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薛剑符 时间:2010-08-16
摘 要:信息技术为法学学科的教学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提出了挑战。本文分析了法学学科与信息科学技术整合的概念、模式,并指出了在整合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信息科学技术 法学学科 整合
 
Abstract:The information science technology has provided the good environment for the legal subject teaching, and proposed the challenge to the traditional legal science educational model. This article has analyzed the concept and the pattern of the legal subject and the information science technology conformity, and pointed out the question which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conformity process.
 
Key words:Information science technology;Legal subject;Conformity
 
随着以机为核心的信息科学技术的不断及其在中的应用和普及,教育在内容、形式、方法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逐步向化方向迈进,信息科学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我国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强调指出:“促进信息科学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科学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对于社会科学中的一个学科门类──法学学科,许多学者也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着法学学科的各门课程在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的创新,试图探索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之路。
 
一、信息科学技术的特点和应用形式
 
信息科学技术是指利用的方式进行信息处理的相关技术,广义上讲,一切涉及信息的生产、处理、储存、流通、应用的相关技术,均可称为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一般可定义为对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存储、加工、表达的各种技术之和,是借助于微电子学为基础的计算机技术和电信技术的结合而形成的手段,对声音的、图像的、文字的、数字的和各种传感信号的信息进行获取、加工处理、存储、传播和使用的能动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是指以微电子为基础,以计算机为核心,以光纤和卫星通讯为先导,形成的一个集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激光技术、光电子技术、光导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网络技术于一体的高技术群。
 
(一)信息科学技术的特点
 
信息科学技术作为一种高新技术,属于高科技领域,它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战略性:由于信息科学技术能够直接对一个国家的、、军事以及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已成为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如何开发和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己成为一国必须考虑的重大战略性问题。
 
2、增值性: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可以大幅度地增强产品的功能,显著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率,从而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3、渗透性:信息科学技术既是适用于各种环境的通用技术,又是针对特定工序的专业技术,处于综合性、交叉性强的技术领域,因而它能广泛渗透到各个传统产业部门,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减轻劳动强度,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提高生产效率。
 
4、超前性:信息科学技术不仅是最活跃的生产力要素,而且更具有高度超前性,它能够在人们认识不充分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开发,并应用于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试制品中,从而在许多技术领域具有龙头地位和先导作用。
 
5、加速更新性:由于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信息科学技术的开发,使得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各国都在采取措施,增大投入,而且更加注意使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使得信息科学技术从原理探索到最后形成产品的周期不断缩短。
 
6、创新性:信息科学技术是一种不断创新的技术,它被不断地应用于社会的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生活过程中,引起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模式、社会形态、人们观念的不断变化。
 
(二)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形式
 
信息科学技术是一种应用性很强的高新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微电子技术的应用:摩尔定律认为,在既定的价格水平条件下,微处理器(CPCJ)的运算能力每隔约十八个月可增加一倍。微电子技术在近几十年来的飞速发展使得芯片的运算能力和性能价格比都按几何级数增长,从而带动软件、通信、信息等技术的应用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2、数字转换处理技术的应用:信息的数字转换处理为大规模、多领域的信息产品制造和信息服务创造了条件。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数字电视、数字影碟、数字音响、数字家电等数字电子产品正在风靡世界;在通信领域,从传输、交换到终端设备,从有线通信到无线通信,都正进行从低速向高速、从单一语音通信向多媒体数据通信的转变;在广播电视和新闻媒体领域,节目制作、传送和接收以及印刷出版等的数字化处理技术也纷纷应运而生。
 
3、软件技术的应用:软件技术的发展可以扩大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增强信息科学技术的功能。软件技术目前已经不仅仅应用在计算机上,而且已经成为几乎所有信息产品的神经中枢,是实现产品灵活性和业务智能化的主要手段。软件技术还可以使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在不更新硬件的情况下升级。软件技术跟微电子技术相互结合,将促使软件技术与芯片、光纤等处理器、存储器、光通道之间的结合,从而实现网络的高速智能化。目前,软件技术正从以计算机为中心向更宽广的领域扩展,并已经成为发展信息产业、推动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4、网络技术的应用:到了后PC时代,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大大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想象,网络技术逐渐成了IT行业最重要的技术。麦特卡尔佛定律认为,网络的价值等于节点数的平方,因此,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接入网络给用户带来的效用将以指数级的速度增加。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能够与国际互联网联接的通讯工具将越来越多,从手机、IP电话到视频电话、无线上网,网络的应用也逐渐扩大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应用形式之外,信息科学技术还在许多其它的应用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在现代的社会里,信息科学技术几乎渗透到了人们从生活、工作,到学习、购物、交友、聊天、娱乐等的所有领域,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深入社会的各个层次,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可避免的改变人们的学习方式和思维方式。
 
二、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
 
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整合是指在法学学科的课程教学过程中把信息科学技术、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和法学学科的各门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共同完成法学学科的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整合要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学活动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和信息资源改革教学方式;要在法学学科的教学中应用信息科学技术和学习科学信息科学技术;要与法学学科课程体系的改革,学科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相结合。
 
