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经济史研究述评·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来源:岁月联盟
时间:2010-06-25
农业 水利
本年度农业方面的相对比较多,且在材料和观点方面均有所突破。李卿《〈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性质与内容分析》(经济史研究1)通过简牍所载主要经济内容的分析,认为该文书的性质是年度户别税钞总计,而不是租佃契约文书;并探讨了文书中的“丘”与乡里基层政权组织的关系,其可能是乡里之下用以标示地名的小村、居民点。文章对官田出租类别中的“二年常限田”与“余力(火种)田”、“旱田”与“熟田”的实际含义进行考证;并指明三国孙吴时期官田的地租形态是“按亩计征”的实物定额租。蒋福亚《〈嘉禾吏民田家莂〉中的诸吏》(文史哲1)的基本观点是:在三国之吴国,吏是封建政府控制,身份地位低下,较为特殊的一个阶层。他们耕种“限田”,缴纳“限米”,又佃种零星国有土地——“二年常限”田等,缴纳“税米”或“租米”。诸吏身份地位低下,并在律令中有所体现。目前所见到的走马楼若干简牍,特别是《田家莂》中州吏在嘉禾四年、嘉禾五年间“二年常限”田中定收田亩租额的变化,恰恰向人们展示了诸吏特别是州吏身份地位低落的一个重要环节。孙继民 《走马楼<嘉禾吏民田家莂>所见孙吴的亩制》(中国农史2)指出,孙荣强《孙吴〈嘉禾吏民田家莂〉中的几个问题》注意到了孙吴的亩制问题,指出汉代有大小亩制 ( 1 0 0步为小亩 ,2 4 0步为大亩 ) ,鉴于目前公布的吴简出现有“一亩一百卅步”、“一亩一百五十步”、“八亩二百卅步”等,推测吴初长沙一带实行的是大亩。实际上,根据吴简资料本身,可以进一步推定孙吴的亩制就是 2 4 0步为亩。另外还有蒋福亚《有关〈嘉禾吏民田家莂〉性质的补充意见》(南京晓庄学院学报1)、黎石生《从长沙走马楼简牍看三国时期孙吴的户籍检核制度》(湖南档案2)等,也值得注意。
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不但是中国农业史上的重要问题,而且关系到对唐宋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评价。李根蟠《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研究5)长文批评了中外一些学者在稻麦复种制研究中对唐代估计过高、对宋代估计过低的倾向,对主张长江流域稻麦复种制形成和推广于唐代的各种论据逐一进行了辨析,认为宋代(主要是南宋)稻麦复种制才有较大的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广泛性的、比较稳定的耕种制度,而江南平原在这一发展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文章还深入讨论了宋代稻麦复种中与冬麦搭配的主要是晚稻还是早稻,唐宋稻作品种主要是晚稻还是早稻的问题,从而解开了导致对宋代稻麦复种估计偏低的认识上的原因。张剑光指出了《唐五代江南麻布纺织的地理分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唐代前期,江南地区麻布生产面广量大 ,各州都有麻布纺织 ,但质量不是很高。中唐以后,江南麻布生产保持传统,继续发展。其中常、苏、湖、宣四州代表了江南麻布生产的最高水平,在国内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歙、处、衢、婺等州是次发达区 ,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润、越、杭三州唐前期已能生产高质量的麻布 ,但中唐以后 ,由于丝绸业的发展 ,对麻布生产带来了冲击 ,发展水平一般。江南麻布生产的发展呈现出较为严重的不平衡。
陈志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其开凿的过程,发表了《对隋炀帝开运河的再评价》文章(福建商业高等专校学报3)。许正文《论曲江池的兴衰》(唐都学刊3)认为,曲江池位于唐长安城东南部 ,在这里巧用自然地势布设风景区的设施 ,开始于秦代。隋代以前池中的水源主要依靠池内西侧的汉武泉 ,唐代时池中之水的来源又增加了一条从大峪口引?水入池的黄渠。秦汉时这里已为名胜游览区 ,唐代时达到鼎盛 ,宋时因长安废不为都 ,黄渠断流 ,泉眼堵塞 ,池水逐渐干涸。
生产关系
