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过渡期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喻海燕 时间:2010-06-27
【内容摘要】我国结束WTO过渡期后,国内业如何平稳适应进一步开放的环境,尽量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讨论的问题。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银行业自身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就如何加快我国银行改革和发展、提高银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 WTO过渡期国内银行业发展现状

 

  2006年年底,WTO过渡期就将结束。在过去的时间里,我国认真履行了入世承诺,按时甚至提前承兑了一些开放措施,大多数行业已逐步分阶段结束过渡,我国承诺的一些政策基本落实,政府原有的一些管理手段也已放开和取消。

 

  就银行业而言,在过渡期里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数量及其业务范围、经营规模都得到了增加或扩大。截至2006年6月底,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我国24个城市设立了240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83家,占我国引入外资金融机构总数的80%。外资银行在一些发达地区和一些重要业务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如在上海,外资银行总资产占比已达12.4%,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开放人民币业务的短短几年里,外资银行人民币资产总额已突破1000亿元,市场影响日益扩大。2006年3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为909亿美元,资产、存款和贷款的增长速度近年来均在30%以上。

 

  WTO过渡期内,国内商业银行也加速发展。据我国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3月末,我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26.879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本外币负债总额为25.7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银行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正在转变,我国银行业向国际金融市场融合的进程也在加快。

 

  到2006年底,我国将取消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我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给予外国银行国民待遇。国内银行业在过渡期内享受保护性安排也逐渐结束,这一变化将对我国银行业形成严峻的挑战。

 

    二、 WTO过渡期后我国银行业发展面临主要问题

 

  WTO过渡期后我国银行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外资银行竞争力的逐步释放与我国银行业竞争力不足的矛盾。这里的竞争力可以用以下几个指标来衡量:(1)制度的先进性或适应性;(2)机制的灵活性或效率性(包括规避风险的机制和能力);(3)资产的质量和资本充足率;(4)文化的优劣性;(5)先进的理念与创新意识;(5)复合性人才的密集程度。

 

  (一)从银行制度和运行机制来看

 

  外资银行具有产权制度的先进性、适应性以及运行机制的灵活性。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大都是国际化大银行,都是典型的商业银行:首先,外资银行都是股份制银行,且基本上都是上市银行,都具有股权结构多样化、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以利润最大化为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特点,能适应灵活多变的市场经济变化;其次,外资银行内部建立了良好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能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行长、监事会等相互牵制与制衡,并通过垂直化、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有力规避和控制银行风险,从而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性和灵活性。

 

  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产权制度不明晰,缺乏合理、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制衡机制,经营体制和经营目标也不是很明确。尽管近年来一些国有银行通过上市,综合竞争力得到提高,但与外资股份制银行相比,其制度和机制还存在较大的缺陷。如上市银行尽管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股权结构分散度不够,国家占绝对控股地位,相当程度上依然摆脱不了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产权的利益与责任依旧没有与个人挂钩,财产的制衡机制与利益的制约机制无法产生并发挥作用,银行很难从行政机制的束缚下解脱出来并成为真正独立的银行。也就是说,一部分上市银行实质上没有真正达到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尽管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一定程度上的路径依赖存在是可能的,但制度与机制的不完善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力不足的根本原因之一。

 

  (二)从经营体制的效率性来看

 

  20世纪80年代以来,混业经营成了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目前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一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体制,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还受到分业经营的法规限制。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后,可以凭借其混业经营的优势,向基金管理、投资银行、保险等领域渗透,为国内企业和个人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例如金融衍生产品、国际贸易融资、现金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等中间业务,这些业务具有高利润、高技术含量的特点,但却是国内银行业的弱项(参见表1),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截至2005年10月末,已有138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73家分行可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网上银行业务,41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外资银行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服务的优势进一步显现。外资银行业务经营体制上的比较优势是导致中外资银行竞争力差异的关键因素。

 

  表1  2004年中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竞争力比较

 

 

  机构类别

中间业务收入占国内市场份额(%)

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之比

 

  

中间业务收入与净利息收入之比

 

  (%)

中间业务收入与营业收入之比

 

  (%)

国内商业银行

72.74

10362

16.14

3.39

其中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15.51

9590

11.16

3.59

股份制商业银行

88.25

10226

14.97

3.42

境内外资银行

11.75

392

54.21

19.70

数据来源:王新华,郭永强,中、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竞争力比较,《城市金融》,2005年第7期。

 

  (三)从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充足性来看

 