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科学技术(多媒体计算机、教室网络、校园网和因特网等)与法学学科的整合为新型教学结构的创建提供了理想的教学环境:(1)多媒体计算机的使用有利于激发学生对法学学科的学习兴趣。计算机的人机交互性和计算机的电脑网络,可以有效发挥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使其在一个完全仿真的实践环境中进行学习,如远程旁听庭审,网上法律咨询活动等,既方便又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多媒体系统可以对法学学科的教学信息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多媒体系统具有极强的超文本特性,超文本是按照人脑的联想思维方式,用网状结构非线性地组织管理信息的一种先进技术。利用其可以把包含不同媒体信息的各种教学内容、包含不同的教学特征的教学资料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达到组织与管理的最佳效果。(3)计算机的网络特性有利于促进协作式学习。通过利用多媒体和计算机的各种特性,组织学生进行协作式习,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法学学科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可以分三个阶段来完成:认知信息科学技术阶段、应用信息科学技术阶段、融合信息科学技术阶段。在每一个阶段中将专业课程与信息科学技术相结合,使用不同的信息科学技术工具,利用不同的信息科学技术硬件环境,采取不同的教学手段和策略,最终达到整合的最佳效果。根据法学学科自身的学科特点,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整合:一是横向整合,即学生学习法学学科的各门课程过程中,在学习内容上交叉融合,学习的不同阶段设置哪些课程,教学中使用哪些信息科学技术工具。二是纵向整合,即学生在学习法学学科的各门课程的进程中,不断培养自身信息科学技术素养,能够在专业业务上自觉地应用信息科学技术。
 
三、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整合实施的环境构建实践
 
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需要建立一大批支持功能、数字演播功能、实物投影、白板、网络远程实时交流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和虚拟实验环境。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能否有效整合,达到预期的整合目标,要构建有利于整合实施的环境:
 
1、构建法学学科的相关实验环境,建立仿真模拟实验室。主要包括模拟法庭、实验室等。通过这些模拟实验场所,学生通过具体的模拟实习项目,在仿真的环境中切身体会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从而锻炼学生实际运用法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2、建立法学学科信息资源库。主要有视频资源库、专业知识资源库、教学课件库、案例库、试题库、学术库,等等。这些资源库不断的补充更新,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资源环境。
 
3、建立法学学科的专业学习网站。充分利用各类高等院校的知识优势和比较优势,将各高校链接起来,进行交流式学习,互通信息。在网站上开设各种栏目,如专题栏目、栏目等,利用网络交流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
 
四、实施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整合应注意的问题
 
在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过程中,由于软、硬件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导致在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何克抗指出:信息科学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本质与内涵是在先进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把以机及网络为核心的信息科学技术作为促进学生学习的认识工具与情感激励工具,丰富教学环境的创设工具,并将这些工具全面应用到各科教学过程中,使各种教学资源,各种教学要素和教学环节整理、组合,相互融合,在整体优化的基础上产生聚焦效应,从而促进传统教学结构与教学模式的根本变革,从而达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标。可见,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教学的整合,是以信息科学技术作为工具和手段,以促进学生的为最终目的的。在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教学的整合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不能只是教师使用演示课件,让学生成为观众。要运用信息科学技术手段为学生搭建交互平台,构建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环境,提高学生自主获取信息和加工、处理、应用信息的能力。因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整合概念的理解深度不够。整合不是简单的相加和被动的融入,而是高层次的主动适应,是与学科的有机融合。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的整合要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既强调对个体特征的继承性,即被整合的个体并不丧失其自身特性,又强调了个体中一些要素的交叉与融合,使处于某一过程的不同个体呈现出高度的和谐与。信息科学技术与学科整合,是指信息科学技术有机地与学科结构、学科内容、学科资源以及学科实施等融合为一体,强调信息科学技术要服务于学科,成为与学科内容和学科实施高度和谐自然的有机部分。
 
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课程的整合强调的是相互融合、互相渗透,是基于全局观和系统观来考虑整个课程的整体效果,涉及到课程结构的改变。这种整合不仅是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变,而且涉及到课程结构和教学环境的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和观念的改变。因此,信息科学技术与法学学科课程的整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2、先进的教学环境设施是开展学科整合的先决条件。信息科学技术环境同教学设施一样需要不断更新。信息科学技术环境的建设随着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更新的速度比传统教学设施要快得多,仅从网络的宽带发展速度可见一斑。因此,信息科学技术环境只有紧随节拍,不断加强建设,用最先进的信息载体去传播最丰富的信息资源,整合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3、教师信息科学技术培训是实现学科整合的核心工作。信息科学技术与学科整合的实现首先在于教师。教师应从传统的知识传授者,向课程设计者、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教学环境构建者等新型角色转移,因而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基本的信息科学技术操作技能,具备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设计方法。教师要充分利用信息加工工具,对学生进行知识重构,利用文字处理、图像处理、信息集成的数字化工具,对学科知识内容进行重组创作。因此整合的关键是教师,这需要对老师实施培训。
 
4、教学设计与信息科学技术的应用缺乏政策引导。限于教师的信息科学技术素养和学校的信息科学技术环境,传统的教学时间模式仍是主流,没有从整合的意义上去普遍使用信息科学技术。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科学技术服务于教学往往成为教师讲授公开课或授课质量检查、评比的装饰。这一现实问题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5、处理好现代信息媒体与其他媒体的关系。现代信息媒体的功能虽然强大,但不能完全取代其他媒体在法学学科课程教学中的特有功能。所以,媒体的选择要有机选择,优化组合,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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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登江.对信息科学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6(2):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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