侯旭东〈北朝“三长制”四题〉(中国史研究4)从四个方面对北朝三长制进行了探索。首先,进一步证实三长制确立于太和十年(486年);其次,根据〈魏书·地形志〉记载的太和十年至十四年郡县设置变动,考订出初立三长时朝廷搜括民户所得达60万,并揭示当时地方官员在这一方面的具体贡献。复次,证明三长制下,京畿地区称“三正”,外州称“三长”的制度并未得到严格的执行。最后指出当时三长的实际负担沉重,对地方豪强难有吸引力。杨际平指出,《唐令·田令》的完整复原使我们对唐田令有了完整的认识,也使许多长期有争议的重大问题得以解决。如由此可确认有唐一代《田令》未做实质性修改 ;唐律令承认私田合法存在;《唐令·田令》既包括基本原则,也包括十分细致的实施细则。《田令》对民户各种应受田对象、应受田额等的规定,都很明确具体,无需《户部式》补充,更不容《户部式》进行变通。《唐令·田令》的完整复原给今后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今后要研究的不是均田制是否实行,而是均田制如何实行,主要按《田令》哪些条款施行。为此 ,就要研究各地原先的土地占有情况 ,政府是否有足够的土地。(《唐令·田令》的完整复原与今后均田制的研究/中国史研究2)新加坡学者李志贤《杨炎及其两税法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书分杨炎的生活时代、杨炎的生平事迹、杨炎的斗争、杨炎倡行两税法的财政因素、推行两税法的财政前提与有利条件、两税法的内涵、两税法评议、两税法反对论辨析等10章,无论对唐代经济改革人物杨炎的评价,还是对两税法的研究,均大大推进了一步。处于唐宋之际的五代十国,在唐宋史研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是唐宋生产关系研究中不可或阙的重要环节。武建国《五代十国土地所有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深入探讨了唐代后期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发展变化、五代十国的土地国有制及土地配置方式、五代十国国有土地的私有化、五代十国大土地所有制发展的途径和特点等。古月考察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唐朝由盛转衰的深层次原因〉(中学历史教学4):唐玄宗统治后期中央政治腐败是唐朝由盛转衰的表层原因 ,其深层次的原因 ,则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中国封建政治结构的主要特点就是君主专制 ,专制皇权无所不及 ,一切法令都以皇帝的意志为转移。这种制度有极大优势 ,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经济的发展 ,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出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繁荣。
手 商业 货币
刘玉峰《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齐鲁书社)深入探讨了唐代的国营工商业、唐代民间工商业的政策与管理、唐代商品产销和商品流通的制度与管理、唐代的盐铁酒茶政策及其经营管理、唐代民族贸易和海外贸易的管理、唐代的货币问题、唐代工商业利润的流动转化及其社会后果等。胡正武《刘阮遇仙故事与越中传统造纸发微》(浙江师范大学学报3)等,值得一读。
瞿安全《关于南北朝商人的几个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讨论的是:南北朝大量专职中小商人涌现,说明南北朝,尤其南朝商业在局部有所发展,南北朝的商人在历史发展中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但也应该注意到此历史时期,商业的发展并非基于社会经济的充分发展。刘玉峰《论唐代市场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2)认为,唐政府不仅拥有市场的设置权和废止权,而且拥有市场的管理权。唐代市场必须设置于州县治所以上的城市中,仍是政治统治的产物,政府设立了多级行政机构具体负责各级市场管理,并遵循若干明确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虽有某些经济管理的科学意义和合理性,但总体上表现出政治权力对市场交易的严密操控,经济被行政权力所干扰,不可能真正促进商品贸易的繁荣,并推动商品经济健康发展。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的等价物》(中国史研究3)一文指出,晚唐五代敦煌贸易市场钱币匮乏,对外贸易及大宗贸易中主要用金银器皿和丝绸支付物价,同时也使用金银钱币。由于金银钱币和器皿及丝绸分割困难,不利于小宗贸易,因此从吐蕃占领敦煌到归义军时期结束 ,敦煌贸易市场一般使用实物支付物价。作为交换价格标准的等价物 ,系以麦为主 ,辅之以粟。黄纯艳《魏晋南北朝世族势力的膨胀与盐政演变》(盐业史研究2)认为,魏晋南北朝盐政的演变表现出三个显著特点,即各政权对盐政的高度重视、盐政的频繁变动,以及官营与私营的长期并存。导致这些特点的主要因素就是世族豪强势力对盐政的冲击和干预。封建政府一方面希望加强对盐业的控制,增强中央权力、抑制世族豪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向世族豪强妥协,导致盐政收放的反复波动。黄纯艳《再论唐代茶法》(思想战线2)强调:唐代税茶始于赵赞,而茶政的真正奠基肇自张滂茶法。张滂茶法是官府通过严格监管,允许茶园户与其商人直接交易实现间接垄断茶叶收购环节的榷茶制度。唐代后期茶法均继承了这一基本模式。而且对宋代的贴射法和合同场法产生了深刻影响。王晓燕、赵晓芳《唐代茶法考述》(甘肃理论学刊1),对唐代税茶的具体时间进行了考证 ,认为应当在唐德宗建中三年九月。