  国内银行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资产质量逐步提高,银行资产收益率不断上升(参见表2),不良贷款比率逐年下降(参见图1),但资本充足率还很低,且波动性较大。外资银行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性普遍优于国内银行,且稳定性较好(参见表3)。

 

  表2    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总资产收益率)比较          单位:%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中国银行

0.32

0.35

0.94

0.62

0.63

中国农业银行

0.0

0.11

0.06

0.05

0.02

中国工商银行

0.14

0.14

0.04

0.05

0.52

中国建设银行

0.19

0.15

0.67

0.88

1.03

招商银行

0.52

0.54

0.51

0.57

0.54

民生银行

0.47

0.36

0.39

0.46

0.48

浦发银行

0.61

0.46

0.42

0.42

0.43

华夏银行

0.47

0.39

0.32

0.33

0.36

深发展

0.33

0.19

0.16

0.14

0.15

银行

0.18

0.01

-0.18

0.65

花旗银行

1.34

1.39

1.42

---

---

汇丰银行

1.16

---

---

--

---

  资料来源:根据各银行年度报告及《中国金融年鉴》数据。

 

         图1:国内银行不良贷款率变化     

 

  数据来源:银监局网站公布数据整理。(其中:横坐标第一个数字代表年份,第二个数字代表季度,如:4.1是指2004年第一季度;竖坐标单位:%)

 

  2005年,除了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在香港上市补充了资本金,使得资本充足率分别提高了1.48%和2.28%外,其他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均呈下跌趋势。上市银行是我国公认的资本充足率最高的,但加入WTO后这几年它们的资本充足率都在8%的比率上下,仅维持《巴赛尔协议》要求的最低资本比率。随着过渡期即将结束,上市银行为了占据竞争优势地位,将继续扩大资产规模,在短期不可能增加巨额股本补充资本金的情形下,资本充足率还可能下降。资本充足率不充分是制约银行规模扩大的瓶颈。

 

  表3   国内外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比较           单位:%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我国银行

8.30

8.15

7.69

10.04

10.42

我国农业银行

6.08

6.04

---

---

---

我国工商银行

5.76

5.54

---

---

10.26

我国建设银行

6.55

6.91

6.51

11.29

13.57

招商银行

10.26

12.57

9.49

9.55

9.06

民生银行

10.01

8.22

8.62

8.59

8.26

浦发银行

11.2

8.54

8.64

8.03

8.04

华夏银行

7.63

8.50

10.32

8.61

8.23

深发展

10.57

9.49

6.96

2.30

3.70

交通银行

8.72

---

7.41

9.72

11.20

花旗银行

10.92

11.25

12.04

---

---

汇丰银行

13.0

12.7

12.1

---

---

JP大通银行

11.9

---

11.79

---

---

渣打银行

---

14.2

14.6

14.5

14.5

    资料来源:各银行年度报告。

 

  (四)从银行的先进文化、理念和创新来看

 

  银行企业文化是价值观、经营理念、制度规范、行为准则和品牌形象的总和。外资银行非常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与管理。以花旗银行为例,它很早就提出了“以人为本,客户至上,寻求创新”的企业文化思想,它的“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人力资源政策,使员工在花旗有“成就感”、“家园感”;花旗银行把提高服务质量和以客户为中心作为银行的长期策略,并充分认识到实施这一战略的关键是要有吸引客户的品牌;花旗银行相信,转变性与大胆性的决策是银行突破性发展的关键,因此注重业务和服务、金融体系、金融产品或工具、金融运作和管理、金融科技等创新,以创新全方位促进银行业发展。

 

  在不断开放的外部环境和不断改革的内部环境下,国内商业银行原有的企业价值观、不合理的服务理念都应该相应发生变化和纠正,而目前国内银行业做得很不够,上市银行有现代商业银行之“形”却无法具有现代商业银行之“神”。银行业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银行经营理念、创新意识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从而在根本上制约银行业竞争力的提高。

 

  (五)从复合型人才的密集程度来看

 

