先进生产要素的集聚地。如果城市的先进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能够实现部分向农业和农村输送,并在农业和农村领域扎根创业,就能够从根本上增强农村发展的能力,提升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质量。因此,在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中,要素带动机制是最核心的机制。但是,实践证明,阻碍先进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和农村的根本原因在于投入农业、农村的资本报酬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所以。只有在农业、农村预期收入提高时,农业、农村才有能力吸引城市要素进入。
(四)信息带动机制
当今我国农村已融入到全球化、现代化的开放体系中,但农民组织方式仍然是以小农户为基础,农村形成了社会化小农经济。阻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农村领域广泛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致使农产品信息交易成本过高。农业和农村要发展,需要及时解决农业、农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农业和农村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市场信息。城市是现代信息产生的源泉和集散地。城市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传媒渠道,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各类技术信息、市场信息,改变干百年来农村封闭社会的格局,从而提升农村信息化、农产品商品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
三、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路径
路径依赖是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最为根本性的问题,它主要回答城市带动农村到底选择什么途径。到底依靠什么力量来推动。从理论上讲。城市带动农村发展,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一是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下的“带动”路径;二是政府机制作用发挥下的“强制性带动”路径。
(一)“自然带动”路径
由市场机制主导下的城市对农村的带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内生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城市企业自身的发展,自发地吸引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城市就业,或者通过农业和农村的自身发展,自发地吸引着城市先进要素的流入,从而改变农业、农村生产函数,促进农业、农村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右移,这就是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过程。城市带动农村的“自然带动”路径功能的发挥所依赖的主体是城市企业和农民(尤其是城市企业)。在这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城市要素向农村的流动都是一个基于城市企业和农民双重自主选择的市场机制调节的结果,是市场内生的带动机制。城市企业的扩张和成长需要吸收农村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以此也可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形成城市对农村的“收入带动效应”。在利润最大化驱使下.当企业在城市遭遇过度竞争、或投资回报率下降时。他们就会到农村寻求新的市场空间和新的投资机会,将资本、技术和人力资源带到农业和农村,以此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形成城市对农村的“要素带动和产业带动效应”。
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路径,必然是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除了城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吸引外。城市企业要将先进生产要素转移到农业、农村投资。就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农业和农村领域要有比较优势。有社会平均利润率可获取,或在农业和农村领域投资有较高的预期回报率(至少是正的大干贷款利率的资本收益率);二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较充足,农业和农村投资环境较好。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例如中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技术水平落后,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因而在这些地方,城市较难实现通过要素和产业转移自动带动农村发展,农村也不会自动实现城市化.城乡也不会自动走向融合,在这些地方,即使有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也主要是体现在城市企业对农村的就业和收入带动,而要素与产业转移的“自然带动”过程必然十分薄弱。只有在东部农村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要素与产业转移的“自然带动”体现出强劲的生命力。由于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路径主要是基于效率和效益目标,这就必然在城市要素向农村流动转移中体现着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换句话说,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是一个城乡资源重新进行优化配置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在农业、农村地区能够保证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时.才表现得十分活跃。所以,现实的经济发展中,如果要依赖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路径,就必须为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获取较高投资回报率的经济基础与制度保障。
(二)“强制性带动”路径
在欠发达的地区,政府在城市带动农村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这些地区投资报酬率较低,除了城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带动外,依靠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城市要素与产业转移“带动”十分薄弱。而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一个涉及经济效益目标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涉及公平与和谐发展为内容的社会目标的过程,因而使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具有准公共属性。这表明,市场机制在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中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它会存在失灵.需要政府机制发挥补充性甚至是主导性作用。在这里,将政府主体的引入所引起的城市带动农村的过程称之为“强制性带动”。因为在市场失灵的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城市要带动农村发展,就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强制性力量。
政府主体在推进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中,主要是通过自己掌握的调控权和财政等资源,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政府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的战略性转型激励农村新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引导城市产业向农业、农村渗透和转移,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政府在城市集中部分税收,通过财政预算机制的调整,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转移和配置到农业、农村领域,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物质技术和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农村投资环境,降低农业、农村投资成本,从而激励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到农业和农村领域发展,推进城市“自然带动”农村的进程;政府也可通过金融政策的调整,引导城乡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给予更多的信贷支持,缓解农业、农村资金紧张的矛盾。此外,政府还可以为城市带动农村提供必要的、制度环境和体制保障。以降低城市带动农村中的交易成本。