文中还引用大量史料 ,论述了唐代税茶、榷茶的发展阶段及其走私与禁私之法。薛瑞泽《北魏的盐业经营及文化意义》(宝鸡文院学报2)指出,北魏的盐业资源是丰富的,其分布的特色是以西北内陆地区占据重要地位。其生产分为海盐和池盐两种方式,经营分国营和私营两种形式,并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不同。盐业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居民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与盐有关的政治事件、社会信仰乃至地名的由来,无不显现出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具有深远的文化学意义。陈海涛指出了《唐代入华粟特人商业活动的历史意义》(敦煌学辑刊1):中亚粟特人是唐代入华异域胡商中的一支最主要力量,通过他们的商业活动,在沟通唐代东西方之间物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还沟通了东西方之间文化的交流,同时,促进和巩固了唐王朝的统一,加速了粟特民族向东方的移民及其与汉民族的融合,对唐代社会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一方面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还有刘玉峰〈唐代盐业政策新论〉(西北师大学报4)等。
魏道明《论唐代的虚估与实估》(中国经济史研究4)以为虚、实估起源于虚、实钱,以实钱估价物品为实估,以虚钱估价物品为虚估,其中,实估是稳定的,而虚估则时常变化。虚、实估之间的差价实际上就是虚、实钱之间的差价。虚钱和虚估本为民间行为,肃宗朝得以合法化,虚估遂渗入政府的财政收支关系之中,唐后期财政收支上的混乱无序,皆由此而起。章秉纯《再析唐代私铸盛行和铜钱不足的问题》(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论述了铸币的基本特征 ,并以此为起点 ,分析了唐代私铸盛行和铜钱不足的问题。虚估和实估是理解唐中后期财政制度的关键问题。传统意见认为实估系市场的实际物价,虚估是政府制定的不切合实际的高物价。刘玉峰讨论了《唐代公廨本钱制的几个问题》(史学月刊5):公廨本钱制是唐政府实行的一种主要的官营高利贷商业,起初有着借以削弱和控制富商的目的。高宗永徽、麟德之前,公廨本钱制实行于京师诸司,置本收息以充京官俸料。之后,自京师推广到各地诸府州县,并在安史之乱后进一步得到发展,呈现出本钱来源更加多样、息利用途更加广泛、因事灵活设置、规模不断扩大的显著特点。在经营管理上,安史之乱以前,尚书省刑部之比部司及内外诸司勾官构成公廨本钱的行政管理系统。安史之乱后,比部系统的管理职能削弱,中书门下、御史台以及由宦官掌领的诸司诸使诸军纷纷染指公廨本钱,表现出多头共管、经常变动的显著特点。吴树国《论钱米并征与十国田税的变迁》(长春师范学院学报1)的主要观点如下:钱米并征是十国田税的特点 ,也是唐宋之际两税法变迁的反映。十国时期 ,钱米并征在南方政权中普遍存在 ,这是唐代两税法中户税钱额向地亩的转移 ,也是宋代夏钱秋米制度的滥觞。因此 ,十国田税对研究唐宋之际两税法税制变迁便具有了重要意义。
城市、
任重讨论了《魏晋南北朝夷蛮城市史的几个问题》(广西民族研究2):魏晋南北朝诸夷、蛮的城市有了长足的发展 ,这从根本上是由于受到了汉族城市的影响的缘故。对于诸夷来说 ,这种影响既体现在其都城上面 ,也体现在其一般城市上面。而诸蛮的城市与汉族城市并无根本差异 ,这是由于其与汉族错居杂处所决定的。诸夷的官号和诸蛮的城堡砦栅 ,显示出其城市都带有明显的军事特色。任重认为《平城的居民规模与平城时代的经济模式》(史学月刊3)是:北魏在平城时代进入了由游牧政权向封建政权过渡的历史时期。频繁的军事征服使北魏政权日益强盛 ,被不断迁徙到其京都平城的人户数量庞大 ,平城因而获得空前发展 ,居民规模达百万。畜牧与农耕并重的经济模式,成为影响平城持续繁荣的最主要因素。勾利军《唐代长安、洛阳作为都城和陪都的气候原因》(史学月刊2)从气候角度探讨唐代以长安为都城、以洛阳为陪都的缘由:唐代由于气候温暖湿润 ,降水量增大 ,水灾增多。洛阳因为经度地带性作用、降雨季节分配不均及洛阳河流的特殊情况 ,使得水灾情况比长安更严重。一是降水量大、水灾次数多;二是水势大、灾情重。尽管唐政府注意治水修堤坝 ,但中桥被冲毁、雨水断路乃至宫城被淹之事仍屡屡发生。长安虽然旱灾较洛阳严重 ,但水灾对都城的危害更直接、更严重 ,灭顶之灾的威胁使洛阳不宜作都城 ,所以建都长安。刘连香《张全义与五代洛阳城》(洛阳工学院学报2)认为,张全义居洛近40年 ,历经唐末、后梁、后唐的朝代更迭 ,却能稳坐府尹之位 ,除了他注重垦荒务农、储备军用外 ,最卓越的成就在于其对洛阳城的多次修复 ,使其由唐末的一片废墟再度成为三朝帝都两代陪都 ,具有再造洛邑之功。