  人才是商业银行获得长期、持续的保证,银行竞争的制高点是高素质人才。2002年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硕士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仅仅为0.74%,本历人员仅占员工总数的17.17%,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合计为17.91%。股份制商业银行略高一点,中信、民生、光大、华夏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14%,本科学历人员也仅占员工总数的18.50%,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合计为19.64%。我国商业银行本科人员占比不到20%。而外资银行人才密集程度却非常高。以花旗银行为例:该行通常在以大学生(特别是MBA)为主体的知识群体中聘用人员,而且吸引的大部分都是顶级大学的毕业生。它与美国排名前40名的大学都建立了固定联系,每年从这些学校招收的学生占招聘人数的67%。花旗银行不仅本身复合型人才占比高,这几年还到处挖掘优秀研究人才,如2002年初还挖走了穆迪公司两名负责计量分析的高级专家,使穆迪的技术实力因此受到严重削弱。

 

  加入WTO这五年,我国国内银行人才流失现象已经出现。外资机构凭借优厚的待遇、完善的培训、先进的管理和公平的内部竞争环境,争夺我国国内金融业中的优秀人才。渣打银行已开始直接从高校招募大学生;汇丰银行每年在内地著名高校招收优秀人才送至香港和伦敦的培训基地进行2年至3年培训,然后回国担任经理;花旗集团已宣布今后10年内将投资2亿美元在香港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推行“全球金融支持计划"。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和对人才需求竞争力的不足,是限制国内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六)从抵御和化解风险能力来看

 

  主要发达国家将于2007年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新协议提出的内部评级法体现了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目前外资银行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虽然也积极在开发内部评级体系,但总体而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风险管理手段还相对落后、银行信息管理系统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数据支持,专业人才缺乏,信用环境不完善,使得近期我国银行建设内部评级体系条件还不成熟,这导致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面临风险管理的挑战。内部风险管理能力低下,制约了国内银行对风险的抵御和化解能力。银行-[飞诺网FENO.CN]
 三、WTO过渡期后我国银行业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从政府角度——创造和谐的竞争环境,保护自由公平的竞争

 

  WTO过渡期后,政府的工作主要是进一步创造和谐的竞争环境,保护自由公平的竞争。具体建议如下:

  1、借鉴国际经验,利用WTO规则,对国内银行业实施有效保护

  WTO过渡期结束,并不意味着政府对银行业就放之任之,鉴于中外资银行竞争实力上的差距,如果完全取消对国内银行业的保护,实质上是将处于弱势的中资银行置于不公平的竞争位置。实际上,在WTO各成员里,即便是发达国家,在开放过程中也始终对本国金融机构实施或明或暗的保护。只不过这种保护已经超出了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界限,其工作体系,是在创造一个对外开放大环境的前提之下,争取把这种局部性保护的法理依据从国际法的范畴引向国内法的层面,并尽可能缩小相关的适用范围,进而淡化这种保护的法律色彩,低调处理保护行动,避免引起注意,减少正面冲突。有效保护多从社会、环境、技术、安全等方面入手,用维护本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样一些不具商业性动机的正当诉求来设置市场障碍,封闭外国竞争者进入某一特定领域的道路。

  这种保护并不违背WTO的基本原则。GATS的金融附件一允许有关成员在金融业管理中采取审慎的措施,其中第2条规定,“不应阻止某一成员基于审慎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为保护投资、存款人、投保人、金融服务提供者对之有托管责任的人,或者为确保金融体系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凡不符合本协定者,不得用作该成员逃避依本协定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的理由。”目前,WTO没有对这种“审慎措施”达成一致的明确的界定,只要客观上符合审慎监管目的,就是它所允许的。WTO还根据发展家的实际情况,在主要条款上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开放服务市场后,如果外国服务业大量进入,造成国内服务业的大量损害,或出现严重的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可以采取保护措施。

  2006年8月我国银监会下发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的一些条款就是有效保护的一种尝试。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外资银行不在华注册法人银行(即设立子行),其在华业务范围将受到限制——不能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习惯以“分行”形式开展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来说,想要申请人民币零售业务的“门槛”提高了,他们将面临在注册资金、资本充足率、同一贷款上限等风险管理方面更严格的要求。

  2、改革我国银行业务经营模式,实现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转化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发展大多经历了分业向混业过渡的阶段,这一过渡时间不是固定的,趋势都是向全能银行发展。我国在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里明确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但鉴于国际银行业务混业发展的趋势与我国银行业的实际需求,我国应逐步放松分业经营的限制。人民银行于2004年9月允许商业银行涉足基金业务,是一个标志。今后应逐步允许银行从事各项投资银行业务,并允许银行进入保险领域,这样才能开拓业务渠道,扩大银行服务范围,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提高服务功能,分散经营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和外资银行站在同一竞争起跑线上。

  (二)从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角度——提高核心竞争力

 

