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决定通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国忠 时间:2010-06-25
价值理论是学的基本理论,而经济学理论是随着实践的而发展的。本文试以劳动创造价值论为基本依据,综合以往的价值理论,对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价值问题决定作一些探索。

一、 对商品价值决定的一般理解

“价值”一词,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是指某事物的重要性。以此推理,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这个重要性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商品对人们有用,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能在某种程度上增进人们的福利,这就是商品的有用性质。显然,只有有用的东西,才是重要的东西。第二,为得到商品,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代价,最终归结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管商品在交换中多少次易手,但商品最初是由劳动创造的,得到商品的真实代价是劳动,这就是商品的劳动产品性质。同样明显的是,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东西,来之不易的东西,才值得珍惜。上述两个方面的统一,构成商品价值的充分必要条件,它们同时也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因素。

换个角度来看,“价值”一词是由“价”和“值”两个字构成的。“价”(为value)是代价,是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值”(英文为worth)是值得,是购买者对该商品效用的评价,价值是“价”和“值”的统一。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耗费和人们对该商品的效用评价共同决定的。

二、 商品的价值评价和商品的需求曲线

商品的价值评价,就是购买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评价。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二重性,即具体使用价值和抽象使用价值。具体使用价值,亦称商品的属性,是指商品本身所具有的机械的、物力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性质。这些自然属性,决定了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用途。商品的具体使用价值是其抽象使用价值即效用的物质基础。

商品的抽象使用价值,亦称商品的效用,是消费者消费或使用商品时所感到的满足,它是消费者对商品使用价值的感觉和评价。作为各种商品都具有的共同的一般的属性,效用使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有了通约性。不同商品之间可以进行效用的比较、加总和。效用可用总效用和边际效用来衡量。商品效用的变动遵循边际效用递减(这是个客观存在的规律,是客观规律)。

货币也有效用。货币是被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是一般化的购买力。货币的效用就是它的购买能力。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下,货币之所以有这种能力,不是因为生产货币时消耗了多少人类劳动(事实上,分摊到每一单位货币的这种劳动耗费小到可忽略不计),而是因为交易中必须有一种公认的交易媒介,以降低物物交换所引起的巨大的交易成本。至于以何种事物——纸币或商业银行存款账户上的数字,或其他东西——充当这种交易媒介,则是由社会契约(它赋予国家根据实际交易的需要,规定使用何种物品作为交易媒介以及控制这种交易媒介的数量的权力)决定的。与商品不同,货币(现代信用货币)的价值仅仅来源于货币的效用。从质上看,货币的价值就是货币的效用或购买力;从量上看,单位货币购买力的大小,取决于作为媒介物的货币总量与被媒介物总量的相对数量关系。

消费者用货币购买商品,就是以效用交换效用。消费者通过对商品效用和货币效用的对比来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在数学解析图上,若以纵轴代表某类商品的价格(自变量),以横轴代表消费者对该类商品的需求量(因变量),则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即可得到一条自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的商品需求曲线。

市场需求曲线是各个消费者需求曲线的水平加总。

三、 劳动创造价值和商品的供给曲线

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生产商品的劳动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重属性。具体劳动创造出商品的具体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

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能量和物质变换过程。在《资本论》第三卷第923页,马克思说:“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动者纺纱,产品就是纺成品。”从这一段话中可以归纳出下面的公式:

产品 = 消耗的劳动对象 + 消耗的劳动资料 + 消耗的劳动

从消耗与所得相等的原理上看,这一公式无疑是正确的。它同物上的“能量转换和守恒定律”、化学上的“物质不灭定律”一样具有真理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由这两个定律得到解释。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人们改进技术,改进组织和管理,力求以较少的消耗取得较多的生产成果,但财富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他们必须遵循上述规律而不能违背它。

劳动有两种形式: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活劳动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消耗。物化劳动是已经凝结在产品中,成为产品的一部分,以产品形式表现出来的劳动。显然,在上面的公式中,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采掘业除外)都是以前劳动的产品,是过去人类劳动的产物,是物化劳动。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总和,从抽象劳动的意义上说,就构成了商品的价值。

上述公式是一个二重的公式,既是物质产品的生产公式,又是价值形成的公式。

在不同的产出水平上,生产单位商品的劳动耗费(物化劳动耗费加活劳动耗费)是不同的,它取决于投入的生产要素和产出量之间的物质技术关系。这里先给出三个概念:总劳动耗费、边际劳动耗费和平均劳动耗费。总劳动耗费是生产者(个体生产者或)在各种产出水平上的最低总劳动耗费,用TL表示。边际劳动耗费是生产者每增加一单位产出所需增加的劳动耗费,用ML表示。平均劳动耗费是生产者在各种产出水平上平均每单位产出的劳动耗费,用AL表示。根据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生产中的要素投入量与产出量之间的变动关系遵循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和规模报酬的变动规律。

前面我们提到,货币的价值就是货币的效用或购买力。单位货币购买力的大小,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取决于作为媒介物的货币总量与被媒介物总量的相对数量关系。这里的被媒介物,就是社会商品交易量。由于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所以,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或其价值,就是社会生产商品的总有用劳动量与货币总量的比值。这样,商品与货币的交换,就成了劳动与劳动代表物的交换。生产者出卖产品,就是以自己生产产品所消耗的劳动量与货币所代表的劳动量(或货币能买到的劳动量)进行比较和交换。