高玉国认为牛车是为晋代社会各个阶层广泛接受、认可的、最普通、最便捷的交通和运输工具。文章运用比较详尽的史料 ,论述了马车的衰微和牛车广泛使用的原因、使用概况及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晋代牛车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探析/德州学院学报1)何德章《六朝建康的水陆交通——读<宋书·州郡志>札记之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辑)认为,《宋书·州郡志》列有各州到建康的水陆路程,以及各州下属郡县至州治、至京城建康的水陆路程,应是当时官方“驿道”里程的记录,大致反映了刘宋后期统治下的各州内部交通状况,以及以建康为中心的南方9交通情况。该志反映了六朝交通发展的一些特征:以水路为主的交通网及其缺陷,跨地区陆路交通的缓慢发展,六朝时代海道的利用及局限等。徐东升论述了《唐北宋河南地区交通与经济的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 :唐北宋河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绝对地位上升和相对地位下降的特点 ,即北宋河南地区的经济较唐代有所发展 ,但在全国的地位和唐代相比 ,呈现下降的趋势;唐和北宋河南地区的交通都以汴河和“御道”为最重要 ,这和河南地区相对经济地位的下降有关 ,而绝对经济地位的上升反映在交通上 ,便是北宋河南地区的交通 ,尤其是内河交通的运输能力、通航范围等比唐代扩大 ,交通布局更为合理 ,而交通布局合理又是绝对经济地位呈上升趋势的原因之一。周保明《试析唐代海路贸易兴起的原因》(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唐代海路贸易的兴起在中国对外贸易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唐代海路贸易的兴起有其五方面深刻的社会基础,唐中期以前大批外商涌入沿海、唐中期陆路受阻而航运条件却大大改进、政府的鼓励政策以及南方商品经济的发达 ,说明唐代海路贸易兴起与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张剑光《唐五代江南水上交通路线的建设》(历史教学问题2)等也值得一读。
人口
冻国栋著《人口史》第2卷《隋唐五代时期》(复旦大学出版社)以70余万字的篇幅,全面论述了这一时期人口数量的变动过程、人口分布、人口迁移、人口结构等,将隋唐五代人口史的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冻国栋《略论唐代人口的城乡结构与职业结构》(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辑)认为,出现了若干值得注意的倾向,主要是城市人口的增多和传统城市(或郡县城市)意义的日趋显明,城市中“坊市制”的崩溃和以“草市”为标志的新兴市镇的普遍,更为重要的是中唐以后“市籍”制走向终结,并出现了“坊郭户”与“乡村户”的对称,这表明中国古代城市发展以及城乡人口结构变化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在人口职业方面,统治阶层对于传统的士农工商“四民”分业的规定仍然在老调重弹,“重本抑末”的基本精神也在一以贯之,但农民虽作为一个最广大的也是一个最不稳定的阶层,却日益成为城市中雇佣人口、工商业、搬运、建筑等行业的最大的后备军。随着社会生产力的缓慢推进,所谓“四民”分业已远无法概括行业间或部门间分工的实况。宁欣《由唐入宋都城立体空间的扩展——由周景起楼引起的话题并兼论都市流动人口》(中国史研究3)指出,唐朝规定京城民居商用都不得起楼,这体现了坊市制度的严密性。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加,封闭式的坊市制度和原有的空间结构逐渐被突破。这种突破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立体空间的扩展,表现在民居和商用打破不得起楼阁的规定,尤其是商用起楼,使都城具有了更大的容纳量和吞吐量,也具有更大的弹性。文章重点讨论了唐朝长安和北宋东京在立体空间扩展过程中的变化和特点。宁欣《由唐入宋城关区的经济功能及其变迁——兼论都市流动人口》(中国经济史研究3)指出,随着唐宋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城市内外的人口流动频率加快,城市流动人口的比重增加,城市的功能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其显著特点是经济功能的增强,都市经济功能边缘化的趋势逐渐明显。文章通过分析唐长安、北宋东京、南宋临安城关区的经济功能及其变迁,探讨由唐入宋都城空间扩展的渐进性及外来流动人口对城市空间拓展的影响和作用。宁欣《由唐入宋都市人口结构及外来、流动人口数量变化浅论——从〈北里志〉和〈东京梦华录〉谈起》(中国文化研究2)认为,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由唐入宋都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人口结构改变、数量增加是显著特征之一。