  政府的无论何者保护,在过渡期后都是次要的,关键的是银行业自身要提高竞争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

  1、借鉴国际经验,树立良好的经营理念

  金融机构是服务性机构,服务质量的好坏决定是否能在市场中立足,而服务观念是决定服务质量的根本。只有经营理念的转变,才能变为最具有价值创造力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融合国际服务理念,培养客户服务意识、市场决定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树立市场与竞争、效益与效率、学习与创造、国际高度与全球战略的经营理念。

  2、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公司治理

  (1)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上市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我国商业银行应进一步通过产权制度创新,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在确保目前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多元化、社会化的股权结构。随着国内商业银行市场化运营能力的提高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逐步减少商业银行国有资本的比重,让私有产权成为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银行内部运作与外部竞争更富效率。

  (2)完善银行内部制约和平衡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监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督下的行长负责制。应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银行内部稽核与监察体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担保抵押制度、信贷资产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等。

  (3)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商业银行应彻底摒弃传统的行政级别概念,建立择优任用、优胜劣汰的用人制度;建立以岗定薪,业绩挂钩的薪酬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健全和完善的内控机制,加大对经营活动的监控、审计和评估,实行岗位问责制度,严厉惩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4)改革银行内部组织架构,实行机构扁平化、业务垂直化、管理运作专业化。应借鉴外资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银行自身战略、技术、人员的差异,实行机构内部精简、合并、重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4、 注重学习,加强金融业务综合性人才的吸纳和培养

   中外金融机构竞争归根结蒂可归结为人才的争夺。国内银行应打破一切束缚人的能动性与创造性的条条框框,营造优厚的政策环境吸纳优秀人才,特别是在业务经营、产品开发、营销策划、、国际金融、数理分析、研究、文理复合、机构管理等方面的高级的复合型人才,包括引进国际“外援”人才。这种优厚的政策环境,不一定是丰厚的物资条件,温馨的、积极向上的文化也很有吸引力。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务能力。

  5、加快银行业金融创新步伐

 

  从目前来看,我国应首先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包括业务创新、工具创新和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不能盲目“拿来”国外的业务创新产品,应遵循“洋为中用、博采众长、推陈出新、因地制宜”原则,凭借国内银行对本国客户消费观念熟悉的特点,设计推出具有我国特色的业务品牌,只有如此,才有可能扬长避短,在短时间内提高自身业务竞争力,与外资银行相抗衡,力争后来居上。工具创新重在推出金融衍生工具。我国金融业应优先在股权式衍生工具中发展期货和期权。信息技术、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使银行外部结构及银行业务的运作趋向虚拟化、智能化和市场化。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网络经济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方式,对网络金融这种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在观念上的接受程度和实践上的参与力度,将直接关系到每个金融机构在未来市场上的地位。国内商业银行应把电子商务的理念融入基本业务流程,将网上银行的建设与传统业务方式紧密对接,使网络对银行经营起到实际的支持作用。

  6、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强化市场约束机制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健全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包括“适当信息在银行内部以及外部的自由流动”的机制。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准则,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银行对其资产质量、盈利状况等方面进行完整、详细、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使商业银行各种利益相关者能更好地掌握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恰当地利用市场力量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目前国内上市银行在这方面已有长足的进步,它们在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信息的披露上已有所进步,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7、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拓展国际业务,参与外部竞争

   金融国际化的趋势表明扩展国外业务已经成为许多银行扩张规模、增加收益和提高竞争力的手段。国内银行要有开放意识,利用WTO条款中的有利条件,跟踪研究我国企业国际化的进程,与正在进行国际化的企业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这样既可以为自己培育潜在的优质客户,还可以伴随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真正提升自己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从监管者角度——加强对内外资银行的监管,开展金融监管的国内国际协调与合作

 

  外资银行服务新品种的出现,有可能导致一定的监管空白,如何对这些不熟悉的领域进行监管,是对国内监管部门的挑战。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内协调与国际合作。目前在我国能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部门很多,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审计、税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等。不同监管主体行使责任不同,应在分工基础上加强合作。特别在目前外资银行实质上的混业经营而我们分业监管的模式下,构筑监管协调与沟通的渠道,避免重复监管,减少监管盲区。通过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以及与母国监管当局的信息交流,加强对外资银行资金异常动向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金融业运作的良好环境,维护中外银行业的有序竞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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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王元龙,温彬.加入WTO后过渡期:我国银行业如何应对[J],西部论丛,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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