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城市化水平关系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符想花 时间:2010-06-25

  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的研究很多,大多主要集中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特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产生的原因、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或建议等方面。而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其相关变量城市化水平关系的研究却很少,本文就此问题作出分析。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相关概念
  
  城镇家庭总收入是家庭成员得到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不包括出售财物收入和借贷收入。城镇家庭可支配收入是家庭成员得到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收入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城镇家庭可支配收入与期城镇平均人口数之比。
  家庭总收入是调查期内农村住户和住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农村家庭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扣除的费用项目有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农村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差别,这种差别可以从绝对数上反映,也可以从相对数上反映,用相对数表示可以直观的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别扩大或缩小的情况,本文采用相对数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其计算公式为
   
  
  城市化水平的测算
  
  根据第六届世界大城市首脑会议的提法,城市化是指人口由乡村向城市的地理位置转移和职业的转变过程。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需要完成整个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其中理解化是理解城市化问题的关键。工业化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指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是推进现代工业在国民中占主要地位的过程。工业化的内容,现在已远远超出了“工业”部门,它不仅包括工业本身,还包括第二产业的其它部分以及整个第三产业,即通常所说的非农产业。工业化程度可以用社会劳动在不同产业间的分配比例进行测算。城市化是由工业化引起的,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城市化水平的本质就是由于工业化所导致的社会劳动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分配比例,而在现实中,这一比例表现为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分布状况。其计算公式是
   
  
  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城市化水平的关系
  
  (一)根据时间序列分析
  为了更清楚地反映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城市化水平的关系,根据表1画出两变量之间的相关图(见图1)。
  从图1可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比也在不断的提高,也就是说这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并且是高度的显著性(显著性水平为0.01)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88。
  我国政府长期致力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但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反而出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形。出现这种背离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化的必然结果。在工业化进而城市化的进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会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当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逐步减少,直至基本平衡,这符合西蒙•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理论,且已被日本、美国等高度工业化、城市化的国家所证明。
   

  日本从明治维新至20世纪60年代,处于化的前期和前期向中期过渡阶段,其工农收入比一直维持在1.3-3.1之间,直到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工农收入差距才开始缩小,1980年工农收入比为1:1.15,农民收入超过非农家庭收入,这个过程持续了差不多10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如此变化的根源在于城乡二元结构。
  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农业的产业地位有相对下降趋势,若农业产值比重下降速度超过其就业比重下降速度,势必造成由劳动生产率决定的工资水平,必然是农业部门劳动力收入水平低于城市部门劳动力的收入水平,最终形成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假若各个时期均是如此,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呈扩大趋势。若农业产值比重下降速度低于其就业比重下降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会缩小。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存在不可避免,并且在进一步扩大。1979年到2004年,我国第一产业产值比重逐年下降,年均下降速度为2.3%,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也在下降,年均下降速度为1.6%。尤其是1997—2003年每年第一产业产值比重下降的速度都比就业比重下降的速度快,导致这几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4年第一产业产值比重有所提高,就业人数所占比重大幅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减少。
   
  2.政府行为的影响。在城市化进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还受政府行为的影响。通过政府行为平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几乎是多数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共同选择。如1933年美国政府出台《农业调整法》,通过价格支持形式,开始全力对农民收入进行干预,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从当时的大约2.5变为当前的1。1961年日本政府也出台《农业基本法》,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缩小工农收入差距。我国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现今,农业税已经取消,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的可能性明显存在。
  
  (二)根据横截面资料分析
  为了清楚的反映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城市化水平的关系,可根据表2画出两变量之间的相关图(见图2)。
  从图2可知,城乡居民收入比与城市化水平存在着负的相关关系,并且是显著性(显著性水平为0.01)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65。这和根据时间数据分析的结论明显不同。其实这正说明了工业化进而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会逐步缩小。将城乡居民收入比按地区分为三组,依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第一组依次是江苏、天津、上海、辽宁、浙江、黑龙江、河北、北京、吉林、山东、江西、福建、海南、湖北;第二组依次是安徽、河南、湖南、山西、四川、宁夏、内蒙古,广东、新疆;第三组有重庆、青海、广西 、甘肃、陕西、贵州、云南,西藏。从结果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东部地区明显低于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又明显低于西部地区。我国东部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其工业化、城市化已达到相当的高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低;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程度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广东省较为特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但城市化水平却很高,这与广东省各地市经济不均衡有相当大的关系。
  可见,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必须做到:一是继续推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使工业化程度、城市化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二是积极发展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我国

政府所采取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思想正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行动体现。三是依照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精神,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
  1.陈相成,云伟红.河南省城市化水平与城市化滞后程度测算研究[J].2001年河南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01
  2.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5[R].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