唐宋都城妓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而与城市社会及其变化息息相关 ,她们的存在是唐宋城市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的身份、生活方式乃至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经营对象的变化 ,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社会变化。与唐长安城相比 ,北宋东京城人口结构变化主要是从事工商业、服务业人口所占比例增加,其次是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数量大大增加 ,这些变化使宋代东京呈现出与唐长安不同的面貌 ,因商品经济而繁荣的娼妓业也发生了新变化。李靖莉论述了《唐代中原地区贱口部曲趋于绝迹的原因》(史学月刊5):从汉魏经南北朝到隋唐,部曲的含义、性质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特点。汉代的部曲,先是一种军事编制,汉末以后专指豪强地主的私人武装。到南北朝时期,部曲同时成为一种贱民的法定称呼。但关于唐代部曲的身份,史学界却颇有争议。
环境保护
刘春香《魏晋南北朝时期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许昌师专学报1)一文的基本观点是:魏晋南北朝时期 ,社会动荡不安 ,长期的战争使生产凋敝 ,州郡萧条 ,城市成为丘墟 ,同时也导致了毁林严重 ,灾害频仍等生态的破坏和空气污染等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环境问题的严重危害 ,促使人们环保意识的自觉和加强 ,并采取了对土地资源保护、水利资源开发、林木、动物保护等一系列措施 ,在主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王利华《中古华北的鹿类动物与生态环境》(中国社会3)对3—9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群种类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考察。文章指出,这一时期该地区仍分布有数量众多的梅花鹿、麝和獐,并尚有少量的麋栖息。与春秋以前的情况相比,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明显减缩,特别是麋的减少最为明显;但与晚近代相比,则仍称可观。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变化,是当地生态环境及其变迁情况的综合反映,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经济活动强度密切相关。中古华北仍广泛分布有较大鹿类种群的事实,表明当时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从整体上说仍属良好。陈英、高宏《论隋唐时期的甘肃保护性开发》(科学·经济·社会2)认为:隋唐时期是甘肃开发的一个高潮期 ,由于隋唐政府采取的关陇本位 ,使甘肃农牧业发展比例协调 ;制定了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用水制度 ,兴修水利工程 ;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 ,沙漠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丝绸之路贸易带动甘肃经济的发展;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良性发展。程遂营《唐宋开封生态环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选取开封生态环境的变迁为研究对象,从气候、水文、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城市建设与规划、城市公共环境等方面,探讨了唐宋时期开封的生态环境,其基本结论:是:唐宋开封的整体生态环境基本上处于良性循环状态,这种状态为唐宋开封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王尚义《唐代黄河土壤强烈侵蚀区人类活动的研究》(生产力研究3)指出,唐代黄河流域土壤强烈侵蚀区的土地开垦率很低 ,耕地均位于土壤侵蚀轻微的平地和河川地上 ,因此 ,人类活动不是造成土壤侵蚀加剧的原因。
区域经济 民族经济
