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创新理论及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胡刚健 时间:2010-06-25

 一、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创新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可以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在学范畴中,创新主要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和制度变革来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及社会的动态过程,西方经济学中第一个系统地、完整地描述创新理论的是熊彼特(J.Shumpeter)。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熊彼特首次提出“创新理论”。

  1、创新概念

  熊彼特认为“创新(Innovation)”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熊彼特指出这种“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具有五种情况:“一是生产新的产品,即产品创新;二是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即工艺创新或生产技术创新;三是开辟一个新的市场,即市场创新;四是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供给来源,即材料创新;五是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即组织管理创新。”熊彼特的创新概念主要属于技术创新范畴,也涉及到了管理创新、组织创新等,但他强调的是把技术等要素引入经济,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因此他所说的创新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是指经济上引入某种“新”的东西,不能等同于技术发明,他认为,只有当新的技术发明被应用于经济活动时,才能成为“创新”。

  2、创新与企业家的关系

  熊彼特指出:“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企业家活动的动力源于对垄断利润或超额利润的追逐,其目的或结果是实现“新组合”或创新,可以说创新的承担者(主体)只能是企业家,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是经济兴起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发明者不一定是创新者,同样,资本家和股东也不同于企业家,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或技术发明者,如果不把他们的资本和技术用于生产方式的新组合,没有创新行为,那他们就不能成为企业家。

  3、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熊彼特认为:创新的过程是不断破坏旧结构,创造新结构的过程,是一个创造性的破坏过程,在创新的持续过程中,具有创新能力和活力的企业蓬勃发展,一批批老企业被淘汰,一批批新企业在崛起,促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推动经济不断发展。就像熊彼特所说的“你必须时刻准备着为穿上一件知识的外衣而撕破另一件。”由于创新的偶然性和“群聚性”(in groups or swarms)即“成组”或“成群”,再加上“创新”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就有大小、长短之分,这就形成了发展周期的升降、起伏和波动,而且这种发展的周期性波动是无法避免的。这明显离开了传统经济学关于经济发展在整体上是趋于平衡的判断标准,而和新经济时代所强调的非均衡发展,提倡冒险、突破、创新相吻合。

  二、熊彼特理论的后继者——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

  新熊彼特学派对熊彼特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和发展,为以后有关“创新”主要是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奠定了基础。1987年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在研究日本经济起飞的经验之后,首次提出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是“由公共、私有部门和机构组成的系统,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活动促成、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各种新知识和新技术,使一国的技术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弗里曼特别强调该系统的四个因素:政府政策的作用,企业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作用,和培训的作用以及产业结构的作用。1993年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在研究美国和日本等国家与地区的资助技术创新的国家制度体系,特别是初现端倪的知识经济之后,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创新体系在制度上相当复杂,它们既包括各种制度因素以及技术行为因素,也包括致力于公共技术知识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的相关机构。国家之间在产业组合上的差异,强烈地影响着国家创新体系的形态,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提出,在学术界和各国政界引发了巨大的反响,使其成为技术创新研究领域全新的研究视角和热点问题。

  三、创新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1、珍惜家精神,造就企业家队伍

  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活动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企业家与只想赚钱的普通商人和投机者不同,个人致富充其量只是他的部分动机,而最突出的动机是“个人实现”,即“企业家精神”。熊彼特认为这种“企业家精神”包括:(1)建立私人王国,(2)对胜利的热情,(3)创造的喜悦,(4)坚强的意志。这种精神是成就优秀企业家的动力源泉,也是实现经济发展中创造性突破的智力基础。企业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最稀缺的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它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都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地网罗创新型人才,而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选拔人才的机制还不尽公正合理,“论资排辈”、“年龄一刀切”、“恨能”、“恨富”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对人才的制度化激励还相当缺乏,鼓励冒险、容忍失败的社会氛围还十分稀薄,所有这些都严重地阻碍着我国企业家的孕育、培养和造就。因此,我国今后应对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在多变的市场竞争中培养出独特的创新精神,培育出更多的实力雄厚、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

  2、有秩序的进行经济结构调整

  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改变社会面貌的经济创新是长期的、痛苦的“创造性破坏过程”,它将摧毁旧的产业,让新的产业有崛起的空间。然而,面对这个“创造性破坏过程”,熊彼特特别指出:“试图无限期地维持过时的行业当然没有必要,但试图设法避免它们一下子崩溃却是必要的,也有必要努力把一场混乱——可能变为加重萧条后果的中心——变成有秩序的撤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观点。近年来,在我国存在一种自由追捧“新经济”的现象,有些人认为我国的传统产业已经毫无希望,应该把资源集中于“新经济”,集中于信息产业,跳过漫长的化阶段,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诚然,在发达国家高科技创新浪潮的推动下,全球正在展开一轮长期的、由机器经济转变为信息经济、工业经济转变为服务经济的产业变革。但是,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即使在发达国家仍有一批传统产业在蓬勃发展,并与新兴产业相互渗透、相得益彰。从大趋势看,“新经济”只有与“旧经济”融合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在传统经济结构的困境中寻求突破,确实需要进行结构调整,但同时应该做到“有秩序的撤退”,注意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那些传统产业的结构和素质,而不能顾此失彼,简单抛弃传统产业。如果进退失据,只是一窝蜂地关停,使所有传统产业一下子崩溃,那么,滚滚的下岗失业洪流,源源不断的低收人人群的涌现,供求总量、供求结构的严重失衡,必将迫使背离“创造性破坏”的初衷,变成只有破坏而没有创造,经济创新将被经济崩溃所代替。

  3、通过一系列的科技政策,建立完整的创新生态体系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根完整的链条,这一“创新链”具体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围绕创新形成的产业链、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服务、物流平台等。完整的创新生态应该包括科技创新政策、创新链、创新人才、创新文化。根据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中新熊彼特主义者——弗里曼提出的“政府的技术政策对技术创新起重要作用”,为此政府的主要职责应该是通过科技创新政策来构建一个完整的创新生态,通过这个完整的创新生态,最大限度地集聚国内外优质研发资源,形成持续创新的能力和成果。针对当前我国创新动力、创新风险、创新能力、创新融资不足的问题,政府在政策架构上需要做的有: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科技开发及政府采购政策;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激励;健全创新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进行技术战略联盟,实施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推进开放创新;重构为创新服务的体制,发展各类技术产权交易,构建支持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