相比市场机制,政府主导城市对农村的“强制带动”之所以能够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是因为政府可以利用其特有的权力和调控权,并通过适当的财政、金融等制度安排,将城市的要素资源引导到农村发展,或者将农村剩余要素资源引导到城市发展。但政府要发挥调节作用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一是政府要有调控能力,政府的调控能力不仅取决于其掌握的政治权力,更取决于其掌控的财政金融资源实力,政府财政实力越雄厚,金融调控能力越强。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对城市带动农村的推进能力就越强。二是政府的主导不能牺牲市场机制对城市带动农村的内生推动作用为代价。而应成为弥补市场机制缺陷的重要推进路径。换言之,政府主导城市带动农村发展,必须讲究效率与公平目标兼顾的原则,必须尊重客观经济。保护好市场机制在推进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城市对农村的“自然带动”路径的通畅。
四、我国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依赖与对策建议
在分析不同地区城市带动农村发展路径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依赖
在我国各地区,要素资源禀赋差异导致各地城市和农村发展水平不同,由此表现的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农村对城市带动的承接能力也各有差异。在东部发达地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和农村的承接能力都比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强,因此,在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应以“自然带动”为主,“强制性带动”为辅.政府应努力为“自然带动”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则应以“强制性带动”为主,“自然带动”为辅,政府应当切实保护好市场机制主导下的“自然带动”的积极性,绝不能抹杀市场机制的“自然带动”。因此,总体来看,无论在发达地区还是在欠发达地区,我国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依赖都是市场机制主导下的“自然带动”与政府主体主导下的“强制性带动”的有机结合.即“混合带动路径”。政府首先要创造条件促进和保护城市对农村的市场内生带动机制发挥作用。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自然、有序地转移,以及城市和其他经济主体向农业和农村转移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在此基础上,努力发挥政府主体在城市带动农村中的“强制性”主导作用,以弥补单一的市场“自然带动”路径所带来的缺陷。
在“强制性带动”中,尽管各级政府都可发挥不同的作用,但“强制性带动”实施的中心需要转移到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导向性制度安排,吸收城市的先进要素流向农村和农业: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财政途径集中城市带动农村的资金(如各种支农基金),有规划地进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和重点建设农业集聚区,集中财力进行农村环境和生态建设等。地方政府实施下的城市对农村的“强制性带动”。不仅仅是向农业、农村提供生产要素,更为重要的是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作为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主体,其主要途径是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和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其目标是使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公平享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此为基础,促进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和企业资本向农业和农村转移,实现农村和城市共同发展。
(二)综合配套对策建议
在明确我国城市带动农村的路径依赖是“自然带动”和“强制性带动”有机结合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然带动”与“强制性带动”的互补和有机耦合.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消除各种城乡市场分割的屏障.使农村和城市处于同一竞争地位
鉴于目前城市和农村在市场化程度上的严重差距,当前要着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使之尽快赶上城市市场化发展水平。同时,针对各类要素市场基本集中在城市的现实,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要素市场,创造包括农村市场主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消除人才、资金、技术、信息和生产资料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完善城市带动农村的体制和机制。
2.对城乡区域进行一体化的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强化城市一城镇一农村的产业链联系
城市带动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科学规划要先行,需要将城乡建设、农村城镇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产业主体布局与培育、农村环境和设施建设纳入城乡统一建设规划,以推进城市要素向城镇和农村的外溢。同时,应根据城市、城镇和农村的不同特质和比较优势,在三个区域布局和培育不同的产业集群,并形成三个区域的产业链接,建设城乡有机联系的集中区和农业集中区,鼓励城市涉农企业将加工环节延伸到城镇和农村,促进了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
3.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公共财政覆盖到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促进城乡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和产业向农村的转移提供基础条件
首先,政府应在公共财政投入上彻底消除对农村的歧视性政策,实现城乡公共财政的统筹统支。其次.加快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与建设步伐.缩小与城市的公共产品供给差距。农村公共产品主要包括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道路桥梁、交通网络、通讯、电力、能源、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政府应建立农村公共产品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利用公共财政解决农村人畜饮水、用煤气(沼气)、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加强农村电网、路网和通讯网络改造,促进农村信息化;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全面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学质量和师资待遇,将高质量的教育、文化医疗设施办到农村城镇。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促进农民平等地享有市民的权利。
4.取消各类对农村的歧视性制度。实施财政金融诱导政策,鼓励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和农村流动
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和农村落后面貌的基本途径是引入生产要素特别是先进要素(洪银兴,2007)。根据舒尔茨的分析,传统农业转变为农业需要三个方面的投入:一是物质资本:二是人力资本;三是高产作物。因此,改造农业和农村关键要解决好这些要素足够投入农业和农村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清除针对农民的包括就业、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在内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为城市生产要素无障碍地到农村投资创业、经营农业和居住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为确保在农业、农村地区投资能够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财政金融政策应当通过财政信贷支持加强农业投入,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业、农村自身发展能力和对城市辐射的承接能力。还可通过减免税收、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手段诱导和激励城市优秀人力、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先进生产要素到农业、农村投资,以降低纯市场机制主导下的成本和风险,促进城市对农村的内生带动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