赵向群讨论了《北魏太武帝时期的西域经济战略》(文史哲3):在实现北魏初期经济战略转移时,把目光转向所有占领地区,并着眼于行将占领地区的开发。其西部经济战略在未占领西域前以结好西域和“致奇货”为开端,而后又以占领河西重开丝绸之路毕其功,对北魏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强盛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梁华东《六朝时期皖南农业开发述略》(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认为,六朝初期才真正拉开了皖南农业开发的序幕 ,此后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其发展速度赶上并超过了黄河流域 ,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探讨这一时期的皖南农业 ,对了解本区农业发展的变化过程 ,进而对江南经济发展的认识都有一定的意义。林日举《隋朝在海南建置考略》(海南大学学报1)的结论是:《隋书·地理志》记载隋朝在海南的建置有“珠崖郡”及义伦、感恩、颜卢、毗善、昌化、吉安、延德、宁远、澄迈、武德十县。作者认为,该志所载有误 ;隋朝二世均在海南建置地方行政机构 ,其中 ,隋文帝开皇年间立崖州及义伦、临振二县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崖州为珠崖郡 ,至大业六年增至三郡十县。三郡即珠崖、儋耳、临振郡 ;十县即义伦、昌化、感恩、毗善、宁远、延德、澄迈、舍城、临川、陵水县。黎英《唐代山南道贡品述略》(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强调,唐代山南道,联系南北,沟通东西,是一个中西部结合地区,这一地区在当时有许多土特产品作为贡品上贡中央政府。对这些贡品的研究,有助于了解唐代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的状况,也为今天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提供借鉴。该文分作食品、纺织、药材、生产原料和文化娱乐及其它贡品等五类作初步探讨。耿虎《试论唐代河北道政区的几个问题》(厦门大学学报3)的结论是:唐代河北道共曾置州 6 8个 ,置县 2 4 8个 ,州可以分为权置之州和常设之州两类 ,县可以分为相沿入唐的隋旧县、唐复置之县和唐新置之县三类。不同类别的州县存在情况不尽相同。唐代河北道州县的变迁过程可以分为变动调整、相对稳定、重新组合等三个各具特点的阶段 ;而山川形便、历史传统、特殊时局以及地区经济等 ,则对政区的形成与演变起着制约作用。王义康《唐后期河北道北部地区的屯田》(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通过爬梳墓志材料,结合历史 ,对唐后期河北道北部地区屯田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了讨论:与唐前期相比,后期本区军镇的生产性质明显加强 ,出现生产与防御并重的局面。除军镇屯田外 ,本区还存在以民户为劳动者的非军镇屯田——民屯 ,但以军屯为主。后期本区屯田的地理分布 ,北边一线西起文德县的雄武军 ,中经妫、檀、蓟诸州 ,东至平、营二州 ,南至涿州。在此区域内 ,屯田分布的特点是 ,妫、檀、蓟、平、营诸州屯田生产明显高于民间耕地水平 ,幽、涿二州民间农业生产高于屯田。这种地域分布特征的形成有其地理与历史的原因。贾志刚《唐代剑南道军费刍议——以剑南西川为中心》(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辑)就唐代剑南西川军费的征收与发放对本区域财赋的影响、不同时期的兵数消长,以及边境形势制约下的西川军费与蜀地浸强浸乱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视角独特的分析。这一方面比较重要的文章还包括吴宏岐《隋唐时期对西部地区的经营开发及启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等。
马雪芹《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与隋唐盛世的形成》(徐州师范大学学报3)强调,从秦汉开始由于战争及其他原因,周边各少数民族即纷纷内徙,到魏晋南北朝形成高潮。这些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以后,积极接受汉文化的熏陶,学习和实践汉族人民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将本民族的优秀成份融入到汉族源远流长的文化生活中去,在民族融合的进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实践证明: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为隋唐盛世的形成准备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李书吉《北魏前期的经济形态和社会性质——兼论北魏模式》(中国经济史研究2)的主要观点是:拓跋族在南迁过程中经历了由部落、酋邦、国家三个形态的转化。在孝文帝改革前北魏社会性质是带有浓重的家族残余的不成熟的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阶段。孝文帝改革创造了一种由游牧社会转变为农耕社会,由氏族酋长制转变为封建社会制度的模式。这个模式在多民族的中国极富典型性。从汉到唐,中国封建社会两个发展高峰之间的主脉是以孝文帝改革带动的北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和这些改革后形成的一系列社会制度。