生产者通过自己生产产品的边际劳动耗费与货币所代表的劳动量进行比较,来决定自己的产量、要素配置和生产规模。而根据边际产量递减规律和规模报酬的变动规律,在以横轴表示产量纵轴表示劳动耗费的数学解析图上,边际劳动耗费曲线是一条自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形状上类似于边际成本曲线)。因此,在数学解析图上,若以纵轴表示价格(自变量),以横轴表示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量(因变量),则可得到一条自左下方向右上方延伸的商品供给曲线。

市场供给曲线是各个生产者供给曲线的水平加总。

四、 价值决定机制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以货币为媒介,把商品的效用和生产商品的劳动消耗量连接起来,使二者有了可比较性。由于商品的边际效用随商品量的增加而递减,生产商品的边际劳动消耗随产品量的增加而递增,所以,在某一数量水平上,二者必然相等。若我们把供求曲线画到同一个坐标图上,就会发现,在某一数量水平上,两条线相交。此时,交点所对应的价格水平就是商品的价值,它是由一定商品量上相等的MU与ML共同决定的。

使商品需求曲线或供给曲线移动的因素有很多,它们的变动,将使商品的需求曲线或供给曲线发生移动,从而引起商品价值的变动。五、 成本补偿、收入分配与转形价值

在市场中,商品的生产者是。企业追求的不是生产商品的劳动耗费的补偿,而是生产商品的成本的补偿,并在成本补偿的基础上取得尽可能多的利润。

成本是企业使用或租用生产要素的费用。企业在生产中主要需要四种生产要素,即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若以Pk表示生产中消耗的资本品的价值,以I表示借用资本的利息,以w表示租用劳动力的工资,以r表示地租,以z表示企业家报酬,则企业的成本(C)为:

C = Pk + i + w + z

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得数即为利润。

按劳动创造价值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即资本品向产品转移的旧价值和劳动者通过劳动新创造的价值构成。因此,在产品出卖后所得到的销售收入中,除一部分用来补偿物质消耗外,其余部分即净产品部分应全部归劳动者所有。但在物品和要素稀缺及各类生产要素归不同的人所有的条件下,为保证使社会上有限的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生产要素只能有偿使用,这既可以鼓励要素所有者把其拥有的生产要素提供出来用于生产,避免要素闲置,也可以使要素租用者更珍惜生产要素,高效率地利用生产要素,还可以在市场竞争中把要素用到效率最高的用途上。这样,虽然工人和企业家是劳动者,是纯产品价值的创造者,但他们不能得到全部的纯产品收入,他们只能与土地所有者、资本所有者和业主共分这部分收入。至于他们各得到多大的份额,则取决于生产技术条件和各类要素的市场供求状况。这样,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销售收入被分为资本品消耗补偿、工资、企业家报酬、地租、利息和利润六个部分。其中,地租、利息和利润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属于剥削收入,是资本和土地所有者凭借其所有权参与他人劳动成果的分配,是资本和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

某些生产要素,如土地,是可以买卖的。但土地并不是商品,人们买卖土地,其实是买卖凭土地所有权索取地租的权力。土地价格,如马克思所说,不过是“资本化的地租”。这可从土地价格的公式(土地价格 = 地租 / 利息率)上看出来。

由于企业利润来源于纯产品价值,而纯产品价值又是劳动者在生产中创造出来的。所以,在社会各生产部门劳动资本比例和资金周转速度不同的条件下,等量的成本投入,在不同的部门就得不到等量利润。对利润的追求,迫使企业在不同的部门间转移,并使各类商品的供给及购买者的价值评价发生变化,一直到各部门利润率相等时为止。这是价值决定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变形,由此决定的价值可称为转形价值,它使价值量与劳动量之间的联系被掩盖起来。在没有市场扭曲时,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是按转形价值出卖的。西方经济学中的商品均衡价格,实际上就是转形价值。

六、 知识商品的价值决定

知识商品是以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商品。知识既是产品,又是生产要素。作为产品,它是劳动的产物。作为生产要素,它的投入和使用,能提高要素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能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能有效地实现经济增长。并非所有的知识都是商品。知识商品是以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同所有严格意义上的商品一样,知识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的劳动消耗和购买者对它的效用评价共同决定的。

知识商品是稀缺的,虽然它可以被不断地创造出来。稀缺使知识商品被不同的人们所占有。所谓知识产权,就是个人或单位对知识的专有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商业机密、版权、著作权、有用信息等。一般来说,知识产权是知识商品买卖的前提。

技术转让是最常见的知识商品买卖。从国际和国内技术转让价格的通常确定方法上看,技术价格由两大类因素决定。一类是供方的转让费用,包括供方的技术开发成本、供方为达成技术转让和完成技术转让所付出的成本、供方向需方提供的技术协助、供方期得利润的大小等。另一类是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技术使用的独占性程度以及需方因使用该技术可能获得的经济效益。可见,知识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知识商品的劳动消耗(在市场经济中,是成本加期得利润)和人们对知识产品的效用评价共同决定的。知识商品是商品的高级形式,它为我们理解一般商品的价值决定提供了钥匙。

但知识商品与一般商品还是有区别的。由于知识的投入和使用不遵从边际报酬递减,知识的生产不遵从边际劳动消耗递增规律,所以,不存在与一般商品类似的知识商品的供求曲线。


把商品的价值解释为劳动消耗与效用评价的共同结果,不仅与现实经济中知识商品的价值决定方式一致,而且消除了原有价值理论不能圆满解释商品价格的决定与变动的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它使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与、社会学以及人们生活中的价值概念统一起来,从而实现了社会在价值概念上的逻辑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