卢向前《麴氏高昌和唐代西州的葡萄、葡萄酒及葡萄酒税》(中国经济史研究4)探讨了麴氏高昌和唐代西州时期吐鲁番地区的葡萄栽培、种植、管理状况,推测了当时的种植面积,考察了当时葡萄干的种类,分析了当时葡萄酒的酿造、储存工艺、技术,以及高昌葡萄酒税与储存的关系等问题。李辉《南北朝时期高句丽强盛原因试析》(长春师范学院学报6):北魏灭掉北燕后,北燕国主冯弘率余众东迁并入高句丽。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为高句丽的发展创造了条件。随着高句丽实力的增强,海东原有的均衡被打破。鉴于北魏强盛,高句丽大举南进,最终在朝鲜半岛形成了三国鼎立新的均衡格局。陈海涛《从胡商到编民——吐鲁番文书所见麴氏高昌时期的粟特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9辑)的结论是:在麴氏高昌时期,粟特人在吐鲁番地区著籍从而形成聚落的主要原因,是粟特胡商商业活动的结果,在从事国际间长途贩运的过程中,粟特人逐渐完成了由胡商向编民的转化。虽然这一变化过程在从北朝开始到唐中期这一漫长的时间内是不断进行的,但粟特人最初在吐鲁番的著籍定居,则始自麴氏高昌中后期,在此之后,粟特人在吐鲁番的著籍现象就已经非常普遍了。王晓燕《关于唐代茶马贸易的两个问题》(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是,茶马贸易的追本溯源 ,不能只着眼于官方贸易 ,民间的贸易因缺乏史料而不得其详。茶马贸易在宋、明、清各代都采取官营为主的经营方式 ,唐代的汉藏官营茶马贸易没有发展起来的原因 ,一是民族统治政策 ,二是重视马政 ,三是藏族饮茶尚未成风。土呷《吐蕃时期昌都社会历史初探》(西藏研究3)强调, 7世纪初 ,吐蕃第 3 2代赞普松赞干布率部南征北战 ,削平群雄 ,建起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的吐蕃王朝。随着吐蕃地方政权的巩固和经济的发展 ,其实力不断得到壮大 ,为松赞干布最后统一青藏高原创造了条件。位于藏东的昌都地区就是在吐蕃强盛时期被征服的。吐蕃武力东扩并占据昌都等康区地方 ,是在松赞干布去世后的噶尔家族专权时期。吴大旬《试论唐前期均田制在西域地区的实施》(新疆大学学报1)唐朝时期,西域作为重要的边疆地区,一直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特别是从唐太宗至唐玄宗的百余年间 ,唐政府曾从经济、政治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对西域地区进行了大力开发。均田制的实施 ,就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这有助于促进边疆的农业 ,发展民族经济 ,巩固西北边防 ,维护国家统一。
经济生活
黎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坞堡与客家民居》(文史哲3)认为,汉族民系之一客家的民居,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其社会特征是宗族共同体聚居,其建筑特征是围堡式大屋。前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宗族共同体聚居制度和坞堡宗族聚居方式,后者渊源于汉魏晋北朝中原大宅与坞堡建筑。中原地区这两种居处制度与南迁后的生存、发展需要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客家民系特色的住宅和居处方式。客家民居的两个基本特征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在客家民系形成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凡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就有可能形成为客家人;凡是没有实行这种居处方式的南下流民,则没有成为客家人。王大良《试论北魏前期的官吏生活保障制度》(北京化工大学学报2)认为,北魏前期官吏基本生活在一个无序的环境中 ,生活来源最初依靠战争赏赐而后则主要由自己解决 ,国家还没有一套完善的保障制度 ,故而引起了掠夺抢劫、贪赃黩货、截留官物、经商射利等一系列影响统治质量的后果 ,成为吏治的根本痼疾 ,同时也是引起献文、孝文二帝吏治改革的根本原因 ,并为后世留下较多可资借鉴的深刻教训。邢铁《唐代家产继承方式述略》(河北师范大学学报3):我国古代的家产继承方式发展到唐代 ,形成了一套比较固定的习惯方式和可行的律令规定 ,并逐渐定型化和体系化。唐代家产继承的各种具体方式和程序 ,都是围绕如何更有效地保证各种状况的家庭的门户延续而设计的。这也是认识我国古代家产继承方式的一条主线。王韵《论唐代禁止屠宰渔猎的好生文化》(中华文化3):禁断屠宰、禁打猎采捕等唐代禁止杀生的政策是唐代好生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通过对唐代推行好生文化而实行的断屠政策具体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揭示了这一政策在唐代长期延续的原因及其对唐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影响。何立波、宋凤英论述了《唐代饮茶风尚》〈华夏文化2〉:中国是茶的故乡 ,茶树起源于四川。先秦文献中并没有“茶”字 ,只有“荼”字 ,但二者指的为同一物。唐德宗时 ,陆羽写成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茶叶的专著———《茶经》。在《茶经》中 ,陆羽正式把“荼”字改写为“茶”。段塔丽〈唐代居住习俗与妇女地位初探〉(史学月刊3)的结论是, “夫随妻居”、已婚女性长住本家以及夫亡以后归宗 ,是唐代社会一种颇为流行的居住习俗。从民俗学和性别文化的视角来分析和考察不难看出 ,唐代社会所流行的这种居住习俗 ,应是女性人身较自由、女性权益得到一定保障以及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较高地位的具体表现。
经济思想
王玲《〈齐民要术〉的成书背景再论》(中国农史2):北魏的汉化和农业主导地位的确立,这是该书产生的一个经济基础 ;频繁的自然灾害和长久的动乱 ,导致了农业生产的严重破坏。为了保存原有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经验 ,必须要进行一种 ,《齐民要术》正是适应了这种要求。马晓丽〈试论唐太宗的“诚信”思想〉(烟台大学学报3)指出:唐朝“贞观之治”的出现 ,尽管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与唐太宗的“诚信”思想及其实践也有一定的关系。唐太宗认为“诚信”的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诚信”是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前提;“诚信”是“广德”的重要方式;“以诚信为治”;“诚信”胜过十万雄师;“诚信”能够约束战争;“诚信”能够调解民族矛盾;“法”为“大信”。在具体实践中,唐太宗特别强调和重视以“诚信”对待天下,以“诚信”对待群臣,以“诚信”对待边疆少数民族,以“诚信”对待百姓,甚至以“诚信”对待自己的仇敌。丁柏传〈试论黄巢的“均平”思想〉(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考诸史籍,黄巢起义确实提出并实践了“均平”的口号。
其它
张旭华《吴简“户调分为九品收物”的借鉴与创新》(许昌师专学报4)的主要观点上:长沙走马楼出土的吴简中有“户调分为九品收物”的内容。本文认为此制并非东吴独创 ,而是借鉴并综合曹魏的户调制度与九品中正制度而来。东吴将户调分为九品 ,不仅开创了后代户调采取“九品相通”征收方法的新模式 ,而且也体现出东吴政权所具有的大胆吸纳和勇于创新精神。秦开凤《浅析隋朝迅速致富的原因》(雁北师范学院学报4):其迅速致富的原因可从历史背景、经济政策及政治制度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由此可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隋朝的富裕,虽有“国富民贫”虚假繁荣的一面。毕竟在许多方面表现了强大国力。周伟洲〈唐朝与南海诸国通贡关系研究〉(中国史研究3)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历史上的“通贡”,应主要是指周边民族和外国派遣使臣向中国王朝进行“朝贡”、“朝献”,也包含有中国王朝向这些地区派遣使臣的活动。通贡可以说是经济贸易的一种政治表现形式。本文选取过去学界研究不多的唐朝与南海诸国的通贡关系作一较深入的探讨。首先,以8个表的形式,将南海诸国至唐朝贡情况,朝贡性质和特点,作较完整、深入的论述;其次,对南海诸国贡品及其贸易主要特征进行分析;最后,论述了唐朝遣使至南海诸国的情况等。车宝仁〈唐代的全面开放与经济文化的繁荣〉(西安学院学报2):唐代统治者胸怀开阔,气魄博大,有开放的思想基础,对国外的各种宗教思想全面引进,全面吸收域外各种,同时,中外经济文化全面交流。促进了政治的开明,经济的繁荣,文学昌盛,使大唐成为历史上极鼎盛的王朝。耿虎〈“和籴”、“平籴”关系再探——兼与袁一堂先生商榷〉(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就唐代官府籴粮制度中“和籴”与“平籴”的关系问题展开探讨。认为在唐代虽客观存在度支与常平署两个籴粮系统 ,但两系统籴粮在用途、称谓方面却没有清楚的界限 ,即度支籴粮不必专用于供给军需 ,不必专称“和籴”,常平署籴粮不必专用于平抑粮价,不必专称“平籴”;“和籴”与“平籴”都是通过买卖方式购粮 (而不是无偿征发 ) ,二者实质上是同义语的关系,因此就本质而言 ,两系统的籴粮应是一回事。戴建国〈关于唐食封制〉(中国经济史研究3)根据天一阁宋〈天圣令〉中附的唐〈开元令〉关于唐代食封制的材料,进行了考述:开元二十年颁布的敕有特定的含义,“不须一分入官”,是指丁庸而言,不包括租调。除公主外,租调依然实现三分制,一分入朝廷。这样也就不存在〈开元二十五年令〉恢复租调三分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